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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篇一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污染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无菌手套、隔离衣、防护服等。医务人员须根据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和预期可能暴露选用个人防护用品。
3.1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 3.1.1口罩的分类
(1)纱布口罩用于保护呼吸道免受有害粉尘、气溶胶、微生物及灰尘伤害的防护用品。
(2)外科口罩是能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传播的,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的口罩。分三层,内层用于吸湿;中层为过滤层,可阻隔90%的直径> 5μm的颗粒;外层有阻水层,可防止飞沫进入口罩内。
(3)医用防护口罩能阻止经空气传播直径≤5μm感染因子或近距离<1m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而发生感染的口罩 3.1.2口罩的使用
一般诊疗活动时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 ;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力低下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佩戴外科口罩 ;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患者时,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1)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方法
①将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口罩下方带系于颈后,上方带系于头顶中部。
②将双手指尖放在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压,并逐步向两侧移动,根据鼻梁形状塑造鼻夹。③调整系带的松紧度。
(2)医用防护口罩佩戴方法
① 一手托住防护口罩,有鼻夹的一面背向外。
②将防护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鼻夹部位向上紧贴面部。③用另一只手将下方系带拉过头顶,放在颈后双耳下。④再将上方系带拉至头顶中部。
⑤将双手指尖放在金属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鼻夹,并分别向两侧移动和按压,根据鼻梁的形状塑造鼻夹。
(3)戴口罩注意事项
①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时不要用一只手捏鼻夹,防止口罩鼻夹处形成死角漏气,降低防护效果,同时使口罩与面部有良好的密合。②口罩只能一次性使用。③口罩潮湿后应立即更换。
④口罩受到病人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更换
⑤每次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进入工作区域置之前,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检查方法:将双手完全盖住防护口罩,快速的呼气,若鼻夹附近有漏气应按佩戴方法步骤调整鼻夹,若漏气位于四周,应调整到不漏气为止。
⑥不能使用纱布口罩作为个人防护用品。
⑦不要滥用医用防护口罩,只有发生空气传播可能时才需要佩戴医用防护口罩。(4)摘口罩方法 ①不要接触口罩外面,因为外面可能已污染
②外科口罩先解开下面的系带,再解开上面的系带
③医用防护口罩先拉下下面的橡皮筋头带,再拉下上面的橡皮筋头带 ④用手仅捏住口罩的系带丢至医疗废物容器内 3.2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护目镜是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入人体上部的用品;防护面罩或防护面屏是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入人体面部的用品。3.2.1护目镜、防护面罩的使用时机
(1)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2)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
(3)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3.2.2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的佩戴方法(1)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前应洗手
(2)佩戴前检查有无破损,佩戴装置有无松懈(3)双手戴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4)调节舒适度
3.2.3摘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的方法
(1)不要接触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外面,因为外面可能已污染(2)双手捏住靠近头部或耳朵的两边摘掉
(3)一次性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用毕后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内可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用毕后应消毒备用
(4)摘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后应洗手 3.3帽子 3.3.1作用
(1)预防医务人员受到感染性物质污染。
(2)预防微生物通过头发上的灰尘、头皮屑等途径污染环境和物体表面。
3.3.2分类
(1)一次性帽子(2)布类帽子
3.3.3应用指征:进入污染区和洁净环境前、进行无菌操作等时应戴帽子。3.3.4注意事项:
(1)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2)布制帽子应保持清洁,每次或每天更换与清洁。(3)一次性帽子不得重复使用。3.4手套
手套是防止病原体通过医务人员的手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用品。应根据不同操作的需要,选择合适种类和规格的手套。3.4.1戴手套的要求
(1)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2)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
(3)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时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
(4)但是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更换手套,手套也不能代替洗手。3.4.2手套的应用指征
(1)清洁手套的应用指征
①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时。②接触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2)无菌手套的应用指征 ①医务人员进行手术时。
②为病人进行诊疗技术等无菌操作时。③接触病人破损皮肤、粘膜时。
(3)一次性手套应一次性使用,不同患者采样时要更换手套!3.4.3无菌手套的佩戴方法
(1)另一手捏住手套翻折部分(手套内面)取出手套(2)对准五指戴上
(3)同法掀起另一只袋口,以戴着无菌手套的手指插入另一只手套的翻边内面,将手套戴好
(4)然后将手套的翻转处套上(4)双手对合,交叉调整手套位置 3.4.4脱无菌手套的方法
(1)用戴着手套的手捏住另一只手套污染面的边缘将手套脱下(2)用戴着手套的手握住脱下的手套
(3)用脱下手套的手捏住另一只手套清洁面(内面)的边缘,将手套脱下用手捏住手套的里面丢至医疗废物容器内(5)脱无菌手套后应洗手 3.5隔离衣与防护服
(一)隔离衣
隔离衣,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受到血液、体液和其他感染性物质污染,或用于保护患者避免感染的防护用品。3.5.1穿隔离衣指征:
(1)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2)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骨髓移植等患者的诊疗、护理时。(3)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3.5.2穿隔离衣流程
(1)右手提衣领,左手伸入袖内,右手将衣领向上拉,露出左手(2)换左手持衣领,右手伸入袖内,露出右手,勿触及面部。(3)两手持衣领,由领子中央顺着边缘向后系好颈带。(4)再扎好袖口。
(5)将隔离衣一这(约在腰下5cm)处渐向前拉,见到边缘捏住。(6)同法捏住另一侧边缘。(7)双手在背后将衣边对齐。
(8)向一侧折叠,一手按住折叠处,另一手将腰带拉至背后折叠处。(9)将腰带在背后交叉,回到前面将带子系好。3.5.3脱隔离衣流程
(1)解开腰带,在前面打一活结。
(2)解开袖带,塞入袖袢内,充分暴露双手,进行手消毒。(3)右手伸入左手腕部袖内,拉下袖子过手。
(4)用遮盖着的左手握住右手隔离衣袖子的外面,拉下右侧袖子。(5)双手转换逐渐从袖管中退出,脱下隔离衣。
(6)左手握住领子,右手将隔离衣两边对齐,污染面向外悬挂污染区;如果悬挂污染区外,则污染面向里。
(7)解开颈后带子。
(二)防护服
防护服是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所穿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具有良好的防水、抗静电、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刺激性、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脚踝口应为弹性收口。3.5.4下列情况应穿防护服
(1)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
(2)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3.5.5穿防护服的方法
先穿下衣,再穿上衣,然后戴好帽子,最后拉上拉链。3.5.6脱分体防护服流程(1)将拉链拉开
(2)向上提拉帽子,使头部脱离帽子
(3)脱袖子、脱下上衣将污染面向里放入医疗废物袋
(4)脱下衣,由上向下边脱边卷,污染面向里,脱下后放入医疗废物袋
3.5.7注意事项
(1)隔离衣和防护服只限在规定区域穿脱。
(2)穿前应检查隔离衣和防护服有无破损,有渗漏或破损应及时更换。(3)穿时勿使衣袖触及面部和衣领,脱时注意避免污染。
(4)接触多个同类传染病患者时,陆离衣或防护服若无明显污染可连续使用。(5)接触疑似患者时,隔离衣或防护服应在接触每个患者之间进行更换。(6)隔离衣或防护服被患者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7)隔离衣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遇污染随时更换。(8)防护服一次性使用 3.6鞋套
鞋套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并一次性使用。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 污染区时和从缓冲间负压病室进应穿鞋套。
