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呐喊读后感600 呐喊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一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中国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被日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中国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以往的耻辱:被敌寇逼着在条约上签字;让他们烧杀掠抢,还留下了惨不忍睹的大屠杀!"康梁"的反抗被可耻的清政府拦住,一个个像绑在树上的人一样无法回击。这就是我们的耻辱啊!
鲁迅先生以笔做剑,刺穿了黑暗的旧社会让人们感受到光明。如今我们的生活如
呐喊读后感600 呐喊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二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旧社会是多么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一生贡献给了伟大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少,为别人想多人!
呐喊读后感600 呐喊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三
我曾向天呐喊着我的希望,向地呐喊着我的苦痛,向奔腾的长江倾诉,向渺远的树林感叹.......鲁迅用铿锵坚毅的文字似排山倒海的匕首,刺进人类的“胸膛”,唤起心中的希望与能量。
当时的时代,一片灰色,那时候,每个人都在苟延残喘,那时候,鲁迅弃医从文,那时候,陈独秀开办(新青年)。他们希望青年们能够认清现实,把精力投入到社会中!
第一步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的发表,给了文化界的震撼,给了新世纪的'希望。越攒越多的文章,合集便组成了呐喊。
通篇下来,两个字“吃人”,无论是亲人,朋友,邻居,在利益面前,可以轻而易举放弃你的生命。儿子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恶习便一代代传下来了。连狗,都可以对你饿目以待。
可不是“原来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吗”。可笑至极。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平稳,越来越和谐。
珍惜吧!这个用多少人的鲜血,辛劳换来的时代!
呐喊读后感600 呐喊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四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呐喊读后感600 呐喊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五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人们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黑暗、腐败社会。而《狂人日记》中“我”在当时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人,他轻而易举夺走了别人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人,用自己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包治百病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