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5篇(精选)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企业自查报告篇一

1、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培训工作。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在工作期间,本人主要协助负责跟进星河湾七期室内装修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七期项目共计九栋,分别进行室内精装修,其中1栋、2栋、3栋、6栋、7栋、8栋室内场地已经移交70%让装修公司施工,以上各栋样板间已经开始施工。天花和墙面的底层结构已经基本完成施工,工程进度节点基本满足计划要求,质量与安全的控制满足施工组织及计划要求。

3、在该工程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完成了图纸与样板房、图纸与现场的勘察与校对工作,也完成了主要饰面材料(墙纸、地钻、插座、灯具、洁具、开关、插座等)的核算,并协助与组织了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对样板房的实地勘察(包括结构、饰面、材料等),协助并跟进上述工程的材料的报单及采购协调会。

4、在上级强而有力的领导下,完成了对装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材料计划、进度计划等跟进工作,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按我司的要求执行。

5、施工期间组织了相关的移交工作,如在组织跟进上述工程的室内场地移交时,及时督促与跟进场地移交前的整改工作。现场已进入装修结构阶段的施工,严格按图纸及规范控制好质量与结构的安全至关重要,尤其控制对木质材料的防潮、防腐、防火;对金属材料的防腐、防锈;对管井、卫生间、厨房建筑面的防、防漏等工作。

6、作为一名现场工程师,我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感。严格按公司及职业道德来认真工作是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把肩上的压力变成工作的动力这是应具有的激情。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工程承包单位及施工现场严格把关,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控制好工程质量,认真仔细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落实执行隐蔽验收工作,杜绝隐蔽前存在的安全隐患。

7、面对现场施工的.承包单位较多、场地验收移交复杂、作业交叉、工序穿插等问题,本着严格按图纸及规范的要求及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8、对现场无法推动及进展困难的工作,也在领导的协助和指导下,得到很好的解决。

1、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多学习其他同事的工作优点。

2、工程现场管理协调工作多样复杂,需要在时间上的相互学习、沟通。

3、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能、不断的努力;在学习过程中改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完善。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

1、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及工作能力,尽职、尽责、尽快地完成各项工作。

2、作为现场工程师,继续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对施工现场出现问题或要求处理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服从领导安排,并努力配合各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3、全力以赴完成明年本人所负责的项目工程,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为目标。

企业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中心对照文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把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广电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召开了党组办公会议,贯彻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对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进行了宣传、部署。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逐条进行对照文件精神,树立广电系统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党组要求登记对象如实填写《利辛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登记报告表》和个人承诺书,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报告的事项办理。对中心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登记核查。核查发现,广电中心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没有1人参与经商办企业、没有1人存在在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中兼职取酬情况的现象、没有1人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现象。并与5月16日至5月18日将登记内容和举报电话在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通过这次行动在系统内进行自查自纠。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xx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为的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企业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资委文件精神,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认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法律风险,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一)外部风险

由于外部的宏观经济及有关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会影响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合同签署时的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承租企业的履约能力下降及有关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二)内部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员工的道德风险,其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对承接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公司的项目风险内控制度至关重要;租赁合约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也要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

(一)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规定的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关措施,有效减少其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保障业务操作能够根据公司的政策、规定、内控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保全公司资产,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四)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项目管理主要分为前期调查、中期评估、后期审批和还款跟踪等四个过程,针对不同的过程设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使各环节的调查和评估做到客观准确,坚持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原则、坚持共同调查人制度、坚持风险控制第一位的原则等。力求在融资租赁业务的源头就对全部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有深刻了解并加以控制。

(五)加强对融资租赁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控制度,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务的监控与实施。

(六)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审慎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规范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制定标准的租赁物交付及租金回收流程,最直接有效地控制租赁风险。

(七)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道德意识和法

律风险意识,使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强法律风险意识,使在业务中控制法律风险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企业自查报告篇四

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国有控股大一型企业,下设南分厂、北分厂,年水泥生产能力130万吨。企业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化验室合格证书等荣誉,是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司作为千家企业重点耗能单位之一和省控重点用能企业,深知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市区政府号召,大力推进公司节能减排,顺利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20xx年,全年计划生产水泥110万吨,20xx年1-12月份,公司实际生产水泥108.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8.36%,实现销售收入190426万元,上缴税金2343万元。单位产品标煤耗83.49kg/t,xx年单位产品标煤耗86.54kg/t,同比下降了3.05 kg/t。20xx年1-12月份,累计节约标煤0.33万吨。与20xx年省政府下达给公司的节能目标0.29万吨标煤相比,超出目标值0.04万吨。由此可见,公司顺利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 20xx年初,公司在去年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能源管理工作,调整了能源计量、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小组,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等,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工作。

