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爱情精选(4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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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爱情篇一

直到有一天,考试时,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铅笔没有了,他不得不向别人借,于是他想起了女孩,他努力使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红着脸向女孩借铅笔,女孩很爽快的借给了他,男孩很高兴,试考完了,当然男孩考的不好,因为他一直想着女孩,女孩考的同样也不好,因为她也一直想着男孩,但他们除了谢谢和不用客气外,没有多说一句话。男孩把铅笔还给了女孩,女孩很随意的放在了铅笔盒里,男孩有些伤心了,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又一次考试到了,女孩拿出铅笔正准备答题,她呆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只铅笔啊,被销的那么平滑,那么细致,那么让人砰然心动,女孩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她明白了为什么她将铅笔随意放到铅笔盒里时男孩会显得有些难过,终于她扒在课桌上留泪了。

转眼间高考快到了,然而他们都还不知道彼此的心。难道爱情就是要彼此折磨吗?男孩整天沉默,他的心碎了,女孩又何常不是!男孩放不下女孩,他太爱她,为了能和女孩多说些话,又不要让女孩明白他的心,天真的男孩总在考试前向女孩借铅笔,渐渐的女孩发现了,但他们任然心照不喧,女孩深爱着男孩,但她太傻,所以只是在每次借铅笔前都要在地上把笔头磨圆,好让男孩有理由为她销铅笔。他们太相爱,却又要彼此掩饰,彼此难过,彼此伤心彼此折磨,也许这才是真爱吧!于是,“铅笔”便成了两人的秘密。

终于男孩碎了的心开始愈合,他决定向女孩说出心中的爱。男孩利用体育课同学们都不在时在女孩书里夹了张字条,上课女孩翻书时发现了字条,上面写着一行字:我对你的爱净重21克。女孩哭了,哭的很伤心,她向男孩吼到: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对你我可以放弃我的生命,而你,对我的爱却只有21克。女孩哭这跑了出去,男孩并没有追出去,因为男孩太爱女孩,他不想让女孩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他明白自己还不能给女孩幸福,必境他什么还不是。天真的女孩哭了整个晚上,第二天她找到她的哥哥一起出去走走,她太伤心了,她需要男孩大声说出我对你的爱比泰山还重,比恒山还久,可##,女孩的心彻底的碎了。

这时她看见男孩向这边走了过来,天真的女孩顾意拉着哥哥的手作出一副爱媚的样子,男孩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他止住了,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就在走出10米远的地方男孩突然回头向女孩大声说:祝你幸福,然后瞬间消失在女孩面前,女孩还没反应过来男孩早已不见了,女孩挣脱哥哥的手,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哭的那样让人心寒,她太爱男孩,他只是想男孩能问一下她身边的人是谁,能在意她,她想:如果男孩能问她身边的人是她的什么,女孩就会说出他是我哥哥,然后告诉男孩我爱你,很爱,很爱!可男孩不懂,他们都太天真,太傻,太傻,女孩没找到男孩,她听见男孩说:祝你幸福,的时候声音是颤斗的,她终于明白男孩是爱她的,天真的她只是想气一下男孩,能让自己得到男孩的一点点安慰,可是他们都太傻,他们都不明白彼此的心,女孩听不进哥哥的安慰,任凭眼泪释无忌但的流下,仿佛永无止境,她太爱男孩。第二天她依然没见到男孩,又过了一天同样没见到男孩,听同学说他转校了,女孩又哭了整个晚上,她太爱男孩,而那句“我爱你,很爱,很爱”却永远留在心里,女孩从此不在活泼,她开始变的内向,没人知道为什么,(当然除了你我)女孩更加努力学习,她太爱男孩。终于高考了,女孩考的很好,可她并不快乐,因为她太爱男孩。

很快女孩上了她理想的大学,在大学里女孩碎了的心也渐渐开始愈合,女孩有了新的男友,男友很爱女孩,女孩也感到了些许的幸福。女孩总是在夜晚哭泣,她太思念男孩,她放不下男孩,在强大思念的折磨下,女孩开始变得瞧脆,让人心疼,女孩的男友更加爱护女孩了,但有一点他不知道,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女孩依然每天晚上独自一人承受着痛苦,她太爱男孩,她放不下男孩,永远也放不下。

一天女孩的男友给女孩两张电影票,请女孩看电影,可自己有重要的事不能陪女孩了,让女孩自己找个朋友一起善良的女孩当然能理解。但女孩没有找她的朋友而是一个人去的。女孩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她看见旁边一对恋人那么恩爱的依偎在一起,心又痛了起来,她太思念男孩,她多么想在见到男孩啊,她向老天企求,可老天看不到,她想如果能再见到男孩她一定要不顾一切的向男孩说:我爱你,很爱,很爱。

男孩又何尝不是这样?但一切都晚了。

事业 爱情篇二

她有一个九曲连环的爱情故事,与一位远在新疆喀拉昆仑山边防哨所的军人的爱情故事。

军人一直爱着她,她也一直爱着军人,但谁也没有捅破那一层薄如蝉翼的爱情窗纸。军人想,他吃苦,他不能让他所爱的女孩也吃苦。她没有向他表白之前,曾多次与她母亲说起了他,可是母亲听后脸上如下了霜的天空。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科班毕业生爱上一个农民出身只有高中文凭的穷当兵的?是脑子进了吧?

依然鱼雁不绝,彼此都没有提及到爱和婚姻,但两人却心心相印心照不宣地爱着对方。终于,女孩决定给军人回个信,告诉他,她要与他结婚。如果不是那天作出的决定,如果不是那天写的信,如果不心急如焚地要把信寄出去……或许,一个平凡而美丽的爱情故事即将开花结果。

可是就在那个夜幕降临的夜晚,写完信后的女孩迫不及待地骑着一辆脚踏车,幸福地朝邮局方向去了。离邮局还有几米远的地方,一位喝得酩酊大醉的司机似乎要把女孩子当作靶子瞄准,刹那间,货车像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无情地把女孩连人带车抛出公路,女孩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

当人们赶到她的身边时,她已血肉模糊,气若游丝。人们发现她的左手还紧紧地攥着一封信。细心的人还发现,她的眼里闪着一种虚弱而近乎谲秘的光,那道光似乎可以穿透任何障碍,当它抵达几米远的邮箱后便戛然而止。就在人们手忙脚乱地把她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她的右手无意中触到了车门边沿,继而,她的手化成了一把有力的铁耙子反扣着勾在车沿上。人们努力地掰开也无济于事。终于有人明白了:“你是不是现在要寄这封信?”女孩的嘴像一道生了锈的闸门艰难地打开了一个小缝,接着,人们看到她虚弱的眼光像一盏刚挑拔了灯芯的灯一样倏地提高八级的亮度,直到她看到别人把信投进信箱的那一刹那,她眼里的那盏灯像是已燃尽了灯油似地慢慢暗淡下去,那双长长的眼睫毛像两只受伤的毛毛虫无力坠落,此时人们触目惊心地看到,那只死拽着车门边沿的右手,像一枝被狂风吹断了的树枝,摇摇晃晃地垂挂在还僵直地指向邮箱方向的右臂下。

有人含泪地别过脸去。后来医生解释说,其实,她的右手在她被大货车抛出后落地时就断了,可是人们却怎么也想不通它怎么还能有如此力量拽着车门边沿。

那封信送到军人手里时,沾在信封上的几滴血迹也早已变成了褐色的圈圈,像几个深邃得令人感到绝望的无底洞。

得知女孩寄信时的情景,军人没有哭,只是10年过去了,军人再也没有找过女朋友,他似乎在默默地等着一位远航的爱人归来。

那位军人就是我的这位初中同学。

事业 爱情篇三

人们往往会因为一种情愿而去祭奠他们的至亲或至爱,那是对亡魂的追念和告慰,而我却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对待爱情,这也是一种方式——告别的方式。很无奈。——题记

曾以为自己很坚强,很潇洒,不管有什么伤痛都可以甩在身后,从此不去在乎。然而,当五年的恋情终于在那年夏天很无奈地化为一江泪水东流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很脆弱,意识到自己原来并非顶天立地,才知道从天而降的感觉原来如此难受。

你走了,被人逼着,拉着,拽着,流着泪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而同样泪流满面的我却只眼睁睁地看你远去,我知道从此你不会再属于我。

