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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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一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市政供电线路突然断电,造成现场重要机械停止运行及重要部位无照明等情况,引起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采取以下措施:

1)在利用市政供电作为正常状态下的施工用电的同时配备1台容量为300kva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2)现场配电室设置联络柜,柴油发电机通过联络柜与市政供电线路相互切换,并形成连锁,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当市电断电后,可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柴油发电机。

3)建筑物的地下室、建筑出入口、楼梯间、疏散通道、施工场区的消防通道以及办公区的照明纳入应急供电。市电断电后,仍可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保证正常照明。在以上区域内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具,保证30min的应急照明时间

4)在楼层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场区消防通道设置带荧光的疏散指示标志。

5)项目配备20部手提应急灯及20部可充电型手电筒。

6)项目配备4名维修电工,进行施工用电线路的维护。

7)项目部每月由专人组织维修电工对现场电气线路、灯具、配电箱进行检查,每月启动柴油发电机一次,保证柴油发电机能随时正常使用。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认可,制定相关责任制。

2 应急处理措施

1)对工人进行宣传培训,要求停电后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工人在作业原地等待,直到照明恢复后,方可离开。

2)停电后,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由维修电工携带手提应急灯进入施工楼层,检查楼内的照明恢复情况,同时引导工人有秩序撤出。

3)检查施工机械,依次将机械设备恢复到待用状态。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二

1、计划停电

(1)电业部门或变电站停电时,生产技术部根据电业局或变电站停电有关事宜通知各单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停电时人员和设备安全。

(2)公司内部高低压停电,必须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生产技术部根据工作票停送电时间、停电范围所涉及的单位,认真做好通知、协调工作。生产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和井下用户最低提前一小时通知,若井下和生产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生产和人员未安排妥当时,不能停电。

(3)各单位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电后的生产事宜和人员、设备的安全工作,有备用电源的要启动备用电源。

2、事故停电

(1)事故停电后,生产技术部要及时了解停电原因,做好各停电用户的协调工作,并及时汇报领导。

(2)各单位设置有备用电源的应立即将备用电源投入使用。

(3)各矿区井下停电后,各坑口负责人和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将设备电源关闭,并进行安全撤离,同时要电话汇报公司值班领导,以妥善安排生产,并安全撤离有危险的工作人员。撤离时不要慌张,要遵守安全规程。

1、为了预防发生电气事故,对影响安全的主要设备应设置备用电源,井下要有停电撤离安全通道。变压器及主要设备一、二次保护要齐全、动作灵敏。

2、发生停电事故后,首先要确定是故障还是线路停电,在确认为电气故障后,应切断高低隔离开关,对变压器或故障进行全面测试确定事故原因,同时立即向各矿区、选厂抢险队汇报,妥善安排生产并安全撤离有危险的工作人员;如事态严重,各矿区、选厂抢险队在抢险同时应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室汇报。

3、设置了备用电源的,应立即将备用电源投入。

4、发生电气故障后,各坑口、选厂电气人员应先对可能引起故障的地段和设备进行检查,将事故源排除,否则不能送电。若线路发生故障或断线,电气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防止发生意外。

5、简单的变压器故障如:渗油、重轻瓦斯动作、套管破损等应由电气人员及时抢修。若属变压器内部故障,短时间无法恢复的,应在12小时内配置临时变压器,以满足生产需求;同时,对故障变压器进行解体修复。

6、公司选厂电气人员应根据《能源管理制度》规定对所辖范围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检。高低压保护设置、调整及主要电气设备的试验和隐患的处理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并备案。

7、事故发生后,生产技术部和选冶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电气人员应制定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方法等。

8、发生高压电路故障由生产技术部和选冶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设备主任(坑长)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低压电路和电气设备故障由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设备主任(坑长)负责,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电气人员负责处理。发生重大电气事故时,生产技术部根据需要可调用公司各单位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请电业部门参与处理。酒店停电应急预案为了做好酒店突发停电后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酒店在突发停电紧急情况下,有效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带来的后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酒店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现将突发停电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如下。

安全部工作:

1、酒店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召集当班所有保安进行分工,分派保安对酒店各出入路口加以控制,对外出物品和人员进行盘查,严格把关,防止财物外流。

2、迅速派保安沿各楼层检查电梯,利用喊话、拍打检查电梯内是否留有被困人员,如有被困者,立即通知工程部并积极协助采取营救措施。

3、派保安沿各楼层不断巡视,尤其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区域的安全巡视检查,主要检查楼层房门的门锁情况,楼层的应急照明情况,以及楼层人员的活动情况等,防止有人利用停电时伺机作案和趁火打劫。

4、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停电后重要设施和器材的`保护看管工作,防止有人进行破坏。

5、全力做好停电后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工作。

6、积极督促协助工程部查找停电原因,尽快恢复接通电源。

房务部工作:

1、酒店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楼层员工要对各楼层房间、写字间进行认真检查,防止有人点燃蜡烛或乱丢烟头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做好对客提示和耐心的解释工作。

2、停电时间较长时,服务员要劝解客人不要惊慌,尽量满足客人的需求,客人要求离店时,要做好引导,紧急情况下,还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并引导客人从步行梯向店外撤离。

