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发文:当时不知江歌遇害,最大失误是接受采访,你怎么看?

刘鑫此文,有几点严重不妥。 (12月21日12时在文后补充更新并重新排版)

时间不妥

刚刚宣判没多久,就是一篇洋洋万字的文章,显然是早就精心写就。 在江歌之死能否在法庭上获得公道即将揭晓的关键时刻,刘鑫满脑子想的还是自己有多委屈,如何洗刷这委屈。

刘一再强调自己对江歌的感情有多深,但这篇文章发出的时间却是结结实实地在打她自己的脸!刘鑫,就你这样满脑子想着自己,还好意思一口一个“三叔”,我都替你脸红。

栽赃舆论

刘鑫在文章里说,是江母和公众逼她开口,导致陈世峰律师根据舆论制定了辩护策略。 其实呢?刘的话早就在案卷里写了,日本的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证被告方的权益,所以陈和律师在开庭前,本来就可以知道刘鑫提供给法庭的证据和信息。 而且,陈被判二十年,已是该类型案件的顶格刑期,没判更重,只是因为日本立法的关系。 刘鑫试图制造陈被“轻判”的印象,并将这结果栽赃给网友,让公众有负罪感。 其心可诛。

知情不举

整起案件最令人感到蹊跷的,刘鑫说她事发后就告知了警方陈的嫌疑,但警方却要在事发多天后才逮捕陈,并且罪名还只是骚扰刘鑫,将近一个月后才正式以杀人罪名逮捕。 是日本警察办案对证据要求特别严谨吗?还是刘鑫对警方的表述含糊其词?以刘在报警电话中的语气,不难推断她完全了解当时门外情势之紧迫危险,她内心早就可以断定凶手是陈世峰。 如果她第一时间以更明确的语气告知警方自己的判断,警方完全可能目标更明确,缩短办案的流程。

如果能更快逮捕陈,很多证据,尤其是关键的凶器,很可能就不会灭失——至少陈处理的时间会少很多,凶器被找到的几率会提高——陈的律师在辩护时就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腾挪空间,去从容地编造各种谎言。 (比如说刀是刘鑫从门缝里递出来的)

刘鑫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知情不举,至少也是有选择地传达信息。 就算在法律层面不违法,她也活该受到道德的严厉谴责。

借口连篇

刘鑫为什么要含糊其词?她当然可以辩称自己当时记不清、没看到,但以她前后严重不一的言论和行为来看,她更多的只是想撇清自己、把自己摘干净,她甚至还不惜将江歌之死部分归咎于江歌和陈世峰争吵!

这tm得多不要脸。 是江把房子借给刘住,是江一次次在刘的要求下帮助她摆脱渣男友,甚至江在提出报警后,是刘以怕自己非法居住暴露为由,阻止了江报警。 可以说,江歌不是刘杀的,但千真万确是因刘而死。 但是刘鑫居然连第一时间明确指认陈世峰的勇气都没有,不但眼睁睁看着日本警方不得不迂回地繁琐取证,还在江母面前一再搬出日本警方办案需要等一系列拙劣的借口,来作为自己逃避江母的挡箭牌。

陈世峰是无法引渡回国了,但江母至少还可以在中国把刘鑫告上法庭。

我不会劝江母放过刘鑫。 因为了解、理解和谅解不是一回事,因为刘鑫的问题很可能不只是在道德层面,因为劝别人宽容,完全是慷他人之慨。

这条回答是昨晚深夜信手写的,现在再补充几点江母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出示江歌以前发给她看的短信,其中说刘鑫不买生活用品、不打扫卫生、不做饭,江歌说她不想跟刘住了。 连岳最新的文章对这个细节解读我觉得很有道理,他说:

”刘鑫自己住的时候,我估计会买生活用品、也会打扫卫生。 而江歌一收留她,这些全不会了。 这证明什么?证明她在这关系中,吃透了江歌,江歌一定会照顾自己,替自己解决难题,甚至为自己牺牲生命。 刘鑫们有天分激发江歌们的母爱。 “

我觉得这不是过分解读。 因为刘鑫事发前后、乃至现在宣判后的一系列行为,完全吻合她在公众前和各种报道中显露出来的性格。 还记得接受局面采访时那句冠冕堂皇的“我都道歉了,还要我怎样?”吗?

刘是案件的受害者,但她的责任同样无法推卸。 即便我以最大的同理心去靠刘鑫的行为,仍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我看来,核心问题不是出在事发当时,而是事发之后她的处置方式。

事发当时,因为混乱、胆怯,刘鑫即便真的锁门,也可以理解,甚至记不清门是否是自己锁的,我都能接受。

我所无法接受的是,事发第一时间,在被警方问及”近几日是否与人发生过矛盾,与谁。 “时,她”重点又讲了一遍2号下午三叔与陈发生过争吵“,她说她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警察“。 还说警方次日就从陈的住所找到了血衣,提取了DNA,暗示这是自己举报的功劳。

这简直是扯淡。

警方之所以之后又隔了足足是十几天才得以杀人罪逮捕陈世峰,就是因为只有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 能提供最有力指证的人只有刘鑫,然而她却选择性地隐瞒了——她对陈世峰的指认程度,只到了“下午和江歌争吵过”。 仅凭这些信息,警方当然要花时间去验DNA,去更多地走访取证,其实知道最多的人,却情愿把话都烂在肚子里。

试想,既然刘鑫那天在屋里为屋外的动静恐惧成这样,她为什么不能直接指证陈世峰为杀人凶手?即便她没有看见现场,但她有耳朵,有脑子,陈世峰刚给她发过恐吓短信、事发当天还跟踪她,以至于刘要和江一起才敢回屋。 她真的不知道凶手是谁吗?

她知道。 知道得很。

在配合警方调查时,刘鑫在文章里这样回忆:

”我心里就很明白了很确定凶手就是他。 我相信警察也很明白,可是他们一直没有去逮捕他,应该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 ”

这时候谁要你去揣测警察的内心世界啊!你tm明白你倒是说啊!你知道日本警察就tm在等你这句话么?你知道这句话可以大大缩短警方的工作流程吗?警方办案需要各种证据,但当事人的指认只要心证,就算错了也不用承担责任!

哦,对了,刘鑫倒是不怕承担指证错的导致的“责任”,她不想承担的是陈世峰真的杀了江歌,她间接连累江歌的责任。

麦卡,资深媒体人,段子老司机,复旦大学新闻传播硕士。 角度刁钻脑洞大,专注有脑有趣的体育资讯和观点,偶尔涉猎时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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