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法年终工作总结简短四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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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年终工作总结简短篇一

20xx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创新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其中智慧监管系统应用、不良行为积分制管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做法得到《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省、市媒体的宣传报道。

1. 研究制订《xx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统一交易规则,建立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我办认真梳理了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以及各单位的职责,起草了《xx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制订出台多项小型工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减轻街道(镇)建设压力、发挥区级部门专业优势,更好服务建设大局、预防腐败,会同区相关部门出台了《xx区街道(镇)小型工程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xx区街道(镇)小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至10月底已促进105项小型工程的概、预算纳入评审,合计金额34976万元,其中已评审预算项目65个,预算净节约金额1370万元,效果明显。20个项目纳入区住建局的质量监管,通过上门服务、现场指导、随机检查等的形式,小型项目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3.服务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年初走访调研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街道(镇),细致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各实施主体提供前期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二是积极参与生态文明馆建设、海域招投标、国际海洋城等20多个项目的协调,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项目,在主动服务中推进建设项目规范实施。三是配合区农污办拟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计价规则》,积极参与商讨,并提出具有建设性、切实可操作的意见,有效解决了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最后50米的'政策性问题、计价问题、入户补偿标准等,为顺利推进农污治理项目提供依据。

4.全面应用智慧监管系统。制订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系统运行,充分发挥监管系统的监督功能。实现监管系统的功能再升级。目前,有389个项目纳入智慧监管系统管理,涉及投资额270.3亿元。今年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资源,将不良行为积分管理纳入到监管系统,目前已经录入四条不良行为信息,建立小型工程网上招标和工程管理系统,并纳入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建立大数据、大监管格局。

1.实施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为进一步净化我区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着力解决因违法行为而影响、制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以及社会稳定、公平交易等突出问题。出台《严厉打击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中违法发包、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整治。目前已梳理70个在建政府投资项目的自查自纠和行业排查资料,通过排查对其中的6个项目开展重点抽查。通过针对性地、开创性地、有效地检查核实,使隐藏较深的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线索浮出水面,发现涉嫌违法行为项目4个,为下一步行业主管的认定工作找准了目标、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2.依法处理投诉,严肃查处问题。今年受理项目的书面投诉、举报、市长电话、区长信箱等反映的事项共10起,所有事项均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转送,有理有节、稳妥协调、合理答复、依法处理,无不良影响。今年查处了xx区路名牌门牌制作安装及广告经营招租项目开标程序违反规定等4起突出问题。

3.开展四项专项检查。一是制订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紧盯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单位自查、行政部门监查,牵头单位抽查等形式,组织各单位每月填报进展情况,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检查活动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过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二是开展超概专项检查。根据省巡视组反馈的银杏社区活动中心项目超概专项问题,开展完成了对该项目的检查工作,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了检查、对超概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剖。三是开展拆除工程发包专项检查。根据省巡视组反馈的白峰华峙等拆除项目发包不合规的专项问题,实施全区街道(镇)自查活动,并对白峰华峙等拆除项目发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专项检查,已取得相应的决策过程、合同等相关资料。四是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xx年的小型工程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促进了柴桥青坑山塘整治工程、大碶邬隘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等5个项目存在部分质量问题的返工整改;对小港街道方前村污水治理等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已促进追回相应的多计款项13.58万元;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擅自下放至村的现象已得到消除,今年以来,未有违反规定转移项目的现象。

1.深化预选承包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质量。我办会同区建筑工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择优产生20xx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共81家。产生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4家。根据招投标改革方案要求,此次预选承包商首次推行诚信约谈与告知制度,并在全省率先推行预选承包商重要信息及得分组成网上公示,进一步推进评选活动阳光透明。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有很大提高,20xx年度9个工程获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19个工程获市标化工地,3个工程获浙江省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2.全省首推不良行为积分制。为深化落实《xx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和《xx区(开发区)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构建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平台,制订出台《建设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对企业和个人在参与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被行政处罚、处理的,进行积分累加,施以相应惩戒。整合部门处罚处理结果,统一积分标准,统一查询平台,实现企业和个人的不良信息进行全方位串联,实现互通互用,将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普法年终工作总结简短篇二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六五”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六五”普法五年规划的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医院“六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自觉地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组织科统一负责全院普法教育日常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布置普法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各部门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和治安防范意识,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医院通过全院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及各科室、病区组织的科会,广泛深入发动,反复宣传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有关法律知识、法规条例列入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新职工入院培训等的重要学习内容,对与医疗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并对参学人员组织考试,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合格。

