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严以用权 心得(汇总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严以用权 心得篇一

权力是组织授予、人民赋予,是干部使用、群众受益。权力可以是社会治理的助力,也可是社会发展的阻力,可能是最善良的帮手,也可能是最凶猛的毒药。权力本无良善之分,关键在干部,所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李鸿忠书记的谆谆教诲,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到“三个铭记”。

铭记“公权不私,私用即盗”,坚持执政为民、秉公用权。

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权力使用不可大意;“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权与财需要绝缘,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干部严以用权,就是保护干部免受权力的伤害。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出现的“权力腐b”,一些地方产生的“小官巨腐”,一些人身边的“权力掮客”,都源于权力被腐蚀。

铭记“勤政有为,不为如贪”,既清廉为官,又事业有为。

“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干部使用权力就当以服务人民为己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明确规定权力的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央鲜明的执政观昭示世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根本的为民权力观始终清晰。

铭记“规矩用权,有权不可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只要权力任性,就会违规;只要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b。权力与责任相连、与制度相关,既不是自由之物,更不能无所畏惧——在人民面前,权力只有服务;在法律面前,权力只有服从。干部使用权力,就要以“严以用权”为戒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从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权力之手”,到“召回”不合格干部,“找回”责任;从“打虎拍蝇”雷霆行动,到没有“铁帽子王”的宣誓,在权力管理上,严以用权的主线始终清晰。如今,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正在建立,权力运行制度正在完善,科学的权力规则已经明晰,干部严以用权就当以“三个铭记”为箴言,认真践行,坚定始终。

“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权力的边界是法制,干部的保障是规矩;要实现干部严以用权,管住伸出去的权力,就要加强制度设计,从严干部权力监管,通过织密制度之网,拴住脱缰的权力。同时要强化执纪意识,对“违规权力”严查严打,牢固树立“法度”为底线,督促干部在“法度”约束下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 心得篇二

学习领会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核心。

权,本义是秤砣。古时候,在称重量的衡器上,衡为杆,权为砣,由此引申出“权衡”、“权力”。故《孟子》、《汉书》都说:权,“知轻重”。

权力从哪里来?有人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有人认为,权力是自己辛苦“换”来的;甚至有人认为,权力是依靠双手“捞”来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见,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是权力的唯一“所有者”。

权力到哪里去?有人认为,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随心所欲,自由支配;有的把权力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权为己用,权为亲用,结果害人害己,追悔莫及。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行使权力的人只是权力的“保管员”。

权力该如何用?只能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伯尔曼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还是为私、为民还是为官,是区分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岭、试金石。焦裕禄“严以用权”,听说儿子看戏未买票,立即掏钱补票,不准搞特殊化;杨善洲“严以用权”,从没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从没用公权办过一件私事,从没给亲友批过一张条子……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只有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才不会为权所惑、为权所困、为权所害。

严以用权 心得篇三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更要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正如习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一套做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

结合自身实际,我认为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纠正。

第一,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作为分管司法局基层工作的领导,自己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即便下基层调研,也仅仅到司法所简单地了解情况,很少入村入户,很少与当地群众有面对面的交流,体察民情民意,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形。

第二,对待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对下属的请吃,顾及面子,做不到严加拒绝。参加公务接待、会议招待等活动,注重场面、排场,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有超标情况的发生。

第三,担当意识不足,敢抓敢管的意识差。在工作中由于害怕得罪人,所以存在刻意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好面子,怕麻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因此,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对“严以用权”方面的学习,我深刻思考权力该如何用的问题。我认为,权力必须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

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以权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四要推动我局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其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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