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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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篇一

今天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绿色发展新理念,贯彻落实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全县创模及环保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叶树同志通报“十二五”及2015年全县创模及环境保护工作,对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做了安排,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我完全同意。会上,与会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大家务必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绿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实际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论”蕴含着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是我们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后发赶超、全面小康的科学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五大发展理念,提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打破简单把发展和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方法论。当前,全省上下坚决贯彻“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战略思路,积极加快生态环境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转变步伐,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生态,推动二者相互协调、共生共促,通过加快环境治理系统工程建设,在推进经济绿色崛起的同时,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我县必须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向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向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从思想认识的提升,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定责,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加快完善环境保护各项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县域环境治理水平,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赶超跨越增添强大助力。

“十二五”期间,我们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首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环境治理等重大项目,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优势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块突出“长板”。一是环保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丁旗镇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江龙镇污水处理厂,同时各乡(镇)垃圾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二是总量减排力度加强。列入“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稳定发挥减排效益;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治理工程主体设施已全部建成。三是环境监测进展显著。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通过省环保厅的达标验收,二者已达到国家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的建设要求。四是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通过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制。五是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近几年均保持100%。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到49%以上。

然而,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环境保护只会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我们要清晰意识到工作还有差距、问题还很突出。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尚处于设计阶段,环保基础薄弱,且垃圾收运系统不够完善,管理较为粗放。已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丁旗镇污水处理厂还未正常使用。这些“创模”关键性工程推进不快、管理水平不高,将直接影响创模任务的如期完成。此外,部分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低,偷排和超标排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等压力加剧,也使我们环保工作面临着巨大考验。

因此,在“十三五”时期的工作谋划上,我们必须紧抓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社会公众环保意识逐步提升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环保工作从“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向“环境质量改善”的思路转变,用法律守住底线、用制度划清界限、用政策催生动力,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上下必须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理清总体思路,把握前进方向,转变方式方法,持续推进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和精细化。

一是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绿色发展,既是发展的新理念,也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决不能因小失大、急功近利,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摒弃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单向思维,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模式,增强转型的决心和勇气,真正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

二是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环境质量改善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是环保工作的政治和大局。我们必须把改善环境质量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谋划编制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路线图变成施工图,明确时间表,实现工作目标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并进一步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持续开展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是坚持以完善环保制度为抓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这是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之后,中央提出的第三个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意志决心,体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从源头、全过程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来加强环境保护的新思路。要加快推进制度改革,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着力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等问题;构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污许可、达标排放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等问题,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坚持以深化环保改革为动力。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决策部署,落实执行好“1+6”组合改革

方案

,全面推进环保体制机制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逐步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我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是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矿山、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排查力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实现较大以上的风险源单位排查全覆盖。健全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杜绝重特大污染事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强化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督促重点监管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环境领域群体性事件防范长效机制,督办重点难点信访投诉案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创模工作是当前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关系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慕德贵副省长在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安顺市今年必须创模成功,不能拖全省的后腿。曾永涛市长在2016年全市创模暨环境保护工作会上强调,要把创模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创模目标责任书作为“军令状”,确保我市今年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当前,创模的26项考核指标中,我们有9项达标、10项基本达标,但还有5项不达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创模工作当成一项重大民生来抓实抓牢,围绕指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措施落实,全力贯彻好全市创模的工作要求,确保创模攻坚决战决胜,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抓好重点部署。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污督查,确保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固定声源达到各功能区标准。严格控制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排放,强化道路交通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力度,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做好创模迎检资料的搜集整理,配备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资料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并按时上交台帐资料,为创模成功作好软件准备。此外,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营造浓厚的创模宣传氛围,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是抓好过程调度。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创模成功”,全力推进创模及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特别要对影响创模的关键性工程和未达标的指标,实行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倒逼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涉及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汇报,加强工作衔接。

三是抓好督查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创模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手段。县创模办每半个月要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创模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县督查督办局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创模工作进度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

同志们,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大的优势和长板,是最大的发展福利和民生福祉。大家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加强底线思维,提升政治觉悟,增强大局意识,紧盯今年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目标,形成合力、开足马力、精准发力,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在打好创模决胜仗的同时,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十三五”开局冲刺、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绿色动力”。

谢谢大家!

