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时间的作文300 时间的作文600字四篇(模板)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时间的作文300 时间的作文600字篇一

母亲在电话里惊呼:也不早点说,我要买你最爱吃的菜,还要给你打扫房间,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火车晚点,不过还好,只晚了十分钟,多听一两首歌的功夫。走出车站,一眼就看见父亲站在寒风里,正焦急地盯着走出来的每个人。看见我,他一个箭步冲过来,一边抢过我手中并不沉重的包,一边不满地嘀咕:“都晚了十分钟了,还以为出啥事了呢,把我急坏了!”

一路上,父亲一直在念叨这十分钟,为这十分钟愤愤不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日理万机,十分钟能干出经天纬地的大事来,其实,他一天光晒太阳就不知道要浪费多少个十分钟。

回到家,母亲一边忙着从厨房里端菜,一边大声嚷:“怎么那么晚啊!我还以为出啥事了,急得我坐立不安,跑出去看了好几次!”

不过区区十分钟,在父母看来,居然比十个小时还要漫长,这十分钟里,他们从满怀期待到失落,到担心,到害怕,每一种情绪,都像鞭子一样,狠狠地抽打着他们的心。

在家待了足足半个月,母亲每天变着花样做各种美食,父亲则成了采购员,只要我想要什么,他立即跑出去买回来。母亲不打麻将了,父亲也不到老年活动室打球了,每天净围着我转。

临走时,行李包增加到了三个,每个都塞得满满的。忙完这些,母亲擦擦额上的汗,轻轻地叹气:“时间怎么那么短啊,你又要走了!”

父亲也在一旁附和:“是啊,这一走,又得好长时间!”

十分钟的等待,他们嫌太长,半个月的相聚,他们又嫌太短,实际上,我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回家一两次,分开的时间不会比半个月长多少,可是,被父亲这么一说,仿佛我一去不回似的。这样的情景,总是时常上演。

那年高考,从考场里出来,母亲一边递上,一边长舒一口气:“终于出来了,时间真长啊,站得我两腿发软!”而当高考结束,我背起行囊准备奔赴大学时,她又有些失落地感叹:“时间真快啊,不知不觉,你都高中毕业了!”

整个高三,三百多个日夜,她忙着给我做营养餐,帮我买各种资料,比我还要忙还要累还要紧张,在她看来,却比区区的一场考试短暂。

每年开学,父亲都要陪我去学校报名,从幼儿园到大学,从未缺席。每次,在排成长龙的报名队伍里,父亲总是焦急地搓着手,不停地引颈张望,并不满地嘀咕:“怎么还没轮到我们啊,都等那么久了,不知道今天报不报得上!”其实,他等待的时间从来不会长过一个小时。而当我大学毕业,终于不用再报名时,他又有些伤感地感慨:“唉,一眨眼,你都长成大人了,真快啊。”

二十多年的漫长岁月,他时刻为我操心,每天为我劳累,弯了腰身,白了头发,居然还觉得,这时间比报名时的那会儿等待要短暂得多。

在父母那里,时间总是显得如此不合理,与世界上所有最精确的钟表背道而驰。等待儿女的时间,为儿女争取利益的时间,他们总是觉得太长太长,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和儿女相聚的时间,伺候儿女的时间,他们又总是觉得太短太短,一年不过一眨眼。

我想,每个父母心里,都有一个特别的钟表,这个钟表,用奉献做壳,用爱做指针,它为我们走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爱在跳跃。

时间的作文300 时间的作文600字篇二

忽然之间记起曾经写下过这样的`句子:“我想做个漂亮的玩具士兵,戴着粉红色的绒线手套,绕着木马轻轻唱歌,看着所有孩子温暖的笑容被温柔的连成一片,然后开始旋转。”

还有写下过这样的句子:“一场一场的雨,幕天席地,于是潮水漫过城市的地线,涌上岁月的堤岸,于是掌心有了温度,眼中泪水饱和,于是我在梦里遇见你,踏着雨水在屋檐绽开的声响,轻盈地走过我十七岁的窗台。”

只是后来园游会打烊了,而我忘了自己在哪里;只是后来雨停了,而我忘了该在哪里。

那些过往的小小的情节,被推进时间的海洋,孤帆远影,忘记了返航的路,而我也告别了彼德*潘才有的年龄。小船儿摇啊摇,已永远摇不回那座外婆桥,已永远漂不回那片月牙湾,时间的海洋把曾经的铭心刻骨冲涮成彼岸,我再也无法登陆。

