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10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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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一

记忆中,汗滴里有痛的声音……

踏上这辆驶向体育考场的车,我知道自己回不去了。平日里苦练的一桩桩、一件件再次浮现在脑海里。

一滴汗从脸颊颊滑落,在空中自由陨落,最终摔在地上,支离破碎。静静的操场上我听见汗里有痛的声音。

老师哨声一响,同学们便像一支支离弦的箭,飞一般地冲出去。带头的是体育班长,他脚步轻盈,脸上漾着微笑,显得轻松自如。我拿出积蓄的所有力量,握紧拳头,以光的速度一口气冲到了最前面……速度逐渐放慢了下来。这时,后面的同学三三两两后来者居上,一跃超过了我。我奋起直追,刚追了几步,两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举步维艰,汗无声地滑落。我只感觉到眼前发黑,心跳加快。此刻我多想停下来,就这样径直倒下去,在操场上小满了力量,甩开沉重,丢开疲惫,咬紧牙关向前冲。终于,我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一一终点。

下一次任务:立正15分钟。要求:立正站直,目光上扬,重心前移,双手紧贴裤缝。动作虽简单,但是在炎炎烈日下,坚持15分钟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已经开始有呻吟声了,体质差的干脆直接喊报告了。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汗滴在滚动,从发梢、从下锁,直直地打在炎热的水泥地上,狠毒的阳光在这个时候蔓延。但我知道痛楚正是生存的最好证据,煎熬只是过程,自己积极应对才是最终目的。心情因人而异,精神却是上帝抚慰我们痛的手,我坚持住了!

故事的主角是我们自己,无论导演如何,剧情如何,我们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人生旅途漫漫,生活就像一段孤独的流浪,通向梦想的大道旁驿站不断,不要轻易停下步伐,因为故事的主角是我,主角因梦想而闪亮,因努力而可爱。

我用一支素色的羽毛笔记录自己的人生诉说每一个动人的故事。即使是崇山峻岭也挡不住我前进的决心,纵然是风霜严寒也遮不住我蜡梅绽放般的笑盾。我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就算多波折,多磨难,也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我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嘀……”一阵汽笛声把我从遐想中拉回来,我知道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我在走我自己的路,接下来的路,我定会乘风破浪向前进。我自信地迈入考场……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二

思绪停滞在多年前的一天……

窗外寒风凛冽,雪花飘飘洒洒的扬过地面,白色的雪花与大地相融,形成了浅浅的一层薄膜。远处有几处人家炊烟袅袅,饭菜的香气窜进我的鼻子,一切都是那么和谐美好。年仅五岁的我站在门槛上,眺望着远处的公路。杨树先生们整齐的列在路两旁,像保卫家园的勇士,我站在那里殷切的盼望着妈妈下班回家。

“砰,砰,砰”咦,是谁的脚步声?我以为是妈妈回来了,奔跑着挥舞着手臂叫着“妈妈,妈妈”。结果跑出去一看,霎时笑容僵在脸上,原来是幼儿园小伙伴小心。我对我刚才的举动很是尴尬,双手做作的捏着衣服拉链,低着头,脚上踢着地上的小石子,不自然地笑着,不好意思抬头。小心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她有着圆圆的脸蛋和闪亮的眼睛,她看我面颊染了几分窘色,便装作什么也没看见,拉着我便往她家跑。

在她家看了一会儿《多啦a梦》,小心的四姨却来了,她想带着小心去超市,顺便看我在这无聊,便也带着我去了。本来我想告诉奶奶,却在小心的再三催促下放弃了这个想法,也就跟着上了车。

一路上我们欢歌笑语,好不惬意!

到了超市,阿姨左手拉着小心,右手拉着我,左挑挑,右拣拣。望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我早已眼花缭乱,把要回家的事也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和小心相互打闹着,推搡着,望着满目的商品转个不停,我们甚至忘却了时间,直到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才把我从云游太空的思绪拉回现实。

阿姨领着我们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接起了电话。

“对对,她在我这儿呢,真是不好意思啊,我马上给您送回去。”阿姨说着,眉头不由得紧锁,便拉着我们往回走。从阿姨那伪装得很不像的脸上,我隐隐感到不安。

快要到家后,我就远远地看见路口有一大群人焦急地等在原地。他们跺着脚,搓着手,想在焦急的等着我的到来。在狂风的侵蚀下,他们瑟瑟发抖,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满满的担心。直到我下了车,疯叫着回到妈妈的身边,刚想给妈妈讲一下我刚才的所见所闻。而妈妈却仅仅把我搂着,在我嘴边告诫着我不许跟陌生人走,我呆在原地……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三