在规定区域内穿鞋套,离开该区域时诮及时脱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3.7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3.7.1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 洗手→戴帽子→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3.7.2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 穿隔离衣或防护服(非必须)→戴护目镜/防护面罩(非必须)→戴手套(非必须)→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3.7.3 为患者进行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可能被患者的分泌物及体内物质喷溅的诊疗护理工作前,应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3.8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3.8.1 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屏→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特别注意每个步骤之间的手卫生,严防污染。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3.8.2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在潜在污染区摘除口罩值得商榷,切记摘除口罩的环境必须是安全的)→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后,进入清洁区。特别注意每个步骤之间的手卫生,严防污染。3.8.3离开清洁区: 沐浴、更衣→离开清洁区。3.9穿脱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3.9.1 医用防护口罩的效能持续应用6h~8h,遇污染或潮湿,应及时更换。3.9.2离开隔离区前应对佩戴的眼镜进行消毒。
3.9.3医务人员接触多个同类传染病患者时,防护服可连续应用。3.9.4接触疑似患者,防护服应每个患者之间进行更换。3.9.5防护服被患者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时更换。
3.9.6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应进行面部密合性试验。
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篇二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长期以平,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第一节 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一、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二、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三、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四、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五、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第二节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第三节 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无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严禁悬空、登高作业。
一、脚手架的作用及常用架型
脚手架的主要作用是在高处作业时供堆料、短距离水平运输及作业人员在上面进行施工作业。高处作业的五种基本类型的安全隐患在脚手架上作业中都会发生。
脚手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施工期间在所规定的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产生变形、倾斜和摇晃。
2、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
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型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架等。此外还有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等。
二、脚手架作业一般安全技术常识
1、每项脚手架工程都要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此方案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熟悉施工和作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要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作业环境及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2、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出作业面一步架,但不宜一次搭得过去时高。未完成的脚手架,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岗位(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并保证架子稳定。
脚手架要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较长时间停用、台风或暴雨过后使用要进行检查加固。
3、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若是回填土时,必须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措施,以防止地基沉陷引起架子沉降、变形、倒塌。当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挑、吊、撑等技术措施,将荷载分段卸到建筑物上。
4、设计搭设高度较小时(15m以下),可采用抛撑;当设计高度较大时,采用既抗拉又抗压的连墙点(根据规范用柔性或刚性连墙点)。
5、施工作业层的脚手板要满铺,牢固,离墙间隙不大于15cm,并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18cm的挡脚板,且在作业层下装设安全平网;架体外排立杆内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
6、脚手架出入口须设置规范的通道口防护棚;外侧临街或高层建筑脚手架,其外侧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
7、架子使用中,通常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应超过规范规定。人员、材料不要太集中。
8、在防雷保护范围之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9、脚手架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体上材料、杂物等应消除干净;架体若有松动或危险的部位,应予以先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10、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用踏步式、分段、分立面拆除法。
11、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运输设备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第四节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许多事故案例都说明,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了安全网,从而避免了伤亡事故。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一、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三、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在东莞地区使用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篇三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3.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 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构、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4.施工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危险意识,这一点对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十分重要。因为风险,危险普遍存在于高处作业整个施工过程中。任何看似平常的小事、小活,里面都存在着危险。
5.认真检查脚手架、踏脚板、临时爬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卸扣、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有效。
6.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千斤顶等)应放好、放牢,施工蔚蓝色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7.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9.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0.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1.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12.加大安全工作中的技术含量,发挥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施工的保证作用,认真做到,有施工项目就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交底,而且参加交底的人都要本人签字。
13.对带电、重要危险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14.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5.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6.重要的施工项目,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17.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8.认真克服管理性违章,特别是各级施工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有很多事故与管理性违章有直接的关系。
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篇四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外,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经医务人员证明后,方可登高操作。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他原因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2、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经过高处作业的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3、超过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安全带应绑在稳固的地方,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方,并要注意带子不能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摩擦割断。
4、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下方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
5、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楼层上的零碎砖、瓦、灰渣、木条等均应用溜槽滑落地面。