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篇二

今天的大会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分析当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举措,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攻坚战。

刚才,县生态环境分局、x镇、治砂办等5个单位分别结合本单位实际做了很好的发言,认识到位,措施具体,尤其谈了下一步的想法、办法和做法,切中了本单位实际和x实际,希望大家按说的做,确保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相互学习、互通有无,细化实化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相关副县长要分别就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两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内容全面、措施具体、要求明确,既是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又是工作清单、方法清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政治的高度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是大势所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污染防治尤其是空气质量的改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我们的产业、用地、运输结构都有可能发生改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进步,付出更大的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站在打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的高度,坚定决心、鼓足干劲,以更加顽强的工作韧性和“钉钉子”的精神,守护好x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二)从特殊的区位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是发展之基。我县紧邻x,位于x区x上游,是首都和x区的生态屏障、x区域重要的生态环境支撑区。特殊的区位带给了我们发展的优势,更赋予了我们艰巨的责任和使命。生态环境保护和非法采砂采矿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就会被无限放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随着x协同发展的深入推进和x区开启大规模建设,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加速融入协同发展当中,不仅要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更要实现生态环境软实力的率先突破。

(三)从现实的需求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是问题所迫。2020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被动,连续多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先后四次被省、市约谈。今年三月份,保定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响应,要求建材企业停工停产,但x镇的部分灰钙粉企业,电量比对并未减少,说明我们工作仍存在监管漏洞。近期,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曲阳大沙河段非法采砂事件后,市政府迅速就全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严格工作要求。近年来,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年年说、年年抓,经济、行政、司法手段齐上阵,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非法采砂、偷采盗采行为屡禁不绝,拒马河道千疮百孔,自然岸线破坏严重,毁地采砂老百姓更是怨声载道。特别是拒马河及沿线跨河桥梁、重点道路、供电设施、燃气管网等重点设施受到严重威胁,不仅增加大气污染防治难度,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信访稳定隐患。拒马河是x上游流域主要河流之一,破坏河道、毁地采砂损害沿河两岸群众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x及x区水生态安全。毁山、毁地、毁河盗采矿石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从事非法盗采的人员涉黑、涉恶、涉乱,打击“两非”工作既是现实所需,也是民之所盼,更是保护生态环境必要举措。客观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究其原因,还是各级行政执法队伍和社会各界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官方热,民间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推进x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坚实基础。但广大公众、百姓和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一边不停抱怨,一边袖手旁观。工地扬尘、油烟排放、垃圾焚烧、私挖滥采、毁地采砂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也是我县环保信访问题多发频发的根源。二是上级热,下级冷。环境保护攻坚战是人民战争,谁也不能独善其身。县级领导高度重视,能够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但是一些科级、股级、一般干部在思想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重视程度不够,环保意识不强,还未把环保当作重点工作、底线工作,仍存在侥幸心理。更有甚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与私挖滥采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搞权力寻租、选择性执法,暗中参股、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充当违法企业的“背书人”“保护伞”。三是说的多,做得少。执法处罚雷声大、雨点小,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部门、乡镇仅嘴上说说,落实力度不大、措施不硬、执法不严,导致监管执法效果打了折扣、缩了水、走了样。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形势严峻、压力巨大,在面对诸多问题的同时,我们要看到,今年第一季度,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和两项数据的改善幅度均排名靠前,这充分说明生态环保工作并不仅仅是“靠天吃饭”,我们的措施是有效的,我们的工作路径是正确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算好大账、算好长远账、算好整体账,正确处理好河流湖库、矿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防治措施,严格执法监管,一定可以打赢环保工作翻身仗,一定能够让非法采砂采矿在x销声匿迹。