彩虹经过风雨的磨炼,成为天空一道绚丽的风景;在冷水浇灌的花岗岩中,会展现出璀璨的钻石;在人生铁铁宕宕的磨练中,穿梭在星间的愿望渴望实现。

启蒙星照亮了我前进的路,我相信愿望如同繁星般不会落,愿望的轨迹绚出了故事的主角。

隐隐之中,“去年天气旧亭台”。一颗大树从单零破碎中,摇曳、伸展、到成熟。期中测试之后,成绩会聚雪花般降落在我们这些幼小的心房中。渴望着、等待着¨¨天不如人愿,为何人生就像荆辣的道路段,到处弥漫着阴霾苦雨;为何人生总是在和你捉迷藏,你永远只是一个被磨练者;你的唯一风愿最终在高手如林中,一次次地被滑落在宇宙之中。或许自己的每份努力永远随着人生的坐标系循环罢了。

隐隐之中,我的冥冥思想告诫自己,‘如果阴错过了太阳而惋惜,那也定会失去群星,甚至是整个宇宙的。’而我的愿望只是为了追上第一名,对于其他人而言,我竟是如此渺小,而我有足够的勇气去挑战一切,这是无法阻挡的。纵观历史,哪一个名人无不是经历过磨难而闻名一世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在双耳失鸣中创造了震撼人心的《生命交响曲》,凯乐,在双目无法诠释整个世界时,用心于心的交织而成就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古往今来,正是这些坚强的生命令我不言放弃,令我胜不骄,败不馁。

阳光再一次照射在苍翠欲滴地树叶时,在瞳孔里射入了希望,这份希望成为我莫不放弃的愿望。

秋季,给人太多的悲伤与愁惆之感,而在这个秋天,刘禹锡的旷达积极的“晴空一鹤摆晕上,便引诗情到碧霄,”中的乐观使我再一次地经受着磨练;我虽无“史家之绝唱”中的《离骚》优美词语表现此时的心如海洋般波澜壮阔,但是唯一的信念便是虽无超世之才,却有坚忍不拔之志。

拂晓时刻,校园中一片漆黑,我虽无故人般那悬梁刺股中的坚毅,但也和装裹充荧中渴望一束光线照亮我手中的书卷,唯有知识,才会是成为人生故事中的主角。

梦想开花的那一瞬间——我成功了

泪水浇灌的那一瞬间——我成长了

坚毅信心的刹那间——我成熟了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四

记忆中,汗滴里有痛的声音……

踏上这辆驶向体育考场的车,我知道自己回不去了。平日里苦练的一桩桩、一件件再次浮现在脑海里。

一滴汗从脸颊颊滑落,在空中自由陨落,最终摔在地上,支离破碎。静静的操场上我听见汗里有痛的声音。

哨声一响,们便像一支支离弦的箭,飞一般地冲出去。带头的是体育班长,他脚步轻盈,脸上漾着微笑,显得轻松自如。我拿出积蓄的所有力量,握紧拳头,以光的速度一口气冲到了最前面……速度逐渐放慢了下来。这时,后面的同学三三两两后来者居上,一跃超过了我口我奋起直追,刚追了几步,两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举步维艰,汗水无声地滑落。我只感觉到眼前发黑,心跳加快。此刻我多想停下来,就这样径直倒下去,在操场上小满了力量,甩开沉重,丢开疲惫,咬紧牙关向前冲。终于,我看到了的曙光一一终点。

下一次任务:立正15分钟。要求:立正站直,目光上扬,重心前移,紧贴裤缝。动作虽简单,但是在炎炎烈日下,坚持15分钟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已经开始有了,体质差的干脆直接喊报告了。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汗滴在滚动,从发梢、从下锁,直直地打在炎热的水泥地上,狠毒的在这个时候蔓延。但我知道痛楚正是生存的最好证据,煎熬只是过程,自己积极应对才是最终目的二因人而异,精神却是上帝抚慰我们痛的手,我坚持住了!

