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民自己工作总结12篇(模板)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一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二

一、面临的严峻形势

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该县农民工欠薪案件和涉及人数与往年相比都有大幅上升,因工程款和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上访讨薪问题居高不下,拖欠工资问题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该县虽加大了清欠力度,但仍有大量的欠薪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清欠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县先后发生了18起因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堵路、围堵政府机关、爬塔吊讨薪等事件,甚至发生一起堵市长虹路的群体性讨薪案件。群体性讨薪已呈现出井喷式、多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甚至有愈清愈多,并由建筑行业向其它行业漫延、由城区向镇区漫延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老板组织农民工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群体讨薪的案子急增。随着南漳经济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逐年增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垫资施工现象严重,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欠款数额大、人员涉及多的问题,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实际上都是讨要工程款。近年来,由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成了农民工讨薪的主渠道。少数施工企业和包工头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或合同结算纠纷问题,而是借用农民工讨薪名义执意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无调处经济纠纷的.职能和手段,为了“维稳”勉力而为。在20的清欠款中80%-90%都是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更有甚者有的就是材料款或者是设备租赁款。如:天地时代城、子捷山水传奇项目都是老板组织农民工采取堵门堵路方式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的。

2、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非常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急于开工建设,有的开发商寄希望于开盘后预售收入支付工程进度款。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和发展放缓的现实下,部分因自身资金实力不够,导致工程款难以如期向建筑方支付到位。当建筑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时,就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从而形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大部分包工头为了工程能正常施工都按工程进度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这些工资款的基本上都是借来的,部分甚至来源于民间高利贷,而房地产商与承建包工头的结算方式是在工程完工后将所建房屋抵作工程款,承建的包工头不仅承担了农民工工资的借贷风险,更承担了工程款的结算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承建包工头深陷债务泥潭后极容易发生跑路,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

3、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小包工头)。另外,还有部分建设项目是借别人的资质中标,然后吆喝一班子人干活,总承包方只认包工头,请谁干活,请多少人,他一概不管,活干完了他只对包工头结帐,根本不管农民工是不是能拿到工资,一旦发生欠薪现象,总承包人还振振有词地说:“该付的工钱我全付完了”。中标的负责人更是“理直气壮”地说:“又不是我请人干的活,我负什么责啊!”有用人权的单位没用人,用人的工头没有用人权,也可以说:有资质的没活干,干活的没资质。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借别人的资质中标,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主要原因。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将工资按月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以货币的形式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将工资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而在南漳,由于一些建筑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项目部、班组、包工头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一旦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农民工一是手中无欠条,二是联系无方式。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总承包商连干活的农民工是谁都不知道,何谈直接对农民工发工资。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没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农民工没拿到钱,有的根本不知道拿多少钱,就到劳动监察部门讨要工钱,劳动监察连调查的时间就没有,怎么要“钱”,要多少钱?“讨工资找监察”这话不假,但干啥活,咋算帐,给多少钱,这些非劳动监察部门所能及。

5、非建筑企业职工欠薪族的加入,壮大了欠薪者队伍。在

全县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中,难免有资金不实的“南郭先生”,项目进入时信誓旦旦,海阔天空。项目建成投产后,因管理不善以及生产出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小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浩瀚大海中难免沉没。企业没了,老板逃了,建成的厂房因债务被法院查封了,干活的工人拿不到工资了,于是就要找“劳动监察”了。如明瑞电子公司、神马服饰公司等。还有极个别企业还没建成投产就成了“乱尾楼”,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如清河银富公司、繁锦公司等。还有少数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造成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有的拖欠三、四个月,还有个别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达半年之久。如陶盛陶瓷公司、湖北融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巩巨鑫煤矿等等。

6、政府项目多,承建方实力不够,导致欠薪事件频发。城市美化、亮化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还建等很多政府投资项目,起初设计比较完美,可承建方为了获取工程,不管你提什么条件,他都能够应承下来,且信誓旦旦。一旦工程到手,他便将工程进行了分包,请单包工垫资建设。所有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是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工程在没有完工前,是由承建方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而承建方他不给单包工办理结算,不给单包工出具证据,也从不拨付农民工工资,就等着政府拨付工程款后再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导致单包工带着(有的甚至请农民工)讨薪。如:发展大道工程建设项目、丹阳大道、徐庶还建房项目等。可以说每年都有大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讨薪事件发生。