天空洒满了蓝色的忧伤,而我泪水飘零。

我没有想到我的初恋,让我付出全部感情的初恋结果却如此狼狈,没有想到一心想超脱的自己最终败在了世俗的脚下,做了世俗的奴隶,也许我很懦弱。

疼痛,揪心的疼痛让我忘了所有的一切,每天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哭泣,泪水覆盖了所有滴血的伤口,然后闭上眼痛苦地听着自己的心一点点破碎的声音和被窒息的艰难的呼吸,伤痛中我试着满世界的找你,海角天边,我不知道他们把你藏在了哪一个角落,我只知道你不会再出现在我在世界里。因为你必须投入到另一片温柔,于是我莫明其妙的固执地想笑,想笑着为你祝福,但是我却又无法控制自己地哭了,哭的一塌胡涂。

也许我很傻,傻的有点幼稚,有点可笑,直到你挽着你的新娘的手步入婚姻的殿堂,而我却还在疼痛中执拗地傻傻的期待着奇迹。

其实,自己又怎会不明白十万万分之一的奇迹发生的概率到底有多大,只是连自己也不知道还在等待什么?而一直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你走了,结局似乎很圆满,然而只有我知道你笑的背后掩藏着的却是更深的痛,但你必须在人前强作欢颜,必须装做不在乎,因为你必须尽一份责任。

岁月在四季轮回中老去,时间为我疗治着创伤,两年了,我不敢回首,不敢回首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怕只怕触及曾经的痛,我靠欺骗自己而行尸走肉般地活着,曾经我关闭了所有的心门,贴上你的标签,拒绝任何一个春天,我痛苦的挣扎,苦苦的思念,明知道不可为却又无法停止。

人说有些事是命中早已注定的,谁也无力改变,也许我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只是在某一时刻相遇,却又不幸地相爱,而爱情又让我们刻骨铭心,也让我们彼此伤痕累累,痛彻心扉。

爱的痛了,痛的哭了,哭了累了,累的想睡,睁着眼睡在一个没有你地世界里,把你和那份深情掩没在历史的风尘中,从此不再记起。然后,只想平静地为你祝福,祝曾经的所爱永远幸福、快乐。

事业 爱情篇四

如意如愿心两牵

春日的雨,总不肯一口气降下来。

颜宏远是讨厌江南的吧,树太妖,水太媚,磨人心志。

可他又是喜欢江南的吧,七年前的匆匆一瞥,到今日的携手相依,正是如此的江南蕴出的如此的女子啊!

“老爷!老爷!”颜福慌乱跑来已然没有注意衣襟的下摆早已被泥水所污,“夫人,夫人要生了!”

“哐!”茶杯落地,音还未绝,人已不见了。

寂离人灭泪始干

“宁则,我明知你终会选择保住孩子的。”三年前大婚,一女子一袭道袍,静默而来——颜宏远,你这一生注定孤独终老。

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带着父亲的扳指,母亲的簪花,妻子的玉环,人死是要入土为安的,他甚至连念想都不想留。人死后无非是寸寸黄土寸寸灰,什么灵魂,什么寂灭,呵!真是可笑!就是那最为看轻的皮囊,决定了你的去留。

颜言出生后,就被那女子带走了——颜宏远,这是你的命数。

而这次,颜宏远笑了“既是我的命数,你又何苦插手?”

——因为这,也是我的命数。

醉卧青城思倾城

颜宏远一出生,掌心便是没有指纹的,如此,便也没了牵绊,只是生知所起,命却不知所终。

那就离了这多雨的江南吧。

暮云镇,青城山

谁都不明白颜将军为何常常留恋于青城山,只是一壶酒,一个人,就可以喝到天亮,酒干了,人也醉了。有时候酒醉,也不过是想醉了,而醉了,是不是就可以见到她。

颜宏远,你为何不去查个明白,一招虎符在手,战袍加身,从江南赶到这漠北,竟只用了三天。

怎叹?

——颜言可还好?

——嗯。

——当年颜家那场火,是谁救了你?

——龙轩。

——所以这张脸,也是他帮你换的?大将军龙轩,或者说,鬼刀轩龙。

——是。

——当年他去颜家,是叫父亲代替他的位置了?

——这是颜家欠下的,终究有人要还

——所以你们就舍了宁则,为了那可笑的社稷!

——龙将军知你不愿

——哈哈!好一个知我不愿,我再不愿,又能怎样!从我大婚那天起,这个计是不是也就开始了。可笑,颜宏远,你真可笑,哈哈

——哥

——你走吧,照顾好颜言。

苔痕碧阶青冢现

多雨的江南,湿了谁的发,勾了谁的眼,绿了谁家檐。

自暮云一役,颜将军成了多少人心中的英雄,挽狂澜于既倒,救生灵于涂炭,以一己之躯,阻千军万马于城前。

可这世间,竟再也找不到一个颜家之人。可悲,如果这是结束,该是多么可悲。

保家卫国,保的是谁的家,卫的又是谁的国。

可这,也终究是结束。

只留的青城山上的一孤冢,遥望着那爱恨交织的江南。

事业 爱情篇五

无果之恋

我和蔡超相识,是在三年前的夏天。

蔡超当时是郑州某大学的学生,和我同龄。那天晚上,我心情很郁悒,一个人来到酒吧,坐在角落里黯然神伤地喝酒;而他碰巧放暑假回家,与同学在那儿蹦迪。我隐约意识到他不时向我这边看,对男人的种种眼神,我早已习惯了,但蔡超的眼神却让我有点儿不安。我也偷偷打量了他几眼,身高米以上,瘦削,长了副娃娃脸。我看到他和身边的朋友低语几句后,向我走了过来。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在打赌蔡超能不能把我追到手。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这位同学,我能给你买瓶啤酒吗?”看着他那副绅士又不失学生气的模样,我不禁掩嘴而笑。在我默许下,他坐了下来。那天,我们一直聊到很晚,临别,互留了联系方式。

从那以后,蔡超就频繁地给我发短信、打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但这份感情只能压在心底,因为我知道,爱情对于我来说,只能是场梦。

有一次,我俩又见面,并喝了点儿酒,蔡超突然抓着我的双肩,急不可耐地说:“我们开房吧?”我心里很失落,把脸一沉:“我们只不过是朋友,你别让我太失望了。”我感觉到他十分懊恼。其实我真的很想答应他,我什么都不要,就想要他一句:“我爱你!”哪怕只是哄我开心的谎言也行,可是,他只想到肉体上的欲望,这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

拒绝蔡超后,我一直在忐忑不安中度过,怕他因此和我断绝了来往。不料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激动地说:“佳佳,我爱你,一开始我是因为打赌去追你,但现在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你了,我确信我找到了这辈子我最爱的女人了……”我泪如雨下!但同时痛苦也达到了极致,我那么喜欢他,却不敢去爱,因为我知道这个年轻的男人接受不了我的身份。我心一横,哭着说出了真相:“你别说了,不可能的,我是‘小姐’!”

短暂的沉默。显然他被吓坏了。但他再开口时,因情绪激动而变得结结巴巴:“我不在乎,真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要的是你的心,他们仅仅是占有了你的身体……”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可这个小男人却让我觉得,幸福在我的世界里竟然可以这样铺天盖地。我暗暗发下誓言:这辈子一定要好好爱他,决不再爱别的男人!

我第一次免费向一个男人敞开了自己的身体。

我们开始了浪漫的恋爱之旅,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甜蜜的身影。蔡超是学生,每次他要付账时,我都会抢着掏钱。我说:“你现在的任务是当好你的大学生,将来多挣点儿钱养我和孩子,行吗?”看着我执拗的眼神,他也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地拧了一下我的鼻子。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他突然变得愁眉苦脸。原来,他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但他的父母不同意。我想了想说:“我能不能帮你劝劝你的父母?”他面露难色。我于是把脸一扭,假装生气地说:“哦,我知道了,我有什么资格上你们家呀。”他急了:“不是那个意思……”

蔡超第一次带我回家,我特别兴奋,特意精心挑选了几样礼物。蔡超家不太富裕,我礼貌地向他父母问好,然后将屋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我偷偷观察二老,发现他们十分开心。看来,我这个准儿媳做得还算称职。但那天我并没有提买电脑的事儿,我只是找借口来看一下蔡超的爸妈对我什么态度。那天回来后,我一眼不眨地取了8000块钱,给他买了笔记本电脑。

事业 爱情篇六

小林喜欢偷偷看同桌的敏,每天上课他都用课本遮住脸,挡住老师的视线,专心的看着她,看着她的一瞥一笑,看着她专心学习的样子。

小林觉得敏很笨,怎么就没发现自己一直对她的偷窥。敏其实不是没注意,同桌之间的距离早就让她敏感的心灵多了一份悸动。不过敏不敢转头去看他,只能装作专心听课,心无旁骛。

小林下课时喜欢哼哼歌,每天都哼唱哪首《同桌的你》。这歌声中的音符就像一个个小魔鬼钻进敏的心里,让她浑身不自在。每次她听到一半她都会逃出班级,找个无人的角落扶着自己狂跳的心......

