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岁月阅读理解 山居岁月的心得体会5篇(大全)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山居岁月阅读理解 山居岁月的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但是竞争还是非常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但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己祖国的荣誉和自己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山居岁月阅读理解 山居岁月的心得体会篇二

在离群的岁月中,一个纽约男孩磁石一样的被山林吸引,在山中度过了一段陶渊明所言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山居生活。

亲近自然,是人人常言而践者无多的一个理念。黄金周式的旅游,热热闹闹地去,热热闹闹地回,我不热衷。在我眼里,唯有热爱自然,感受自然——“像一条小小的沉默的鱼,潜身在潜身在碧绿的海底”而自得其乐,像山姆观池漾波,听百鸟啁啾一样,才是亲近自然呵!

何谓充实?《山居岁月》中,山姆在山中抓贻贝、捕河虾、做果酱、制椒,其魅力引得我心随目动,向往如此美妙的山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淡泊而非无志,像梭罗一样,带着广博的使命,孤独、自由、简单,却乐此不疲。

现今的人每天都在奔波忙碌,追奢求华,工作节奏鼓点似的紧凑,那也是一种充实,但那种充实是机械的,是无趣的。虽然太白曾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但天天沉溺于斯,怎能不令人食之寡味,百无聊赖呢?可惜啊,他们已经忘却这个世界还有别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是难以体会到清净无求无争的那种山野之趣的。

为了图方便,我们时常依靠一些省事、省时、省力的代劳工具。而山姆呢?他在山中找回了“扒去城市外衣”的自己,当人们把祖先的生存技巧弃如鸡肋时,山姆却择而用之,“我进山时只有一把斧子、火刀火种、一捆线和四十美元。”显而易见,他以此为乐:挖草根、制鹿皮门、造树屋等等,不过度索取于自然,而学会适者生存,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奇迹。

走进《山居岁月》,走进山姆的山居生活,我才骤然惊觉我们与生养我们的大自然距离变得那么似近却远,我们在以为自己“得到”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在失去什么!

啊!山姆,在阅读《山居岁月》的同时,我深深佩服你那“奇异”的双手,向往着你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向往着葛博礼家族的那一片土地。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深山野岭中的奇迹,幻想着某一天,也会有一方土地属于我。若有此时,在耕耘的同时,我一定会想到: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一个男孩,他长于市,却居于野,沐于溪,憩于树,他是我一世的榜样!到那时候,我必将种树满山,让蓝天重归,让鸟兽繁衍,让我的足迹与大自然和谐融合!

山居岁月阅读理解 山居岁月的心得体会篇三

有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山居岁月》(珍.克雷赫德.乔治),只因书中的故事情节太精彩诱人。

阅读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所感动。掩上书本,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叫山姆的纽约小男孩以及他在森林里度过的日日夜夜。山姆在五月的一天舍弃了舒适、安逸的城市生活,独自去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农场,仅凭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他开始了野外求生的生活。

在大森林中,山姆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他挖开森林中一颗巨大的杉树的树洞做树屋,躲避风雨。山姆认识森林中很多植、动物,并了解它们的生长习性、形态特征以及功效。他把平时自己勤奋学习到的诸多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成功找到各种各样的食物。在森林里,他曾被滂沱大雨浇成落汤鸡,他曾被饥饿折磨得肚皮贴着腰背,他曾被暴雪困在山上迷失方向……但是他没有放弃,通过认真观察,善于思考,勤于动手,山姆掌握了野外求生的种.种技能与方法。形如书中所写:“我可以说是完全靠天过活,所以对天气的变化了如指掌。没有一朵云逃得过我的视线,没有一阵风躲得过我的预测。我知道暴风雪来自何处,连形状和颜色也如数家珍。”他学会了看云、听风声预测天气变化情况,从而避免再次被暴风雪围困。读到这里,我深深敬佩山姆,因为我和他的年纪相仿,我想如果让我独自在森林呆上一周我会不会倒下。