五年来,医院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教育。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应急办等部门每年举办专题学习讲座,对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五年来,医院多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院进行法律法规讲座和党课教育。

医院特别注重在普法工作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通过开民主生活会、读廉政书籍、发送廉政短信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从内心深处时刻处于高度警醒状态,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扎扎实实地做到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端正行业作风,为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普法的目标是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因此医院除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普法教育任务外,也十分注重依法治院工作的具体落实。特别是20xx年开始进行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来,医院更加强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重新修订、完善了医疗、护理、医技、职能、后勤科室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应急预案,最终汇编成册,保证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临床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制订了常见疾病的诊疗护理规范和操作指南,特别是在患者安全管理方面,医院严格落实19项核心医疗制度,确保了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使全院医护员工都置身于制度的约束和管理之中。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平时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各自的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医、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

医院在市普法办和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做了不少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把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法治医院、平安医院、和谐医院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普法年终工作总结简短篇三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创文办关于《xx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和《xx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为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推进计划中我局牵头和配合的公共交通建设、文明交通行动等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以局长钟文辉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创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细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我局牵头和配合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职能责任。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认真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水平,形成了“个个知晓,人人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局面。

同时,在县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候车大厅,城乡公交及县出租车的led显示屏等处张贴和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宣传氛围。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息报送工作,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均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创建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上报等工作。

1、公共交通建设方面。

根据市区发展规划,为减少公交盲区、进一步提高公交覆盖率,今年我局督促县汽车站增加7辆高档空调新公交车投入运行;针对群众反映县城公交站点布局及“创文”要求,我局多次与韶运集团沟通,取得韶运集团承诺出资建设县城公交站点候车亭,相关方案报县政府及住建局等部门研究落实。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县汽车站及住建、交警、等部门,争取按县政府要求将县城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为了提升中心城市对外窗口形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切实做好第二期出租车经营权发放。经县政府批准,采取以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投标方式配置我县第二期出租汽车经营权。20xx年国庆期间,xx县富利捷运输公司30台新出租车以新形象,新朝气投入使用,并对全体出租汽车司机进行了质量服务承诺宣誓活动,极大改善了我县旅游城市形象,为我县提供了充足的运力,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同时,根据部分县城居民反映公交班次间隔长、线网密度不够强、公交覆盖率不高等公交现状,我局责成综合运输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街道、学校及居民区进行充分调研,并优化了现有的公交线路。由于我县城市区域较小,人口较少,各种硬件设施不具备审批城市公共交通的条件,因此我县公交车均系农村公交,不属于城市公共汽车范畴。但基于是创文的硬性指标,我局将用我县所有农村公交套用城市公共交通数据来计算。截止20xx年xx月,我县共有公交车辆28台(飞马公司),县城及周边人口总数为5.2万人。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目前我县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为5。38标台。

2、文明交通行动方面。

为强化市区运输市场监管,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我局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力度,对当前县城运输市场中宰客甩客、争抢客源、黄牛拉客、驾乘人员服务质量低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大力整治,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的源头和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确保县城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服务优质、方便快捷。我局通过印发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文明出行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要内容,力争在全局形成文明劝导、文明出行、驾驶人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

普法年终工作总结简短篇四

盘峰乡位于xx县东南部,山林面积4.76万亩,耕地面积1879.11亩,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乡,辖12个行政村,1427户,3587人。自20xx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深入贯彻省、市、县“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打造旅游强乡,构建和谐盘峰”,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乡,“六五”普法工作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规划,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五”普法期间,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根据每年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了《盘峰乡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并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乡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单位政治学习计划;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在各村、学校和相关单位都相应成立了普法领导机构,配齐了人员,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在此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每年将普法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身上,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协作推进,全乡群众共同参与的格局,确保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同时,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乡财政每年保证普法经费人均2元以上。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在全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六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一是会议普法。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普法学习,形成逢会必讲法、必学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寓教于乐。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将普法宣传与传统节日相结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乡政府每年举办的农民文艺汇演和相关村的村民春节联欢晚会上,掺插法律知识竞猜,现场发放小礼品,让农民在说唱笑中学法律,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专项活动。制定“法律六进”活动计划,以单位、农村、学校为重点,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宪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同时,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3·15维权日”、“6·26禁毒宣传日”等载体,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群众提出的土地承包、赡养、继承、民间借贷、支农惠农政策、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咨询及时给予答复,五年来,共解答群众咨询245余人次。四是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聘请司法局、民政局、计生局等领导,对乡、村干部专题讲授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农村广播、宣传手册等手段,充分利用文化示范户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的进行全民普法。五年来,全乡共举办普法宣传月活动5次,参与群众5800余人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0班次,受训人数达900余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25余条,书写和张贴各类普法标语300余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增强了乡村干部的法制水平,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五是廉政教育。依托榉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充分挖掘儒家廉政文化内涵,结合《宪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干部廉政文化教育。20xx年以来,教育基地共接待党员干部1000余名。通过文化宣传、交流,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意识。

