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十一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一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二

《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大一的阅读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可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明白,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样用凤仙花染指甲,怎样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样抽大烟、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述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述,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齐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述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向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此刻没能深刻体会的资料,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三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最好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

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开复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四

实事求是的说,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但是自从孩子出生以后,我却在努力的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因为经常在网上看到育儿专家们以及育儿达人们大谈阅读的种种益处,心想着既然对孩子益处多多那我也尝试一下。于是在孩子有认知意识起,我们的亲子共读之路就开始了。

一开始和孩子一起读的只是一些认知的图片,然后是童谣儿歌之类的,再接下来是儿童绘本、百科类图书、少儿读物等等。

儿童绘本颜色鲜艳、画面可爱、文字简短,是让孩子能喜欢上阅读的第一步。绘本能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性格养成,还能激发孩子的想象力。幼儿期的孩子会不嫌其烦的要求你反复的讲同一本书、甚至是同一段文字。你觉得无聊透顶,但孩子却乐在其中。也许是每一次画面的联想不同,也许是你的指读让他又多认识了一个字......就这样在幼儿园时,孩子就突发奇想的自编自绘属于他的“ 连环画故事绘本”。画的画面我都认不出是什么,但他却能自圆其说的编出整个故事。我觉得这就是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吧。

再来说说百科图书,我觉得百科类图书就是给孩子“长知识”的智慧之书。天文、地理、历史、化学,包罗万象。孩子喜欢昆虫,我们就一起读《法布尔昆虫记》,孩子对宇宙感兴趣我们就读《宇宙奇观》,读了《神奇的化学》、《聪聪科学绘本》,孩子又对小实验情有独钟,于是我们一起跟着书做一些亲子小实验。在实验中既养了孩子的动手能力、观察能力,也激发孩子的探索欲望。

通过坚持不懈的亲子阅读,孩子的词汇增加了,对文字的理解力也提高了,有时还能对读物进行“改编”和自由“创作”。在一次讲故事比赛的准备期,他很有想法的把故事结尾改了几个版本。又比如读了《今天很累》:“今天很累,哦,今天很累,我的小弟弟跑丢了,我的大号又不能吹,我虽然只有八岁,可头发却开始变灰,哦,今天很累”。孩子依样画葫芦编了《今天很开心》:“今天很开心,哦,今天很开心,讲故事比赛得第一,纸飞机比赛最最强,无数人送我无数掌声,哦,今天很开心”。说明孩子在学着运用文字来抒发自己的所感所想。

最近受班级同学影响,孩子迷上了《笑猫日记》系列,这套书让孩子迈出了自主阅读的步子。虽说他能自主阅读了,但孩子仍然缠着我共读“晚安故事”。好吧,只要他需要,这亲子共读之路我们就继续走下去。

一个“喂着”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是幸福的,一个在共读之路上耕耘着的家长是默默的,关注孩子的阅读兴趣,跟着孩子的阅读步伐,享受和孩子的共读时光,见证孩子在阅读中成长!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五

这几天,我看完了f.h.伯奈特的《小公主》,书中小公主莎拉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感动了我……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莎拉的女孩子,她很富有,一生中,她的爸爸克鲁上尉是最爱她的亲人。在她七岁时,她爸爸把她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家境富裕的莎拉在学校享有公主一般的待遇。

可是不久,远方传来她爸爸克鲁上尉去世的消息。眀钦小姐——莎拉的教师,对莎拉的态度一下子改变了:她把莎拉赶到了残破的阁楼,吩咐莎拉去穿黑色短裙,让莎拉去给孩子背课文、复习功课,还要做许多脏活儿、难活儿……莎拉遇到很多困难,在不管多寒冷的雪天,眀钦小姐都吩咐莎拉独自去买她们需要的东西,如果莎拉买少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受到眀钦小姐和厨师一天的责骂!莎拉一整天都忙个不停,仅有在晚间大家都睡觉的时候,莎拉才忙完活回到教室复习她自我的功课。

可是,即使这样,莎拉还是没有泄气、没有被击倒,她心里始终想着一句话让她提起自信,那就是——“我是一个公主”!她对她最心爱的“艾米丽”说话,她充满了幻想,她明白我是公主我应当怎样做。就这样,她一次次安慰自我,战胜困难,最终,莎拉遇上了爸爸的朋友,又使她成为了富有的小公主!

书中莎拉的善良也让我十分感动!在她很富有的时候,她从不去嘲笑那些别人认为愚蠢的孩子,而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洛蒂、贝基、埃芒加德等成为了好朋友,莎拉总是去帮忙她们、保护她们,还给她们讲神奇的故事安慰她们,让她们停止哭泣。对了,莎拉还有个她最喜爱的布娃娃“艾米丽”,你别以为莎拉是专门给富有的孩子看她的“艾米丽”,她给像贝基一样贫穷的孩子介绍自我最心爱的“艾米丽”,并借给她们玩。当脏兮兮的贝基躺在她的安乐椅子上时,她不但没有责备她,还给她蛋糕吃,为她讲故事;在莎拉饥饿时,她还给了小乞丐五个面包,自我只留下一个……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公主,并不是必须要有美貌的外表,也不是必须要十分的富有,而是要像莎拉一样,即使失去亲人和财富,但一向内心善良、坚强,从心里上做一个真正的公主!我也要像莎拉学习,做一个善良乐观、坚强自信、全面发展的“小公主”!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六