的主角是我们自己,无论导演如何,剧情如何,我们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旅途漫漫,就像一段孤独的流浪,通向梦想的大道旁驿站不断,不要轻易停下步伐,因为故事的主角是我,主角因梦想而闪亮,因努力而可爱。

我用一支素色的羽毛笔记录自己的人生诉说每一个动人的故事。即使是崇山峻岭也挡不住我前进的决心,纵然是风霜严寒也遮不住我蜡梅绽放般的笑盾。我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就算多波折,多磨难,也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我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嘀……”一阵汽笛声把我从遐想中拉回来,我知道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我在走我自己的路,接下来的路,我定会乘风破浪向前进。我自信地迈入考场……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五

那是一个伤心的故事;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一个改变了我的故事……

在五年级的一天下午,有一节音乐课,老师让带竖笛,我没有,所以我就带了十块钱,准备中午回家时买,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因为第四节课时体育课,所以我把钱放在抽屉里,就早早的下楼了。

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那抽屉里的小小的十元钱,竟改变了以后的我。

上完体育课回来,我发现钱不见了,我急得大哭起来,同学们见了,忙问我怎么回事,我说,钱丢了,是十元。同学们听后,都帮我寻找。过了很久,还没找到,我又气又急,气那个人拿走了我的钱,急钱还没有找到。正当我绝望时,一个同学大叫:“我们查书包吧,一定要把那个可恶的“贼”捉到。你的钱有什么特征?”我说:“有个人的脸上烂啦一个洞。”

同学们听了,都拿出书包让同桌查,只有她,最慢。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心变得特别冷,突然有人大叫:“找到啦。”我特别高兴,急忙跑过去拿钱,但在接过钱的同时,我的心也变得更冰了,因为,他的同桌,是她,

我问她:“我的钱怎么会在你那?”她没有回答,也正是因为她的沉默,我的心变得更冷了。

以后,每当我遇见她,她都选择了离开或者是沉默,直到有一天早上,我问她:“难道就因为那点不愉快,我们就不能做朋友了吗?”她说:“不能了,永远都不能了。”听了她的回答,我的心一下子就冻住了,永远也不能融化了。有时候,我很恨自己,为什么我要带钱?为什么我要把钱放在抽屉里?为什吗我不说那张可恶的钱不是我的?……

又是一节体育课,看见她在阳光下笑,我觉得是那么的刺眼,

从那以后,我变得安静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活泼,交朋友也不那么大大咧咧了,因为我在想:难道我们真的就不能再做朋友了吗?

毕业了,我选择了离开。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六

那是我人生最灰暗的日子……

那年我不到十二岁,有一个幸福但不怎么美满的家庭,身材并不高大性格却很爽朗的爸爸和乖巧懂事的弟弟为这个家增添了不少温馨与快乐,可妈妈却有间歇性精神病,但这一切并不影响我的生活和感受幸福的心灵。

那个夏天,这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噩耗传来,爸爸遭电击而死,我傻了。在县医院的冰柜里,我见到了至亲至爱的爸爸,我努力地呼唤他,任泪水滴在爸爸灰白的脸上。终于我被人们拖出来了,坐在医院长廊里的长椅上,爸爸生前的点点滴滴一点一点划过我的大脑。

我抱紧了年幼的弟弟,没有人能与我分享那些日子的阴蕴和煎熬,我快疯了,心荒芜成一片废墟,再没有人能吹散我,心中的乌云了。

我望着年迈的爷爷奶奶哭肿了的眼睛,白发人送黑发人,我知道他们不可能会与我分担痛苦,因为他们更痛苦。

我望着幼小的弟弟,七岁的他小小年纪遭遇如此厄运,我知道他稚嫩的心灵不可能会与我分担这份苦难,因为他是那样的屠弱。

我想起了还在家里的妈妈,啊!她该如何面对啊!同眠共枕、相濡以沫十五载的丈夫就这样突然离去了,她本已十分脆弱的今理又一次走向崩溃的边缘。

我突然意识到,所有的苦难竟然需要我这个十二岁的女孩来承担,可我的肩膀却又是那么的稚嫩。

父亲被接回了家,没有上漆的棺材装验了他三十六年的春夏,妈妈彻底地失控,也彻底地摆脱了苦难的折磨,可我却走进了另一种地狱般的生活,独自一人在这条艰苦、崎岖、坎坷的路上磕磕绊绊独享着一份难言的苦、灼人的痛、刻骨铭心的悲……

两年了,我一直想找一个肩膀靠一下,两年了,我一直想找一个人与我分担一下生活的苦楚,可我知道这条路只能由我自己走下去。对,由我一人走下去。

我望了望东边开始亮堂起来的天空,暗暗地对自己说“加油吧,为了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加油!”

