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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不好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冲击。中国出现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下来。到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书,是撒哈拉大沙漠里宝贵的一弯清泉;是格陵兰深处罕见的火苗;是阿尔卑斯山里珍稀的一缕暖阳;是阿富汗的上空不再有战机的轰鸣;也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挽歌。怀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买了一本《飘》。
《飘》以美国历一次大规模内战——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1816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人的社会生活。书中塑造了斯嘉丽,艾希礼,梅兰,瑞德等人物形象,分别以南北战争和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为线索平行展开故事情节,让读者了解18世纪60年代美国南方人的习俗礼仪,精神信仰和日常生活等,展现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
同时,《飘》也是一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方的挽歌,它对战争进行了控诉,并深刻剖析了人性。在人物刻画方面,玛格丽特既突出了主要人物的鲜明个性,又将不同人物进行对比。主人公斯嘉丽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出身于农场主家庭,美丽热情,敢爱敢恨。这一点与我很像。在战火硝烟中,在经历了情感与家庭的变故后,她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坚强,积极生活的人。斯嘉丽的第三任丈夫瑞德出身于南方贵族。性格叛逆,头脑精明,他善于审时度势,对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和走向有清醒的认知,因此靠战争囤积了大量的财产,是个自私自利但极富冒险精神的人。
而斯嘉丽的“情敌”梅兰,柔弱善良,恪守道德戒律。面对残酷的战争,她表现的也很坚强,这种坚强与斯嘉丽相比,表现得更为传统,内敛。梅兰的丈夫——斯嘉丽一直深爱着的艾希礼是没落的南方贵族,在战争结束后一蹶不振,失去了生活动力的方向,沉浸在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中,代表了向时代妥协、敷衍过活的旧时代人物。
这四个人物的感情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各自的性格、人生观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位主人公最后的命运结局各不相同,或让人悲伤,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
这让我想到了我过往的许多坎坷,每次都是快扛不住了,结果都是一咬牙,想着:反正人生还这么漫长,跨过去不就好了,以后想想或许还很有趣呢!而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飘》的原因,它能给予我许多鼓励与帮助。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不管是生活还是情感,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和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着前方——正如小说主人公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15岁时,我读了《飘》,觉得自己遇见了最令人心动、震撼和钦佩的女性人物,觉得自己看到了世界上最荡气回肠的爱情。在我逐渐成长的五六年里,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太多勇气和坚持。而现在我打着字,脑海里却是郝思嘉站在塔拉的土地上,大声的向上天宣誓“愿上帝做我的见证,北方佬打不倒我,他们不会让我屈服的,我一定会渡过难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第一遍读《飘》,读到爱情。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希求着心有灵犀。他会在她想要突破束缚时助她一臂之力,会给她带各种各样的礼物,会尖锐而又清晰的指出她心中所想,会在她不顾战火拼命回家时给予她力量,这是白瑞德对郝思嘉从未表达过也说不出口的深情。读书时,我会恼怒郝思嘉的傻,明明身边有如此了解适合自己的爱人,却视而不见,追求着一份得不到也不属于自己的爱情,但其实她又何尝不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缩影。然而我依然羡慕她钦佩她,羡慕她遇见到一个心有灵犀的人,钦佩她在知道自己所爱而白瑞德却要离去时,她勇敢而又不失尊严的挽回。她会抬起额头对自己说“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那么无所畏惧,满含希望。书中的另一份爱情是艾希礼与梅兰妮的真挚之恋。思想上,他们契合。生活中,他们彼此支持。也许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所期望的,相濡以沫,归于平凡。
第二遍读《飘》,读到战争。作者从描述南方种植园经济没落的视角,带我们领略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南方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为战争的开始欢呼着、兴奋着。他们捍卫着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经济模式,为了南部联盟的胜利,每一对父母都面带笑容的欢送孩子上战场,却在公布死亡名单时呆若木鸡,满含泪水。战争前,他们欢呼;战争中,他们振奋悲伤;战争后,他们颓丧仇视。即使最后战败,我却能感受到他们坚守信仰的团结之气。