7、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动机制,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难度。目前,南漳县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小学校校舍新建改建、企业厂房建设等等这些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标、管理都是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是否缴纳了工资保证金、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概不知,但到了年终,农民工拿不到钱就要找政府上访,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特别是一些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工程发包出去后,只注重了工程质量,忽视了农民工工资这一块。工程验收后就拨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是否支付,一概不管不问。农民工找到主管部门,一些部门领导还说,我们工程款已合同拨付了,我们不欠你们的钱,老板欠你钱你去找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如蛮河堤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巡检镇白鹤船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等等。

三、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同时,也考验着县委、县政府执政能力。因此,县委、县政府要将年列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之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发现、早处理、早落实,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详细时间表和路径图,并将这项工作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之中。

(一)明确一个“责”字,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与各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责任书,实行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原则上第一责任人为各镇(区)镇长(管委会主任)、各工程项目(企业)行政主管局局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和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存在重大欠薪隐患问题或群体上访讨薪案件进行处理。并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检查督办专班、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

(二)立足一个“早”字,从源头上控制。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划拨工程款项时,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0%优先划入农民工工资帐户,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凭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明册直接将工资打到农民工的银行卡或农民工手中。对未按要求划拨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所有非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动工前,必须先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签订不欠薪承诺书,然后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才可发放施工许可证。无施工许可就开工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得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施工过程中,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18%标准,将农民工工资直接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不管工程如何分包,农民工工资由各班组长(包工头)出据的工资名册交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将原农民工工资支付链由“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农民工”缩短到“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哪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不按这个模式运作,造成农民工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就追究哪个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一个“管”字,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秩序。

20xx年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xx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制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手册》中要求的“三表三册一书一牌”的内容进行规范,即: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记录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册、农民工工资发放册、劳动合同书、劳动用工监督公示牌。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核查承建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借资质挂靠,中标单位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承建商必须与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小包工头代领、代发工资;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必须报建设局、劳动监察大队备案,否则,发生欠款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批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分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让其复工,做到规范一家复工一家,以达到全部规范的目标。

(四)突出一个“效”字,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边清欠、前清后欠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项目招标的必备条件,对没有到人社部门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报告;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未缴纳保证金的,应当督促其及时补缴,未补缴的,完工后不得进行验收。

二是建立欠薪市场准入限制制度。对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问题的单位,在招投标、开工项目、资质评定、信贷等方面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系列制度。如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而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暂停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拖欠工资情节恶劣的,冻结其在本县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依法拍卖抵付农民工工资,吊销其开发资质,清除出南漳市场。

三是探索建立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食宿、交通等问题。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县人社部门要尽快拟订出《南漳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拟报请县政府印发。

四是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制度。2015年,县维稳办与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将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制度,对到县有关部门上访讨薪的投诉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维稳办、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联名下达《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函》,对全县清欠农民工工资实施量化管理,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账销号。

五是建立欠薪“黑名单”管理制度。2015年,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执行《襄阳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一年内被发现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次性拖欠人数超过20名、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等行为,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将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列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列入工商部门企业不良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劳动保障部门诚信档案记录、录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暂停其未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作为办理信贷业务重要参考等措施,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融资贷款、优秀工程评选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将依法暂停其工程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清出南漳建筑市场。

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其责任。

七是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牵头,县公

安局(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人社(劳动监察)、房管、法院以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年前,应急工作专班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堵门、封路等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人员在接到预警后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县维稳办负责摸清基本情况,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向参与堵门、封路等行为的农民工发放《农民工依法讨薪告知书》,引导农民工依法讨薪,用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场,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不许出现长时间堵门、堵路等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对参与堵门、封路等扰乱社会治安者进行劝离无效的,公安部门要调集警力依法从快进行处理。

(五)抓住一个“查”字,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负责制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部署。县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班对所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进行大排查,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要将工程建设领域、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作为检查工作重点,挨门逐户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对重点企业定员上门指导,提前调处,最大限度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把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经常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对重大拖欠隐患,早发现,早介入,较好地防止了大面积集中拖欠行为的发生。

(七)依靠一个“法”字,加大恶意欠薪查处力度。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同时,对受理的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处理,可立案的应及时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姑息;非劳动保障法规调整,且有欠条的劳动报酬,法院应依法及时下达“工资支付令”;凡有欠薪群体上访的项目,人社部门即时曝光总承建商,“刷黑”该单位。