如今,小林和敏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一次同学聚会,他们重逢了,四目相对,似乎有些东西在眼睛里燃烧着。

酒过三巡,敏微显醉态,起身躲进天台,遥望着天边的繁星,那一闪闪的亮光多像小林的双眼。这一次敏没有逃避,勇敢的迎向那些星辰,仿佛和小林的目光相视。

xxx敏,过的好吗?xxx

敏惊恐的回头,小林双手插兜拘束的站在她面前。xxx我......我......我挺好的,嗯......你过的怎么样?xxx敏的口吃暴露了她的.紧张。

小林笑着说:xxx嗯!还好。xxx

敏沉默了。

xxx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每天晚上放学天都黑透了,我怕你有危险,偷偷的跟在你后面,你似乎都没有发现过。xxx小林说。

敏一愣,不加思索地说道,xxx开始我还以为是有坏人跟着我,后来我才发现是你,所以我才安心的走在你前面。xxx

又是一阵尴尬。

小林鼓着勇气说:xxx那时候我每天都偷偷的看你,看你的脸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可你从来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xxx

敏低着头,轻轻地说:xxx我知道,可是我没敢回头,我怕一回头,我的眼再也放不开,可我也知道,那时不是我们可以相恋的年纪......xxx

他们沉默,许久后小林伤感的说道:xxx我们最终错过了彼此,有时间我真后悔,如果毕业后我能勇敢的向你表白,我们的结局是否就会重写?xxx

敏笑了,笑的有些坦然,她说xxx我们并没有错过,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给彼此留下了一段青涩的记忆,这种记忆可以在寂寞的一生中成为最美丽的回忆,多美好呀!xxx

敏的话让小林久久的仰视着夜空,他在这个夜空里发现两颗闪亮的星星,彼此遥遥相对,却相隔万里。

有同学发现了他们俩个消失,笑闹着跑过来拉他们回去,他们又重新回到酒桌,继续喝酒颜笑,直到酒精麻醉了意识。

因为醉了所以没有握手告别,因为醉了所以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因为醉了这一天成为了他们的心底永久的怀念。

事业 爱情篇七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xxx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事业 爱情篇八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事业 爱情篇九

面对我的告白,你潇潇洒洒的走开,我们相遇的不晚,可即使你心里没有伊人,却依然容不下这么一格微小的我。

面对我的告白,你不知所措,你说我是群发的信息,你说我没有诚意,喜欢你,于我是珍藏了好久的三个字,面对你却是那样的无力。

面对我的告白,你微笑面对,又轻飘飘的放下,你只说:早点休息。那一刻,我方明白,我只是,为你的七夕锦上添了花。

面对我的告白,可有想过,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那句喜欢你,要多坚强才能若无其事的说没关系。

面对我的告白,你是那样的淡然,你的沉默,我的执着,我的流年终究得不到你的眷顾与疼惜。

喜欢你,却说不出为何,或许我很傻,可是你相信一见钟情么?这个季节桃花已谢,荷花正绚烂,阳光很灿烂,本该是笑语欢颜的日子,可为何总有一股阴霾。

喜欢你,多少个晚上,辗转难眠,心心念念的人都是你。爱情是伤,让我痛彻心扉,我的若无其事,不知你能看出几分勉强。

喜欢你,轻轻的,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的依恋,爱情经过,敲打着最初的记忆。我喜欢你,我不懂,为什么你可以淡定如斯。你的反应是那样的微小,终于也将我浇得心灰意冷。罢了,或许总有那么一天,你会发现,我不是谁都可以替代。你自然会明白,谁是虚心假意,谁是真心实意,谁为了你不顾一切。

经年流光,岁月洪荒。我喜欢你,却没有想到,第一次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这样惨淡的收场。我的经年,我的流光,中就是在岁月里洪荒老去。

事业 爱情篇十

早上醒来,带着淡淡甜味的阳光透过你散在空气中飘荡着香味的发隙洒到我的背脊上,我总能感觉我并不是像你所说的是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刷牙的时候透过镜子我总能看到,那吐口气吹起垂在眉头头发的男孩,对着另一个自己做鬼脸时分明还有稚气的一面。所以我一直对你说:你不要被我的眼神蒙蔽,我那白色的长衬衣上满满的都是昨天晾晒的阳光的味道

读书的时候,你和我一起翘课,在初夏一点一点渐渐升腾起热气的学校天台上,白色衬衣制成的校服成了我俩的情侣服。我给你讲我丛书上读来的小肉麻小心疼小暧昧小男女的爱情,感觉却是那种荡气回肠誓死不渝感天动地的爱情,你就坐在一边托起红扑扑的腮帮,安静得像一首歌颂爱情的小诗。

那个十字路口的肯德基,靠着窗的能够最后看到下山的太阳的两个座位,总是我们俩的专座。没有汉堡和可乐的我们的笑容总是影响着座位周围的其他人。我们各自一个耳机,在作业的空暇,一起转头看落日的余晖,又猛地一起转过头注视对方的眼睛:那么伤感的一首小情歌,你感动得泛起泪花了吗?

我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你总是害羞而不好意思不知所措。你说我的眼光灼热得像八月的阳光,燃烧着你内心的不安和焦虑。我看着这个在眼前羞怯怯脸上晕着红的妹妹而哈哈大笑,你更加不敢直视我的眼光,在走出店铺后,我的身上总是能够吃到你肉粉粉的拳头。

我们在阳光下成长,也再阳光下相恋,我们抬头望望天空,一望无际的远得我们大喊一声都听不见回声的天空中,刺眼的阳光却指引着我们青春的方向。我们的白衬衣无论是在秋日的某些午后还是冬日某个暖阳下总是洋溢着浅浅的漂白味道,一经阳光照射就充斥着年轻和美好。

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吹着口哨路过青春岔道,却毫无征兆的抑郁了。

后来你说,我敏感得太像个孩子,柔软得像我被风吹起的头发。我的性格天生就像我俩爱穿的白衬衣一样,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后来在每一个关了灯的深夜,我像个孩子似的偎在你温暖的怀里,听你一遍一遍对我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来寻找光明。

我以为,从今往后我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阳光。你却说,以前我是你的阳光,是给你快乐的源泉;以后,你就是我的阳光,是给我温暖的港湾。你说,我只不过是生命里多了一抹绿色而已,你会一直喜欢我这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的。

我又再次触碰到了那久违的阳光的味道,干净而又带着成长过后的伤感。我明白,从此以后,我将多了一份叫做忧郁的气质。可是,当阳光和你的微笑洒进我的心里,当我穿起白衬衣,即使忧郁,我也是个忧郁的阳光男孩。

事业 爱情篇十一

他,一个远近闻名的才子,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和毛笔字,工作能力极强,参加工作没几年工夫,就被领导破格提拔。

她,一名普通的农村姑娘,小学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下地种田,是不在话下。

他,相貌英俊,仪表堂堂,加上十足的文人气质,那真是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没法比喻了。

她,勤劳能干,善良,虽不是大家闺秀,但却称得上小家碧玉,温柔中透着贤惠。

他,是个大孝子。妈病了,瘫痪在床,他悉心照料,每回发工资,都要给妈买个小礼物,哪怕是一个苹果。因为家里有个瘫痪的妈,二十几岁了,一个媒人没有登过门。他不在乎,媳妇可以不要,妈,自己可舍不下。

她,听人说了他的故事,暗暗喜欢,甚至偷偷跑去看他,一看之下,就再也忘不掉他。她跟妈说了心事,妈不同意,他家太困难,嫁过门就得侍候他那个瘫痪的妈。她铁了心,再也不去相亲,妈拗不过她,求媒人提亲。

见面那天,她特别心诚,表示以后什么都不要,只要夫妻相敬如宾,恩爱白头。

他,说句心里话,没太相中她,个子有些矮,最重要的就是她没多少文化

可他爹乐得合不拢嘴,人家姑娘不嫌咱家穷,愿意嫁过来,打着灯笼都难找,还有啥挑的?