二、强化各项举措,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x项工作要点,紧盯“气、水、土”三大重点领域,聚焦环保项目建设和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把中央、省、市部署高质量落到实处。

(一)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省市部署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和标准化、科学化、网格化、法治化治理途径,全面排查、强化举措、逐项推进。要聚焦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聚焦控煤、减排、抑尘、禁烧等污染治理重点领域,深入查找原因、集中攻坚。去年以来,各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已经启动,全市对各乡镇空气质量大排名,今年乡镇监测参数也将由2个增加为6个,乡镇辖区空气质量分析指数将更加科学、更加严谨,各乡镇都要充分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的气象性、联动性、区域性,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群策群力,高质量把中央和省、市部署落到实处。

(二)水污染治理方面。要全力推进“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结合x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把水污染防治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河长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联动、全系统治理的新格局。近日,市政府对我县3个临河村设置农村垃圾收集点进行整改督办,生态环境分局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整改存在问题;同时,加快推进临河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要紧紧围绕x上游流域生态防护林和水源地周边、河流源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保护水源、水质达标为主要目的,加大封山育林、造林绿化力度,有效涵养水源。

(三)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一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完成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入库和风险筛查工作,整合优化和补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点位,尽快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点位例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报告

。二要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以化工和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等质量检测。三要严格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处置能力建设,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和肥料的使用,集中整治农业固废乱堆乱放,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四要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争跑力度,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四)环保项目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中节能(x)垃圾焚烧发电、李各庄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附属工程等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五)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方面。2020年以来,各级环保督查向我县交办问题x件(其中,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交办问题x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回头看”第八督察组交办问题x件,生态环境部重点强化督查交办前x轮问题x件,省五轮次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交办问题x件,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组交办问题x件),经过全县上下努力,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从各级环保督查交办反馈问题看,有许多问题都是重复举报,说明我们在问题核查整改及与上级沟通对接工作不扎实。生态环境部重点强化督查后几轮问题将陆续向省市县交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核查、排查、检查到位,确保所有问题高标准整改,高质量销号。要高度关注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认真清理2020年以来群众越级投诉、群体投诉、久诉不决和群众长期反映、反复出现、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问题,要深入查找根源,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采取务实管用有效的办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必以铁的手腕依法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

我县地貌复杂,矿山资源丰富,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私挖滥采行为是我县老生常谈的工作,但当前整治非法采砂采矿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保护x上游流域环境、维护x区生态安全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敢打硬仗的决心,能打胜仗的信心,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

(一)摸底排查要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围绕“六项清单”(采砂详细情况、基础设施情况、行政许可情况、日常监管情况、打击整治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并逐项建立问题台账,务必底数清晰。

(二)集中整治要快。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治砂办等部门要立即行动,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及时固定证据,查封设备,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依法查处占用农用地或林地从事非法采矿、非法加工经营砂石行为。交通局、养路工区要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桥梁立即采取措施,全面整治安全隐患,联合公安交警加大交通执法卡点值班值守,对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砂石、基配石的车辆,坚决落实“抓人扣车、罚款扣分”。

(三)司法打击要狠。将打击非法采砂采矿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参与其中的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对集中拆除、日常执法行动中阻挠围攻、对抗执法、寻衅滋事等暴力抗法行为,公安局要用足专政手段,顶格严厉打击。检察院、法院要对非法盗采案件,依法依规从速、从严审理判决。

(四)追责问责要严。县纪委监委要发挥监督专责,对治理非法采砂行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行动中,问题发现不及时、情况

报告

不准确、问题查处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参与其中、通风报信,为违法当事人请托说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非法盗采人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一经查实,一律按程序取消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村“两委”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长效管理要实。要把河长制和国土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作为治理非法采砂采矿的重要抓手,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建立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协同作战,打好组合拳,加密巡河频次,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河道采砂、私挖滥采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水利局加快推进《x河河道沙坑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并及时启动河道沙坑整治。

