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嫡母地位要比生母高,享有的权利相对来说也比生母大。
最直接的表现就在封号上,一般情况,皇帝嫡母尊为皇太后,但是生母并不一定是皇太后,如东晋时称生母为“皇太妃”,所以明代于慎行有“前代人主嗣位,有太后者,生母止称皇太妃”,“止”字即说明皇太妃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不如皇太后,像晋哀帝生母周氏为晋成帝贵人,成帝之后,由弟弟康帝继位,康帝之后由侄子哀帝继位 ,哀帝继位之后,封婶婶、康帝皇后褚氏为皇太后,生母周氏为皇太妃,尽管周氏按照血缘关系来算是褚氏之嫂,但仍不能称太后。
明代正是出现嫡母与生母都封皇太后的情况,但为了区别嫡庶,在最初嫡母的尊号字数要比生母多,如明代宗嫡母称“上圣皇太后”,生母止称皇太后。 明嘉靖时期,嫡母与生母在尊号上才没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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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清代,两宫太后并存情况只有三例,最著名的是同治皇帝的嫡母慈安皇太后和生母慈禧皇太后,虽然在尊号上没有太大不同,但实际上,慈安的地位仍然高于慈禧,从同治称呼上即能反映出,同治称慈安为母后皇太后,而称慈禧为圣母皇太后,有明显的嫡庶之别。 另外,在同治的皇后的选择上也能看出,慈安的权利要比慈禧大一些,最终皇后是慈安所支持的阿鲁特氏, 慈禧选中的富察氏则被封为皇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