读完《小海蒂》这本书,令我感慨万分,为什么一个孩子有那么大的魅力?在海蒂的感染下,原本孤僻的阿尔姆大叔变得热情友善;海蒂带给了瞎奶奶欢乐,彼得和瞎奶奶都很喜欢海蒂;是什么让原本瘫痪的贵族女孩克拉拉重新站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善良乐观、热爱生活的小女孩,她有一份生活的勇气,感染对任何事物都有着一颗关心、热爱的心,她让彼得学会了阅读,让悲伤的大夫重新振作起来,那些羊儿看到她都争先恐后涌过来。她那颗天真烂漫的童心感染了周围的每一个人,让他/她们也热爱生活,变得纯真善良。

读完以后,我被海蒂那种善良、乐观的精神感动了,如果我也能像海蒂一样积极乐观,勇敢的面对困难,那该多好啊。我们应该向海蒂学习,学习她那种宝贵的品质。我们的周围也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向海蒂那样无私地、用他们独特的方法关心着我们,我希望这样的人能越来越多。海蒂生活的地方——阿尔卑斯山令我十分着迷,山上的风景如诗如画,海蒂也是十分爱惜,她倾听枞树的刷刷声轻轻抚摸花儿,这是多么爱惜大自然啊。现在人们乱砍乱伐,没有保护大自然的意识,环境也是越来越糟,我们应该有爱护环境的意识,像阿尔卑斯山上的风景令人如痴如醉,我们周围的环境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呢?

这本名著带给我的不仅是枯燥的文字,还带给我了如何做人的启示,小海蒂这一活泼可爱的形象深深的映进了每个人的脑海之中,我们仿佛看到海蒂正在阿尔卑斯山上快乐玩耍的景象。

海蒂读书笔记800字

我阅读了海蒂这本书。这是一本由瑞士的约翰娜斯必丽著的世界名著。<海蒂>这本书内容十分有趣,又感人至深。书中的海蒂活泼可爱,非常机灵,心地善良。她热爱大自然,年纪虽小却有感人的魅力。主要写了海蒂从五岁起她的经历。

当海蒂一岁时,便离开了父母,她一直和姨妈迪蒂生活在一起,直到她五岁时,姨妈出去工作,没空照料她,姨妈就把她送到了阿尔姆大叔那,也就是海蒂的爷爷家,她的爷爷住在阿尔姆山顶上。海蒂在爷爷家生活的很快乐,认识了一群小羊,并能一字不漏地叫出它们各自的名字,她还认识了彼得,彼得的奶奶,妈妈。海蒂在爷爷家最喜欢喝的就是羊奶了,羊奶最鲜了!

到海蒂八岁时,姨妈迪蒂来接她到了福兰多托一位富人的家里,那时因为埃斯曼先生家里的克拉拉小姐需要陪她学习的伴。海蒂很想爷爷,她不想离开爷爷,但她听到会有许多白面包带回去给奶奶吃和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回去时,海蒂点头同意了。在埃斯曼先生家里,海蒂认识了克拉拉,克拉拉小姐觉得海蒂非常有趣很喜欢她。

女管家罗丹梅尔对姨妈迪蒂带来了一位八岁的小孩和她不认识字非常气愤。接着,海蒂在那里开始了刻苦的学习。现在她竟连abc都记不住,老师的麻烦就大了。直到克拉拉的奶奶来到,她一直叫海蒂要相信她的话,不要信彼得所说的:这些知识可难了,肯定学不会。相信我的:你一定能学会,用心去记,想。不过几天,海蒂果然学会了这些知识。但可怕的是,她得了两种病,一是梦游症,二是思乡病。克拉拉不得不把海蒂送回了家,阿尔姆山,海蒂的到来让爷爷非常高兴,彼得奶奶妈妈也一样,因为奶奶最喜欢的就是海蒂了,彼得更不用说了,惊讶的差点连眼珠子都掉下来。由于克拉拉小姐很想海蒂,便来到了海蒂家,她和海蒂成了很好的朋友。海蒂就一直和爷爷生活在一起。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内容感人,故事精彩。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七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八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九

书!是你的朋友,也是你的家......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对好书似乎有一份特殊的感情,虽然我们不能像人类那样进行对话交流,但我总觉得它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时时陪伴着我。

阅读一本好书,我会按问题——学习——实践——总结等步骤,如果每阅读一本书,都按这方法去学习,你会更加理解文中的含义,能更加体会到优美的词句。这都是我在阅读中的一点点心得。

读书,对爱书的人来说是一大享受。一本情节曲折动人、语言优美生动、层次清晰分明的书能使人置身于作者的情感之中。不仅如此,书中的道理时时刻刻地鞭策你,就拿我来说吧!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一本好书时,那书中的语言吸引了我,使我活学活用,书中的知识启发了我,使我慢慢成长。

有的同学说,看书有什么好,一大堆蚂蚁般的字,看得心都烦,眼都花。但当你细细品读的时候,你会发现——眼睛因读书而明亮;心灵因书而澄清;品德因书而高尚;灵魂因书而纯洁......