四、务必协调联动,以过硬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保护生态环境和打击非法采砂采矿都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务实的工作来破解难题,攻坚克难,不断完善责权统一、高效有力、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

(一)营造良好氛围。广大干部职工都是“传声筒”,要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做好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宣传部要发挥牵头作用,把两项工作列入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要利用融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正反典型,通过宣传引导让全社会知晓做好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大督查办、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纪委监委、环安大队等单位要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鼓励举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保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作守法经营的表率,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榜样。同时,要牢牢把握应对县外媒体工作的主动权,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热情主动、客观理性的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做到灵通信息,做好汇报反馈,让更多媒体为x宣传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都要强化“大生态”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防联控,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构建大环保格局。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环保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餐饮单位,和焚烧垃圾秸秆、偷排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电力、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一定要联合行动,步调一致,严查严罚严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到位。要深挖背后“背书人”“保护伞”,对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内外勾结的公权人员严肃处理。

在这里再次强调,切实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动力,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不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必将遭到社会的唾弃和市场的抛弃。不论是投资上亿元的重点项目,还是占地几百平米的餐饮单位,都要增强责任意识、道德意识,除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外,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既要有实际的环保处理设施、管理能力,也要有足够的法规和技术素养,更要以实际行动重视、支持生态环境工作。(三)强化督导考核。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采矿都是刚性任务、硬性指标,已经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大气办、河长办要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对今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问题高发部位,开展高频次、大密度明查暗访,对问题严重、频发的单位和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并公开曝光。要健全落实预警、约谈等制度,对职责不落实、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全县通报批评,并定期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对因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责任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团结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歼灭战,让我们的生态环境、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民风环境更加良性健康,让我们x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为x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空间,为建设幸福美丽x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篇三

同志们:

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用“四个一”“三个体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用“四个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要求。4月22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4月28日,出席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明确提出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的五点主张。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10月28日至31日,出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安排。11月2日至3日,在上海考察时,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内涵定位、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12月10日至12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除了这七次重要讲话和指示外,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其他多个场合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拓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执着深邃的战略思考。

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其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生态环境保护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必须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生态环境部门做到“两个维护”,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要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尤其是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校偏差、寻路径、找答案。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2019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把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擦亮国家发展的绿色底色,绝不能再回到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的老路上去,绝不能再回到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搞所谓发展的做法上去,更不能再回到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上去。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主责部门,要保持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拼劲,保持钉钉子、久久为功的韧劲,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我们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重点,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在坚持巩固、完善发展、遵守执行生态文明制度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深刻昭示我们: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当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党建“灯下黑”问题在生态环境系统依然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万本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再次警醒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把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新时代将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要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

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全国地表水优良(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好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其中,渤海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7%;北京市pm2.5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

在减排方面。2019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4.4%、3.5%、3.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预计能完成下降3.6%的年度目标。

“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有7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

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取得了六条成功经验。

(一)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余万户。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累计约8.9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6%;23个省份324家钢铁企业7.8亿吨粗钢产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公转铁”,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其中,京津冀增长26.2%。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在31个城市开展清洁车用油品专项行动,1466个黑加油站点和644个柴油超标加油站被依法查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对重点行业按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面对连续8天不利气象条件,组织积极应对,确保10月1日北京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对11个省(市)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严打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吉林、黑龙江等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摸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成因、来源与形成机理。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899个县级水源地3626个问题整治完成3624个,3年多来累计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改,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力提升。湖北等11省份基本完成“千吨万人”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黑臭水体消除96.2%,其他地级市消除81.2%。全面完成长江流域2.4万公里岸线、环渤海3600公里岸线及沿岸2公里区域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其中,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与之前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掌握的排污口数量相比分别增加约30倍、25倍。长江流域、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分别由12个、10个降至3个、2个。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整治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95%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建成5.56万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29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45亿吨/日。推进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存在问题的281家企业(矿、库)中172家完成整治,长江流域总磷超标断面个数同比下降40.7%。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1.4万个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全部取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新核定各省(区、市)污染耕地治理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明确1938家需要整治企业。30个省份初步建立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1个省份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1部委签署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协议。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1348万吨,同比减少40.4%。筛选确定深圳市等“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浙江全省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2019”,发现的1254个问题中1163个完成整改。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1家企业向社会作出守法承诺,405家企业完成“装、树、联”,从2020年开始公开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全国8276万台废弃电器产品进入正规拆解企业规范处理。制定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全国累计排查涉重金属企业13994家,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261个。长江经济带1105个尾矿库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方案。