3、前台立即做好客史资料的保存和备份工作,并通知大堂副理坚守岗位,处理相关投诉和协调解决因停电出现的相关问题

4、行李员要做好客人贵重物品的看护工作,并尽量控制外来人员停电后进入酒店。

5、服务中心要做好客源信息的传递和各种咨询,全力做好停电后的对客服务。

餐饮部工作:

1、酒店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餐饮服务员要对各营业场所和消费包间进行认真检查,防止有人点燃蜡烛或乱丢烟头引发火灾事故,并做好对客提示和耐心的解释工作。

2、停电时间较长时,服务员要劝解客人不要惊慌,尽量满足客人的需求,客人要求离店时,要做好引导,紧急情况下,还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并引导客人从步行梯向店外撤离。

3、消费客人较多时,服务员要对随行人员多加关注,留意并观察消费客人及其周围的动向,要对客人的随身物品做好提示和看护,同时对客人寄存的物品妥善保管。

4、厨房员工要对炉灶、管道、大功率用电器等重要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关闭电源、电器、油阀和各种开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工程部工作:

1、酒店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首先在第一时间内,搞清停电的原因。

2、若是供电局系统停电,立即召集所有当班人员,两人一组手持照明灯分别奔赴大堂、配电室、交换站、餐厅和楼层,查看应急照明设施,并将相应电气设备开关调至关闭位置。

3、电梯营救人员迅速就近打开电梯轿箱厅门,大声呼叫,确认电梯内是否困有客人及电梯所在位置,如果不在平层位置,则迅速赶赴14/f电梯机房,打开房门马上断开电源开关,拆下曳引机抱闸防护罩,用专用工具轻缓下压机械抱闸,待电梯轿箱缓慢向上滑至平层位置时,用电梯专用机械检修钥匙打开轿箱厅门,协助被困客人迅速撤离电梯。

4、交换站溴化锂机组、板式交换器和容积式交换器一旦停电,马上将蒸汽关闭,以免损坏设备。

5、若是因配电室进、起火等原因无法正常供电,紧急情况下可通过切换至消防备用电源状态保证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电梯和监控室供电,保证重要设备设备运行。

6、若是配电室分支线路电气元件故障,可立即将分支回路脱开,并悬挂警示标志,保障其他回路正常供电,随后再设法解决。

7、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周围应设置隔离带,并加强巡视。

8、停电期间,工程部当班员工要听从经理的统一指挥,及时汇报各自分管区域的最新动态。

财务部工作:

酒店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财务部办公室要做好现金、支票及印章的存放,前台以及各收银点也要立即做好现金的管理和客史资料的保存与备份工作。

营销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总经办工作:

酒店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各办公室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做好各种协议、人事档案等重要资料的管理和存放工作。

特别强调:

各部门要在突发停电后,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并按预案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力争将停电造成的损失控制和降低到最低程度。酒店停电应急预案1、成立酒店“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2、酒店电源配置概括

酒店是重要的“一级电力负荷”单位,由双回路lokv(10千伏)高压馈电线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为两路供电系统。

如遇其中一路停止供电时,在1。5秒时间内,由另一路电源通过lokv高压联络柜自动恢复对全酒店的用电负荷进行供电。当两路供电都停止供电时,按以下应急处理方案执行。

3、应急处理程序

①酒店配置两台发电功率800kw的柴油发电机立即起动,1分钟内就能确保供电。

②全酒店的应急照明和消防楼梯的照明灯将启动和保障得到电力供应。

③酒店工程部将得到配电的电梯编号,并知会大堂副理、管家部、前台部、餐饮部、物业部、保安部,以便指导宾客使用电梯。

④酒店有关部门的员工立即配戴黄色的“安全疏散员”标志,协助疏散酒店内的宾客。

⑤酒店大堂副理马上到大堂客用电梯厅查看电梯情况,向工程部发出解救困梯宾客的指令。

⑥酒店管家部楼层服务员根据入住情况,向宾客做出解释、协助宾客打开门窗通风。

⑦酒店物业部向宾客、租户解释停电原因,并指导宾客可打开窗户通风,使用消防楼梯疏散到天台花园、酒店大堂、广场。

⑧酒店保安部及时赶到现场做好防抢、防盗措施,维持秩序,保障酒店宾客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⑨酒店保安部监控中心查看消防监控系统、电梯监控系统、保安监控系统。接到困梯宾客的呼叫时,一边向相应的部门发出解救指令,一边负责安抚宾客。

⑩酒店医务室做好准备及时赶到现场救护受伤的宾客。

酒店人事部向各部门发出在店员工坚守岗位的指令。

酒店工程部在保证有效供电的同时,向电力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并及时将有关信息知会相关部门。

4、协同操作、解决故障

①酒店工程部各系统派出应急小组,到各区域巡查设备运作或受损情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启动设备或停止向损坏设备供电。

②酒店各部门在恢复供电后,迅速检查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情况。有故障马上与工程部联络。

5、停电分析

酒店工程部负责将停电的原因、发电机起动的情况、设备受损情况、恢复供电后设备运作的情况,及时向供电局和酒店管理当局汇报。(俞秀伟)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三