总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劳动者的高度警惕,不能把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集中在春节期间。同时,政府应着力解决防欠治欠必须的工作经费,办案设备,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欠薪事件。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三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社明电〔〕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件,劳动保障监察立案17件,依法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71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7.1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监管错位

我县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是南阳市的企业,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外地注册,在桐柏只设立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连业主也是外地的,在我县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很难制裁它。同时这些企业在我县境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些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再加上一些投诉人不能为我们提供被诉人的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给监察人员送达文书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都有责任。一是被投诉人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签协议,不出据任何条据,使监察部门无证可查。单凭申诉人一方的证据,又不能追究被投诉人的责任,因此申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诉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经费紧缺,制约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紧缺、没有专用的执法车辆,这些都直接制约着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打开我县劳动监察工作的局面。

鉴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保证农民工能在春节来临之际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类企业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名称、施工地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四

肩负的近义词是什么

【读音】:[jiān fù]

【释义】:担负。

【近义词】:背负

肩负造句

帝国肩负种种重任,处境为难。

他将肩负重担。

一连四年他肩负着几乎是难以担负的重担。

这个人一直肩负着指挥一场规模巨大的战争的重担。

但我这时既不肩负任何责任,同时又无法获得连贯的情况来做出新的评价。

碰到生活上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情,罗斯便自然而然地除了肩负自己的伤儿外,还尽可能地承担她妹妹的份儿。

这一点上,美国人肩负的特殊的责任。

我选择了要肩负起责任的生活

英国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肩负的首要任务包括:

政府乐意肩负更大的责任?

第18个原型是实现的肩负者。

美国人民也肩负着责任。

近义词造句

伊利丹要为他偿还背负的血债。

你是否肯背负跛足的泥沙向前奔腾?

2型背负式喷雾喷粉机的研制

我不能替你背负它,但我可以背负你!

背负着对逝去爱人的回忆也许…

蜗牛背负着重要的使命出发了

他的房子被背负著沉重的抵押。

神把信众的业报背负到自己身上。

背负容量测量的标准试验方法

你真的想要背负上杀我的罪名?

但是重担不应该只由这位将军来背负。

当有困难时,我的心背负着重担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五

各位教师、同学:

大家中午好:

作为学生,我们从小就肩负着许多的责任。这些责任,有的是父母交给我们的,有的是老师教会我们的,还有一些,是我们自己意识到,自主的扛起来的。

随着我们的成长,我们肩上的责任也会越来越重,可是,到了现在,我们却还依然看到,有些同学们没有好好的将一些责任肩负起来,而是将它们丢给了父母,扔给了同学,甚至直接弃之不顾!所以,我这次给大家带来的演讲题目就是:“我们本该肩负的责任”。

现在,我们是初中的学生,我们身上肩负的责任有哪些呢?有的同学说:“我们作为学生,最重要的自然就是学习!”没错,这是我们身为学生的最基本,也是最需要肩负的责任。可是放眼xxx中学,我们依然会有一些不学无术的同学存在,就连这最基本的责任,都没能扛好!

当然,人各有志,学习成绩并不代表我们的一切。但是,我们可不止这一份责任!在学校,除了好好学习之外,我们同时也要在班级中学会做人的道理。作为班级的一员,我们对我们各自的班级也有一份责任。好好的维护好班级的秩序,遵守班级的班规,完成各自的工作,这就是对我们班级的责任负责。

我知道大家都做的很好,每次的扫除之后,学校的都变得整齐靓丽,每次的活动,同学们也都积极的参加。可是,就像学习一样,依然会有那么一些例外。卫生的打扫中总是会有人偷懒,活动的举办,总会有人缺席。

同为学生,为什么我们会有这么多的差异呢?是因为人人各不相同?并不是!这些基础的责任,正是建立在人人都能完成的基础上!要说唯一的差异,那就是是否对这些事情有足够的责任心!

要是有足够的责任心,当我们想起父母在家里辛苦的时候,我们在家的时候就会自主的做一些家务来减轻父母的辛苦。只要有足够的责任心,我们就会在想到老师正在努力的为我们备课的时候,主动的停下手中的闲事,自主的拿起课本学习。只要有足够的责任心,在大扫除的时候看到其他同学在努力的打扫,我们怎会好意思抛下自己的责任区?