他,不忍违背爹的意思,就答应下来。

她,把他家当成自己家,常去照顾他那个瘫痪的妈。

他,常有一种感动,第一次见到这么勤劳善良的女孩,他决心好好珍惜她。

婚期定在腊月里,因为家里穷,两个人只能旅行结婚,到哥哥嫂子家住一宿就算结婚了。那天真冷,她连一双棉鞋都没舍得买,穿着一双单鞋站在公路上等车,没有一句抱怨。

他,看着妻子,悲从中来,在心里默默发誓,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婚后,他辛勤工作,事业蒸蒸日上。她呢?勤俭持家,照顾公婆,还有小叔和小姑,为他们洗衣做饭、缝制冬衣,给婆婆倒尿盆、擦洗身子,后来,他们生育了一对子女。

小叔长大了,为他买了房,结了婚,小姑成年了,送她出了嫁。

老人病了,她衣不解带,尽心侍候,婆婆瘫痪三十几年,竟然没有长一次褥疮。

过年了,她总想着先给公公婆婆做新衣,好吃的东西,都给公婆留着,孩子连看都看不着。

家里包了饺子,她总是给小叔送一盘,给小姑送一盘,她自己呢?意思意思,就说吃饱了。

他,感念她为自己做的一切。

出差时,他每日三餐只喝一碗粥,一小碟咸菜,把节省下来的钱,给老人买几个苹果,给妻子买一件衣服,给孩子买回一本小人书。

下班了,帮妻子抱柴、烧火做饭,哄孩子,洗洗碗筷。

他有个习惯,回家的第一件事,总是奔到母亲身边,陪母亲说说话、聊聊天。她,从不抱怨。

四十多年过去了,他和她共同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冬夏,没吵过嘴,没打过架,没红过脸儿。

老人去了,子女长大了,他和她相互陪伴着。

她身体不好,心脏病、高血压、胃病、子宫摘除、胆摘除,受尽病痛的折磨,好几次她不想活了,他哭着,拉着她的手,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

她胃病犯了的时候,吐个没完,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有时竟像个孩子似的放声大哭。他,是心疼她呀!年轻的时候,没有享过一天福。

看着他,她不放心,自己走了,他怎么办?儿女照顾,不行,一万个不放心,他的衣食住,可是由自己全权负责的呀。为了照顾他,她好好吃药、配合医生治疗。

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是甜言蜜语,耳鬓厮磨,想放弃时毫不犹豫,不考虑后果,不念及旧日情分;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是缺少卿卿我我,花前月下,那是在生活里积淀的厚重的情感,不浮夸、不虚伪,默默把爱的鲜花泼洒。

事业 爱情篇十二

  有一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讨论浪漫。昌说,如果有男孩送花给我,还是玫瑰花,当着众人的面,并单膝跪下那我绝对不会认为是浪漫。我们轰然笑了。

  我想起敏的一桩情事,十多年了,仍觉得浪漫。

  当时已近7月,一批学生即将离开。

  大三女生敏一如平常,去理科楼上晚自习。教室里人不多,9点后,越来越少。一如平常,最后,只剩下敏和男生皮蛋。皮蛋是敏给他起的绰号。原因是,她和该男生曾在同一饭店就餐。她点了碗面,正埋头吃着,一碟皮蛋放在她面前。那男生笑着说:同学,我多点了份,不好退,送你吧。

  此后,敏在校园又碰到过几次皮蛋。她想打招呼,却一次没打过。校卡拉ok大赛上,皮蛋代表化学系,唱《惹的祸》,如原音重放。台下掌声雷动,其中,就有敏的。

  敏表达的方式很奇特,即不说。不说便罢了,她开始遍索皮蛋的踪迹,而后复制。比如,皮蛋在几食堂吃饭,她便去几食堂;皮蛋下午5点准时在操场出现,她也必在操场附近,有时,只是去那儿的小卖部买瓶水自然,系女生敏出现在理科楼的自习室,也是遍索、复制的结果。

  敏跟踪皮蛋近三百天了。每晚这时,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11点,整栋楼将熄灯,届时,经过又深又黑的走廊,敏甚至能听到皮蛋的呼吸。现在,距皮蛋离校的还有20天。敏听说,皮蛋考研失利,打算来年再战,正因如此,他仍着上自习。对着摊开的课本,敏根本看不进去。她略带悲壮地想:皮蛋啊皮蛋,就让我陪你这最后20天吧。

  毫无征兆地,黑暗提前到来。停电了。

  敏听见皮蛋收拾东西,她跟着收拾。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教室,被关在走廊外。敏踩空一阶楼梯,她哎哟一声,歪倒在地上。皮蛋的呼吸从前方移到耳侧,当然他有问,敏也有回答,但敏的意识完全被皮蛋灼热的手掌控制。皮蛋扶起她。三层楼像走了一辈子。皮蛋说:我们以前说过话,你可能不记得了。敏故作矜持地应道:是吗?脸烫,还好,在黑暗里。

  皮蛋涯的最后20天和敏成为。只是朋友。

  倒数第二天,敏在寝室准备送给皮蛋的──几十个信封。她一笔一画,在信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班级及邮编,其中几个信封还写着她家里的地址,再一一粘上邮票。她神情专注,笔碰触信封,如用钢针刻蜡版。明明是夏日午后,窗帘拉着,仍在缝隙里烤着所及之处。敏的小录音机里却播着《月亮惹的祸》,那悲伤的男声把我们拉到月光下。

  信封是我做过最、最浪漫的事。多年后,敏笑呵呵地对我说。生活,会让从林黛玉变成王熙凤,但总有些时候,就某个话题,恢复本来面目。噢,不对。隔了一会儿,敏又纠正,我的最浪漫的事,是在黑暗里、楼梯上,抓住他的手,特别特别热敏如,眼里都是蜜。

  和朋友们讨论完浪漫,想起敏的最浪漫。手、信封、黑暗、蜜有时候,我会想象,敏抓住那只手时的心跳,一定咚、咚有力。

  我想起另一个女性,她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字是开元宫人。开元年间,唐玄宗赐给边疆将士由宫人制作的军衣,一名军人在他的军衣中发现一首情诗,唐玄宗得知后,以诗遍示六宫,一宫人自称万死,明皇悯之,以妻得诗者。

  多浪漫。尤其想象着开元宫人一针一线地缝军衣,勇敢并期待地缝,把诗和对爱情的想象一并缝进去。一如千年后,一笔一画,如用钢针刻蜡版写信封的女孩们。开元宫人见到得诗者的瞬间,心跳一定也咚、咚有力吧。

  什么最浪漫?

  不确定,却坚定地去接近一份模糊的美好。

  你渴望、却从未想过能得到那美好,在山穷水尽时、在灯火阑珊处,忽然,不论得失。

事业 爱情篇十三

指尖划下的流年,沾染着春温秋素的时光。一纸芳华,是年轻时爱的底片在岁月的剥落下,看见的真谛。

关于爱情,在情窦初开的岁月流沙中,总是泛着星星点点浪漫的光泽。凭借幸福燃烧的烈焰,爱情轰轰烈烈一路上愈演愈浓。正值青春年华,于是那些期许,那些等待如期而至。幸福的滋味,就是牵手一起感受爱在升温,拥抱承诺里的满足。

年轻的一代,爱在浪漫中进行着,好想牵着彼此的手一直走下去,穿越时光,直至沧海桑田。太多的许诺,只是因为,爱的太深。曾经撕心裂肺的爱过,曾经荒废时光,被一份悸动牵绊着。然而,许多人,经年后,用尽全力换来的却是一场回忆......

