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观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什么样的观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观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刮痧观后感300字篇一
中、西方两种文明之间存在文化差异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要消除这种文化隔阂,就必须要相互增进了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消除误会,但很遗憾的是,中、西方两种文明的交流,双方的态度和主动性都不一样,是非常地不对称,也就是说中国人对西方文化了解的程度,远远大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了解程度,从片中可能看出,许大同一开始对美国的生活是非常向往,似乎已经融入西方主流社会,但这都是许大同自己的努力适应,他们能够在西方人主导的社会中有所作为,说明他们非常了解西方文化,但“刮痧”事件发生后,让许大同一家感到震惊的是,西方人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仅仅是不知晓,甚至有些误解和歪曲,比方说片中对方律师对“刮痧”、“孙悟空”这些中国元素的解释,可以说完全是污蔑了,就算是这名律师是有意而为之,而法官、许大同的老板等对此也毫无认识,这就是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所造成的。
这种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造成文化相互认知的不同,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认识远远大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认知,而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又是和国家实力相对称的,目前西方文化是世界主流的文化,就是因为西方的国家通常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所以西方人自身就会产生一种文化优越感,所以他们就不可能主动去了解别的民族文化传统,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但作为中国人,我们要增进文化交流,不仅仅我们要多多学习西方文化,同时也应该积极地将本民族的文化向世界传播,过去我们就不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甚至连中国自己也要贬低自己的传统,试想现在中国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刮痧”,有多少人看病会想到看中医,这了难怪“端午节”也被别人抢注了,筷子也被西方人认为是日本人发明的,等等诸如此类,现在中国的经济实力强大了,自然而然地学习中国文化的人增加了,我相信像电影中“刮痧”这样的误会会越来越少。
在这部电影中,最应该反思的应该是许大同本人才是,这次“刮痧”事件与其归咎于文化冲突,还不如归咎于许大同个人的失误或其性格上的缺陷,在片中许大同夫妇是知道美国的相关法律,比方说对孩子的保护—法律、中医“刮痧”不被法律认可等,但他们在主观上并没有认真看待,没有认识到不尊重这些法律的后果严重性,许大同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而且是在深夜中,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的,再加上他在众在面前打小孩,这些都无法让人认同他是一位负责人的父亲,后来他第一次面对法官的陈述,明显是表演的成份居多,他只是想走过场似的解决问题,请的律师也是一个门外汉,他声泪俱下的表演让人看了反而有些呕心,至少让人觉得他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最后他一系列的冲动举动,再次证明了他性格的不成熟,在危机面前缺乏冷静的思维,许大同的悲剧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对法律的漠视,我相信对法律的漠视,并不是我们中华文化的传统,在任何一种文化中,不诚实、违法行为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本片对许大同这个角色形象,是一个典型的中、西方文化结合的产物,是一个具有中、西文化的复合体,在他的身上不但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敬老爱幼、敬业持家的品德,又有浓厚的西方个人冒险、英雄主义色彩,他作为儿子,对没有能很好地孝敬自己的父亲感到内疚,自己发达以,将老父亲接到美国照顾,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虽然父亲对新的生活不能适应,但内心还是非常幸福的,他作为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高兴,他在圣诞夜,变成“蝙蝠侠”,可以说是奋不顾身,他身体这两种不同的文化碰撞,结果不仅仅是智慧的火花,有时也会酿成悲剧,比方说将孙悟空设计到游戏当中,出人意料地取得成功,并因此获得游戏设计大奖,但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教育子女,比方说“打是亲、骂是爱”、“打自家孩子是为了给对方面子”,又让他陷入“家庭暴—力”的泥潭,所以说如何处理好这种文化差异,对许大同似的华人才是最至关重要的。
刮痧观后感300字篇二
昨日,忽然对《刮痧》这部电影重新燃起了兴趣。《刮痧》讲述一个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的华人家庭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之一,许大同,在美国生活发奋拼搏八年后,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
一天,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肚子痛发烧,在家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书,便用自己熟悉的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两天后的晚上,丹尼斯在黑暗中撞到了头,大同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在广慈医院,医生发现丹尼斯的背上有醒目的瘀红,便认为这是许大同长期虐待儿子丹尼斯而留下的证据。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体罚、虐待儿童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慈医院像儿童福利局举报后,他们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对丹尼斯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出于对受虐待儿童保护,法律规定在保护被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方面是专家的其他政府雇员有权决定将受虐待的儿童迁离家庭,儿童福利局监护决定先让丹尼斯由州儿童寄养中心监护。就这样,许大同夫妇与儿子分开了,并要他们理解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控方一个又一个的证人和意想不到的证词,使得许大同方百口莫辩。争辩中,控方律师更是发挥了他的辩解潜质,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做了“全新解释”,许大同陷入了他的陷阱,最后最后失去冷静和理智,谩骂控方律师,并有动手打人的倾向,这正中控方的下怀:许大同是一个暴戾,有暴力倾向的人。这样的人,虐待孩子,不在话下。许大同方当然也理屈词穷。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其实,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透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潜质和免疫机能,从而到达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爷爷给丹尼斯刮痧,治疗他的肚子痛和发烧,有益于他的身体健康。但是为何中国流传悠久的中医治疗——刮痧,到了美国,竟成了伤害身体的违法行为了呢?
