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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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篇一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__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__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__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__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__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__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__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__-20__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__年建设6个,20__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__年建设6个,20__年建设6个,20__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__年建设7个,20__年建设9个,20__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__年建设8个,20__年建设9个,20__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__年、20__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篇二

为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生态家园建设,更好的引导广大师生热爱家乡,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创建美丽乡村的浓厚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生态家园”主题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这次活动,培养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引导广大师生为美丽乡村建设添绿增彩,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2、通过本次活动,锻炼师生的写作、摄影、书法、绘画等方面的能力,提高个人文化艺术素养。

3、通过这次活动,搭建相互切磋交流的平台,激发师生工作、学习的热情。

二、活动主题

爱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家园

三、活动时间

__年1月——2月

四、活动内容

一是围绕活动主题举行书法比赛。

二是举办一次“小巧手绘家园”绘画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围绕“爱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家园”进行主题绘画比赛。

三是举办一次“爱我家园”手抄报展览活动。

四是开展一次“我心中的美丽乡村”主题征文活动。

五是组织师生和家长发现生活中的美,记录生活中的美,开展一次“美丽乡村”摄影比赛。

五、活动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1月4日至1月7日)。各单位研究制定“爱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家园”主题活动方案;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大力宣传本次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全面启动阶段(1月7日至1月25日)。各学校举行“爱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家园”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布置开展该项工作。师生作品以学校为单位征集,其中书法、摄影作品不少于20件,绘画、手抄报中学、中小、高小各不少于50件,石小、黄小、两处幼儿园不少于30件,征文作品中学、中小、高小不少于30件,石小、黄小不少于20件。

3、展示表彰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各单位将所有上交作品分类展示,届时邀请镇领导参观指导,各单位对各上交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占上交作品数量的1/10),二等奖(占上交作品数量的2/10),优秀奖,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教师要带头履责,广泛动员青少年学生参与活动,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迅速形成“爱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家园”良好氛围。

2、积极推进,注重实效。各个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传“爱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家园”活动的意义。在全镇形成共建美丽家园的合力和氛围,确保该项活动的优质长效。

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篇三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乡村绿化美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与农民群众期盼的优美生态环境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乡村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__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产业发展需求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瞄准乡村绿化突出短板,一村一策,缺什么补什么。避免发展模式趋同化、建设标准“一刀切”。

2.保护优先、留住乡愁。保护乡村地形地貌、水系水体、林草植被等自然生态资源,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维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综合提升乡村山水林田湖草自然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

3.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基础,尊重村民意愿,按照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有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合理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标准。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动员村民自己动手,自觉投身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调控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三)行动目标。到20__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6.4%,努力建成365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力争创建3-5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行动内容

(一)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结合古村落、古建筑、名人古迹等保护,依据地形地貌,加强护村林、风水林、景观林保护,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古树名木、风水林、珍贵树种等进行挂牌保护。对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发挥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的巡护作用,落实巡护责任,抓好林草火源监管和重大病虫害灾情报告,及时组织除治,减少灾害损失。

(二)增加乡村生态绿量。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护路林、护岸林、风景林、游憩林、康养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林网等建设。推进乡村绿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地形地貌,将农田、果园、山地、森林、草原、湿地、古村、遗址等特色景观联成一体,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开展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矿山废弃地、重金属污染地等绿化美化。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有条件的可开展立体绿化,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慎用外来树种集中连片造林,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防止“奢侈化、媚外化”等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做法。

(三)提升乡村绿化质量。要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壮苗,优先使用保障性苗圃培育的苗木开展乡村绿化。重视种源和遗传品质,造林用种用苗必须具备“两证一签”。做好绿化苗木供需衔接,避免长距离调运种苗。鼓励营造混交林,加强造林后期管护,确保成活成林见效。对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河流公路两侧林带、环村林带、农田林网等进行补植修护,构建完整的村庄森林防护屏障。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实施修复改造,提升防护林网功能质量。对成过熟林、枯死林木进行更新改造,优化防护林网结构,提升防护林网、林带生态功能。对乡村范围内的中幼龄林,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促进天然更新,优化森林结构,培育健康稳定的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草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林草产业品牌,提升林草产业品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林草产业振兴,实现林草产业富民。做好“特”字文章,结合地方传统习惯,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干鲜果、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推广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用好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三、推进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县域内乡村绿化美化的内容、任务、标准,将任务落实到行政村,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重大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利用生态科普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解读乡村振兴政策,提高村民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抓点示范。各市(州)至少确定1—2个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2-3个乡镇开展森林乡镇建设试点,每个乡镇至少确定3-5个行政村开展森林乡村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批乡村绿化美化成功经验,形成一批能复制、可学习、可推广的成熟技术、建设方式和管护机制。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请于20__年8月23日前将确定的试点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名单上报省林草局。