同学们,责任并不可怕,我们终有一天会长大,终有一天会扛起家庭的责任。与其到时候被突如其来的责任压垮,不如在现在就去肩负吧,我们会在负起这份责任的同时,也能得到与之相应的成长!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六

现将我县开展《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七

2016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17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16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17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17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壮大增收产业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好扶贫标准以下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发展问题,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目前,已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准备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确权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现场指界的一期确权公示工作。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目前已完成市上部署的确权工作量的85%。

二、开展农村改革试点和探索创新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融资,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20xx年,先后制定了《xx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xx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xx县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方案》,完成 省市改革试点任务,为我县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坚实基础。

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种业布局。

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把抓好茶叶、中药材、猕猴桃的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加快绿色产业、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拓宽发展渠道,在特色农业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在整个农产品中的比重;打响无公害、特色和反季节”三张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目前,五宪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及黄永彬家庭养鸡场在五宪乡坪阳村流转土地700余亩用于种植猕猴桃;荥河乡流转土地20xx亩,用于发展黄金茶产业;泗坪管家山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和管家山天麻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含林地)3000亩以上,建设了农业综合园区1个;雅攀高速xx出口处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园区1个。新庙乡流转土地3000亩,正在建设高标准茶叶种植基地;宝峰彝族乡茶叶专业合作社在宝峰乡、新添黄禄村等乡镇流转土地1000余亩,用于茶叶种植和引进企业发展黑山羊养殖业。

四、积极培育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创建品牌农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全县现有“三品”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41个。20xx年前,申报的12个无公害农产品和11个绿色食品,主要以塔山公司和农技中心为主体。20xx年后,申报的14个有机产品、1个绿色食品和3个无公害产品,申报主体除塔山公司外,都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成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创建农业品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的中坚力量。

五、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通过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使得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通过多项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备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全县各乡镇,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能等多个领域,其中,种植业65家(蔬菜11家,果树14家,茶叶18家,中药材18家),畜牧业75家,林业5家,服务业2家。在组建方式及运作上:一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规模小、社员少,技术、经济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结合不紧密,抗风险能力弱;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为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技术管理能力,能整合土地、劳动力资源,通过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发挥企业连接基地与市场的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三是部门牵头引办型,以“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有一定产业基础、技术服务设施、管理水平和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便于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而言,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产业与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基本一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落实惠农减负政策促增收。

20xx年,农村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补贴资金518万元。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等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减负促农民增收。20xx年,全县农业综合补贴586.75万元。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九

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自查报告

**县农业局:

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委发〔〕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0xx年,县委、县府下达我乡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为8455元,增长15.5%,增速任务排在全县前十位,这是县委、县府根据近几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偏低的`实际情况下达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迅速组织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工作落实会,将增收任务、工作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实了到村,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乡政府也按时将任务分解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委督查室。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加农民收入

我乡把农民增收工作与主要业务、帮扶任务、发展要务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农民增收薄弱环节、突破了农村常规发展模式、创新举措强力推进了农民增收工作。一是突出助农增收工作的精准性。针对炭河村、光辉村贫困村、上游村整村推进村农户重点帮扶,对照考核要点,着重在培育产业上花力气,把就地创业和外地务工有机结合,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大力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促进农民增收,今年,乡政府投入20万元资金;实施了炭河村300亩核桃示范片建设;整合扶贫资金20万元;投入到全乡种养业产业发展,兑现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奖补到户资金4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对农业增收条件和环境进行了改善。三是积极宣传惠农政策,全面完成了退耕还林、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机补贴等工作任务,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今年各驻村干部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深入到了千家万户,千方百计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拓宽增收渠道,强化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增强其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五是做好统计基础工作,乡农业和统计部门加强了对各村的增收进度统计工作,分阶段对农民增收项目进行了如实统计,以此作为增收考核依据,做到了应统尽统,并如实上报相关表册。乡政府按要求定期(每月10日前)向县农业局农经站提交上月的统计报表,经统计核实,截止7月份,我乡20农民人均纯收入已实现5056元,

完成全年任务的60%。其中:农业收入800万元,林业收入400万元,牧业收入780万元,建筑业收入65万元,运输业收入75万元,商饮业收入45万元,服务业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总费用1340万元,务工收入630万元,农民从集体再分配收入20万元,农民所得总额1988万元。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乡党委、政府把农民增收工作纳入全乡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农民增收工作定期研究制度,实行按季度分析研判,对各村农民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确定整改方向和措施,结合精准扶贫工坐对重点增收项目实行了倒排工期制,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增收仼务。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十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自查报告