书是打开知识之门的钥匙,所以我们要像海绵吸水那样吸收着知识的点点滴滴。 第6篇:读书心得

我看过一本淘气包马小的书主要内容写;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一起去马天笑先生那里打高尔夫球,打着打着马小跳发现远处一间像城堡一样的房子在他眼前,他觉得很好奇,所以马小跳他们准备明天出发到这座像城堡一样的房子里去,到了明天,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果然一起向像城堡一样的房子去,他们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十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璀璨,是因为,我可以看着它在光滑的纸页间静静旋舞,演绎出永恒,浅吟低唱岁月的旋律。

——题记

那时,我是班上最不受欢迎的“怪物”。在炫烂的阳光下,乌云为我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角落。庆幸的是,我没有把自己背弃,我并不是形单影只,还有书,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他忍受了我古怪,孤僻的性格,他接纳了我丑小鸭似的脸蛋。

书,一个好温暖,好亲切的称呼,如雨后的太阳闪烁着湿润的光泽,永远令我爱不释手。

在寂寞里,他告诉我“成大事业者必须忍受孤单”;失败后,他鼓励我:“就算有一千零一次失败,也要做一千零一次努力”;众人的嘲讽,白眼中,他叮咛我“冷静是给羞辱你的人的表情”……

于是晶莹剔透的文字在一个个夜晚、白天,以金子般细碎闪亮的光芒串连起一个空灵无暇的世界。我以新的最清澈明亮的目光剖析这个天地。我学会了稳重,笃实,开朗而沉静,活泼而严谨。

在人生的冬天,书有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融化了南极的冰雪。

当我站在全国作文大赛的颁奖台上,我平静地接过特等奖的证书;当我面对闪烁的镜头时,我平静地举着话筒采访着名主持人董浩、鞠萍;当我抱着琴,在全国五十周年纪念的礼堂里平静地致谢……我已经学会平静地收获,学习。是灯下读书的日子点燃了我一个个梦想。

读书,成了生活的主旋律,成了生命的主心骨,它是生命最简朴的表达形式。

生命中,许多味道会随着岁月的风冲淡,但一缕温柔的书香久久在袖中萦绕,不用嗅,就沁人心脾。

巴金家的读书心得字篇十一

友情,能给人力量;友情,能使人忘去烦恼。友情,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影响着我们。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更是让人体会到了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老鼠之间浓浓的友情。

书中讲述了一只因贪嘴跳进野餐篮而来到它从未来过的大都市纽约,拥有着绝妙的音乐天赋、会拉“小提琴”的乡村蟋蟀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见了男孩玛利欧、老鼠塔克以及猫咪亨利。

在这里,玛利欧帮助柴斯特买笼子、买食物,照顾柴斯特,在柴斯特吃掉钞票、和塔克、亨利一起失手放火时,他挺身而出,为柴斯特求情;老鼠塔克则和亨利猫一起,给柴斯特快乐,让柴斯特充分发挥自己的音乐特长,通过收音机学会一首首著名乐曲,塔克还成了柴斯特的“经纪人”。

在同伴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柴斯特也以最出色的表现回报了玛利欧一家和塔克、亨利。没过多久,听柴斯特的演奏会的人越来越多,柴斯特竟成了全纽约最出名的演奏家!功成名就之后,柴斯特却又思念起乡村的生活来。经过亨利和塔克的努力,柴斯特踏上了返回家乡康涅狄格州的火车。 读完书后,我在想:究竟是什么使柴斯特成名?

是自己的天赋?还是同伴们的帮助、友情?我想,两者皆有吧,因为,学校里的同伴,不是给予了我们友情,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快乐吗?同时,在成功背后,除了亲情的支撑,不是还有朋友给你出主意吗?要是没有友情,一个再富有天赋、再聪明能干的人,没有人支持他,能成功吗?

所以,联系生活中的事件,我想:柴斯特的成功,和亨利、塔克以及玛利欧一家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伟人之间的友谊也给了我一些启示。40年里,他们在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斗争中,团结作战,患难与共,建立了真挚的友谊。有一次,恩格斯生病,马克思时时挂在心上,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说:“我关切你的身体健康,如同自己患病一样,也许还要厉害些。”在学校中,我们也时时能看到体现同学友谊的事。有一次,我们下楼梯时,摔倒了,门牙也磕掉了一点。

此刻,在他旁边的来毅等同学迅速地扶起他,往医务室去,并及时通知了家长。当时,要不是几位同学的帮助,还不知会怎样呢!帮柴斯特适应大都市环境的,是它的朋友亨利、塔克、玛利欧;在柴斯特吃掉钞票、即将被赶出家门之际,为柴斯特求情、心甘情愿地去做苦工的,是玛利欧。

在没有亲人的帮助的时候,是朋友为你付出,是朋友勇敢地承担了照顾的责任,此刻,友情尽显无遗,友情温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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