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怀念过去作文400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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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过去作文400字篇一

深秋的道路那么寂静,昔时平坦阔净的校园,稀稀拉拉的撒着一些金枯的叶子,像曾经六年的日子,化成枯黄的叶,亦随风掩埋在泥土之下。

一次偶然,我来到校园内,萧瑟的风带着丝丝凉意,我想怀念一下在六年前的那个秋天。

时钟疾然倒转,熏暖的阳,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哎,你的头发好卷!”“妈妈!妈妈!”……四周喧哗,抬头望向四周,大堂人群涌动,稚嫩天真的笑容挂在每个孩子的脸上。衣服里的指尖顿时不再冻僵。我提步漫走,一个转身,看到那是一(7)班的牌子。

花正红,柳正绿,风正若有若无地穿梭其间。大家的个头像激动的草茎蹭地向上。班长正在和隔壁班的班长打架,我和未来的好姐妹踢着果子。

提步操场,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彼此之间也越来越相熟,搂着肩聊着天,你推我搡的在斑驳的夏阳中嬉戏打闹。男孩子大汗淋漓地守着球门,抢着步子。女孩子们围着一张乒乓台,不时传来一阵阵欢呼声高低起伏,回荡耳边。

轻轻踏过那些承载着我们无数时光的地方,我心中百感交集。

秋风凄然,冬风来临,同学们裹着棉衣,灰冷的冬晨下,在教室里搓手跺脚。一(7丿班一下子变成了四(7)班、五(7)班。来到一间间我们曾经坐过的教室,调皮的男孩在走廊打闹奔跑,老师震耳欲聋般的训斥声,同学们一次次的抱怨哀嚎声,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它们深深的烙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最想珍藏的时光。

走过教学楼,风一直在吹,一直在吹………树冠茂密而葱茏,最后一次怀念的阳光从间隙打下来,掠过树下流着汗打扫地板的我们;掠过在操场上正上着不知是倒数第几节的体育课;掠过在校门说着“老师再见!”的我们却怕哪一天的“再见”是永久的离散。

花香一直随风吹拂,校园却不知何时寂静下来,只是泪与回忆模糊了心和眼睛。

我站在校门口,蓦然回首,六(7)班的同学与老师仿佛就站在那里,挥着手向我微笑。

断然转身,炙热的夕阳镶嵌在地平线上,大步向前走,在怀念中走向夕阳。怀念青春的日子。

金庸先生在香港的不幸病逝,享年94岁,对于他的去世,大家都非常痛苦。金庸先生创作了多部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包括《雪山飞狐》《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鹿鼎记》,《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等,都是一些非常优秀的武侠小说。

金庸先生能有如此的成就,能创作出这么优秀的作品,就是因为他热爱学习,沉迷于学习。俗话说得好:“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金庸先生就是把学习当做自己最快乐的事情,以学习为乐。小时候,他父亲拖他去放风筝,不一会金庸就不见了,可把父亲急坏了,到处找他。结果回家一看,原来金庸先生正泡在书房里看书呢。放风筝本是一件快乐,轻松,悠闲的一件事,金庸先生却不这么认为,而是认为学习,看书要比放风筝更快乐!

虽然金庸先生热爱学习,以学习为乐,却不墨守成规,敢于挑战权威,遇事大胆直率,因此被学校开出过两次。本想当外交官的,这下都泡汤了。正是他敢于出新,敢于和别人不同,才会另辟蹊径,创作出那么多惊世之作。

金庸先生为人低调,品德高尚。已经81岁了,金庸先生又去剑桥当学生。在剑桥读书时金庸先生真像那些学生一样,背着书包走在校园里。金庸先生是著名的武侠小说家,很多人都敬佩他,崇拜他,有的同学就会过来要和他拍照,要他签名。但他每次都拒绝,他说:“我现在是学生,不是作家!”不把自己当明星,不在以前的辉煌上自我陶醉,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金庸先生的逝去,给大家带来了极度的悲伤,中国又失去了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失去了一个热爱学习,以学习为乐的小说家!您一路走好!我们一直怀念您,崇敬您!