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勘界定标。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3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点问题5740个,已完成整改3986个。命名表彰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35个先进集体和54名先进个人、第三批8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2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陕西省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省级核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首次发布《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一期工程。47台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状况良好,15台在建机组质量受控,19座民用研究堆(临界装置)安全运行。依法严肃处理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违规事件。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和核设施退役治理。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印发加强“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宁波破解“一闹就停”困局经验。会同水利部制定的《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已经同意,即将由两部门联合印发实施。40余个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全国“12369”环保举报平台接到举报53.1万件,基本做到按期办结。生态环境部直接调度处置84起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积极协调各方科学开展应急处置,累计处理污水约47.58万立方米,有效维护了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二)积极主动服务“六稳”

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开始实施,19省(区、市)“三线一单”编制形成初步成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许可,印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和3个配套文件,创新信用监管体系。国务院同意取消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下放运输机场等9类项目环评审批权。动态调整并持续调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全国审批环评报告书(表)项目22万个,审批时间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左右。在线备案登记表项目116.5万个,平均用时仅需10分钟。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以“区块环评”替代“单井环评”,在生猪养殖领域出台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文件。山东省、安徽省等实施并联审批、首问负责等制度。

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39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大气治理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向长江沿线有关城市派驻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科技成果4000多项,累计推介先进污染治理技术1000余项。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2019年1-11月,全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同比增长36.3%,远高于5.2%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保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1%。河北省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活动,帮扶包联企业1.12万家。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广东省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山西省、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贵州省出台十大千亿工业产业环境保护服务指南。

加大生态环保扶贫力度。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协同打赢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推进河北省围场县、隆化县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部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开展“一对一”党支部共建,加大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生态环保扶贫示范村建设,探索农产品有机认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等特色做法和模式,超额完成2019年定点扶贫年度量化指标任务。各省(区、市)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生态环保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组建7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其监测科研中心。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报党中央、国务院。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总编制数增长50%。湖南省市州级生态环境部门新增机构43个。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启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完成《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正待国务院审议。完成21项部门规章立改废工作。制修订9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相关案件办理。四川省出台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6个省(市)和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1.6万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启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坚决推进督察整改,通报曝光38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典型案例,坚决整治问责泛化简单化。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3294项整改任务中1723项已整改到位,1428项达到序时进度。开展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海南省东方市等7起环保“一刀切”行为。深入11省(市)开展暗查暗访和明查核实,历时8个月,行程近14万公里,制作形成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18年警示片披露的163个问题整改完成134个。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对13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吉林、安徽、重庆等省份点面结合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各地积极开展省级督察。

严格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发证、后到位”的思路,对8个试点省(市)24个重点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排查梳理固定污染源企业7.6万余家。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累计发证15.7万余张。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努力下,全年压茬完成24轮次,抽调2.07万人次,现场检查点位92.5万个,向地方交办涉气问题6.5万个。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信访线索转交办理。积极开展海洋倾废活动非现场监管。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19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6.29万件,罚款金额119.18亿元;按日连续处罚等五类案件达2.87万件。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会同最高检等部门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等文件。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印发《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完成“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其中,空气站点从1436个增加至近1800个,填平补齐城市站点;地表水断面从1940个增加至近3700个,实现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海洋监测点位整合优化到1400个,实现近岸与近海统筹。按月发布空气质量及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较差城市名单。按季度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评选100个最美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对30余起以喷淋等方式干扰国控站点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举办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山西省实现跨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组织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经常性组织伴随式采访。举办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配合制作《美丽中国》专题片。推选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和十佳公众参与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推动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中央主流媒体、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与成效,专家学者积极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营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和中国环境报等部属报刊影响力不断扩大。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在浙江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成功举办国合会2019年年会。积极倡导推动各方旗帜鲜明反对生态环境领域以及经贸、科技等领域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牵头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果。组织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马德里大会,推动大会取得于我有利成果。推动成立全球适应中心中国办公室。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新成效。会同云南省积极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立筹备工作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发布会议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稳步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加强国内履约能力建设。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成立生态环境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动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和统一集中管理。顺利完成全国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互联网+监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办公系统应用等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任务。