第三遍读《飘》,读到人性。郝思嘉很自私,自私到为了维护塔拉而撒谎骗人,勾引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她很虚伪,即使她讨厌北方佬却为了金钱而与他们打交道。她爱慕着自己好朋友的丈夫,表面上与她交好,其实心里讨厌得要死,可我却依然喜欢她、钦佩她。她从天真烂漫的公主变成家里的唯一支撑。她自私,却为了保护家人和捍卫家园而不惜一切。她虚伪,可因着对所爱之人的承诺,在战火纷乱的城市中,对情敌不离不弃,放弃可以离去的机会。战争后的郝思嘉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彻底解放天性,勇敢去追求。当他人还在为战争的失败而颓废忧伤时,她早已奔跑在未来,在纷乱的战争中只有她遗世独立,让战争成为她的陪衬。梅兰妮很善良,所有人都敬佩她,愿意围绕在她的周围。她体贴周到,能顾及到任何人的感受,她拥有所有女性渴望拥有的品质。她默默支持着自己的丈夫,也默默坚守着自己的信仰,而最令我感动的,是她真心对待郝思嘉。她把郝思嘉当做自己的亲姐妹,不仅是因为她的救命之恩,也是被郝思嘉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当郝思嘉杀死了一个北方佬时,她会站在她身旁鼓励她、支持她;当其他人在她面前说郝思嘉的坏话时,她会像个复仇小女神一样,再不和那个人来往。她会为了郝思嘉而违背自己的丈夫,会为了郝思嘉而和周围的人斗争。正如郝思嘉领悟到的“我得为她说句话,你需要的时候,她总会在你身边。”而当梅兰妮死去时,她才知道梅兰妮对自己有多么重要。
第四遍读《飘》,读到郝思嘉周围的人都离她而去。她的爱人离她而去,她的孩子远去天堂,她最好的朋友也归于安宁。就好像年轻时我们无所畏惧,只拼命执着于心中所求。得到后,蓦然回首,却发现能陪你走到最后的,只有孤勇的自己。可郝思嘉就是郝思嘉,她不后悔不害怕,最后她还是对自己说着那句百试不爽的话“我不能再想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她坐在楼梯上,脑海里出现父亲对她说的“难道塔拉不值得你去付出所有,世界上唯有土地是永恒、珍贵的。”她知道自己要回塔拉,那是她力量的源泉,在那里,她会重新拥有力量。
毕竟,明天还是新的一天。
我总会偶尔翻翻这本书,想从她身上获取力量。她那么坚强、无畏、热情而又充满生命力。她想要什么,就去追求,似乎没有什么能打败她。虽然她自私虚伪但却充满责任感,她带给我太多感动,我总会想到她倔强的背影,总会想到她的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这周,我读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书中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堂吉诃德》的主人公本名叫阿隆索。吉哈那,因为要当骑士,就给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他有一个侍从叫桑丘。
刚开始读一二章的时候,我觉得堂吉诃德一点也不像骑士,倒像一个滑稽的疯子,竟然和风车搏斗。他的侍从桑丘也很笨。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渐渐发现,堂吉诃德一些可笑的行为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勇敢和善良。
有一天,堂吉诃德和桑丘来到了黑山,上山的路上,他们发现一个装有金币和衬衫的盒子,他们决定找到失主,将失物归还。后来他们又遇到了一头死骡和鞍辔,他们再次为鞍辔寻找失主。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哪怕再普通的东西也要归还失主。
堂吉诃德临终前才醒悟:自己一生都太盲目,没有找到正确的奋斗目标。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有些家长想让孩子去国外读书,他们的孩子成绩优异,且对所去学校做了充分了解,最后学有所成。也有一些家长只为让孩子出国而出国,对目标学校并不了解,只为跟风,见别人去自己也要去,至于学到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今后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就小学而言,我要努力学好各门功课,考上重点初中。同时我也要学习堂吉诃德拾金不昧、勇往直前的精神,不能受到一点挫折就放弃。我要做一个心怀梦想,脚踏实地,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小学生。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和感想500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正如达尔文所说,《物种起源》从头至尾是一篇"长篇的论争”,作者为证明不同凡响的立论,列出很多不同寻常的证据,并亲力亲为,随贝格尔号军舰环游世界,进行探索。他亲自做了许多关于物种的实验,饲养很多生物,注重研究细节。并辩证地运用前人的记录,结论。
经过五年的探索,他对物种起源问题做出大胆假设,并在好友莱尔和胡克的敦促下,把研究成果总结成为《物种起源》。虽然作者在很短时间内便写完全书,但书在作者写出了缜密的思维,充分的考量,权衡。书中涉猎众多科学领域,作者不为其烦地列举了许多例子,证明充分,充满了超越时代的设想,细致入微的实验过程,结果,体现出作者巧妙的构思,缜密的理论,治学得严谨,博大精深。
达尔文在剑桥大学1831届近400名毕业生中排名第十,但他谦虚地称自己不是个好学生。在书中,能读出作者的谦虚谨慎。
他提及几十个研究者,并写出其中大部分人的观点,研究成果,并发出精辟的见解,从他的洞见与雄辩中感叹发现他的博学。
书中描写了作者的辩证思考历程,在了解作者的思维方式中,能发现很多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也能发现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作者作为一名学富五车的博物学家,在书中论证得游刃有余。作者的厚积薄发,可以见到作者对真理的热。
究竟是达尔文成就了《物种起源》,还是《物种起源》成就了达尔文,无从辨别,但可以确定他们是互为灵魂的。从书中,可以见到达尔文为本书所做的铺垫之广博,设想之超前,结论对比之严谨。他为获取真理,完成环球航行,与广泛的各界学术佼佼者交流,博取众家之长,辩证地使之成为自己的论据。他在朋友的林地上做实验,在宽广的地域上研究生物演化。从北极到居住地,他研究空间范围非常宽广,他研究的时间尺度达数亿年,研究了许多地层,从众多现象中发现自然的准则。在书中处处有知识,是对自然的探索,是对自然规则的考量,是对人类的重新定位。能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发现科学思想,培养严谨态度,养成辩证思考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