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是一个含义较广的概念,国内外文献对此做出的解释是很相近的。 中国有“边疆,边境之地”和“边疆,靠近国界的领土”之说;在外文辞书中,则把边疆表述为“一个国家的边远地区”。 总而言之,边疆是指一个国家比较边远的靠近国境的地区或地带。
中国的边疆包括陆疆与海疆。 陆疆是指沿国界内侧有一定宽度的地区,陆疆地区与邻国相接,且具有自然、历史、文化诸多方面的自身特点。 因此,我国与邻国相接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可视为我国陆疆地区。 不过严格来讲,我们不能把整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云南省等省区都视为陆疆地区。 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深入内地的桂林、梧州地区,不应作为边疆地区。
至于海疆,比陆疆要复杂得多,按当今公认的国际法,海疆是指领海基线以外的国家管辖海域,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国家管辖海域和岛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