在苦难中,我成长起来了!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七

小时候,她牵着我的手;小学时,我在前面,她在后面;长大后,我背起行囊,在她复杂的注视下,以一种落寞的姿势落寞地唱着思念的歌,讲述着未归人的故事。

小时候,垂杨紫陌洛城东。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蹦着跳着的我此时五岁。熙熙攘攘的大街总能给我以安心的感觉。很平整的石子路,蜿蜒地通向心中的城。早点师傅憨厚油腻的笑脸如同天边的那朵霞光,圆溜溜的眼睛此时亦充满了笑意,向我递来炸得金黄脆口的早点,“来,孩子,快尝尝我刚做的。”他转身,掀开蒸笼,热热的蒸汽冲上屋顶,形成了一双温暖的手,牵着我,安稳地走过了小时候。面对着她宠溺的目光,我开心地笑了。

小学时,为伊消得人憔悴。

“狼烟起,江山北望,人北望……”奋笔疾书的我此时九岁。温暖的灯光照在桌面上,耳边还回荡着老师白日所讲的话:“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那么我的梦想又是在哪里呢?停笔,苦恼地抱头索,一阵微风吹来,将楼下老人小孩的欢笑吹来,如三月的微风将温暖的杨花啪啪吹入心湖,淡淡的花香弥散开来。虽然心中梦想还不很清晰,但我的心已有了栖息的地方。——那就是她。淡淡的微风在屋中飞旋,在我的背后汇成一股力量,让我一往无前,勇敢地度过小学时光,面对她鼓励的目光,我坚定地笑了。故事的转折由此开始,不住向望唏嘘不已。故乡啊故乡,待不思量。

长大后,丛里寻她千百度。

“随着一年年时间飞跑,小小少年在长高……”孤独落寞的我此时十三岁,刚来到异地的我从未哭过,与周围的同学也能融洽相处,可就在我第一次打电话时,听到那不知听到多少遍的“多吃点青菜”时,那压抑已久的感情如井水般喷涌而出。喉头仿佛堵着什么东西似的,咽不下,吐不出。望着那月亮,第一次真真正正地感觉出了“月是故乡明”,也第一次产生了“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的感觉。故乡的她,现在怎样呢?月色中,仿佛看见了那复杂的目光,我却失控地哭了。故事至今仍未有结局,每讲一次都不禁泪如雨下,故乡啊故乡,怎不思量。

这就是一个未归人的故事,我,就是那个故事的主角。我不知远方的路还有多远,但我相信,在灯火阑珊处,终会响起归人那达达的马蹄声。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八

人生犹如一场多幕剧,有悲,有欢,有离有合,总以为受到别人其实的我,后来发现,我才是生活的主角。——题记

童年以优美的姿势悄悄从我身边跨过,日渐成熟的我不得不面对中考,这个令我又渴望而又害怕的词语,喜欢自由的我,渴望挣脱爸妈的绳索,走进高中一个人的生活。

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收费,我骑着自行车回家要钱,家里没人,说是栽稻子去了。我飞快的奥到地里。爸爸问我:“你怎么回来了?”我说:“学校要交钱,100块。”爸爸那黑色的大脚踩着泥水,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出来,污泥沾满了他的脚趾。我说:“爸,为啥不穿鞋?”他说:“没事,穿布鞋一会就踩坏了,怪可惜的,光着脚凉快。”说完,笑着擦去脚上的水。

我不经意的看见父亲的脚流血了,我想:“那应该是被玻璃划破的吧?”泥水不断像虫子一样往里渗透,腐蚀了父亲的脚,也腐蚀了我的心。我扭过头,偷偷地擦去脸上的泪,笑着扶着父亲回家去。

晚上,爸爸拿出了100元钱,有一元的,五元的,十元的。这是100元钱?不,这是爸爸一滴滴的汗水和鲜血。半夜,由于口渴出来喝水,听到爸爸对妈妈说:“咱的孩子就要中考了,我们以后要更加卖力,三个孩子都上学,可不容易啊!”妈妈说:“是啊,唉,只要他姐弟能有出息,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他们上学,咱这一辈子就为了他们三个。”

听到这里我哽咽了,喝下去的水,像火一样翻涌,以前爸爸打我,妈妈骂我,我现在都理解了,以为不被重视的我,现在才知道,爸爸是那样爱我,我终于知道在生活中,父母永远把我当作主角。

也许我很平凡,但我仍享有一份阳光,一滴雨露,仍能享受一片空气,一方土气,最重要的是一份最浓郁、最真挚的爱。

我相信,人生因我而精彩,生命因我而多姿,我不再自卑,因为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我才是生活的主角。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九