持续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分别安排250、190、50、42亿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同财政部、上海市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河南省设立160亿元的绿色发展基金。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357.97万个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状况以及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编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召开8次推进会,组建19个指导组,推动主题教育在生态环境部系统取得扎实成效。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和8个专项整治。部党组确定的48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过半。

切实为基层减负。出台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20条举措。生态环境部印发三类文件比核定指标减少36.7%,同比减少57.8%;召开全国性工作会议比核定指标减少26.2%,同比减少48.3%。出台统筹规范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有26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合并为强化监督一项。开展两次统筹强化监督,区县监督频次减少60%,监督人员总数减少70%,地方进驻时间减少80%。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考核办法,修订《生态环境部机关党建考评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度。部党组每半年听取“两委书记”述职。分两轮完成对7个部机关司局和9家部属单位的巡视。印发生态环境部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工作规定和工作规程,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

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印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在部系统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该怎么做”主题活动,继续打造“家风故事”“一图一故事”等宣传品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等专项整治,大力弘扬铁军精神。紧盯重要节点进行廉洁教育提醒,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辽宁省扎实开展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着力破解责任边界不清的难题。

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坚守政治监督的职责定位,发挥“派”的权威,突出“驻”的优势,在坚持政治与业务结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是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推进落实的结果,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奋力拼搏的结果。我代表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代表、老领导们,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向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近年来,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我们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和成效,充分说明污染治理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按照这个路子继续走下去,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更好成效。

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篇四

同志们:

我乡的环保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工作方针,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抓落实,使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得到显著提高,环保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乡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业污染负荷逐年降低,我乡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乡环保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严峻挑战,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我乡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系统极不稳定,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大气污染仍十分严重,土地、草场严重退化,植被功能衰退,自然灾害、冰雹、雪灾等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和制约我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这些突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我乡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实施这一战略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尤其是要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中,要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决策,统一监管,做到近期与长远统一,要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退耕还林还草,绿化工作,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力度,全力做好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坚决遏制污染扩大的趋势。我们要依托我乡特色农业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有机食品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力争把我乡建成全县有机食品强乡,积极推动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发展有机食品既解决了农业污染问题,又保障了食品安全,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各村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走特色农业之路。

今年要全面加大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我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全乡上下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明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农村环境与城镇环境统筹改善。决不能只注重农村经济发展,疏于保护农村环境,忽视农村环保工作。

二是要坚持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同治理。在点源污染治理上,要把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作为突出的任务。在面源污染治理上,要积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提倡增施有机肥,积极开展有机农产品试点示范。

三是要坚持农村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同步控制。要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统一运输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把农村污染治理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要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污染严重企业向农村转移。

四是要坚持农村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建设相互促进。要抓好生态林、草原、野生动物的保护,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要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建设,要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交通干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快环境保护投入,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我乡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展现乡村风貌,塑造乡村形象的过程,也是为民办实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是广大各族群众的愿望,是在全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乡村环境质量为本,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和木斯乡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完善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加快企业污染治理步伐,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确保我乡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要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让百姓放心”等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环境安全。要切实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质量责任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共同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绿色学校”“环境优美乡镇”等的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各村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职责,积极推动我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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