6、凡未搭设外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如外墙脚手架平桥距外墙面超过200mm时,其空间也应挂设安全网。
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机、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9、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须加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安全要求
1、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操纵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2、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纵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3、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留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特别是悬臂构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4、应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配挂好安全带,选好位置,人要站稳。
5、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配挂好安全带。
6、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脚手架或安全网,绑扎时要配挂好安全带。
7、安装绑扎钢筋时,钢筋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砼的运输
1.1临时架设混凝土泵道输送砼时,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定位牢固,输送前又须试送,检修时必须减卸压,在脚手架上检修输送管道,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2用塔吊输送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的吊环,吊环不得少于3个丝绳,应符合起重规定质量安全要求。
1.3临时架设混凝土浇筑通道,以能容纳两部手推车来往通过,通道宽度一般不少于
1.5米,架设要牢固,桥板接头要平顺,严禁人员和车子同道。
1.4车子向料斗或坑槽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1.5用井架运输时,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木,稳定车身。
2、砼的浇灌
2.1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平直,输送溜槽混凝土人员,不得直接站在溜槽操作。
2.2浇灌梁、柱、框架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梁、柱、框架上操作,分开浇灌大模板,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墙的大横板的平台搭设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行走。
2.3浇捣拱型结构,应在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跌落。
2.4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接线及接触开关、电源线,电源开关应由电工操作,震捣预
应力混凝土构件时,应防止震动器震动预应力钢筋。
2.5预应力孔道灌浆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
3、砼的养护
3.1禁止在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在其上面行走、堆放机具。
3.2采用自然养护要保证湿水充分,用皮管浇水养护注意管口到砼表面距离要短,水压要小,不要猛冲晒,移动水管时,不得猛拉皮管,以防接头处拉脱,身体失稳造成事故。
砌砖施工安全要求
1、基础砌砖时,应经常注意和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和塌陷现象。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顶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落,不应攀爬支顶和踩踏砌体上落;运料下基坑不得碰撞支顶。
2、基坑边堆放材料距离坑边不得少于1m。尚应按土质的坚实程度确定。当发现土壤出现水平或垂直裂缝时,应即将材料搬离并进行基坑装顶加固处理。
3、深基坑装顶的拆除,应随砌筑的高度,自下而上将支顶逐层拆除并每拆一层,随即回填一层泥土,防止该层基土发生变化。当在坑内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地段上面要有明显标志,警示基坑内有人操作。
4、脚手架站脚处的高度,应低于已砌砖的高度。
5、不准站在墙上做划线、称角、清扫墙面等工作。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踏上窗 台出入平桥。
6、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7、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砖碎弹出伤人。
8、砌砖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若建筑物外边没有架设脚手架平桥,则应支架安全网或护身栏杆。
9、在台风到来之前,已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用联系杆(例如桁条)放置各跨山墙间,联 系稳定。否则,应另行作好支撑措施。
10、砌砖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稳妥的地方,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等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篇五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6095
安全带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基准面 falling datum plane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h falling height(work height)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3.4
异温高处作业 high or low temperature work at height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 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 于5℃。
3.5
带电高处作业 hot-line work at height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表1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10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离(m)1.7 2 2.2 2.5 3 4 4 高处作业分级
4.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 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 准的规定。
5.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 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 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 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 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 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5.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5.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 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 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 4053.2的要求,便 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gb 12142的要求。
5.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 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 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5.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 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5.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 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 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 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5.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 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 案执行;
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5.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5.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 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 施。
5.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 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 具或穿均压服。
5.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 停止作业。
5.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 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5.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5.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 应清理运走。
5.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 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5.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5.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6.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 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 1年。
6.5 《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 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