在我的世界里,有无数个属于自己的主角,我的主角就是我,那个在我心里深藏不露的地方,那个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善良的心。

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场面,但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场面。

小学时的我,总喜欢在电视机前看一些动画片。每当看着动画片时,就会被电视里的人物吸引,看到他们那个个子高大,英俊潇洒,又帅气又可爱的样子,真让人羡慕啊!我不禁也想变成一位魔术师。

我想变成一个魔术师,在我的脑子里有许多奇异的想法,让我在那时候就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在电视前编织。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魔术,也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这是为什么。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魔术师要一个人坐在小木梯上,他们会在上面站着,那是因为他们怕我在看见他们时害怕的样子。但是在我第一次见到魔术师时,我还是有些不相信。但是看了好久都没有人看见我的身影,我就开始怀疑我自己了。

当我第一次戴上这个魔术师的面纱,我看见了那个小时候的一个身影,他身上有一块块白色的布和一条条绿色条纹。他看起来像一个小仙子。那时候就觉得很美,我也想变。但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魔术师是怎么回事,只是不敢去认真的观察。我觉得很可怕,但是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我真的好像变成了这样。

我很喜欢看魔术,但是我更喜欢看电视节目。每当看到一个新出版的动画片时,我就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看到这个画面时会感觉很快乐,很美好!

我很喜欢看奥运会。虽然我看了不少电视节目时,但我还是喜欢这个时候。

我喜欢看奥运会,但是我更喜欢看体育节和国家的奥运会。我喜欢奥运会。

我很喜欢看奥运会。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我还是喜欢,我还是喜欢奥运,但是我觉得奥运会不会很好玩,但是我不喜欢奥运会的到来。

我喜欢奥运的原因是,我从来都没有体会到奥运会的魅力,但是我从来都是喜欢去体会奥运的魅力。奥运,这个词就是说,奥运会。

我喜欢奥运,我也不知道我的到来,但是我知道,它是在为奥运加油。奥运会不就是在为运动员加油,跳高加油,跑步加油吗?

在我看来,奥运会的确很好。我很喜欢这个词!运动会的场面很多很多,我很喜欢,很多,我很喜欢!

那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作文600字篇十

屏幕上的刀马旦,在玻璃般的舞台上,演绎着风花雪月,看她潇洒的跳跃,英柔的眉宇,飒爽的身影,众人的期待只为看她一个人。目光呆滞的停留在电视上,时光好像停止了奔流。日光懒散的撒落在桌上,似乎是谁遗弃的梦。

世界上所有的主角,都拥有不可一世的快乐和掌声,他们的存在是给人们以幸福的,他们可以拯救地球,可以拥有美好的记忆。

我也是一个主角,就像马戏团里从钢丝上不小心掉下来的山羊,只能遭受唾弃和鞭打。虽然山羊也是主角,但这个主角只配拥有伤心的回忆,而像山羊一样鞭打我的是至冷的语言和我内心冗长的回音……我和晨是朋友,只是朋友,只是相遇目光后会点头示意的朋友。曾经,我们是挚友、是知音、是只有雪莲才能形容的纯洁友谊,不过只是曾经了,只有自嘲的大笑能宣泄我心中泛滥的泪水。

晨和我一起长大,她是个快乐的人,总会在每时每刻照亮我的天空。她很要强,什么事都做的很好,但命运的不公平谁也说不准。虽然我从没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边。

在有一次我们追逐时她意外的摔在地上,而后连手提包也接不准时,我想可能有什么事发生了。结果听妈妈说,晨的小脑因车祸而受伤了。当时我只是震惊,可怜晨是那么要强的人。

而后来,事情原没有我想得的那么简单,或者说,是我太复杂了,我逐渐发现晨变得缓慢而容易受伤,这让我有些接受不了,而我要照顾她太多。所以,思想上的不情愿更多的用在了我不想说出的语言和不愿投去的目光。可是,我毕竟做了,虽然我不想承认自己的自私和虚荣是占据了我几乎所有的内心。

晨没有和我多说什么,只是以后我们便不再相见了,是我没勇气去见她,我胆小,我不敢承认当时的我是多么的令人厌恶。偶尔一次,我看到晨的网络日志,“只是再温热的手,也无法捂热我那颗冷至深谷的心和冷至骨髓间的痛”,我的眼神暗淡了,我用冰冷的键盘打了三个字“对不起”。我知道,雪莲也会凋谢,只是它散发的清香会留在人们鼻间,令人回味;友谊的伤痛无法改变,只是它的美好会留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散发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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