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应试题及答案详解优秀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应试题及答案详解篇一

1.不孕症是指婚后有正常的性生活,未避孕同居时间达下列哪项而未孕者

a 1年

b 1年半

c 2年

d 3年

e 4年

2.据统计正常情况下,婚后2年初孕率为

a 60%

b 70%

c 80%

d 90%

e 95%

3.排卵后,由于孕激素对体温中枢的 作用,基础体温可持续上升

a 16~18天

b 12~14天

c 10~12天

d 8~10天

e 6~8天

4.女性不孕最常见的因素是

a 不排卵

b 输卵管因素

c 子宫因素

d 宫颈因素

e 阴道因素

5.精子在进入宫腔后,能存活

a 6小时

b 12小时

c 2~3天

d<24小时

e 3~5天

6.排卵后在体内卵子的寿命是

a 24小时

b 8小时

c 2天

d 3天

e<8小时

7.与精子产生无关的因素是

a 双侧隐睾引起曲细精管萎缩

b 慢性中毒(吸烟、酗酒)

c 过度精神紧张

d 幼年腮腺炎并发睾丸炎

e 输精管结核

8.关于精子的液体正常值下述哪项是错误的

a 精子的液体量为2ml~6ml,平均3~4ml

b ph为7.5~7.8

c 精子数>6000万/ml

d 活动数>60%

e 异常精子数<30%

9.下列哪项不属于生殖医学技术

a 人工周期

b aid

c aih

d ivf. e t

e gift

10.试管婴儿是

a 人工授精

b 配子输卵管内移植

c 宫腔配子移植

d 体外授精与胚泡移植

e 胚泡移植

11.诱发排卵的药物是

a 克罗米酚

b 绝经促性素(hmg)

c 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lhrh)

d 溴隐亭

e 以上都是

12.某妇,28岁。孕1产0。继发不孕2年,月经5~6天/28~30天,妇查:宫颈光滑,宫体大小正常,宫旁左侧及后方有粘连及压痛,右侧附件可及,进一步处理首选

a 人工周期

b 全身抗炎治疗

c 氯底酚胺

d 输卵管通液

e 宫颈扩张

13.某妇,30岁,原发不孕3年,月经5~6/20 + ~50 + 天,量中等,无痛经,妇查未发现特殊症状。进一步检查应首选

a 输卵管通液

b b 型超声

c 性交后试验

d x线腹部平片

e 经前或见红12小时内诊刮

14.某妇,32岁,孕0产0,婚后不孕3年,月经3~5/20~30天,妇查:左侧穹隆稍增厚,余正常。进一步检查首先考虑

a 月经前诊断性刮宫

b 输卵管通液

c 子宫输卵管造影

d 宫腔镜

e 腹腔镜

15.某妇,33岁。孕3产0,最后一次妊娠至今已5年,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妇查:宫体正常大小,双侧附件区压痛明显,可触及不规则片状物。此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a 继发不孕+附件炎

b 绝对不孕+附件炎

c 继发不孕

d 原发不孕

e 原发不孕+附件炎

16.某妇,33岁。孕3产0,最后一次妊娠至今已5年,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妇查:宫体正常大小,双侧附件区压痛明显,可触及不规则片状物。此患者的最佳治疗方案是

a 人工周期

b 宫颈扩张

c 全身抗炎治疗+输卵管通液

d 氯底酚胺

e ivf. e t

17.继发不孕

a 凡婚后未避孕,有正常性生活,同居2年以上而未妊娠者

b 婚后未避孕且从未妊娠者

c 曾有过妊娠而后来未避孕连续2年不孕者

d 夫妇一方在先天或后天解剖生理方面的缺陷,无法纠正而不能妊娠者

e 夫妇一方因某种原因阻碍受孕,导致暂时不孕,一旦得到纠正仍能受孕者

18.绝对不孕

a 凡婚后未避孕,有正常性生活,同居2年以上而未妊娠者

b 婚后未避孕且从未妊娠者

c 曾有过妊娠而后来未避孕连续2年不孕者

d 夫妇一方在先天或后天解剖生理方面的缺陷,无法纠正而不能妊娠者

e 夫妇一方因某种原因阻碍受孕,导致暂时不孕,一旦得到纠正仍能受孕者

19.相对不孕

a 凡婚后未避孕,有正常性生活,同居2年以上而未妊娠者

b 婚后未避孕且从未妊娠者

c 曾有过妊娠而后来未避孕连续2年不孕者

d 夫妇一方在先天或后天解剖生理方面的缺陷,无法纠正而不能妊娠者

e 夫妇一方因某种原因阻碍受孕,导致暂时不孕,一旦得到纠正仍能受孕者

1-5cebbc11-15ebeaa

6-10aeead16-20ccde

s("content_relate");

声明:准根文档网所有作品(图片、文字)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aiz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