根据xx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县20xx年实施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向上申报并获批了1个乡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10个行政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1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项目。截至20xx年2月底,已完成营前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和东山镇南河村等6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第十六批全民健身路径项目安装。其余4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场地也已经硬化,器材即可安装。由于村小改建原因,社溪镇龙田村项目改移至社溪镇大安村实施。

总体来看,建成的场地实施都能对群众免费开放,群众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都表示欢迎,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多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没有专职管理人员。

2、xx属山区小县,多丘陵山坡,部分篮球场地受地理环境影响,建设面积不足。

3、上级配套资金不足,乡、村级财政十分有限,如没有和其它项目统筹建设,较难保证及时完成工程建设。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对基层群众体育场所设施的建设力度,适当提高配套资金;

2、增加配套器材选择的灵活性,建设标准篮球场占地面积较大,对山区县的很多行政村来说,比较难找到合适的建设地点,是否可以选择小篮板、健身路径器材等器材搭配,在项目申报时根据地方实际灵活选择。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对农民增收工作高度重视,切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采取农林牧渔业并举,全方位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镇农民收入得到了较快提高,农民增收工作走在了全县前列。现将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20xx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2234元,同比增加1688元,同比增长16%,超目标任务1.5个百分点。

20xx年以来,我镇重点围绕农民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林业、渔牧业、畜牧业、种植业、服务业等方面,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迅速提高。

(一)扎实推进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为做好城乡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辖区涉及的2个调查点在落实辅助调查员职责的同时,做到了有场所可办、有制度可循、有台账可查。为确保账本质量,做到了账目种类齐全,记账数量、金额、计量单位、人员代码详细,账目准确,账本封面填写规范。

(二)落实促农增收责任制。为做好促农增收工作,xx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出台了促农增收工作方案,做到农民增收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政策保障有力,责任落实到位,记账本、台账、访户记录、调查点办公室铭牌、调查网点示意图等记账基础工作完善扎实。

(三)加快新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住房建设,维护农民切身利益。20xx年,xx镇完成幸福新村建设6个,新建聚居点2个,改造提升9个,旧院保护2个,建成农村廉租房16套。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平台,且通过平台流转的占流转总量的52%,同时规范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抓好劳务收入促增收。加强农民转产转业技术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重点工程和城镇转移,拓宽农民就业门路。20xx年,全镇劳务总收入4.1亿元,累计培训新型农民7364人。其中,种植、养殖、机械、电脑、缝纫等技能培训4075人,扶贫培训5462人,品牌培训36人,扶持绝对贫困人口2147人,劳务输出31022人(其中省外20380人),回乡创业107人。

(五)落实惠农减负政策促增收。20xx年,我镇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农村低保等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减负促农民增收。20xx年,全镇粮食综合直补460.5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55.8万元,玉米粮种补贴4.2万元,水稻粮种补贴35.8万元,油菜粮种补贴2.6万元。

(六)抓好现代畜牧业促增收。

(1)新成立xx万得利、xx村利民、金源合作社,新建生猪养殖小区3个,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动群众主动养殖生猪,今年我镇生猪年出栏达到了31000头,存栏22800头。

(2)新建麻鸭养殖小区3个(xxxx家庭农场、xx村四通麻鸭养殖专业合作社、xx村xx家庭农场),确保麻鸭保种4100余只。

(3)新建白鹅养殖小区5个(荷中王水禽养殖有限公司、荷塘苑养殖专业合作社、开江县xx镇过水坵养殖家庭农场、xx水禽养殖专业合作社、xx利民水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确保白鹅保种5200余只。

(4)新建肉牛养殖小区3个,以xx、xx、xx养殖小区为基础,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肉牛养殖,确保肉牛年出栏658头,存栏217头。

(5)新建肉羊养殖小区4个,在xx村、xx村、xx村、xx村大力发展肉羊养殖,今年全镇肉羊年出栏6536只,存栏6103只。

(6)新建xxxx水产养殖场养鱼58亩。20xx年其他畜禽产业:兔出栏20800余只,存栏19100余只

(七)抓好种植业结构调整促增收。立足我镇实际,因地制宜改种市场需求旺、效益较好的特色农作物。通过抓示范、调结构,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超级稻等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改造低产田、提高栽培技术和复种指数,狠抓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单产,增加总产。20xx年我镇粮食面积5.6529万亩,粮食总产量2.0614万吨,新增粮食29.2万斤。