在最近的梦里,我的指尖还停留在那年的键盘上。光标在句点后面闪烁了一下,屏幕上的心情集结成行,电脑桌上的可乐,还剩下那么一点,依旧慵懒的冒着气泡,琥珀色的液体,散发出甜腻的味道,于是整个人的心情就好象被全部浸泡在这种甜腻的液体里,双手垫在下巴下,剩下的力气,刚好够看可乐慢慢变成糖水,缱绻的在电脑前忘记了思考。我开始做梦,梦里有我感情游离的痕迹,那些有关文字,有关回忆,有关梦想的气泡,一个一个,旋转,上升,膨胀,在接触空气的瞬间,破灭。我发现,自己还是自己,那些悲伤的情绪,那些纠结的情节都在可乐里,因为时间,不再热烈,不再狠狠刺痛我的神经。可能我就这么安静的睡着了。醒了以后我把文字装进信封,寄向远方。然后在书店看到它们,当时的一切慢慢苏醒,我只是莞尔,那个一个人坐在街对面旧旧的长椅上,以为自己注定要悲伤的孩子,那个落拓的数着行人过往的寂寞的孩子,已经离开了。再然后好多好多的信从不同的方向飞到我的手里,每一个陌生的人都亲切地喊我的名字,我不停地回信,不停地在幸福里忘记哭泣。

在最近的梦里,我回到几百公里以外遥远的西安。巨大的城市,巨大的街道,巨大的霓虹灯,不远处的鼓台钟楼却像是从很远的地方招摇而来,以一种更为悠远的温柔目光看着我,嚼着羊肉传的我们,看着身边的陌生,快乐的叫喊。睡不着的夜晚,我们沐浴在六朝古都的空气里,侧耳聆听过始皇陵里战马的嘶鸣,遥想过华清宫里佳人嬉水的如花笑靥,抬头仰望烂漫的星空,在芙蓉园的烟火下挥舞双手,我想着南方的城市,被自己思念的人是否也这么快乐。快乐那么长,像大燕塔下延伸向芙蓉园的那条青石板路,上面踏过我的笑声。

在最近的梦里,我回到那节给年年写信的政治课,那个哈欠连连的自己。窗外温暖的风舔着书页,却一直翻不过它,于是那风滑过靠近胸膛的地方。我想起两年前年年坐在我斜前方的位置,微微低着头,认真做着政治笔记,而我在一旁描着她的刘海,下午两点的阳光从她发间的罅隙穿过,铺满了我的纸,静静的,忘记了时间。下课了,我们去画室,一前一后,三米的距离,在画室门前的玻璃上,彼此的距离更近,于是我回过头去冲她大笑,喊她的名字,她愣在原地,我跑进门里。

散乱的2b铅笔,散乱的橡皮,散落的画纸弄了一地。笔尖轻轻的摩挲,年年在纸上重重的抹了两笔。眼前的伏尔泰静默着,双眸深邃如海,就这么不惊不动不呼不吸,仿佛隐忍了几个世纪。我不断擦拭着纸上那些失败的表情,直至鲜活,时光溶解在阳光里,我总以为再多画几笔,自己就更接近了那个智者的心灵,年年也是这样想的吧,她的伏尔泰,下巴的轮廓更加柔和,那眼神也更加静谧。她离开座位去削铅笔,我偷偷拿过她的画,在右下角写了4个小小的字,她回来了,我看到她轻轻擦掉我的笔迹,脸上是一闪而过的红晕,然后她看看我,在我的纸上画了一只猪,无数的微尘在斜斜的光线里斜斜的舞蹈,也落在年年的头发上,那么好看。

夕阳下的单车,在茂密的樟树荫下穿过。伏尔泰,亚历山大,阿格里巴,鲁迅的目光依然散乱在被光线切割的画室里,继续思考。年年带着耳机坐在我的后座上哼着she的歌,于是时间,地点,人物都变成小说情节样子,故事里的我微笑着握着车把。“年年,我们学校的桂花开了,密密麻麻的,可以泡好多你最爱喝的桂花茶”,政治老师说大家把课本翻到,而我在信纸上写:“年年,两年了,我好想你。”

