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引导语:大家知道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2017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汇总,欢迎阅读!
1.1 职业名称
项目管理师。
1.2 职业定义
掌握项目管理的原理、技术、方法和工具,参与或领导项目的启动、计划、组织、执行和收尾过程的活动,确保项目能在规定的范围、时间、质量与成本等约束条件下完成既定目标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项目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计算、判断、应变、表达、交流、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项目管理员不少于90标准学时;助理项目管理师不少于140标准学时;项目管理师和高级项目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备系统的项目管理知识,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培训教师也应具有相应级别:培训项目管理员和助理项目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专业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项目管理师的培训教师应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专业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项目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有关专业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有专门的网上培训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有辅导答疑教师。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项目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助理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担任项目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者上机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考评员,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为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标准教室。综合评审在条件较好的小型会议室进行,室内需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照明设备、投影设备等,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