那天,和朋友聊起他的感情之事,他和女朋友还没有确立关系的时候,是一厢情愿的。像所有堕入爱河的男生一样拼命的展开爱的攻击,然而屡屡受挫。女方还是声称对他没有感觉,或许朋友的身份比较适合他们。最后,他放弃了攻击,但是没有放弃对爱的执着。那时,他们还是高二,同班同学都以为他们是不可能了,因为,两人已经好久没有说过话了。陌生人,或许是局外人对他们的理解。两人就这样,见面时非但招呼不打,更是连眼神都彼此回避。

很快,他们高中毕业了,彼此进入了属于自己的大学。出乎所有朋友的意料,他们在一起了。

他追求她时,不喜欢坐在她前面的座位上,虽然这样可以成为她的背影,但是不能拥抱她的背影;同样的,他也不喜欢坐在她后面的位置,虽然这样可以拥抱她的背影,但是,不能住进她的眼睛里。

他追求她时,希望把最阳光、最完美、最坚强的一面表现在她眼里,但又害怕她看不到他为了爱她而颓废沮丧、伤心落泪,以为他不在意;想把自己爱她的心通过为爱失落、最真实、真诚的表情诠释给她看,却担心她误会自己用错了表情,以为自己不够勇敢,不够理智,无端颓废。

他追求她时,很想跟她无忧无虑,哪怕是随随便便的、无关风月的聊聊天,却害怕自己不小心说到她不开心的、她不想听的而破坏感情;想多看她几眼,哪怕是远远的、偷偷的,却也害怕会让她因此而躲避他,因此而造成更深的彼此冷落。

他追求她时,......

幸福如烟花般短暂,心灵如玻璃般易碎,当十指相扣,紧握着所剩无几的点点余温时,无助的闭上双眼,若是余温已散,再热的温度也触及不到眼角的潮湿。

其实,爱不一定是用肢体或语言来诠释,只要心还在跳,爱依然在,命运的签会给爱最好的安排的,相信!

事业 爱情篇十四

真要写这个故事,倒有些不知如何下笔了,想来情感可以随时的随着某个事物喷发,而文字却需要一个揣摩的过程吧,或许我也只是,想在某一个秋日的午后,祭奠一下,那段搁浅了的青春。

我有点不记得我是十六岁遇见苏周,还是十七岁了。滴溜着眼睛算,应当是十七岁之前我遇见苏周,十七岁之后我喜欢苏周吧。写到这儿,竟有点想笑,我用的是“喜欢”一词而非“爱”,想来成熟了几许,爱字再不敢轻率地定义。

苏周是我见过的最不懂风情亦最不懂浪漫的男生,很高,长得很老实,行为也憨厚,严肃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墩实又有点可爱,不懂讨女孩子欢喜,亦不懂幽默。十几岁的学生年代,苏周是班长,做事永远一丝不苟。这一点特征也延伸到了生活上,爱干净,白色的校服永远白白的,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往身上一套便成了脏脏的抹布。

在其他男孩子们满球场呼啸奔跑的时候,苏周静静的在座位上看书,读北岛,读菜根谭,甚至读厚黑学,我之所以看过某些书,是因为他看过。在其他男孩子们歪歪斜斜靠在走廊上看女孩聊天的时候,他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地做作业亦或是不声不响地睡觉,并不因为满教室的喧闹而浮躁。他总是显得那么气定神闲不慌不忙,以至于十六七岁的我欣赏得不得了。

年少的我大抵是喜欢成熟的男生的,苏周看起来就很成熟。是的,在同龄男孩儿中,不是最帅,但是最有气质,在我看来,颇儒雅,颇温良,颇书生。

而我,在他人看来应当是那种大大咧咧吵吵闹闹、会大声笑大声哭的女孩吧,人缘不错,成绩一般,喜欢小说,喜欢嬉闹,热爱舞蹈,讨厌虚伪,文艺的底子,汉子的行为,有人喜欢亦有人不喜欢。而在第一次见到苏周的时候,就显现出了我的不矜持的一面,往后的某一段时期内,我常庆幸没有给他留下太差太差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苏周,是在高二。

高二分文理,我和苏周分在了同一个班,由原来的互不相识到日日相处在同一处教室,算缘分么,算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缘分,有些人的人生可以相交,甚至可以重合,便已是莫大的缘了。回想起那时候,还是有点尴尬的,我和同学开学占了一个看起来很好很干净的课桌,有事出去了一小会儿,后来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男生坐在那个我们占据的桌子上面和人聊天。那时候我是个颇霸道的女生,嗯,是“那时候”,见到便很是不爽,走过去直接说,嘿,这个桌子是我先的哦!哪知我的不客气,却换来了一个谦卑而憨厚的道歉。这倒让我有些愧疚,以至于今后再未以如此的语气面对一个素不相识之人过。

原以为不过是过眼云烟,谁知,谁知这个短暂的楔子之后,我就和这个说话谦卑的男孩子扯出了那么多的事情呢?

我猜全中国一定有很多校园恋情,都是由同桌转化过来的,这个看看那些小清新电影和各类言情小说便知。没有意外的,我和苏周的恋爱,也是从同桌开始的。

那时候因为某些原因,阴差阳错,便和苏周班长坐在一起了,至今记得,是在教室的中央的最后排。便是在那一段时间,交流交往得比较多吧,便相互有了好感。当然,那时候的喜欢,谁知道是爱还是什么呢?当时觉得是爱情,现在觉得是年少无知,错把喜欢当作爱了。如我这般粗糙的人,也是真真切切的觉得,我欢喜了,便是我喜欢了。

我说我粗糙,却也并不是调侃。而是最开始我是不知道我的曾经的同桌——苏周同学喜欢我的。大抵是他和跟我同一个宿舍的朋友说过,这个朋友便告知了我,而那个时候,我还颇懵懂吧,至少不明晰。

人便是这样,不知道这个情愫之前,大大咧咧毫无形象,知道之后,便突然之间地,扭扭捏捏起来,也总是不那么自然了。由此我便知晓,有时候爱情,是会改变一个人的,至少是表面上,它让一个人失去了原本的真,也失去了原本的自然,从此变得患得患失备受束缚,可是你愿意,你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值得。属于小女子的娇嗔与柔弱,便是在这样的爱情河流里滋生了出来。

所以后来我恋爱了。如你所见,早恋。

恋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事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恋爱的时候,短信qq发得频繁,文字书信也来往紧密,常常是夜里缩在被子里发信息,一个人对着屏幕傻乐,或许那时候的心里是无比快乐的吧,只是如今若是突然回忆起来,却总是不可能将后来的事情分开来想的,掺杂了别的情绪,便也感受不到更多的快乐了。还未到高三的重要时期,没有父母的威压,没有老师的紧逼,压力更是丝毫也无,每日里想的事情,便是他如何如何,我如何如何。想想我如今的心态,总是于压力崩塌而来之时,便叹息着,那时候的我,怎么就那么不识愁滋味呢,单纯美好,真好。可惜我是没有时光机的,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美好的状态。

那时候的我,很爱写日记,暗暗的情愫,小小的懊恼,得意与开心,烦恼与悲伤,亦或是诸多无病呻吟的小诗小句子,都诉诸于笔下,印刻在纸张里。而苏周也曾说:看你白日里疯疯闹闹,晚间却喜欢默默躲在角落写文字,便觉得,很被吸引。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自苏周的口中说出来,我便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懂我。毕竟很多朋友,要么只关注我的活泼的一面,要么只注意到我的安静的一面,而从未有人告诉我说,我喜欢你的白天和晚间不一样的状态的样子,从未。

我很喜欢那时候的苏周,也很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喜欢晚自习之后两个人共一把伞漫步在路上,喜欢他高高大大的身躯,喜欢他温良的书生气质,喜欢······太多太多。或许勇于将喜欢说出口,是我这几年来没有变化的一个特点,如今我也时常会大方的说,我喜欢谁谁谁。

度过了那么一段热情似火如胶似漆的时光,剩下来的,便是冷淡和不和谐了,是不是每段感情都是如此的规律呢。也会矫情地唱,“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最真”。

那是我最不愿意回顾的日子。高考之前。

每个想考上一个好大学的高考生,在那段时间里,应该都不太好受吧。苏周的压力比我大。我的父母虽说希望我考好,却也未给我施太大的压,大抵是我平时的成绩总不算是前列,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个心理准备,因而也并没有对我抱多大希望,自然于我,也就没有什么压力了。可是苏周不同,他的母亲似乎对他的期望甚高,为了让他有个好环境,不惜放弃工作来陪读。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当初那么亲密了,只是淡淡的交往着,既不断离,也不进一步发展。