(一) 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公司责成一名副总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和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管理和领导小组,设立了公司节能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单位明确了节能专、兼职负责人,形成了三级节能管理网络,由生产综合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节能工作,同时,建立了节能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成立了节能工作管理和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法规及标准,组织贯彻、制定能源管理标准,编制节能规划及计划,贯彻执行能源管理中的技术标准,负责组织节能检查,对用能计量、统计进行监督,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出节能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二) 分解节能目标,落实节能职责制定产品消耗定额,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对生产中各项工序、产品的能源消耗进行定额管理,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任务目标层层分解,把能源消耗与工资薪酬、效能挂钩,力争吨熟料、吨水泥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技术管理部门建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制定成本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有关车间、部门、责任人,定期评价和考核;制定车间消耗指标,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设立能源统计岗位,专人负责建立能源消耗和成本台帐。对现有生产工艺系统进行优化平衡改造,窑温热效率利用、单机台时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在立窑安装变频器,对磨机选粉系统进行改造,制定消除跑、冒、滴、漏的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三)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能源的管理和节约离不开计量,能源消耗以计量检测为基础,而能源计量检测以能源的消耗和供能为服务对象,两者密切结合,互相协调。公司利用计算机技术、erp网络通信技术和dcs集散控制技术实现对诸多能源数据的自动采集、统计,并在重要计量岗位安装监控系统,保证计量的准确性与客观性。通过公司电脑局域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组织机构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制定了《能源测量和监控装置管理制度》,按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置计量器具,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和测试及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计量部门采用一级管理的管理机制,由公司专门成立组织机构承担公司的生产、办公所需要的能源及载能工质的节能降耗的管理和推进工作,实行对供配电、煤炭的统一调配和计量统计。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耗能岗位、设备的计量器具配备,以满足能源计量和管理考核的要求。加强了计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完善了能源计量器具、原始记录、基础台帐,加强用能的计量和检测,提高企业计量检测的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计量部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测量的适应性配备、检定、校验、计量确认工作,计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由节能办公室统一制定,通过有效实施,不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能源计量意识,提高了员工对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能源计量的地位。

公司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协议与能效对标活动。

(四) 加强能源

统计管理。

完善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对各种能源的消耗进行统计。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各种能源消耗台帐;按照上级和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能源报表;按照国家有关的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能源统计管理。统计部门对数据报送涉及部门、时间、内容、计算方法等做了明确界定与规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与个人绩效挂钩,提高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公司还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各类相关制度与规定,掌握相关信息,利用电脑使信息实现共享,对各分厂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确认、汇总、整理,登记统计台帐,编报能源报表。建立健全各种能源的购入量、消耗量、库存量等记录,能源质量的化验记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台帐。

(五)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能源计量和统计的培训工作。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精神,深入开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活动活动,将节能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强力推动,同时对职工加强节能宣传,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降耗,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员工真正意识到节约能源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xx年4月份,公司从市安监局聘请专家来公司,对看火工煅烧理论和现场操作技能进行直到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看火工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了能源管理、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公司先后两次安排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人员外出学习,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了能源统计管理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能耗定额、能源计量与统计、节能奖惩、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层层分解节能目标、逐月考核和落实。

公司将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分厂,分厂又层层分解到车间和班组,使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并逐月考核,优奖劣罚。

五、建立节能专项资金,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1)公司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力度和节能研发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工艺配方,采用无烟煤、天然焦搭配配料,立窑采用小料球、浅暗火煅烧,熟料煤耗由原来的160g/t降至150kg/t左右。熟料台时产量也明显增加,出厂水泥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节能也较为明显。该方案经过试验达到优质、高产、节能之目的,目前正在公司内推广使用,年可节约原煤近0.3万吨;

(2)针对各分厂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在南分厂安装2台水泥大磨∮3.2×13m替代原∮2.2×7m水泥磨;20xx年初,公司投资144万元,在南分厂1#、2#窑安装砖混收尘器,由南京旋立集团设计安装;20xx年7月至9月,投资358.2万元,将原3#—11#窑使用潍坊除尘设备厂,型号:fscm8*127,大布袋除尘器,更换为先进淄博鑫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除尘器,型号:ldc-442-1000;与此同时,对两磨和窑底熟料破碎收尘设施进行更换和改造,投资210.4万元。以上技改工程于20xx年10底全部安装完毕。

“xxx”期间节能目标:“xxx” 完成节能量1.43万吨标准煤;20xx年完成1.15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xx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xx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于20xx年12月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这一目标责任书。公司将该节能任务及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个分厂,分解到车间、班组,使得人人身上有压力、肩上有担子,心中有目标、头上有责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良好的节能氛围,20xx年底,公司根据各分厂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完成公司既定节能目标的北分厂和阴平分厂奖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向其学习。

“xxx”期间公司节能思路:紧紧围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清洁生产”的主题、目标开展工作,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生产的瓶颈,正视自身存在的差距,继续发挥技改优势,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节能管理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公司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综合利用最大化,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来支撑,以管理机制来保障,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企业。

1、进一步完善节能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组织机构,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能源的考核制度,创新节能工作思路、加大节能改造措施工作力度

2、加强和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提高能源管理的方法;大力推进节能自愿协议工作。

3、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及节能工作管理,对技改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节能设备。

4、加强对能源管理人员及重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培训,学习相关企业先进的节能经验,对现有系统进行优化,寻找有效的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企业自查报告篇五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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