有人说,这主要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所造,如,大同在朋友昆兰面前打自己的儿子,认为是出于尊重昆兰,爷爷也认为,“人前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但是,在昆兰认为,大同打孩子不对,伤害他人身体。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导致了大同与美国当地居民的法律观念冲突,能否和平、圆满地解决,关键在于不一样文化的相互沟通和明白。确实,正因大同的老板、儿童福利局的官员、法官对刮痧都一无所知,大同的解释也无法让具有工具理性的美国人明白何谓刮痧,当然也无法和理解刮痧,况且他们也未曾体验过刮痧,只看到的只是刮痧给丹尼斯身体留下的醒目淤血。看到伤痕,联想到承受如此严重的淤血的痛苦,他们更坚信眼见的才是事实才是真相。
其实,造成这样的冲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彼此间的法律观念不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多元的世界中,有不一样的法律观念,当这种观念彼此间互接触时,观念差异和互不相容就很可能导致法律的冲突。在中国,没有法律把刮痧归为违法行为,而在美国,刮痧是对人身体的伤害,触犯了法律。况且,美国人的法律观念十分强烈,个性对于儿童,美国控方咄咄逼人的动机恰是对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虽然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但是,站在控方的角度,我们也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双方都在为丹尼斯的完美明天着想,冲突因此也就越来越激烈,影片表现出来的感情也越来越浓烈。在控方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而在大同眼里,他们是一群工具人,只为硬邦邦的法律所活,不明真相,不讲道理。仔细想想许大同,他知道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违反了法律,但是他刚开始聘用了一位代理知识法案件的律师约翰·昆兰处理家庭问题,这是一个误区,这两个领域的法律风马牛不相及,尽管出发点是为了打赢官司,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法律盲点,相对于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美国人,这个盲点是不可原谅的。
美国人那种处理“严肃法律问题”的方式,在影片中得到很好的体现,最初的控告,审判,发现明白真相,撤销控告。这一连串的变化,大概都是正因他们对法律的严肃吧,但最后也不乏正直以及善良。
整个影片中,似乎亲情战胜了一切,但是法律亦在履行着她自身的职责,并在整部影片里将此演绎得淋漓尽致!
刮痧观后感300字篇三
我平时,比较少看电影,却偏爱于追电视剧。但慢慢地,我发现,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呈现给观众的都是一个故事,只不过电视剧耗时更多,叙述更为详尽,而电影把一个故事浓缩于一个小时之内,它们都能带领我们去观察现实,发现生活中的一些平常却不平凡的事情,进而引发我们去思考,去感悟人生。由于时间的问题,我想我以后会倾向于电影或微电影。或许等我老了或退休以后,有足够的时间,我又会重新爱上电视剧。像现在我的妈妈一样,晚饭过后,便守在电视机之前来消磨时间。前几天,我抽空看了心理老师推荐的,是好早之前出的影片了,由梁家辉与蒋丽雯主演的。故事情节虽简单,但高潮部分能牵动人心,引人深思。
《刮痧》以美国华裔许大同与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及其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味儿的父亲的一个普通家庭发生的平常事展开。主要讲述了,大同父亲由于其老友意外死亡被逗留在警察局,大同一时疏忽把熟睡在家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便慌忙赶去警局接其爸。妻子的一个电话把孩子吵醒,孩子在一片漆黑中感到十分害怕。待大同开门那一刻,丹尼斯急忙跑着去迎接,但由于黑暗,不小心羁绊,弄到头破血流。医生给丹检查时,偶然发现孩子背上有瘀处,怀疑孩子受到长期体罚与虐待,并马上与儿童福利局联系。一场官司纠纷由此展开,东西方文化冲突也越演越烈。其实孩子的瘀伤由中国传统治疗方法—刮痧而致,由于西方医学没这记载这回事,再加上西方人普遍对中国传统、文化了解不深入,甚至对中国文化进行歪曲,最终使大同与其妻儿分居。后来,经过大同好友的亲身试验,证实了大同的无辜。在圣诞节那天,大同一家终于团圆了。