(三)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坚持把普法放在全面深化平安盘峰、法治盘峰和“两美盘峰”建设中来谋划、来推进。坚持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实际问题,真正让农民信法、守法、用法。如盘峰村吴洪土、孔令金两户因宅基地纠纷多次争吵,通过学习《民法通则》,两家自主地进行了调解,化解了矛盾。又如黄坞村与岭脚村的两户农户,因承包土地界址问题发生纠纷,两家经常吵架,通过宣传学习《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两家主动找村、乡干部调解,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协议。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全乡民事纠纷明显减少,没有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没有发生集体访、越级访案件。

(四)严格依法行政,为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以法促发展,统筹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创业承诺项目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1、以法律为准绳,促进“三改一拆”全面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xx市违法建筑处置暂行规定》、《xx县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按程序完成拆违、拆后土地利用,全乡共拆违8542.65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改造9162平方米,分别完xx县里下达任务的142%和114%,全乡12个村全部通过县无违建村初步验收。2、以法律为护盾,保障“五水共治”有序开展。针对因五水共治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来信来访增多问题,特成立五水共治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共化解矛盾纠纷8起,信访5件,有效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完成畜禽养殖场整治,共关停3家、整治3家。认真组织开展“全民清洁日”和“垃圾河大会战”活动,全年环境卫生考核位列全县第四名。麻车峡村成功创建县水环境整治示范村。3、以法律为指导,引领“秀美乡村”民主建设。为建设秀美乡村,榉溪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代表会议,全民参与,制定了秀美乡村建设方案,实施了石子路修复、古民居修缮等项目建设。

(五)创建民主法治村,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

结合“六五”普法,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乡各个行政村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20xx年共有9个县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过程中突出抓好三点:一是财务监管。各村委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定期公开本村财务,严格财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了村级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阵地建设。加大乡、村法制宣传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全乡12个村都建有法制宣传栏,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榉溪、大岭头、沙溪文化礼堂,通过节日活动宣传法制。依托司法所建立乡、村法律服务点,认真开展法律咨询,五年来共服务245余人次。三是健全队伍。成立盘峰乡治调委员会、盘峰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2个村治调委员会,对全乡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六五”普法期间,我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件,成功率100%。20xx年,创新村级矛盾调解机制,在各村成立由3—5名有较高威望“老党员、老干部、老长辈”组成“三老”调解队伍,帮助解决疑难纠纷。“六五”普法期间共帮助解决坟头纠纷等共8件。

(六)深化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突出对领导干部“法治、责任、有限、服务”等意识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及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劳动就业、环保等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20xx年,我乡被评为浙江省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20xx年、20xx年、20xx年连续三年获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

(一)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老百姓的法制意识有待加强。

(二)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面不平衡。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效果不够理想。一些偏远村庄,由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使之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

(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一些党员个人利益至上。在“三改一拆”行动中,一些党员干部非但不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拆违工作,反而带头抗拆违。乡党委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20xx年,榉溪村“特色旅游文化村”项目建设中,村主任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把普法工作与群众生活相结合。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使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培养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把普法工作与专项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民主法制村的创建,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全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浙江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3·15维权日”、“6·26禁毒宣传日”,积极开展专题法制宣传

3、把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业承诺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坚持全程宣传相关法律,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的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4、把普法工作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大普法投入,充实完善乡、村、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培养一批“学法用法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健全调解机制,扩充调解队伍,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普治制度,创建“法治盘峰、平安盘峰、和谐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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