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汇总(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一

坦白说,这本书我没有完全读懂,但我不认为这本书难懂,潜意识里,我认为只要可以理清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即可读懂整本书。所以,书中人物的关系或许是重点,嗯,应该是这样的。

只是,要想理清其中的人物关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耗费时间精力的巨大工程,(z起码,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重体力活)因为一个不留神,就会给弄混,我也是尽了z大努力,才勉强区分出了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在脑海中构造出了一个极其容易坍塌的家庭构造图,也正是凭借这张图,我才勉强没读晕。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张图在书本合上的刹那便魂飞破灭了。

因为没完全读懂,所以只好写一些表面东西了。说实在话,我挺同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这个家族的子孙一代又一代被取名为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孤独已经变成了这个家族的代名词,这种孤独持续了将近百年,这个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用自己的方式来排遣自己的孤独: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闭门风窗,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家庭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令人感到恐惧,甚至是产生一种很强烈的窒息感,让人想要逃离。这个家族之中,夫妻、父子、母女,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间,始终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沟通,没有推心置腹的切磋商讨,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了解,缺乏关心和支持。尽管他们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z终均以失败而告终。或许是这一百年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z终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这本书深刻反映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我没有看明白,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本自传,或是一本预言书。一个人在为一个家族近百年的历史所作的预言,记载于羊皮卷上,并且没有遗漏,全部实现。而这个人在书中出现的次数很少,但他的影子却无处不在,他名叫墨尔基阿德斯。

合上整本书,如卸重负。将书放置书柜z不显眼处,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碰它了,这本书使我饱受头痛,我绝不会再给自己找第二次麻烦的!唉,不过,或许随着年龄增长、阅历的加深和思想的逐渐成熟,会促使我在某一天重新打开这本书。以后发生的一切是不可预知的,难道不是么?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二

今天,我把《安妮日记》这本旷世著作读完后,深有感触。

她是出生在德国法兰克福的犹太女孩。13时她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她用这个本子记录了和家人为逃避纳粹欺负躲在密室里度过的两年隐蔽生活。在距离16岁生日只差3个月的时候,她死在贝尔森集中营里。1947年,她死里逃生的父亲将她遗留的日记出版。这本被转译成几十种语言的日记让她的名字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中,她就是安妮·弗兰克。

安妮的日记从1942年6月12日写道1944年8月1日,记载了她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的生活与情感。她一直对生活充满希望,只是悲伤。痛苦。别离让她过早的体会到人生的苦与悲。但她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了她的坚强和自信。

当我读到“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句话时,我被深深震撼了,安妮是多么的坚强与自信,她对生活有多么大的憧憬,对外面有多么大的向往。

当我读完这本书,安妮这个名字在我脑海久久不能抹去她是多么的坚强啊!

安妮死后,他的日记被翻译成55种文字,销售约2400万册,成为仅次于圣经的一本最畅销的读物。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坚强。勇敢与自信,希望你们也能读读这本《安妮日记》。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三

这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is another day”。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四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五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ps:有的酒越品越香,有的书越读越深刻,看来以后读书得沉下去。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六

《简·爱》这部作品并没有华丽的外衣,也没有浮躁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意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在的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地面对自己和他。两人走在一条坎坷却愈显温馨的落上,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后总听从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

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它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可能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在我眼中,简爱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她有着坚韧的性格,她为自己铺筑了一条人生之路。闭目细数,心中萌发无限感慨。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每天为着一丝丝的小幸福而奋斗,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充实而愉快的快乐。

爱,很幸福;生活,很快乐。简爱勇敢地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总是和幸福擦肩而过,但对自由幸福的渴念却是让人敬佩的。和简爱比起来,我觉得自己如草芥一般渺小。我生活在一个比简爱生活幸福百倍的年代,拥有着简爱无法触及的快乐,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份爱。如果爱很遥远,就不要忘了珍惜身边的每一点小爱。其实,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

平等需要自己去取,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在阳光下、鲜花里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丑陋,都有美好的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于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她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在简爱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是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面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希望,就不要轻言放弃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的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喉咙”的信念;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七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百年孤独》个人阅读体会与感想篇八

最近,我开始阅读世界名著,从文学作品中吸取营养,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就是一部讲述青春的故事,而在这个年龄段的人们都有一些烦恼,故事的主人公渡边代表了广大青少年的一员,他陷入了青春的迷茫之中,自我迷失又自我救赎。

渡边是挪威的森林中的主人公,他在高中时期认识了一个叫直子的女孩,但并未成为恋人,那时候的直子的男友是渡边的好友木月,木月自杀后,直子带着阴郁的情绪生活着。一年后渡边和直子巧遇,发现她已经变成了一个腼腆娴静的女孩,惹人喜欢,于是渡边与之相恋。不久直子独自离开了,并给渡边寄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在精神病院里,渡边才知道直子情绪不稳定,并有精神问题,但他决定等待直子好起来。读到这里,我对渡边的做法还是比较认可的,他总算没有因为女友生病就抛弃他,还算是有责任感。

之后渡边有认识了一个叫做绿子的低年级女孩,她天性活泼,爱撒娇,特别惹人爱怜,让渡边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对她十分迷恋。读后感.我相信身在青春期的人们,也时常遇到这样的难题,因为人生是一个选择题,站在十字路口往往会觉得迷茫。

面对着直子和绿子两个女孩,渡边陷入了两难的选择,一边是与直子的柔情和缠绕她的病,另一边则是绿子活泼可爱和迷人。不久,直子自杀了,渡边变得失魂落魄,他四处旅行,希望可以化解心中的痛苦,最终在直子的病友帮助下,走出了阴霾。

我们的人生中总会有一些挫折和不快,甚至会有一些坎坷,但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坚强来战胜困难,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沉浸在失望中颓废不前。

《挪威的森林》告诉我们:人生需要经历,经历痛苦,经历爱情,经历心灵的洗礼,才会成长起来,而青少年的内心需要信仰和精神的力量,当我们遇到困境时,可以从阴霾中走出来。直子的精神病代表着病态的青年人,他们活在空虚和孤独之中,应该用豁达的胸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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