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20xx年,以xx山生态园为龙头,在xx后山大力发展经果林,在xx村、xx村、xx村和高速公路沿线种植了银杏20xx余亩。继续巩固xx村设施农业发展。今年引进业主在xx路段建成4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有效的解决蔬菜的插花地,使蔬菜连片发展。在xx片区莲藕基地的基础上,新引进业主3名,莲藕扩种面积达11500余亩。

(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全镇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作用,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新村等配套工程项目,新修通村公路58.4公里,新建便民路26。5公里,建设农村机耕便民道23公里,修复水毁工程13处8070米,整治山坪塘117口,渠道清淤11.3公里,巩固基本口粮项目1余亩,微水工程建设120口,修复改造机电提灌设备28台套,确保全镇2万亩农田的灌溉,新增提灌设备10台,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00余亩。在xx村、xx村、xx村实施土地双挂钩项目,拆旧复耕面积达到825余亩。新建沼气池65口,城乡绿化263亩。

农民自己工作总结篇十二

新银行法肩负什么使命?

新银行法将加强央行独立地位,解决银监会身份尴尬问题

有关部门近日在组织人员封闭修改两“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加强央行的独立地位,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限定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而将金融监管职能交给银监会。

现行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使新的银监会无法直接、有效行使权力。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彭冰博士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设立银监会之……

我国现有金融体制建立时间并不长。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后,中央银行体制被正式确立,现代意义上的货币政策开始形成。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使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所加强。但是由于中央银行依然属于一个政府部门,在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方面相对有限,如利率水平的调整、年度货币供应增长目标等重要货币政策的变化,还必须上报国务院批准。

谈到在新的银行法中,如何确保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彭冰说:“从中国目前的实践来看,让中央银行直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不大可能实现。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当然非常重要,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要求中央银行直接对议会负责,并不是唯一保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途径。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独立性的保持,更多是一种政府运作的习惯问题和认识问题,如果大家都能认识到中央银行独立性非常重要,形成一个大家都能遵守的游戏规则,那么中央银行放在什么位置上都是可以的。”

新银行法制订过程面对什么难题

我国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是1995年3月通过的,主要规定了央行的地位及职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运用等,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履行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出台过程却是一波三折。而如今新银行法的修改过程中也不免会遇到许多棘手问题。

货币职权和监管职权难以严格区分

彭冰博士认为,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困难涉及到如何区分货币职权和监管职权的问题。

货币职权和监管职权的密切关系,又要求在新的银行法中对于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之间的信息分享有所规定。

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需要关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而银行监管,则恰恰是获得这些信息的有力途径。因此在新的人民银行法中,对于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之间的信息分享,必须有所规定,否则银监会局限于对存款人的保密义务,很难与非法定机构分享信息。

银监会的倡议发起人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博士对此表示,如果和人民银行职责划分不明确、协调不好,未来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政策制订和执行上将会纠缠不清,商业银行的一个婆婆也将会变成两个,经营负担将会加重。

新银行法应从别国中央银行制度中借鉴什么

据报道,现在我国所采用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设立银监会”的改革方案类似日本、英国和韩国模式,其特征就是货币政策与监管职能相分离。

在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局和财政部之间有一种三方小组会谈机制,定期磋商,交换信息。在日本,中央银行的职能由日本银行担任,金融监管的职能由日本金融厅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金融厅和日本银行的职员实际上经常互换信息,形成相互配合的密切关系。

近二十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中央银行制度出现了更大独立性、更大透明度以及金融监管职能剥离的趋势。金融监管上的独立性,已成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新内容。

专家撰文称,通过反思近些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人们发现,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受政府或利益集团的不当影响,不能独立地行使监管职权,特别是不能一视同仁地监管国有金融机构,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助长了国有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导致了问题的积压,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银行业有效监管的核心原则》,明确提出:“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组织监管的每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工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为有效执行其任务,监管者必须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现场和非现场收集信息的手段和权力以及贯彻其决定的能力。”

3月,根据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从中国人民银行分拆重组而成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为本届政府的直属机构。这样,加上1992年和分别成立的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形成了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监管架构。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将在处于同一层次上分别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而中国人民银行建国50多年来的集货币政策银行监管于一身的“大一统”时代也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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