本来想好好去构思一番这部电影完完整整的细节来去深深体会其中的一些东西,却发现,有时候记忆里深处的东西能保留的,只是最最简单的一个框架,也就是刮痧中那种感人至深的情感。而最初的一些细节,也许忽略,更让记忆展现出这部电影的完美。首先能让我记起的片断应该就是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不消说,我觉得这是电影中冲突面最为强大的时刻,围绕着父子间的情与文化中的理性冲撞,觉得在一定程度上都将梁家辉的演技升华到了一定程度。控方律师运用一些伎俩使得电影中的许大同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面对处在托管处的儿子,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想必为人父母的人们都不禁唏嘘不已。
是的,中国人的那种忠孝观念在外国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年迈父亲面前,我们中国人永远都用一颗不计回报的心去报答父母的爱,以至于在最为痛苦的时刻,也不能让父亲知道自己的痛,自己承担的那分压力。当许大同前去搀扶父亲上楼时,蒋雯丽扮演的妻子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这就是中国人对父亲的孝。”不但让美国老板耸然动容,也让我们也有一番动情。我们的爱,不计回报。因此妻子虽然也痛苦,却坚定地站在丈夫这一边。虽然也曾因为母爱而动摇过,想去告知岳父所作地刮痧,但换位一下思考,也许此刻痛苦的是自己,而丈夫定会支持包容她。
说实话,我十分欣赏美国对幼小儿童保护力度的做法,一系列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政策的出台,是真正使祖国的未来在安全非暴力的环境下长大成人。凡把孩子单独留在家或公众地方,均属违法。我觉得这条规定,中国的法律值得借鉴,也值得广大父母重视!因为最近一系列孩子出现意外,大部分由于父母的一时大意,疏忽,没把孩子看管好造成的。像长春婴儿轿车内随车被盗一案,简直让人感到揪心痛。才两个月大的婴儿活生生地被罪犯掐死埋于雪中,这个罪犯简直丧尽天良,完全埋没了自己良心,童心,道德和人性完全消失,可以形容为不是人,甚至连禽兽都不如!暂且抛开罪犯不提,进一步思考,婴儿的意外死亡,很大程度上由于父母单独把孩子留在车内。如果按照美国法律,这是违法是无可厚非的。假若该父母把孩子抱进店里,不贪图一时之便,把孩子置在自己视线范围内,该父母损失的仅是一部轿车的钱,而不是自己刚出生不久的亲生骨肉,更不用承受失子之痛!钱财乃身外物,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但自己的孩子呢,是自己十月怀胎辛苦而来的,才刚沉浸在新生儿出生不久的喜悦当中,还没够体验做父母的经历,还没亲眼目睹孩子一步步成长的过程,就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大意,就换来如今的悲剧,这样的代价值得么?早阵子的“小悦悦”事件已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小孩趁父母不注意跑到大街上去玩,结果被车碾死。一个“小悦悦”还不够轰动?还不够震撼人心吗?还不够引以为鉴吗?作为观众、媒体,我们都把全部责任归咎于外人,但有没想到父母的责任才是最大。又或许是这个缘故,没足够引起父母的注意,深思,导致悲剧重复上演!真心希望,这类悲剧能尽快消声灭迹,孩子能快乐健康地成长!也希望那些残暴、虐待孩子的父母不存在,国家亦能完善孩子相关的保护条例!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作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让孩子在温室中长大成才!真心希望,每个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刮痧观后感300字篇四