园游会打烊了,我不愿回家;雨停了,我不舍得抛下彩虹。可是小四说:“那些我们以为念念的情节,就在我们念念的过程中,被我们遗忘了。”可是寂地说:“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流浪在时间的海洋上。”我不知道自己还在哪里,该在哪里,梦飞船摇啊摇,在去外婆桥的路上,在去月牙湾的路上,搁浅在了叫时间的海洋里。

于是,往事停住,而我的手,离开键盘。

时间的作文300 时间的作文600字篇三

英语课,又是默写短语,千篇一律。迟早晕死。一如既往,后面的那小群,又因为没记得抄中文提起起来。千篇一律“十五分钟后默过来”过了一会儿“刷刷”几个人走了过去。

有的,腰里别着小纸条,蓄势待发。

有的,前几页已经抄好了所有的短语,后几页装模作样的中文!上讲台,呆那么几分钟,眼睛不停地左顾右盼,无意间,那篇已抄好了短语显现在眼前,一副得意样,以一种极为扭曲的步伐走下讲台,嘴边挂着小丑一般的微笑!我晕!技术啊!我的眼睛都没他们翻书的速度那么快。只记得物理老师说过光的传播速度在空气中不一样么?晕啊!

同样的方法,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快,不同的人,才明白“熟能生巧”

回首,我们已14岁,懂得轻重,谁都明白,我们只有考上高中,才有好的出路;谁都明白在我们的身后,有牵挂着我们的人;谁都明白,过完着20天,我们已初三;谁都明白,明白我们身上有重任。

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知道这么多,还不愿意在上课时把头抬高,还不愿意花几分钟去记那几个屈指可数的单词短语,还不愿意提起那支丢得发锈的笔。

我痴痴地望着那一个个熟练的动作,我的心里凉丝丝的,也许他们永远也想不明白,或许在他们明白时,已物是人非,想着没有后悔药可吃。

我痴痴地望着那几个从农村里来的同学,也许,他们的父母正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作,也许,正在为儿女下个星期的生活费犯愁。良知?

不知不觉中,讲台上重默的作业本已有厚厚一沓,那含水量百分百的废纸迟早化为灰烬,那废纸的主人正在数着天花板上的灯管。

日子,一天又是一天!

后记:

一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漠,只记得数着灯管的少年,而今,已物诗是人飞!

10年后,20年后,是否,是否能看到一个……

时间的作文300 时间的作文600字篇四

喜欢文字。喜欢音乐。

我会把自己的感情、感触、感慨、感动都融进我的文字里去,就像把心底的话说给一个最亲近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不悦,只当一个忠实听众,默默地听我诉说一些青葱心事。文字是有灵魂的,只是它任由创作者将它的灵魂染成不同的颜色。我习惯将内心无法言说的情绪用文字表达出来,但却从不把文字当成是发泄的工具,因为我不是通过这个渠道说给别人听,而是说给我的文章听,抑或可以说,是给自己听,听听自己心底的声音,跟自己交流交流。

跟文字比起来,音乐又是另一番风味。

我也喜欢听歌,闲来无事时听听,有时用来调节情绪,有时只是想让耳朵里塞满声音,堵住心里莫名的空虚,而且无论何时总喜欢随口哼哼唱唱,唱喜欢听的歌,唱好听或者上口的歌。我还有一个习惯,不管听什么歌,总要先把歌词看一遍,如果觉得歌词写得很好或者很对我胃口,首先就会在心里肯定了这首歌。我始终觉得音乐赋予了文字的第二生命,而文字又是音乐内涵的体现,词写得好那么配的旋律自然不会差。相反如果歌词滥俗不堪,那么就算曲调再怎么优美我都不屑去听。或许,这是一直倾心文字带来的后遗症。一首歌曲,音乐是主体,文字是主题。好的歌曲可以使二者珠联璧合,让听者陶陶然跟着美妙的音符和节奏走。好的歌词配上好的旋律,经常能引起听者的共鸣。

