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最新通用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一

2、校址(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东大营街11号(110161)

3、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5、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          

6、办学形式: 全日制         

7、学习年限: 三年

8、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3.2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9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69.22万元,图书24.45万册。

 

三、招生计划

1、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报关与外销方向)、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旅游管理只招英语考生,其余各专业语种不限。

2、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二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000元/学年。

2、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预交教材费300元/学年(按年收取,毕业时结算)。

3、退费办法:学院按该生从开学到退学的在校月数计算,不足1月按1月计算,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

 

七、助学贷款及奖助学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入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奖学金及助学金: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录取规则:

1、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120%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录取第二志愿以及其他志愿考生。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承认各省招办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无专业级差分数要求,对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九、新生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新生应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报到。新生如不能按期报到,须在2009年新生开学报到日两周前向学院招生办提供书面材料请假,假期不超过两周。如未请假或请假但逾期未来报到,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9661988496668(传真)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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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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