通过电影能看到中外文化中的差异,当然文化无所谓好坏,但是通过文化背后折射的现代行为规范、法制是可以相互取长补短的。比如电影中主要矛盾是刮痧,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文化交流引起的,但另一面更重要的是美国法治的严格性引起的。
看电影时,我们为中国的一家人感到难过惋惜焦急的同时,更深刻的体会到了美国法制性!想象一下,在中国会引起这么多事吗?首先大家没这么高的法律意识,那么当同一个中国医生看到孩子背上的"伤痕"(假设她真的认为是伤痕),她会想到去利用法律去保护这个孩子吗?也许只是从人道上惋惜下,然后和身边的同事说说怎么对待这件事,大家也一起探讨下当前一些家庭暴力现状然后一起感慨无能为力下,也就过去了。
或者说医生和同事法制意识是比较高的,他们想保护这个孩子,那么第一步他们要找谁,似乎在中国这个看起来本应该很清楚的事却是困难的第一步,他们经过一番咨询找到了儿童保障的单位,那么接下来,儿童保障单位会有专门的行动组去全权处理这件事么?尚且是像电影中的这么用心用力,俨然孩子是他们自己的一样!在中国很多时候要借助媒体之手才有这样的效果吧!在中国,那么电影中的一家人也许完全就不会惹来这么多麻烦,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从这些一环环中去阻止这件事。所以通过这部电影,我们也应该反省!中国在发展,法制的健全化是必经之路再看教育方面,面对小孩子犯错的时候,中美家长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式。中国家庭常常采取的是殴打,那么理由呢———儿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样就怎样。
打是亲骂是爱。更甚至还有梁家辉扮演的男主角面对朋友那句"我打我儿子我是为了给你面子"!这些背后折射的是典型的中国文化:比如长幼有序…(所以我们常常看到客人多时,孩子是不能上餐桌的)在中国孩子是不被当做一个个体看待的,他们更多的是附属家长的!那么什么时候才有"独立"的权利呢!这个恐怕要很久了!也许18岁以后,甚至也许要成家立业后吧!所以中国教育下成长的孩子很多时候比之美国的会缺乏自足独立性!因为在他们的成长的环境中,在很长时间是不被当做个体看待的。同时虽然打骂子女向来是中国文化中教育的一种传统方式,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该想想,真的只有打才能取得教育孩子的效果吗?这样的效果会更好吗?或者只说这样打的教育效果会好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在教育方面,学习中外文化比较,通过交流加大了解可以更好的取长补短。
如此例子很多。以上更多的是从批判的角度来讲中国文化中的一些不足的地方,当然好处也是有的,印象很深的是,当蒋雯丽扮演的女主角面对朋友的那句"什么梁要顶替父亲说刮痧是他做的"时候那句"因为他是中国人"!很深切的记得,很感人!这里体现的是中国文化中的"孝"。所以综上所述,学习中外文化比较是可以促进彼此的取长补短的!很有必要!
除了电影中刮痧主要矛盾这个电影中有一幕,同时印象深刻的是在进行辩护时,美国律师那番侃侃而谈,断章取义把中国的传统著作《西游记》的孙悟空是暴力的象征。中国主要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讲究的是中庸、仁,但为什么在国外很多人看来觉得中国人是野心勃勃的呢?原因还是文化交流不够,国外的人对中华文化了解的不够,典型的有个例子"韬光养晦",意思是隐藏才能,不使外露的意思,其根本点是要寻找有利时机,发展和壮大自己"在中华文化里他是很褒义的一个词,但到外国人手里他却暗含着另一种意思,他们觉得你中国人表面上和和气气,和谐社会,其实心里阴着呢!中华文化宣传少,国际交流少,那么国外的人对中国的了解的少,那么加上一些好事的反华之徒或一些自作聪明的学者或是国外的保守派则会"忧心忡忡"的添油加醋,把中国打造成一个真正积蓄力量的暴力狂!不了解情况者就这样信以为真了,这对国家是很有危险的!所以必须发扬中华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文化的核心,真正的内涵,只有这样,当一些人再企图来"误会、诋毁"中国时,才会有像电影中儿童保护局的女工作人员反驳律师对西游记扭曲的那一幕!