为什么说我不愿意回顾呢?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感觉,我的友情和爱情,似乎都出了故障。一方面最好的朋友不满我的忽略而双方相互冷淡,另一方面我和苏周的交往,也逐渐出现了问题。实际上有那么一部分美好的恋情,大抵都发生在初期,而随着交往的加深,对对方的了解加深,也就没有了当初那么浓烈的猎奇心了,只是依靠着最开始的那些激情,勉强维系了这一段不是很稳固的感情。我和苏周就是这样的。或许是那个年纪的我们,还不是一本翻不完的书吧,一眼看得透彻。

而让我产生了不适感的原因,是苏周的母亲。

我这个人吧,虽然总是那么不愿意拘于规矩,也从来不是班主任喜欢的乖乖女的类型,但是偏偏我很自负,自负于那一丁点儿的被他人称赞出来的才气,以及颇好的人缘和人品,因此也从来潜意识的认为自己也是好学生的那一类。苏周的母亲是一直都知道我和苏周在交往的事情的,我的父母却从来都不知晓,由于颇严厉的家教和对后果的惧怕,我也便是从来不敢露出一点端倪。高考前夕,苏周的几次模拟考的成绩都不佳,我在这当儿里,接到了苏周母亲的电话。

第一次的时候电话里苏周的母亲并没有说很难听的话,也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只委婉的说了很多,我至今仍记得那么几句颇有水平的话,苏周的母亲说,你们这个年纪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还是青涩的果子,不能摘,亦多是带着苦味,到了大学,你们的视野开阔了,那个时候产生的痛苦,远比现在多。后来说着说着,便又说,她并不是反对我们交往,只是觉得,到了大学再认真谈恋爱,才是好的,目前应当好好学些什么的。我记得我在电话这头悄悄的哭,没有和别人的家长说过话,也愣愣的不知如何应答,那时候真的有一种心碎了一地的感觉。也第一次觉得,原来早恋的代价,是如此之大么。

可是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觉得,恋爱胜过一切。而苏周显然态度是没有我这么坚决的,他当时是动摇的,也很听他母亲的话。自然,分手二字也一直悬在嘴上,只是尚未说出来。

过了不久,苏周母亲再次打电话过来。这次却不复之前的和蔼,大抵是没收到成效,她也生气了吧。我在宿舍的卫生间接起电话,对方语气很生硬,几乎是把他儿子的成绩没有起效的责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最后威胁我说,要反映给老师和我的父母。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已然泣不成声。我并不知道,会是这样一个情况。那个时候感觉很受伤,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责任就全部在我了,同时也是真的很害怕被我父母知道。

说与朋友听,朋友亦是怜惜,同时也是认为,可能最受影响的其实是作为女生的我。哭了几场,也终究是无法可想,也只能,是顺其自然,各自努力。只是那个时候还心存幻想,认为我们大学的时候,有的是时间来补偿。

高考结束那天,我哭的稀里哗啦,不是因为不舍,而是因为,这样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不在乎我考的怎么样,只是心疼我自己都变成了什么样。那时候的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我认识的自己。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的成绩在意料之中,苏周则考的颇不错。填志愿的时候,我问苏周填什么学校,他说,不会走远,就在长沙念。于是我在这厢大笔一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所有的志愿都填在了长沙,几乎是未考虑别的因素,只是在长沙的院校中随意挑了几所符合我成绩的,而父母也是欣喜于我没有走远。

可是后来填完志愿之后,苏周告诉我,他被别的城市的一所学校录取了。以第一志愿录取。

我几乎忘记了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是怎样的了,年少啊,很快便将之定义为背叛和欺骗了。

或许最后应当定义为是我被甩了吧。

我太重情,亦是太过相信一生一世的誓言,那些华丽丽的刻骨铭心的承诺与誓言,不知抚慰我多少次。以为好吧,即便不在同一个城市,好在相隔也不远,还是可以维系吧。只是这恰恰是一个最好的理由,分手的理由。然后,风轻云淡的分离。

后来,后来就上大学了。由最开始的不舍,到后来的遗忘,实际上也没多长时间。以至于后来有一天晚上苏周联系我,说了一句,对我,他心怀愧疚。我回复,以后不要说这个了,我那时候是年纪小,不懂事,亦不懂得如何看清一个人。

其实又有什么看清不看清呢?只是如言情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对白一般,负气而伤感。

我想,这句话可能给他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吧。可是这就是我,那个真实的,未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说出来的话,也是大实话。

如今再回顾,也确实是这样。那个年纪里,疯狂信仰的爱情之光,在如今的我看来,多多少少带着懵懂的成分,喜欢是确实喜欢,可是爱不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或许是忘记了,或许是真不知道。在那个早恋风气十足的时期里,应当也有着顺应潮流的一个思想在里头吧,亦或是因为太普遍,所以没有危机感。也是对爱情这个东西太过相信,以为一个诺言,便是一辈子的承诺,却忘了,人是会变的,诺言也从来不是永远保质的。不喜欢的时候,有更值得追逐的东西的时候,诺言就成了负累,成了不喜欢的累赘,所以会千方百计的摆脱。而我,大抵也算是诺言碎裂之后的一个不太惨烈的牺牲品吧。

再回想起苏周,那个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男孩,亦是没有了当初的小小悸动,尤同回忆别的生命里的过客一般,清清淡淡,或许好奇,却再也提不起兴致。

我一点也不感谢这段单纯的恋情,或许我因为它而成熟了很多,或许我学到了很多,可是我不感谢,因为我受到的伤害,不值得我去感谢。只是我也不怨恨,也不遗憾,也不后悔。

若有缘再见苏周,我一定会淡淡的微笑着打招呼:哈喽,你好,我是落微。

事业 爱情篇十五

洞庭湖边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位美女,叫王文娇,长得十分美丽,真的是如花似玉,如仙似画,一身的风景:眉清目秀樱桃嘴,黝发冰肌柳枝腰,那水灵灵的眼睛,甜蜜蜜的脸蛋,苗条条的身材,令人看着不愿眨眼,想着不愿散念。小伙子对她倾慕得不得了,只想抱得美人归,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媒婆踏破了门槛,可就是难以遂愿,为什么?姑娘眼高啊!

这姑娘眼高并非不知天高地厚,她可是有资本有实力的。她不仅仅是人长得漂亮,还有超乎寻常人的才气,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江南美才女。

她的聪明才智从小就显露出来了:五岁上学成绩居班里第一,七岁跳舞在全校最好,九岁作文在县里拿了最高奖,十六岁参加高中数学竞赛获得全市第一名,十七岁参加高考中了全省文科状元。

这“文娇”的名字真是没白取,既是文气才气十足又娇美无比,是女孩子中的凤毛麟角,难怪小伙子们对她垂涎三尺却是望尘莫及。

文娇不仅美丽有才气,而且做事勤快吃得苦,对父母又很孝顺。她在名牌大学毕业之后放弃了城里高薪聘请的好工作不干,硬是要回到了父母身边。一些人不解其故,到后来才知道是因为父母身体不好而要照顾。是金子到处都会发光,她回到农村里之后便努力发展养殖业,赚了很多的钱,而且用自己赚来的钱将父母的病治好了,还建起了农村小别墅,让父母过上了舒适幸福的生活。

家庭建设搞好了,文娇也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了,虽然追求她的人多,说媒的人多,可是她却很难选中对象,因为她提出的条件一般人做不到。

要说她的要求高也不算高:她一不要求对象家里多有钱,只要够生活就行了;也不要求对方长得多帅气,只要对得起观众就行了。

要说她的要求不高却又实在是高:酷哥帅男做不到的也是她要求必备的条件是要能与她吟诗作对。

她公开了征婚对联,相亲见面的上联就是“门前晃柳凭风度”。要求对方先对出这一下联,然后才有资格与她见面,仅这一项就吓退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年轻后生。

有了这公开的条件,就有了明确目标。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于是暗暗地做着功课,将声律启蒙课本、古诗对联平仄,或拜师学艺,或刻苦自学,加倍努力地在刻苦修炼。

曾经几个急于求成的后生,以为自己学得差不多了,便去应对。一个对出“塘中游鸭戏鸳鸯”,被刷了下来,没见上面;又有一个对上“腹里贮文有春秋。”

“噫,这个还勉强可以。”文娇觉得这人虽然对得并不工稳,但认为还有点韵味,便同意见了一面,结果聊了不到一个小时,便弄得对方上气不接下气,黄了。

还有两个小伙子在家闭门苦练了三年,前来应试,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放弃念头,另寻别的美人去了。

