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题型 税务师涉税法律实务优质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题型 税务师涉税法律实务篇一

2016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考试大纲已公布,考生们可以根据大纲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6年的考试大纲与2015年的考试大纲比较增加了部分内容,调整了部分内容。增加和调整主要涉及民商事的法律制度及有关民事诉讼制度。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包括:

1.在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有关“物权变动”的内容(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效力和变动)。

2.在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债的效力”。

3.在第16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一些内容上的补充。

4.将原来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中的“担保法律制度”中涉及担保物权的内容调整入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将第9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合伙企业的种类”内容单独列出。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一、行政许可概述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熟悉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

(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四)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了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二)掌握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三)熟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概述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四、行政处罚程序

(一)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

(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三)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行政强制概述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复议概述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

(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

(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六、税务行政复议

(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声明:准根文档网所有作品(图片、文字)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aiz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