为有效应对检验科停电事故,确保检验科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计划性停电:供电公司的例行电网检修、医院进线和备用线切换等计划停电事件,由后勤保障部通过电话或张贴通知的形式通知我科;

(2)因不可抗力原因(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医院配电重要设施严重故障、电网突发性故障导致供电电网崩溃造成的全院性停电;

(3)小范围停电事故:跳闸、保险丝烧毁等引起小区域或某仪器停电;

(1)检验科:负责在供电恢复前实施检验科的应对方案,做出正确的反应以避免重大医疗事故的发生。

(2)总务科:负责在接到停电事故报告后做出正确反应,以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电力供应。

(1)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2)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

1)向总务科询问并记录停电时间、时长,由科安全管理员向科主任汇报;

2)科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应急照明设备、ups等,以便停电后能正常使用;

3)通知各专业组组长在规定的时间将无ups得仪器、电脑及其他通电设备进行关机、断电,以免停电造成损坏。

4)如为短时间停电,由各专业组组长自行评估停电对无ups仪器运行的影响,如影响较大,应寻找替代方案,或提交科管理层决定标本延后或提前检测,向临床发布相关检验报告迟发或提前的通知;

5)如为长时间停电,对所有仪器运行均造成直接影响,由科管理层评估停电对检验的影响程度,预估检验报告时间,并通知临床各科室;

6)停电后,各专业组组长应密切关注ups、电脑和仪器的运行状态,保证检验正常进行,如为长时间停电,各专业组长应在ups规定运行期间停电运行,并执行关机程序、断电;

(3)突然停电后,在场检验人员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1)启用应急照明设备,安全员应立即向后勤保障部电话报告停电事故,夜间值班人员应电话报告电工班,如无法联系,应立即报告总值班。

2)向科主任汇报停电情况。

3)询问电工停电原因,可能的停电时长、是否有备用线路供电等;

4)密切关注ups、电脑和仪器的运行状态,根据维修的时长及ups供电能力,必要时停止运行部分非急诊仪器和电脑,保证急诊仪器的顺利运行。

(4)小范围部分区域停电:

1)通知安全管理员初步判断断电原因,检查区域内是否有电负荷过大用电设备、漏水等情况;

2)由安全员向电工班汇报停电情况及可能的原因;

3)在停电原因为排除之前,禁止私自进行通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正常供电后,检验人员应对冰箱等所有用电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并通电开机,如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无需采取措施,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持续报警,应立即通知相关维修人员;(6)仪器设备在供电后运行正常情况下,对影响检验报告时限的项目应再次通知临床。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四

由于大停电(无备用电源情况下)会引起一系列生产故障,如:

1、焦炉地下室加热系统不能正常换向操作而引起的加热火道加热不均匀(烧单眼或烧双眼),造成焦饼成熟不均及推焦困难等事故。

2、焦炉五大机车会因停电造成生产事故。如:

推焦杆进入炭化室内只将焦炭推出一半就停电,烧坏推焦杆;

装煤车正在进行装煤操作就停电,烧坏装煤车;

拦焦车内导焦栅里的焦炭正推出一半就停电,烧坏拦焦车;

地面除尘站装煤除尘停止时,导烟车套筒落在除尘孔烧损导烟车;

熄焦车正在接焦或车箱内红焦已接完,正需急驶去熄焦时停电等一系列事故。

3、因停电造成上升管煤气放散事故(鼓风机停转)。

4、因停电造成的各机械运转设备、电机设备的停转、停运事故。

5、因停电造成的焦炉炉门、炉框冒烟、着火,损坏炉体,影响焦炉寿命的事故等。

大停电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工作由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的主任与调度科协调处理,对在救援中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它资源由焦化厂负责,比如动用消防车等。整个停电过程及时间、出现的故障和停电影响造成的损失,车间应详细记录在案,并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1、地下室煤气系统停电预案

停止加热步骤:

停电时,立即组织人员关闭上升气流的`加减考克。此过程中可安排2人用手动吊车。(手动吊车时顶住煤气电磁阀,半点顶正向,整点顶反向;2人用手摇泵换向,同时观察行程是否到位)。

关闭加减考克(手动吊车)后,在主管压力降到800pa时关闭主管阀门,关下液水封阀门。

如停止加热时间超过2小时,将废气盘进风口小铁板盖住,留5mm。

注意控制机焦侧分烟道吸力,保证看火孔正压。

长时间停止加热期间交换机工用手摇装置正常交换废气,每小时交换一次废气。

送煤气步骤:

总管压力达到4000pa以上时,方可向炉内送煤气。

若停煤气时间较短,而且主管压力没有达到过零,可直接打开煤气主管阀门。

送煤气前一定要确认煤气与废气的对应关系,将分烟道吸力调整到规定加热时的吸力。

班内人员分工明确,做到统一指挥:由班长以上人员指挥,测温工、换向工进行阀门调节和送煤气(送煤气一定要注意从末端开始,逐个打开,同时关注主管压力不得低于1500pa)。中控负责对总管、主管压力的监视和机焦侧吸力的调节。