在逝去的时光里,定会有让自己难以忘怀的人和事,它始终在你的脑海中浮现,最令人回味的,还是那曲折的记忆。

我以前有位同学,也是我的同桌。说实话,我对他的印象开始并不是很好,他迟早穿着褪了色的衣裤,脸上总是充满灰尘,鼻涕也流个不停。他个子不高,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他有一条小辫子拖在他的脑后。我曾问他,他说是从小留的,为保他健康平安,要到十二岁时才能剪掉。

就这样,我就跟这个既邋遢又有些怪异的男孩成为了同桌。开始,我只是有些不满他的外貌,可接下来,就不止那些了,他的作业拼音有一半以上都是错的,他对拼音太迟钝了,这可把我害惨了,老师说同桌要互帮互助,就是说让我帮他补习拼音,他倒也听话,一下课就让我给他纠正错误,我也只好给他讲解,时间长了,我还真有点受不了他,给他讲过,一转眼就忘,过后还要用他那“大舌头”讲出的令人发笑的话语再次请教。直到我与他不是同桌的时候,他的拼音还是最差的一个,我不得不说他太愚笨了,我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拼音计划”失败后,我对他的不喜欢更深了一步。只到有一次数学课,我才有点对他刮目相看。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道十分难的题目给我们思考,我们绞尽脑汁,都想不出来,可是他却兴起手不回答了那个问题,可光是回答了那还罢了,但最让我吃惊的是他竟然能把那道题的思路、过程都阐述清楚,让每一个同学都恍然大悟,就连老师也为他鼓掌。对拼音一窍不通的他,“大舌头”的他,竟然如此厉害,我第一次对他产生了敬意。

自从“数学大展身手”后,他就好像吃了蜜一般,努力地研究数学,争取更好的学习它。我也不怎么不喜欢他了,但还是接受不了他的种.种问题,直到有一件事,我从此就对他彻底地刮目相看。

那是一个英语早读,可能那天走的太急了,我把英语书落家里了,碰巧那天该我领读课文,于是借了他的英语书,早读时,班主任余老师来了一趟,那一阵正严查丢三落四的人,她让没带书的人出去,站在讲台上领读的我心想完了,他定会说我没带书的,其他人都出去了,我还在讲台上,只听见老师说:“你怎么没书,快出去!”他也没说什么,只是低头出去了,我的心里总算安定了,可他却倒霉了,事后我向他道歉,他也没责怪我,只是笑着说:“你要是出去了,谁领读?我是非常光荣的。”我一下子非常感动,他的心胸是那么博大,他所有的问题都不存在了,我只看到了明亮的他。

如今,我与他不相见已有三年了,似那有一次见过他一面,他的辫子已剪掉,他已十二岁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便匆匆离去了。

现在,我越来越怀念他,他是那样的不爱干净、愚钝,可他又是那样智慧、大度。是的,每个人都有两面,定不可以貌判定,片面

总结

。也不知他现在何处,情况怎样,留给我的只是怀念。

我恍若站在老屋前的田野。天黑了,田里欲发显得冷寂了,只有几根杂草在冬夜里坚强着。老屋它明明应当很牢固,可我又分明觉得,屋角在乡下独有的明月注视下兀自摇曳,那么寂寥,那么无助。

这或许就是道教常说的四象由心生吧。我终究还是很怀念老屋,怀念老屋里昏黄灯光下孤独的人影。

从前的我并不喜欢老屋,甚至有些厌烦。老屋的结构很简单,老式的二层楼,屋中摆设也不多。幼时一家人都住在这屋里。父母拼命地想让我去城里上学,即便幼儿园也要去城里。清冬的早晨,由于家住得远,我很早就要被迫从温暖的被窝里起来,赶去学校。那时我多希望自己同

其它

孩子一样住在城里。仅仅因此,我不太喜欢老屋。

唯一的慰藉是屋里的厨房。厨房有老灶,老灶边有慈祥的奶奶。冬日的傍晚,我犹爱坐在灶边。奶奶煮晚饭,我佯作帮忙烧火。房梁上的灯氤氲着昏黄的光,灶里有温婉的火,参差缱绻,将夜晚的静谧温柔成绝对。我喜欢这样坐着,傻看灶火舔锅,旁听奶奶的爱怜,只是假装乖巧,暖了身子,又打了个瞌睡。

