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总结篇一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
专业
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评审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资历条件 任职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止。
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⑴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7年。
⑵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⑶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年。
⑷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
⑸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⑹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在我市15个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县)医疗机构(三级医院除外)以及在我市各区县乡镇、村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7年。
⒉主任医(药、护、技)师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二)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条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
学习
并取得相应成绩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三)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条件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
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科学研究和翻译系列)评聘副高级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计算机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在获得考试成绩证明的当年至次年内可作为有效成绩使用一次。(四)论文条件 1.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教学医院:有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二级三级医院(指市区县属二级、三级医院,下同):有2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等学术文章(其中1篇须为论著或综述或经验交流),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乡镇医院:有2篇以上文章(关于临床实际工作的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等),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
2.主任医(药、护、技)师
(1)教学医院:有5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或有3篇以上的学术文章在sci刊物上发表或有学术论文在science或nature杂志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二级三级医院:有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乡镇医院:有3篇以上文章(关于临床实际工作的综述、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等),其中至少2篇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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