若停煤气时间较长,煤气主管压力曾达到过零,应先用蒸汽吹扫,同时打开放散管,待放散管冒出蒸汽5分钟后,再停止供蒸气通入煤气吹走蒸汽,等放散管冒出煤气10分钟后,取样做爆发试验,至连续三次合格为止;同时将机、焦侧风门开度恢复到原工作位置。

检查交换机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正常,水封槽是否保持满流,各仪表是否正常。

恢复加热后,及时检查燃烧情况是否正常。同时通知调度、三班开始出炉。

2、停电后上升管的处理

由工段长统一指挥,炉顶指挥工和上升管工配合迅速处理,如果放散管没有自动打开,上升管工把集气管上的放散管打开,未着火的上升管、放散管应点燃以减少环境污染。

煤气压力较大时,炉顶指挥工关闭新装煤炉号的翻板且打开上升管盖(压力保持240~300pa)。

上升管工关闭氨水总阀门。(送氨水时要缓慢打开总阀门,防止降温过快拉裂集气管)

若停电、停水时间较长时,集气管温度高于200℃,当班工段长应迅速通知调度室,迅速派消防车灌水,防止集气管变形。

集气管压力低于240pa时,上升管工要及时将一部份上升管关闭,如时间过长,压力继续下降时,要适当关闭放散管。

桥管承插口和上升管根部冒火时,上升管工要及时用湿的石棉绳或泥灰把火堵灭;炉门着火的,炉门工应及时把火扑灭,除尘孔盖有冒火的要及时用泥料浇灭。

3、装煤车突然停电(托煤底板停在炭化室内的应急处理)

将操作模式转换到应急状态,确保地面供电主路断开,防止突然来电发生意外。

将装煤传动机构上的制动器手动手柄开启,制动器松开。

将减速机与主动链轮连接的联轴器拆掉。

采用导链拉回托煤底板。

4、推焦车突然停电(推焦杆停在炭化室内的应急处理)

将操作模式转换到应急状态,确保地面供电主路断开,防止突然来电发生意外。

将推焦传动机构上的制动器松开。

扳动手摇机构齿轮离合的操作手柄,使得齿轮处于连通状态,将操作手柄用销轴锁死。

在四个位置用摇柄将机构摇动,缓慢将推焦杆退出碳化室,然后将齿轮脱开,手柄锁死。

5、熄焦车突然停电

在接焦过程中突然停电不能行走的处理:短时间无法修复的,松开抱闸,用人工(或铲车)推车手动熄焦。

熄焦时应使用手动操作熄焦,手动出故障后再使用旁通阀进行熄焦,切不可让红焦长时间放在车里以免烧坏熄焦车,如熄焦水罐内无熄焦水,可将红焦直接放在临时晾焦台(出炉号离熄焦塔较远时也应直接放在临时晾焦台),之后联系消防车将红焦熄灭。

6、拦焦车突然停电

切断总电源,将主令控制器打到零位,以免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

推上并锁紧锁闭开电磁阀,手动操作油泵直至锁闭开,松开锁闭开装置。

推上并锁紧导焦栅后退电磁阀,操作手动油泵直至后限松开此阀。

组织人力尽快扒出导焦栅、炉框及炉柱附近的红焦(大量红焦时需联系消防车熄焦)。

7、导烟车突然停电

在装煤过程中,地面除尘站突然停机:导烟车司机应尽快提起套筒盖上炉盖并用泥料浇灭冒火的除尘孔盖。

1、突然停电冷鼓工段现场应急处置

及时通知后续相关岗位,汇报调度、段长和车间主任。

停电后立即断开鼓风机电源,迅速关闭鼓风机煤气进口阀门(防止风机倒转损伤风机轴瓦),若大循环处于开启状态需要关闭大循环管,关闭风机前后下液阀门。

关掉电捕电源,档位全部归零。

各岗位人员把运行设备电源停止按钮按下,防来电自启,关闭各泵出口阀门,注意各槽罐液位变化并做好来电后的开机准备工作。

来电后开车顺序:

1)开循环氨水泵时应与焦炉联系,检查集气管喷洒状况和泄露情

况。并使其压力保持在0.25mpa~0.30mpa之间(焦炉顶部氨水压力);

2)开启供水系统(循环水、低温水、消防水、清水泵);

3)恢复初冷器供水系统;

4)开启鼓风机油路系统(供油压力调整到0.16~0.18mpa之间);

5)开启鼓风机水路系统油站冷却系统,当出口油温度高于40℃时,开启冷却循环水系统,使其保持在40℃左右;

6)开启离心鼓风机并根据煤气量调整合适的风机转速;

7)打开风机前后下液阀门;

8)待风机平稳运行后,取煤气做氧含量(3次),氧含量合格(氧含量<1%)后方可按开车程序开启电捕焦油器;

9)通知煤气使用单位恢复供气;

10)做好停电前后记录。

2、突然停低温水

2.1水泵工操作内容:

及时使用低温水相关岗位,汇报调度、班长、主任、电工、机修到达现场。

将低温水泵电源停止按钮按下,防来电自启,关闭低温水泵出口阀门并做好开启备用泵的准备工作。

在电工的协助下按要求开启低温水备用泵,向用户供水,同时通知用户。

备用泵运行正常后对停用泵进行检修。

2.2风机工操作内容:

接到水泵房通知后立即将风机油站、风机电机冷却水切换为循环水使用,用循环水对风机油站、风机电机进行降温。

初冷器开大循环水阀门,用循环水对煤气进行降温,如效果不好可以加开一台初冷器。

接到恢复供水通知后,缓慢开启初冷器低温水进水阀门(防止开度过快引起低温水泵跳车)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五

为确保塔吊起重作业过程突发长时间停电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机械伤害风险,项目部特制定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 、 、 、 、

1. 负责现场指挥,了解塔吊起重高度、臂架位置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 负责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维护秩序,疏散人员。

3. 负责通知设备单位组织抢救,召集抢救人员,及时安全排除险情。

当塔吊起重机在正常作业中突遇停电(长时间)故障,使起吊物悬挂在空中。且时间长,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 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0”位,断开总电源。

2. 由专业维修人员间断地用手打开起升卷扬机制动器或打开拉闸把手,让起吊物下降,每次下降较短距离,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最后使吊物降至地面。

3. 如吊物下面有障碍物及房屋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按第2条内容先将吊物降至离物体或房屋上方安全距离内,然后采取将回转装置制动或拉浪风绳措施,不让其在风力作用下回转;

a.将塔吊臂架回转转至空旷的场所、或回转到建筑物安全部位、或临时搁置在能承载吊物吨位的.钢平台上并加以监控,并制动回转,设置警戒线,然后按第2条操作;

(2)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不让人员在吊物下走动或作业;

(3)在吊物下方是办公区域,则吊物下方办公室内人员必须暂时离开,并按第(2)条方法采取措施;

(4)如吊物下方是居民住宅,则吊物下方房屋内居住人员由项目部进行说服和引导工作,采取暂时撤离的措施;

(5)电源恢复接通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将吊物转至指定地点下降。

4. 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在抢险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立即执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1. 公司电话:

2. 工程管理部电话:

3. 设备单位电话:

4. 项目经理: 手机或电话: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设备员:

附 附近医院地址:

工伤事故是指特色医院目录(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六

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的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大面积通电事故”(下称“大面积停电事故”)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全院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事故。

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一、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院长

成员:人事行政部经理

后勤主管

电维修工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的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时候,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二、应急抢修队

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维修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的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一、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半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由人事行政部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的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5分钟中保证备用第二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

(6)在停电前10分钟,将全部客用电梯停置1楼位置。

(7)当外网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手术室急诊科等重点部门的供电。

(8)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及恢复市电供电后的记录。

二、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10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来后送高低压电。

(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第二电源。

(5)因各种原因双电源均启动不成,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重点科室的供电。

(6)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运行记录。

(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工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抵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部门科室应急程序

一、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吧所有的及其电源切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二、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备用电源。

三、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及其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并应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

四、危重患者手术中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使用电动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五、如双线均突然出现供电故障,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医护人员则应首先保证病人抢救;护士应沉着镇静,上呼吸机者采用手抱球法,上监护仪者采用人工测血压脉搏,电动吸氮者则采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严密观察并请变化,其余工作人员则立即电话通知电工,人事行政部,并采用应急灯供照明。

六、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七、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后勤人员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电话,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一、电工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二、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三、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四、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七

值班人员发现电源撤回后,首先将

一、二受电开关切开、联系操作台将1#-4#磨机、1#-4#.排煤风机、1#-4#废气风机开关切开,将1#、2#变压器开关切开,向操作台说明情况后等待115变电所送电。115变电所恢复送电后同操作台做好确认,将

一、二受电开关合上后变压器送电,联系操作台恢复1#-4#磨机、排煤、废气风机送电正常生产。

1、首先在2个高炉分配器上留人,一但停电可能有煤阀不关、风阀不开现象,用手动打到应到的位置,防止热风倒流烧软连接、严重可能烧风口。

2、制粉系统按紧急停车程序停车,若突发停电应及时到现场开冷风门、关热风门、并密切观察系统温度变化及氧量变化,必要时对系统手动开氮气阀进行降温、降氧处理。

3、燃烧炉系统手动开事故放散阀,现场手动调节空气、煤气、废气调节阀至保温状态。

4、喷吹系统在停电后,监控操作画面是否正常并到现场预以确认,如有必要,手动将各冲压、定压阀关上,手动将小排气打开减压。(若条件允许、将管线清洗干净待生产)

5、现场各高压、低压设备机旁开关要打到零位,避免突然来电设备带负荷启动、造成电器放炮。

6、停电后及时同两座高炉、调度室、及作业长室取得联系、汇报并作好记录。

7、待正常送电后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准备恢复生产。

8、喷煤前要与高炉联系确认好,正常生产后及时汇报各调度室及作业长室等相关部门。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八

为了保证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因停电造成收费设备和设施损坏,收费系统中断和车道通行能力降低等事件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全省联网收费运行秩序,确保收费系统的稳定性和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组 长:李建林

副组长:薛锋钢、任瑞新

成 员:收费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收费站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贺江枫同志担任。

