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一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价 格

备 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二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

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 (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机 械 名 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租赁期限/

起止时间租金标准

(元/月台)租金小计(元)

合 计

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计算表

工 种 类 别人 数月 工 资工作期限/起止时间工资小计(元)备 注

塔机司机

塔机指挥工

施工升降机司机

合 计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元(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 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

4.支付时间:

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 个月,按 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 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3.其他约定: 。

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 方负责操作、由 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 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 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8.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司机 名/台,指挥工 名/台。进场前,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5.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

7.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机械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

8.租赁期满后 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租金逾期满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元。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设备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 元/日的违约金。累计停工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及时返还保证金,应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其他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承 租 人:(甲方签章) 出 租 人:(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政 编 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三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五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计算

租赁设型号及计价统计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多层约为6个月(每台租赁时间)。自 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 年 (具体时间以实际租用日期为准)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双方均未提出书面解除的,视以甲方继续租用,其他条款不变。

三、租赁费计算方法

1、根据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期以月计价,租费基价为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

2、租赁费计费以检测之日开始至甲方报停为止。(报停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始使用的第一个月和报停前最后一个月不足,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春节按实际报停、开工时间结算,但不得超过26天。

四、塔机进退场费

塔机电梯进退场费用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含基础预埋件、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检测、运输等费用),进退场费用由乙方包干。

五、其他费用

塔机的基础砼浇筑费用由甲方承担。塔机超过双方合同约定高度,所增费用由甲方承担。

付款方式

1、进退场费的支付

塔机电梯安装完毕检测后付进出场费的 60%,余款 40%在设备退场前付清。

2、月租赁费的支付

塔机租金每2个月付一次(即第三个月支付前2个月租赁费)。在到期后一周内,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及时支付给乙方。塔机退场后三个月内须付清所有租赁费。

3、其他

乙方在每月租金到期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赁结算单,由甲方签收认可,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结算单的,视为对结算单的认可。

六、租赁塔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乙方定期、不定期负责对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做到“确保安全,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

2、塔机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修复。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时间未修复,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索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机故障的,由甲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3、乙方应对塔机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指派塔机驾驶员并实行机长负责制。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如有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司机违章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在租赁期内,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甲方不得在没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设备转租、技术改造。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负责向乙方出具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200kn/m2、基础砼强度不小于c35,并经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依据。

⑵、确定塔机进场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于进场日两天前做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路基实。确保汽车吊、运输车辆能进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装时所用汽车吊为25t以下,如因甲方现场环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车,所增加费用由甲方

⑶、按要求设置配电箱,并保证一机一闸一保,乙方塔机进场时,甲方需将安全可靠的电源接至塔机底部的额定电容配电箱内,电源线需符合国家标准三相五芯,规格为3×252+2×162电压达到380伏35-95千瓦要求,做好重复接地,排除塔机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及脚手架,并按国家规定做好周边环境的防护措施。

⑷、负责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塔机基础及各种预埋件的施工,并保证尺寸的准确性。处置妨碍塔机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⑸、塔机进场安装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负责安拆塔机所需的辅助人员。如因塔机基础的预埋锚柱、螺栓尺寸位置产生偏移,而导致塔机无法安装,在可补救的情况下甲方应对乙方采取的补救措施提供相应的辅助工作(如需氧气乙炔、焊工等)。由此类情况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用由甲方承担。

⑹、安装塔机附墙时,甲方要搭设平台。塔机拆除时,甲方要搭设附墙杆拆除平台并清除塔机基础附近建筑垃圾、积等有碍拆除时的物件。

⑺、为乙方派驻塔机司机提供住宿和就餐方便。

⑻、乙方塔机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有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领导进行反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塔机司机。

⑼、甲方应及时将塔机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通知乙方。

⑽、甲方应配备持证、熟练的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在安排工作时,留出一定的设备保养时间。

⑾、甲方负责向当地安监站进行申报装、拆、顶升告知。

⑿、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碰坏塔机及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在现场发现塔机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⒀、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

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合同签订生效后,负责按期给甲方提供基础图纸、预埋件及附件齐全、性能合格的塔机,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⑵、认真安排塔机进场计划,按时完成塔机的安装拆卸工作,让甲方能按时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塔机装、拆资质等相关技术资料。

⑷、配备操作熟练持证塔机司机上岗操作,并指定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等具体事务。 ⑸、负责对出租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租赁期间非甲方责任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⑹、机组人员应遵守工地的消防、卫生、安全等规定。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生产任务,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⑺、工作中途停工及如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因素(如暴风雨雪等其它不可拒的地质恶劣天气)所造成停工的,设备租金照计。租用期间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注:雷电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塔机必须停止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⑻、甲方超过约定支付租金时间一周后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将所租塔

⑼、乙方负责进行申报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塔机安装、拆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⑴、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⑵、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⑶、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⑷、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⑸、施工前,甲方派 顾春华 同志负责有关安全工作并予以协助乙方,乙方派 王未 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⑹、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违反合同处理

⑴、甲方出现违章指挥,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⑵、塔机司机不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正确指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解决。如因乙方没有按期解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由

⑶、因甲方的责任,塔机进场后未能及时安装使用,从进场之日起,乙方按月租金50%收取甲方停机台班费。因乙方的责任,不能如期提供塔机,由乙方给甲方月租金的50%的赔偿。

十一、甲方派 顾春华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郭会文、王未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作等具体事务。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进、场费后合同方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六

出租单位:(以下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建筑施工机械。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qtz40塔吊机械,数量×1台,安装高度≤32米时租赁费为200元/台/天,如安装高度>32米时标准节按8元/节/天,附墙8元/道/天(标准),超高部分附墙按3000元/道(含安拆、场内外运输费)最终结算按现场实际使用台数计算。

二、收费方式

1、 进退场费(含安拆、场内外运输费、检测报验费) 万元/台,拿到合格证后付进退场费伍仟元/台;甲方负责装拆,装拆采用25吨汽车吊。如因场地问题采用大型汽车吊,其吊车费用差价由乙方承担。

2、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租赁费从安装调试好次日计算,六个月后10日内付清租金一半,退场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合同所有价格不含税金。

三、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 甲方必须提供完好的机械设备,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并提供机械基础图。

2、 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到位,及时负责提供维修服务。

3、 由于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负责所租机械报验和检测

四、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机械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条件,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 设备进场后,乙方做好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同时做好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力而引起的设备零件损坏或被盗,乙方按价赔偿。

3、 机械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由乙方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机械使用过程中,由项目部指定专人检查,并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 机械正常使用时,乙方必须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专人指挥协调,交叉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矛盾,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 因乙方建筑物及脚手架等影响造成拆(装)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租期顺延。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未履行租金部分的30%违约金,若出现纠纷,向扬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附则

1、 春节一个月租赁费不计(或按停机、开机时间确定)

2、 塔吊浮动基础费用为6000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七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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