刮痧观后感300字篇五
《刮痧》这部电影非常直白的反应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而这种文化差异同样体现在法律和司法领域,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就是不同文化所孕育出的法律以及法律文化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甚至是产生激烈的冲突和矛盾,这也是当今社会不同法律文化的国家和地区在互相交往中都可能面对的一个问题,这也为法社会学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 《刮痧》中选取了一个很好的角度来表现中美两国之间的文化差异和民众之间缺乏互相了解和认识导致的一些麻烦和争端,影片中的一家四口在美国的生活非常能表现很多华人到了美国定居后所面临的一些文化差异和问题,同时也表现出美国的主流社会的主流文化不能很好的理解和接纳东方文化,而是坚持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一切问题。影片中的父母比较成功的融入了美国社会,但是这也不能否认其与西方社会文化存在排斥性,而儿子在美国出生成长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完全融入了美国社会,但是其传统文化和家庭文化或多或少的也会有一些矛盾体现出来。
我认为影片所体现的主题在于比较法文化,而通过法文化的差异又引申出中美文化中的一些冲突矛盾焦点,如关于教育的看法、方式等的冲突;关于友谊看法和理解的冲突;关于传统文化的冲突,而其中最为重要也是矛盾集中点就是传统文化的冲突。
影片中许大同为了儿子丹尼斯和老板的儿子打架的事情,而要求儿子向对方道歉,在儿子拒绝之后就动手打了儿子,后面也说要儿子道歉是为了给他老板的面子,这里的打儿子和给面子在中国来说就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而在美国文化中就觉得不可思议。在美国人眼里甚至是许大同在美国出生成长完全不了解中国文化的儿子来说是不能理解中国传统文化里教育子女所奉行的“打是亲、骂是爱”以及“爱之深、责之切”的文化内涵,也是不会赞同以这样的方式来教育子女,而甚至于别人用这样的方式来教育子女他们也会介入其中予以阻止。这些都是体现了中美两国文化中对于教育的看法和方式存在很大的冲突的例证。
影片中许大同的老板站在许大同的对立方作证,也可以说是造成小丹尼斯没能顺利回家的一个原因之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面宣称是很好的朋友,另一方面又站在对立方的立场上而不帮助自己,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是很难想象和很难理解的,然而在美国文化中把情与理、情与法能够很好的分开以至于这样的事情是很平常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讲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友情和义气,而在美国主流社会这是不可能得到认同的,也就是两国的文化差异太大,民间又缺乏沟通和了解导致两种文化的人之间由于文化差异导致的矛盾经常性上演。这些也就是中美两国文化中关于友谊的看法和理解存在很大冲突的例证,同时也说明不同文化之间加强交流与沟通,提升文化认同是非常重要的。
其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中医在美国主流社会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当然这也说明我国医学人才应该努力将中医推广到世界,让全世界承认并尊重中医的同时也让全世界的人受益。其二是中美两国现实国情差异很大、其法律与法律制度差异很大。其中现实国情中中国的家长把孩子放到家中自行外出是和平常的事情,有的人因为谋生出远门很长时间把孩子留在家中也就是留守儿童的问题,这在中国是很平常但其中也有很多无奈的因素;然而相同的事情在美国就可能构成违法或者犯罪,这在中国社会是不能理解的也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其中两国的法律文化差异也很大,中国对于除了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会由国家机关强行介入之外基本上都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而美国司法机关对于很多问题都会主动介入,其中也包括一些社会性的组织介入,这种差异在影片中的表现是比较深刻的。
总体来说,影片所表现的主题是由于两国的文化差异所孕育出的不同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这也是法社会学派比较关注的比较法文化和比较法律制度的两个点。而影片的结局还是比较好的,也为我们在以后碰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提供了一些思考和办法,也启示我们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应该加强联系和交流,以期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和谐世界。
刮痧观后感300字篇六
当然,《刮痧》的意义并不在于指导华人移民如何适应美国的文化和法治环境。
这部电影,只有放在最近三十多年来中国在美国主导的世界体系内逐渐“转型”的大背景下,才能理解其深刻的隐喻。
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就已经内在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但新民主主义革命蓬勃兴起以后,中国逐渐成为这个体系内的革命者、造反者,正如毛主席所指出的那样,中国革命的胜利,“冲破了帝国主义的东方阵线”。
最近三十多年以来,中国又发生了新变化,渐渐“转型”,“融入国际社会”、“与国际接轨”了。
这些话说得很玄妙,含义是什么呢?就是像《刮痧》所隐喻的那样,尊重美国主导制定的游戏规则,接受美国的裁判权。
《刮痧》当中有一个细节意味深长:
许大同对美国丧失了信心,想带着孩子逃回中国。朱旭扮演的老爷子发了怒,他严厉地质问儿子:“你想当逃兵吗?”
这就是说,用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是不行的,出路只能是在美国的法庭上自证清白。
《刮痧》有意无意地隐瞒了一个事实:
由于美国同时掌握了规则制定权、修改权和裁判权,所以是不是能够获得“存在的权利”完全取决于美国,而并不取决于你是否认真遵守了这些规则,是否真诚地、五体投地的尊重美国。
对美国来说,只有你的存在对他完全有益无害的时候,他才会允许你存在。
今年以来,特朗普政府的一系列对华政策,已经再清楚不过说明了这一点。
《刮痧》暗示的道路是一个幻觉,甚或蓄意的误导和欺骗。
中国如果要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要建立自己的文明尊严,需要另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