最近看了一本小说,《锦瑟江山》。以前看书,只是爱好与习惯,也能算是投入,但最多被故事情节逗笑,从没有哭过。也有几次的确十分感动,但心里酸酸的鼻子酸酸的,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还是未到伤心处。《锦瑟江山》不同。刚开始我只抱着无谓的态度读,也没觉得比起以前我看过的其他的书有什么特别,但看到后面越来越吸引我,跟着那些江湖儿女一起领悟人情世故,感慨万千,仿佛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当心属于了书中的世界,属于了书中的人物,就能深切地感受他们的感受。潸然泪下。或许是喜极,或许是叹。或许欢乐他们的圆满,或许揪心他们的磨难,或许悲哀他们的擦肩而过,或许、不自觉地、就哭了。原因不明。那真切的无色透明液体,让我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原来,并不是看书写作太多我就对文字产生了免疫力,原来我也会看书看到流眼泪。直到这本书已经看完了很久,还是会不时想起,不时感动。大概是至今,我看过最打动我的书,而且文笔很好,从中也学到很多写作技巧,值得用获益匪浅形容。

最近喜欢听vae。首先被他写歌的文采吸引,其次,他的歌曲调都很有韵味。我不喜欢太吵的歌,让人心绪不宁,也不喜欢太安静的歌,空灵得没有感情。vae的歌里,《半城烟沙》我不知道是不是该说喜欢,还是远远不止这个程度。听这首歌,我不由自主地想到《锦瑟江山》,它带给我的是与《锦瑟江山》相同的感受,相同的感动。我会不自觉地将歌词描绘的场面与《锦瑟江山》里姚、谢、云、王四个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很奇怪的,第一次听歌听出这种感受。音乐也有灵魂,文字作为载体。或许喜欢vae的歌,就是因为能触动我们这个年纪的不成熟的丝丝缕缕的心事吧。还喜欢一首《我们的恋爱是对生命的严重浪费》,很有感觉,是那种朗朗上口型的。一曲道出了我们这些青少年的狂野,叛逆,不安分的因子充斥在旋律中,节奏鲜明。我一直这么觉得,vae的歌,是随心所欲就能俘虏你的,他可以瞬间把你从庐州带到七号公园,从把你从断桥带到幻城,而你还心甘情愿地被他牵着走。这是音乐的魅力也是音乐的魔力。

我看书不“挑食”,什么类型的都会看一些。听歌也不单迷一个人,每个歌手的都听一些。每本书都会有最难忘的情节,每首歌都会有最爱的几句歌词。可是,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因为老师和家长的种种反对理由,便再没有充裕的时间分配给我所钟爱的事业——看书写作听歌,不得不忍痛割爱一再缩短用在这些上的时间。内心的压抑越积越多,却不敢爆发,还得顶着压力备战即将到来的期末考。我想站到空无一人的旷野或者去江边,不,我要站在人流攒动的大街上,大叫,***的老子最近真的很不爽!!!呵,偶尔憋不住骂骂脏话哈。大人们理解下吧?能不能偶尔放松下拘束?能不能给我们再多一点点的时间,多一点点的空间,让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我们、真的、很累了啊。

纯粹属于找不到发泄口,在这里抽抽风。有些对不住我所钟爱的神圣无比的文字了,众读者也原谅一下。

我们一直在默默忍受中国落后的填鸭式教学,这心甘情愿无话可说,咱生在中国就没资格抱怨。可有个别老师会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布置堆积如山的作业,考试成绩差了那么几分还会尖酸刻薄地挖苦,这些也是我们理应承受的吗?成绩不好的,骂他榆木脑袋不开窍;中游成绩的,说他不求上进,不努力;成绩好的待遇稍好些,但也会冷不丁命令你,最近别跟某某玩了啊,容易分心。敢情咱们横竖都不对,连纯真年代最宝贵的友情都不允许享有了吗?当然这只是针对个别老师而言,个别教育学生不讲方式方法的老师,个别连学生的正常课余生活都要介入的老师。

我知道大人们都是用心良苦想要我们成才,所以老师家长都爱唠叨两句,如果以爱为出发点那这确实没错。只是,我们也会感到疲倦,想找个温暖的地方歇歇。我们的要求都不高,只希望,在我们做完了功课,做好了自己本分的事请之后,能允许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哪怕只是一首歌的时间。

从小爱看书,觉得有趣。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仍未改变,还是会抓住一本书看对了味就能坐在那里一直看到底,无论什么场合,可以几个钟头一动不动,看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地步,只是涉及的书范围更广了。为此没少挨骂,还落的架上一副眼镜,但发现有感兴趣的书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坐下看。

看书是爱好,写作就是因一个爱好而养成的另一个爱好,这两样甚至能称为嗜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爱屋及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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