年月就这样悄悄过去,直到父母在城里买了房子,我多年的心愿终于了确。可是一住到新房子里,面对着不能涂鸦的苍白的墙,处处换鞋不能随便进出的房间,我又开始怀念老屋,我才发现那失去的多可贵。我开始想念那屋子的一切,简单的陈设,温暖的厨房,以及仍住在老屋的奶奶。我恍然间明白了为何人们常说“到不了的是远方,回不去的是故乡。”

暗自庆幸,我偶尔还能趁着节假日的空隙回到乡下。老屋还是那样啊,侧对田野,青白色的墙瓦,屋边围墙已经丢了粉饰。白天尚可,只是到了夜晚,冷风簌簌,又不免寂寥起来。我知道,我与老屋的重逢,是见一次少一次。于是我学会了用短暂的珍惜来缓解对老屋日日不能消散的怀念。

奶奶一个人在家里,见我们来了,不甚欢喜。灯光还如从前一样昏暗,只是这次用了电火锅,并未点灶火,心中莫名空落。母亲端了一大碗排骨汤,我问奶奶是否要喝,为她盛了大半碗。奶奶望着汤,拿起勺子轻轻喝着。她眼角有晶莹,浑浊的眼珠眯得有些睁不开。奶奶了几口,又停下,嘴里喃喃:“家里的孩子毕竟是家里的孩子,汤端上来都晓得先给我盛……”短短的家常小聚,她竟将这话说了多次。我听着竟也有种想要落泪之感。做孙女的不过是给奶奶盛了一碗汤,她却会如此感动。从前是装乖,今日我却将头埋下去,兀自吃饭喝汤。

灯晖依旧昏黄,昏黄得让人又醉又暖。

老屋还是那样呵,屹立在冷风中不去奢望天边明月,安静地守着这一厨房的温暖。站在屋外看,它是很孤寂。可是它自有它的使命,它情愿为了我们这一屋人而孤傲地面对冷风。屋内的人不冷,屋里的人影不再孤独。老屋心底装了多少人的往事,我诚然也不知晓,朝花等不及夕拾,还是都入风吹吟吧。虽然能像这般逐渐理解了老屋,可是我对它深切的思念却未能消减。我果然很怀念老屋啊。

不幸的事终究如我所担心地发生了。老屋明年要拆迁了,这本该是多好的消息,奶奶也可以住到城里了,不用守在寂寥的乡间了。只是我的故乡,也真的成了回不去的地方。我更加怀念老屋了,今年也是,明年也是,多久也一样。如今我只能暗自祈祷,祈祷它能在这烟波里成灰——去得也完美。

外公是一个有

收藏

癖的人,平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带客人参观自己的收藏品。但是他的卧室里有一个柜子是上着锁的。在我的记忆里,这个柜子似乎从来没有被外公打开过。

可是外公越是这样神秘,越是勾起了我们的好奇心。终于,我们从多个途径获取了信息,那个柜子里锁着两本巴掌大的大红本子和一对手镯。再后来,我们才从外婆那里知道:那个大红本子,是外公与外婆的结婚证,而那对手镯,是他们俩之间的定情信物。

去年暑假是外公外婆金婚纪念日。两位老人家起了个大早,互相搀扶着走了一个早上,直到我们把请宴的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才回来。

宴席开始了,两位主角缓慢地走进大厅。外婆手挽着外公,就像西式婚礼是走红地毯一样,慢慢地慢慢地,神情严肃地走完了这一小段路,站在舅舅们临时搭的台子上。

外公神情温柔的对着外婆:“老婆子,你给了我一个家。”说罢,握紧了外婆的手。这时我听到“叮”的一声轻响。仔细一看,原来是两位老人家手上的手镯互相碰撞所致,正是那对被锁在外公卧室柜子里的“定情信物“。

因为老人家喜欢清静,所以宴会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就散了。那天微风十里,阳光正好,偷得半日浮生闲的外婆笑容灿烂,显得有些孩子气。于是外公就带着外婆坐在门口的石椅上晒太阳。他们就这么静静地坐着,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外公用一生诠释了这句话。而这幅画面,因此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浪漫”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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