我一直无法想象山姆是如何度过孤独的日子,直到我读到下面这段话,我终于明白了。书中写道:“我在暴风雪的峭壁徘徊,白日聆听鸟语,夜晚静闻风雪声。尽管风在呼啸,积雪崩塌,严寒侵袭,我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惊风(一只鹰)闲聊,过得轻松、温暖,享受冬天与世隔绝的难忘经历。”暴风雪封锁了大山封锁了森林,却封锁不了山姆的心。屋外暴风雪呼啸、屋内小山姆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鹰说话,他在困难面前的从容、淡定深深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或者突发情况都要从容面对,要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把书捧在胸前,我想到了自己学习生活的小细节。想想平时我写语文作业遇到不懂写的字,都不愿意详查字典;做数学题遇到难题,思考时间不到三十秒,也不愿多读几遍题目深入思考就马上跑去问妈妈了。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间,我也不会自己煮东西吃,喜欢拿着零花钱到外面买零食充饥。比之于山姆,我觉得很惭愧。我决定要像书中那小男孩那样,遇到问题多观察、多思考,尽量自己解决学习上碰到的难题。还要学会做家务,多下厨,跟妈妈学煮饭做菜,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

这本书虽然不算厚,可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很多,它可激励我们做一个勇敢、坚强、机智的好人。

山居岁月阅读理解 山居岁月的心得体会篇四

早就听说“杨红樱”“马小跳”,但真正阅读杨红樱的作品,还是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套“笑猫日记”,看着花花绿绿的封面和那一个新奇的书名,也忍不住拿起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翻阅起来。

图书的开头几页,是大幅的彩色图画,配上简短的文字,提示了故事的几个关键情节。通过“角色档案”,我认识了书中的主要人物:会各式各样的笑,能听懂人说话的笑猫,有思想;长着猫脸的“小女巫”,备受男孩子们的崇拜的杜真子;异常执着地想变成人的猴子;虐待猴子、见钱眼开的对对眼儿老头;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朋友赤胆忠心的马小跳;地包天、老老鼠、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呢?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一口气看完了。

在杨红樱的笔下,上述人物的性格都比较鲜明。像那几个孩子,都活泼可爱、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有优点,但缺点也不少。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班的孩子们的影子。还有那只笑猫,表情那么可爱,与猴子、老老鼠以及老老鼠的子子孙孙们和睦共处。并且,为了救猴子,它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机智勇敢,对着“对对眼儿老头”又抓又咬,又追又叫,直到把坏人赶出公园,避免了坏人对猴子的伤害。

整个故事中,有一条主线贯穿全书——那就是对动物的爱护。猴子被“对对眼儿老头”从大山里拐带到城里,替“对对眼儿老头”表扬挣钱,还经常被鞭打,备受虐待。当马小跳他们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虽然遭到了“对对眼儿老头”的呵斥和脚踢,却毫不畏惧。他们聚集在一起商议,积极出谋划策,最后从“对对眼儿老头”手里就出了猴子。在猴子待在“夏宫”的日子里,他们定期给猴子送吃的,对猴子的照顾是无微不至。在故事的结尾,在马小跳爸爸的帮助下,他们把猴子安全地送回了大山,回归自由自在的生活。

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不管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我们对弱小动物的关心和爱护,让我颇为感动。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只会享受爱,而不善于、也不会给予爱。所以,他们变得冷漠。前段时间,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少男少女“虐猫”“虐狗”等事件,都充分说明了他们都缺乏温暖的爱心。而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一个个大大咧咧,却有着一颗温暖柔软的心。而这,正是现在的男孩子们所欠缺的。

故事中的那只从“对对眼儿老头”的魔爪下逃脱的猴子,也颇讨人喜欢。它喜欢人,喜欢人的生活,也特别渴望自己能变成人。为了变成人,它做出了许多努力:它来到卧室,戴上爸爸的眼镜看书;它来到浴室,拧开水龙头,抹上沐浴露自己洗澡,结果“水漫金山”……闹出了一个个啼笑皆非的笑话。但直到被送回大山的那一刻,它都还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们的孩子们,不正需要这样不断追寻梦想的精神吗?现在的孩子,大多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没理想,没追求。有梦想的日子是幸福的,充满希翼;而没有梦想,也就没有了希望。在追梦的过程中,虽然有可能会像猴子那样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困难,但行走在路途中,却是那样幸福与甜蜜。

爱心……追梦……掩上书本,马小跳们一路欢闹着,渐行渐远。

山居岁月阅读理解 山居岁月的心得体会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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