1、值班站长负责预案实施的全面指挥和人员及物品的支配工作。

2、值班司机要做好发电机的柴油购买工作,保证有足够的燃料。

3、维修员要经常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供发电机的正常运行。

4、当班监控要做好收费车道、值班站长和信息监控中心之间的沟通工作,及时报行事态的发展,准确传达各种指令以及做好相关记录。

5、票证员、办公室值班人员、司机、电工、维修员、稽查员、后勤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待命,做好各自的应急准确工作。

6、 在处理特殊事件过程中,全站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值班站领导的统一安排调度。

1、收费站负责对供电设备运行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发电机组时刻处于待机状态。

2、收费站高低压配电机房和柴油发电机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防止人为的蓄意破坏,坚决杜绝各种闲杂人员对设备进行违规操作。

3、保证收费系统自身的物理防范,各收费站配备有不间断电源ups两台,配备有主用和备用发电机,增加了供电系统的冗余度。

4、收费系统确系意外市电断电造成停电时,收费站要在15分钟内开启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当主用发电机有故障时要立即开启备用发电机供电,同时对故障机组进行检修,确保系统的供电和正常运行。

5、如发电机线路出现故障,无法发电时,应立即向值班站长汇报,并迅速启用《收费站车辆快速放行应急预案》采用手持机进行收费。

6、收费站在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前,要认真检查机油、此油、水、检查电器部件接触端、继电器等主要部件,按规定作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7、站内做好柴油发电机组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

为提高收费站预防、处理突发性供配电设备故障的能力,形成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供配电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害,保障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安全员、机电维护员、电工日常巡查,月联合巡查,季度专项检测机制,重点对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ups机房等供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路进行巡查,对发电机、ups等设备开展专项检测。

2、及时保养。每年对发电机进行保养,及时清理ups设备内外积尘,及时申请更换老化、故障的蓄电池组,及时更换、维修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等。

3、快速响应。建立供配电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提高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及快速反应能力,在供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判断、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突出重点。当供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优先保障收费系统正常运行,把降低社会危害、减少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

5、定期演练。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一)、组织机构

组长:收费站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站长助理

成员:电工、机电维护员、安全员、办公室主任、收费班长、监控班长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长治西收费站供配电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制度、方案、规划,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能力。

2、发生供配电设备故障后,工作组成员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进度,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机电维护员、电工具体负责设备、线路的更换、维修,及时联络上级部门、维修厂家;其他成员配合、协助维修工作,维护秩序、反馈情况。

3、制定应急预案演练的计划、方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预案启动。当收费站发生供配电设备故障,无法正常供电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2、故障判断。

(1)停电发生后,由监控或办公室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通知电工。接到通知后,电工应立即赶到低压配电室,检查市电供应是否正常。如市电供应正常,则判定供配电设备发生故障。

(2)迅速检查低压配电室各开关、指示灯是否正常,初步判断故障的性质。如故障较轻,可立即着手解决;如故障较重或难以第一时间判断,则应立刻联系机电维护员,联合排查,尽快查明原因,确定发生故障的设备、线路。

(3)查明原因后,根据故障性质,将故障分为轻微故障、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分别采取应对措施。

轻微故障:可以由电工单独、快速解决的故障。

一般故障:可以由收费站自行解决,不会引起收费系统断电的故障。

严重故障:收费站无法自行解决,或引起收费系统断电,造成较大影响的故障。

3、故障汇报

(1)轻微故障。应立刻着手解决,事后汇报站领导即可。

(2)一般故障。应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快速、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坚决避免一般故障转化为严重故障。

(3)严重故障。应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并由值班领导、收费站站长上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立刻采取措施,坚决控制事态,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临时处置

当发生严重故障,可能引起收费系统断电时,应视情况采取临时处置措施,优先保障收费系统正常运行。

(1)关闭非必要设备供电开关。当发电机或相关设备、线路发生故障时,在ups蓄电池供电状态下,为争取故障处理时间,应及时关闭监控室的监视器、非监控工作站等非必要设备电源,必要时可采取关闭部分车道电源的办法,以最大程度延长蓄电池供电时间。

当班班长应立刻赶赴收费现场,维护好收费、车道秩序,必要时协助机电维护员关闭部分车道电源。

(2)跨接ups、稳压电源线路。当ups或稳压电源发生故障,在缺少备件的.情况下,应跨接故障ups或稳压电源的线路,在屏蔽故障设备功能的情况下暂时恢复供电,优先保障收费系统功能正常。

(3)使用备用电缆。当线路出现故障无法立刻修复时,应使用备用电缆,临时恢复供电,随后再对损坏的线路进行维修或更换。

5、故障维修

当收费站供配电设备故障发生后,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处置措施后,应立刻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在最快时间内保证设备、线路正常工作。

对于收费站可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应立刻安排进行配件的购买、人员的组织、现场的协调等工作,电工具体负责维修工作。

对于收费站无法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根据公司相关政策,由机电维护员填写《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及时上报收费部,并联系、督促签约厂家维修人员到站维修。

6、责任划分

根据公司相关政策,对故障维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责任划分:

收费站责任:(1)负责轻微故障、一般故障的处理;(2)对于严重故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并填写、上报《设施、设备故障报告》;(3)采取必要的临时处置措施;(4)配合签约厂家进行故障的判断、维修等工作。

收费部责任:(1)负责联络、协调签约厂家,督促厂家维修人员尽快落实维修工作;(2)指导收费站进行故障处置工作。

签约厂家责任:根据协议内容,按时修复故障设备,恢复设备正常功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7、应急结束

当故障设备维修、更换完成,供配电系统恢复正常运转时,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束本预案。

8、后期处置

总结汇报:预案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对本次行动进行口头或书面总结,如有必要,应形成报告向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组织整改:预案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故障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进行反思,查找不足之处,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收费站应急管理水平。

1、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以确保能被及时联系到位。

2、物资保障。根据收费站自身的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建设,购置必要的油料、工具、配件、线缆等应急物资,优先确保在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自身具备较强的临时处置能力。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九

为确保正常营业,预防营业过程中发生突然停电,ups供电设备不足造成系统故障,预防事故发生,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停电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再和

副组长:李玉文、刘顺利、刘维森、梁乃波

组员:正职中层领导

(1)负责发电机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2)负责停电时应急发电领导和具体发电工作。

(3)负责应急演练的具体领导实施,每年不少于2次。

1、小组成员应随时关注县内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遇到连续停电超过4小时的.通知时,应提前做好发电准备,联系办公室将发电机运送到停电网点。

2、停电发生后,各营业网点主任应第一时间向电力部门咨询停电原因和具体停电时间,及时将停电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3、领导小组将根据停电时间判定是否需要准备发电。

4、如果确定需要发电,梁乃波负责加油和将发电机运送到位,刘维森负责发电和指导电工将发电机电源接入ups。

5、网点停电后,网点主任应指定专人观察ups供电情况,并尽量减少用电设备的数量,在ups电源即将耗尽出现报警时,马上向领导小组汇报,尽快发电。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十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分管供热工作的副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局:负责组织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各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管委会)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国家、省领导或工作组来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报告。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区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事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和市委、市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属地、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局

成员单位:属地、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各区(管委会)参照以上标准,设立工作机构。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区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石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级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区(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管委会)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管委会)给予支援。

各区(管委会)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华电河北分公司、国电投河北分公司、西岭供热公司及河北联润在线工程技术公司(带压堵漏企业)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管委会)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管委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管委会)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1宣教培训

各级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各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县(市、区)人民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办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发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十一

1.1当接到市政停电的通知后,维修主任应立即报告安全小组组长和客服管家,客服管家要通过书面通知或其它有效方式,提前24小时通知住户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的时间(依据计划送电时间往后预留一定时限),提醒住户在停电期间关闭家中所有电器设备。

1.2维修主任要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在停电前到达项目现场,在停电后如发生电梯困人情况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1.3安管主任要安排安管人员加强对所管区域的安全巡查。

1.4维修人员要在停电期间密切监控发电机组的启动和运行情况;还要及时查看变压器的得电情况。在变压器得电后,要先检查变压器的输出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如输出电压正常,要按照规定的送电操作程序进行送电,检查双电源自动切换情况。

1.5在供电恢复后,维修人员要至少在配电房留守15分钟,未发现异常后方可离开。另外,还要安排维修人员及时恢复其它停用设备的运行。

2.1项目中有出现停电后,维修人员应立即查明停电的具体区域和原因,如属于设备故障原因造成停电的,应及时查明故障原因并报告维修主任。

2.2安管主任要安排安管人员加强对所管区域的安全巡查。消防监控中心要通过监控检查电梯内有无困人现象,当电梯内的监控损坏时,应安排人员到现场确认,如有困人按照电梯困人应急处理预案处理。

2.3维修主任赶到故障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将停电原因及恢复时间报告安全小组组长及告知客服管家,由客服管家做好解释工作。恢复时间较长时,客服管家需发布书面的临时停电通知。

2.4如为跳闸,维修人员要对跳闸开关的负载线路要进行绝缘检测,确认无异常后可进行试送电。如为设备或线路损坏,有备用的情况则投入备用设备或线路运行。无备用的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修。

2.5抢修完成后,维修人员要检查配电柜内有无异物,工器具是否齐全。并由维修主任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后再恢复供电。

2.6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要检查相关设备应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同时留守30分钟,未发现异常方可离开。

2.7维修主任要及时做好停电期间的相关工作处理记录(值班记录、发电机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并在24小时之内将故障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小组组长。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十二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能源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能源局或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支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发展改革委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专家组

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预警

3.2.1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中央电力企业同时报告能源局。

3.2.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报告,中央电力企业同时报告能源局。

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能源局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和能源局要立即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发展改革委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地方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国家层面应对

4.3.1部门应对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能源局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部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中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3.2国务院工作组应对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地方和中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省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4.3.3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国务院决策;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国务院。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能源局或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资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能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能源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30%以上,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50%以上,或6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50%以上。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或30%以上6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2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其他设区的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7%以上10%以下。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5.其他设区的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6.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4%以上7%以下。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25%以上40%以下。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或10%以上15%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5.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6.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新闻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能源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武警总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水利部、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能源局、测绘地信局、总参作战部、武警总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新闻宣传组:由中央宣传部(新闻办)牵头,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公安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能源局、总参作战部、武警总部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十三