文娇没见了对手,可是又于心不甘,若是下嫁一个牛唇不对马嘴的丈夫,没有共同语言,且不太委屈自己了?因此,迟迟嫁不了人。

父母为她的婚事着急得不得了,就在菩萨面前诵经拜佛,弄得菩心烦意乱;在她耳朵边唠唠叨叨,弄得她耳朵起了茧。

文娇为了安慰父母,便答应降低标准,但对对联这事不能省,能对得上对联的,年龄、长相都可以放宽,只要对方是单身男人就嫁,可是仍然很久无人应试。

忽然有一天,文娇家里来了个陌生后生,说是特来应对的。文娇的父母见这后生长得也不错,而且举止与说话也斯文,便喜出望外,热情地接待了他。

文娇在外忙了半天工作回来,见家中来了位不速之客,从相貌上一看,胜似潘安。文娇心想:不知其才是否能比及秦观哦,心里一直在打鼓,并不怎么热情。

可这帅哥一见文娇之美,眼都呆了,心都醉了!他在想:即使这文娇是个花瓶,他也要娶回家去!于是便开门见山地主动道出了自己此番前来的意图,应征求婚。

文娇见他信心满满的样子,便道:“既然是来应征求婚的,那就按照我的原则,你先将我公开提出的上联对上了再说吧!”

那后生道:“好呢,美女出的可是‘门前晃柳凭风度’?”

“是的,你的下联呢?”

“我的下联是:‘屋侧宁池见水平’。”

文娇听了下联,心里倒吃了一惊:这下联对得好啊,“晃柳”对“宁池”一动一静,“风度”对“水平”,既有名词暗指人的气质与素养,又有主谓结构词语与前词顺畅下来的意境,这可算得上十分工稳了!

文娇见对方出口不凡,心中一喜,脸上微微一笑,便询问起他的基本情况来:你是哪里人,家中还有什么人,自己有什么特长与爱好?

那后生道:“我叫陈连科,家住云山一隅,离这儿五十余里,家中父母健在,还有个弟弟,正读大学。我曾毕业于北京一所重点大学,在大学里学的是园林专业,种花养草可是我的强项。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家乡,现在创建了一家园林公司,公司效益还不错。我从小也很热爱文学,喜欢研究诗词对联,也很想找一位志趣相投的伴侣,前几天到你们镇里做一笔业务,听说了你的故事,便觉得我们之间可能有缘分,动了心思,所以今天前来应试。”

“那你应该是有思想准备的了,你不怕我为难你么?”文娇有心试探道。

“既然有胆量来,就不怕你为难我!”连科爽快地回应道。

“暂且不要说大话,莫到时收不回。”

“你说的条件我也清楚了,不就是能对上你的对联么?有多少关卡?”

“这样吧,家中有我父母亲弄饭,我们出去走走,我随意出联,你若能全部对上我的出句,就留你吃午饭,可商量婚事。如果对不上,那就请另寻高明。”

“好吧,请带路。”

两人起身走了出来,文娇走在前面,连科紧紧跟着。此时,文娇在想着如何难他一下的上联。出得大门来,文娇便想好了:我得试试他的书读得怎么样,先出点有历史性故事的联语让他对对,便从容道:“勾践寻仇,无施不可;”

连科跟着文娇走出门来,心里也很忐忑,但又没什么思维依据,只能被动地待文娇出了上联才能去思考下联。一听文娇出了个这样的上联,心里一惊:这上联虽然不长,却是很刁钻,这是春秋时期的历史故事,前四字勾勒典故,后四字是个成语,既有成语中的意义存在,而其中又深含典故的含义,暗指西施,这越王勾践若是没有西施的帮助,复仇的计划很难实现。要对上这上联,可真是有难度了!

连科想着分析着,愣了一会儿。

文娇见连科深思着,猜测他很难对出,便道:“对不出也没什么,可能这是有些太难为你了,我们不能做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嘛!”

“你可别急,我匆匆而来,一时思维难以立即转换过来,稍微慢了一点,请理解一下,我这就有了!”

“有了?你说说。”文娇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又是一惊。

“可用这样的下联对句:‘孙权嫁妹,有备而来’。”

“噫,这倒不错!”文娇觉得这下联同样点了一个历史典故,又用了一个成语,既有成语的本意在里面,又有典故形成的意义,这可是绝对啊,妙妙妙!

她不由得伸出了大拇指点赞。虽然才听了两副下联,她便觉得这连科的确有些墨水,便兴致来了,接着道:“你既然这么熟知三国,那我就出几个有关三国的对联吧。”

“可以呀,这可是我的强项。”

“是么,别夸海口。”

“你说吧,我试试。”

“三请孔明文将服,”文娇脱口道。

“七擒孟获武蛮平。”连科迅速回应道。

“火烧赤壁施新计,”文娇出题也很快。

“道走华容念旧情。”连科回答更快。

“中华五千年,最爱品三国,曹孟德刘玄德张翼德,谁是真德者?”文娇觉得短句难不倒他,就出了一个长联。

连科一听这上联,心里咯噔了一下,迅即撤离三国,上溯春秋,从容回答道:“史籍百万卷,唯勤研六经,宋襄公秦穆公晋文公,此皆智公夫!”

文娇听了连科应答的下联,兴奋至极:这人真是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文娇见连科的下联有春秋之史,便承着“春秋”二字又出了个上联:“春秋冬夏纷纭去。”

连科见文娇虽然承上出句,但意义上已经跳出了历史题材,便应道:“昼夜阴晴次第来。”

俩人一边出一边对,随步而走,来到一处池塘。

文娇看见荷叶被风翻起,便想考考连科的灵活能力,对着荷塘道:“荷塘卷叶风掀起”。

连科见文娇触景生情出上联,便打开眼睛搜寻周边景物,看到池塘边不远处有一块高低不平的草地,便应声答道:“草地生沟雪压平。”

“湘资两水,浪奔横岭朝北走;”文娇又出了个湘北的地理题。

“岳汩一江,波掩屈子向东来。”连科也从地理的角度应答了个下联,而且还点了岳阳地方的的历史人物。

此时,文娇心里已经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伙子就是她要找的最理想的人了。虽然如此,但还觉得不过瘾,便继续道:“朝阳吻露蛙声劲”。

连科应道:“晚照亲霞雁影匆。”

“放眼朦胧远”;

“归思领悟多。”

“光阴随辗转;”

“岁月任蹉跎。”

正当文娇准备再出新联时,连科急道:“且慢,你出了这么多出句让我对了,我也出一联给你对对,这样也显示一下公平吧!”

“你是来应对求婚的,又不是我去求你,当然是我出你对呀,这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

“也不能这样说吧,我也同样可以试试你的才气与应对能力,婚姻自主,双向选择嘛!”

“那倒也是,你就出个试试呗!”

连科便随口说道:“田园拾趣当珍煮;”

文娇信口答来:“陌上寻幽作玉熬。”

连科见文娇反应如此之快,心里对她十分佩服,这才女真是名不虚传啊!

文娇一对完,便带着连科离开荷塘,来到一处旧屋边,文娇见那牵牛藤在墙壁上伸出了无数个嫩尖儿,便道:“百只龙头添紫气;”连科立即应道:“千条虎尾泛灵光。”

文娇觉得已经可以表露一下自己的心意了,便道:“南窗凤展双飞翼;”连科对道:“北阁梅开并蒂花。”

文娇道:“几缕秋思君作赋;”

连科应:“千番春意我题诗。”

文娇此时也不想再出题了,估计父母亲弄饭也着不多了,便主动拉着连科的手,返回家中,十分欢喜地留他吃午饭。父母见女儿脸上挂着笑容,便猜测她对这后生很满意,更是喜不自禁。

饭后,父母亲问了一下俩人的交流情况,见女儿有些娇羞地回答了一些提问,又问了连科的一些基本情况,就直接提出了要求,要他们俩好好商量婚事。

俩人相约在第二年情人节那天举行婚礼。

到了这一天,两人一见面,文娇又出了一联:“情人节结情人,情人情结;”

连科不假思索道:“同志哥歌同志,同志同歌。”

文娇一听,觉得不甚满意,但因接待客人事多,也就没多计较。到了晚上,文娇早早来到洞房,将门关了。她要再一次考验连科,让连科迈过最后一道关卡,隔门出上一联,若是连科能对答得让她满意,便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连科,若是对答不上,她还要考虑如何处罚他,至少在这洞房花烛夜是不能让他占着便宜的。

连科送走最后一拨客人,便来到洞房门口,见门紧闭,便带着些酒意叫文娇开门。

文娇隔着门道:“你也别着急,我们要今天晚上作夫妻的话,你得过我最后一关,我出一对联,你对着了就进来,新娘任凭新郎发落,若过不了这一关,你今晚就别想进洞房,到外面借宿去吧!”