(四)持续稳步推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既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分阶段部署、分年度实施,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和传统习俗,根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产业发展需要,由易到难、有序推进,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常态化。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节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自然条件好、气候条件适宜、树种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加快乡村绿化美化进程。有条件的地方要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创建更多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干旱地区要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林草比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逐步提高生态宜居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乡村绿化美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各项任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对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县进行通报表扬,重点宣传。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督促指导。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促请党委政府将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责任清单。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策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__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结合现有林草工程,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成果共建共享,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四)确保建设成效。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下乡指导编制乡村绿化美化规划设计,以建立科技示范点、技术承包、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技术指导服务,提高乡村绿化美化成效。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树立良好的村风村貌、家风家训,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村民生态保护意识,巩固乡村绿化美化成果。

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篇四

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2018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取得积极进展。但是,我国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绿化成果巩固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与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为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全面保护乡村山水田园、林草植被,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树立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村庄分类,合理确定村庄绿化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

——科学绿化,量力而行。坚持科学、生态、节俭绿化理念,因地制宜、适地适绿,数量和质量并重。根据地理位置、自然禀赋和发展基础,稳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务求实效。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在组织发动、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动员村民积极参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绿化美化。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全国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乡村“四旁”植树15亿株以上,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绿化一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绿美乡村,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东部地区、中西部条件较好的地区,乡村绿化布局科学,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科学绿化落地见效,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大部分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绿化质量有效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绿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循序渐进推进乡村绿化,基本实现村村有树、村村有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二、主要任务

(四)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县域范围内,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因素,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绿色空间系统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乡村绿化美化要求,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合理安排年度绿化任务。优先安排村庄周边荒山荒地荒滩、废弃和受损山体、矿山废弃地、退化林地草地等绿化任务。有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可以依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绿化任务要求,编制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乡村绿化目标和重点任务,批复后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公益林管护,保护天然草原,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保护。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开展乡村小溪流、小池塘等小微湿地修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到2025年,实现普查范围内乡村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全面挂牌保护。严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和法律法规禁止采挖的其他林木。(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稳步增加乡村绿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开展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建设,构建乡村生态廊道体系。因害设防、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在风沙严重的三北地区、黑土地区、黄河故道区等重点区域,合理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地、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增加村庄绿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一村一公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鼓励栽植乡土珍贵树种。引导村民在庭院中栽植果蔬、花木等,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积极发展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推进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提升绿化质量。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防止乡村绿化城市化、奢侈化。居民区周边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推进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大乡村绿化紧缺的乡土、珍贵树种苗木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赠苗下乡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退化林和退化草原修复,修复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生态廊道和农田林网,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适当保留林间和林缘草地,促进天然更新,培育健康稳定的林草复合生态系统。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增加长寿命乡土树种比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地带性植被。注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结合、观叶植物与观花观果植物结合、水系绿化与水生植物培育结合,形成优美和谐的乡村自然生态景观。(国家林草局负责)

(八)发展绿色惠民产业。结合乡村绿化,充分挖掘绿色产业发展潜力。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林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草原要食物。在适生区域,扩大油茶等木本粮油种植面积,开展低产林改造,促进经济林生产提质增效。提高天然草原生产能力,在适宜地区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开展人工草地建设,利用农区的农闲田发展人工饲草料地。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特色林草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利用农林业展会、产销对接活动等广泛开展品牌营销,发展电商、微商等多方式线上线下对接。依托森林草场,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按照有关规定遴选认定一批国家经济林重点产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乡规民约,引导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巩固提升乡村绿化成果。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与乡村绿化有机衔接。挖掘和弘扬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加强古树名木文化传承。充分利用村民广场、乡村公园等公共绿地,开展乡村生态文化科普宣传,打造生态文化展示的绿色窗口。将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普及乡村绿化知识。(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国有林场林区绿色发展。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全面加强林区林场规划建设,加大林区林场居民点绿化美化力度,改善职工群众人居环境。支持林区林场开展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推进林区林场产业转型,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鼓励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提高职工群众收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乡村绿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巩固好绿化成果。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培训,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火源监管和有害生物防治。将村庄内部及周边绿化成果管护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绿化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国家森林乡村动态管理,提升建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绿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乡村绿化美化经验做法。(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要内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各级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责任,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继续通过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支持乡村绿化,鼓励地方创新采取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农民参与机制,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好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绿化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探索以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为导向的建设模式,对于集中连片开展林草地生态保护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科技支撑。制定完善乡村绿化有关标准。精选乡村绿化、产业发展等培训课程,组织开展远程教学、现场办班等多形式技术培训。加强林草乡土专家队伍建设,遴选一批 “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推动科研院所、涉林(草)院校发挥专长,围绕乡村绿化美化,开展科技服务,带动科技创新创业,鼓励组建“1+n”科技服务团创新服务模式。发展乡村绿化“三支一扶”岗位,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与绿化美化乡村工作。(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营造良好氛围。将乡村绿化美化统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公益性宣传范围,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广科学绿化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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