由于目前我校只有单线路供电处理,在供电紧张或出现突发事件时,有可能造成学校停电现象,为了防止因停电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全体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我校停电应急预案,供大家学习和一旦出现停电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能迅速作出反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持好秩序。

一、停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学校水电组工作人员

二、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预防措施;2、加强应急教育;3、及时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4、明确职责,通力协助。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处理。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理,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调动。

③向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后,配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处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⑥与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故后现场清理工作。

现场人员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保护。

三、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2、先制止,后教育;3、先处理,后报告。

四、停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白天停电后,教学主管部门要立即安排和协调好各项教学工作,尽可能使到教学活动不受影响,照常进行;后勤部门要督促食堂安排好在校师生日常生活,值班教师要提前到场并协助维持学生就餐秩序。

2、晚上停电应急处理办法

(1)、充分掌握停电突发事件具体情况

①夜修中突然停电处理,在各班值班教师要与班干部一起,负责控制好场面,让学生沉着冷静,严禁走动和大声喧哗起哄。班主任要立即赶到本班教室帮助维持秩序。

②夜修课间停电,在教室同学一定要保持冷静,在原坐位坐好,不准走动和起哄;正在走廊行走同学要及时向走廊内側靠墙边站定。各班值班老师要立即赶到教室和走廊,控制场面,维持好秩序。禁止学生大声喧哗或尖叫,违者严肃处理。

③夜修结束同学们正下楼梯时突然停电,马上要求尚在教室同学坐于原位,不准走动、喧哗;已经走到走廊和楼梯同学,立即停止走动,靠墙边站定。各年级负责人应就近派出教师赶到各楼梯口,控制场面,确保场面安定有序。如一直没有来电,各年级负责人应听从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协调并组织老师准备指挥学生撤离教学区。

(2)、停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所有成员要根据以上所列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应急处理,尽快布置各部门人员(包括教师、保安人员、内宿管理人员)分头负责把守各楼层、各楼梯口、各过道及宿舍楼前,指引学生撤离教学区返回宿舍区。原则上是按年级、按班级从低楼层到高楼层有序地离开教学楼,直到安全返回宿舍区,内宿管理人员及班主任应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回各自寝室休息,并保证安全。

3、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处理,有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立即启动特殊应急处理办法

①班主任或值班教师应先送受伤害者到校医务室诊治,如有需要,马上送就近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或其亲属马上赶往学校或医院。

②班主任及时将患者情况报告值班行政人员和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视情况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应急处理小组迅速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收集有关证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④学校成立专门小组,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4、预防及应急准备工作

①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协同总务后勤部门定期对学校供电线路、电器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而出现意外停电事故。

②目前我校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在教学楼、宿舍楼各过道、梯间均配备有应急灯以备急用。

③教学楼各年级组办公室、内宿管理室、保安室各配备好一支以上手电筒以备急用。

五、在停电应急过程中因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或麻木不仁而造成事故发生,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全校师生对本预案要进行专题学习,明确各自职责,同时在每学期开学初要组织一次停电应急演习。

停电应急预案的目的篇十四

应急处理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为确保我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办公,保证一旦出现事故停电或临时停电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本公司可能出现的不定期停电情况,特制定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

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办公室通知各车间各部门做好停电准备,确保停电前各道工序停止生产,没有任何产品滞留在需带电运行的设备内部,设备科在生产做好准备后断电停机,确保设备在停电之前按正常关机断电程序进行关机断电。并及时上报情况。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设备科应立即组织人员,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查找原因採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供电公司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1、在有通知的停电情况下,对于有多路电源供电的设备,如所有三线电路机台、中央空调、循环水泵、电脑、测试仪及所有不带自动保护装置的设备,设备人员应立即通过各电源间倒闸开关关闭电源。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凡是加热设备必须提前降温,保证关机时设备内部温度达到100度以下,若时间不允许,可将炉门,炉体门、烘箱盖子打开,加快散热。以上工作确保无误后上报厂长已做好停电准备。

2、若在没有通知的外部故障停电,电工须拉开低压总开关、拉开进线开关,防止来电后可能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设备科应立即对所有三线电路机台和所有不带自动保护装置的设备通过各电源间倒闸开关关闭电源。

3、停电时段,各岗位负责人应及时安抚好员工,不要吵闹、串岗及到处走动,应在本岗位上耐心等待,以最终确定恢复正常通电时止。

4、根据停电范围与可能的`停电时间启动相应应急保安措施,门卫人员应加强警戒与巡视,加强车间的出入门口的检查工作。防止停电期间其他事故的发生。

5、配备应急照明灯、必要的应急物资(处理内部电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维修设备和材料)。平时定期对内部的电路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电机、应急灯、出口指示、人流导向指示灯等,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6、在恢复供电后,外围电工以正常操作程式首先打开区域总开关、在得到送电通知后内围设备人员打开各车间配电柜开关、机台控制开关,开始运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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