连科听了这话,酒意也醒了一半,便道:“你还有什么花招,快放马过来,免得冲淡了我的心情!”

“那好,你用心听着:‘有木也念桥,无木也念乔,去掉桥边木,加女便念娇,娇女可不丑,金簪头上撸,勤劳致富操苦心,谁是摘心手?’”

连科一听,她是用上了自己的名字,可见他对我的一片真心,我也用自己的名字对她一联,便接道:“有口也念和,无口也念禾,去掉和边口,加斗便念科,科崽也不狂,银卡囊中藏,开拓创新养甜花,我本探花郎!”

文娇一听,心里那个高兴甭提了,洞房门轻轻拉开了,笑容满脸,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心爱的新郎。连科借着还未消失的酒性,一步冲进了门,将新娘抱起,快步向床边走去……

事业 爱情篇十六

“我要做一只小羊,守在你身旁,我要你用那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摘自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

广场前面的那条路边,有两排宽宽的青石板,茂密的梧桐树婆娑着叶子,微风吹过,颇有些清凉的意味,夏天在此纳凉再合适不过。于是,每天四五点钟的样子,一群老头老太太就云集在此,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要广播一下新闻,二是要接孙子孙女回家,第三才是顺便凉快凉快。当然,老人最最需要的是第一种生活,毕竟不在单位消息来源稀少,再说一群人在此聊天,你一句我一句,追究起来也是人人有份,不怕担责任。还有就是天天面对家里那些个事,出来换一下视线也是当务之急。于是,这里的队伍日渐壮大,很快青石板都坐不下了,一些老人干脆就自带小马扎,新闻内容不限,平淡无味可不行,新奇大胆刺激最好,但是,他们的新奇大胆刺激是建立在他们的传统的思想基础上的,他们与世界有着很大的距离,世界从来都是年轻人的世界,而老人,是世界尽头的世界,在那里,你所看到的听到的,是时间风干过的景致,是失了水润和颜色的原野。

这不,前面围场那边的老杨媳妇死了,他搬到儿子家的地下室来住,据说是被儿子绑着来的,那边的房子很快也给处理掉了。这可是个新鲜事,那个老杨在他们眼里真是神秘,那么多年都独居一处,不和他们来往,就是偶尔碰到也只是应付一两句就走人了,现在老杨一个人搬到这边来,他的故事也就像是窗户被风掀起了一个裂缝,慢慢地全都浮出水面了。徐寡妇的事情也说了好久了,再没有什么新的话题,现在刚好换换主角。

人还没有聚齐,他们当中有些人就开始说老杨,刚起个头,年纪最长的那个老太太说话了,等一下人齐了再讲吧,上次那个王奶奶来晚了没听到徐寡妇的新衣服这件事,回去埋怨了我好几天,还缠着我说了一遍又一遍,害得我那几天都没睡成午觉。到底是德高望重,果然大家都不再说话,一直等到老面孔就位。

那个老爷子早就憋不住了,你们知道吗?老杨媳妇从来没有洗过衣服,都是老杨回家洗,听说连xxx都是老杨洗呢。洗衣服可是生活中的大事,尤其是洗xxx这件事,这点让其它老太太非常不满意,她们聚在一起责怪了好几天。老杨真是可怜,放那么一群羊还得要回家给老婆洗衣服,还要洗xxx,啧啧。有个老爷子听完立刻大怒,胡闹,哪有老婆不洗衣服的,还把xxx让男人洗,真是世风日下啊,我在家可是从来不洗衣服的。旁边立即有人揭穿,怎么可能,上次看你屁颠屁颠的跟在老婆后面晒衣服,老爷子红了脸,那是哄老太婆开心。

总之,因为这个让大家都各怀心事,不过总有一些人表示理解,这个嘛,大家都有点羡慕嫉妒恨了,毕竟是他们家的衣服,谁洗都无所谓了,主要是xxx,可是谁不穿xxx呢?总得要洗吧,老杨洗就有错了吗?有些老太太也说了,可是,可是,总归是,说了几天,只要一提起这个话题,老太太都有点愠怒地瞪着老头,老头们再不接话题。

一段时间,关于老杨的事情又爆了一次料,他们说老杨媳妇本来是许给别人的,结果看上老杨,所以偷偷逃婚跑了出来,为了躲避男方家的寻找,就住在了偏僻的围场,而老杨不得已开始放羊。老太太们最是津津乐道,她们猜测老杨媳妇到底和前面的男方家结婚了没有?入洞房了没有?老杨是第三者吗?还是老杨媳妇是第三者?总之,她们最关心的是前面两个问题,老头子们听到老太太们议论这个,个个都竖起了耳朵,等着下文,偏偏这时孙子孙女们都放学了,讨论至此结束,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乐得第二天再接着戏说。但这个话题毕竟有些敏感,大家又都端着架子,不肯降低自己的趣味,僵持了几天,总得有人来打圆场,又是那个年纪最长的老太太发话了,唉,那个不重要吧,反正最后是和老杨结婚了,又生了两个儿子,说起来,老杨也算是英雄救美。大家一致赞同,这个总结甚好,既保全了这个话题的严肃性,又哄托了老杨的无私精神,两全齐美,皆大欢喜。

那天,有个老太太神秘地说,你们知道吗?老杨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都是因为他媳妇。说他媳妇好像喜欢收藏那个啥手表,老杨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还借了不少钱,他的儿媳妇非常生气呢,你看,现在就只让住地下室。老爷子照例是大义凛然,这真是个败家娘们,都说女人变坏是男人给惯的,这话说得没错。老太太听了也是大不以为然,手表又不能吃又不能喝,带在手上看时间,一块就够了,整那么多真是烧包,唉,老杨真是不容易啊,怪不得放羊那么多年,还是那么穷呢。但是在散场的时候,有个老太太气鼓鼓地对旁边的老头说,你也太抠门了,我就想要个金链子,这么多年你都嫌贵,不给买,你看人家老杨。老头子在旁边涨红着脸,那么多人看着呢,明天,明天买不就是了吗?第二天,老太太第一个就来了,穿了一件露脖子的衣服,一条金色的细链子挂在脖子上,引得大家一阵子惊呼赞叹,有人说,得要感谢人家老杨媳妇呢,要不你家老头能给买吗?

老杨的故事天天都在那里传着,这次是和老杨住一个单元的老太太说的。她说,我看到老杨哭了呢,一个大老爷们,哭得那个伤心,可是奇怪的是,他哭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有眼泪,不停地流眼泪,而且是那种长长的眼泪。一个老太太说,老杨是想他媳妇才哭的吧,唉,人都走了那么久了,还这么伤心,这样痴情的人可真少见。穿红衣的老太太说,要说,老头死了老伴都会立即再找一个的,那个花公,老婆刚埋完,回来的路上就在拜托别人介绍对象,这都已经谈了不下十个了,还一个比一个年轻,别说哭了,天天都笑得合不拢嘴,怕是嘴都要笑歪了。老头子发言了,花公过得真是潇洒啊,今天谈一个明天谈一个,整天打扮得跟个小伙子一样,真是意气风发呢,怪不得叫花公,好名字啊。有人起哄,“你们都嫉妒了吧?”“倒是嫉妒呢,不过没有自由啊,老太婆跟着呢。”一会就一阵哄笑。老太太们在思考老杨的眼泪,而老头子们在想花公的那些个花边新闻,反正一到孙子孙女放学的时光,都一哄而散,各回各家。他们说过的话,就这样四散在风中,在空气里。偶尔有一两只鸟儿偷听了他们的讲话,报以清脆的鸣叫,那也不过是看到了树上的鸟窝。关上家门,就是自己的人生。眼泪能够表达的,也许沉默和欢笑也能表达,只是他们的世界是在世界的尽头。

又过了一个多月吧,突然那一天大家都有点沉默,精神萎靡,只有路过的一个老人过来说,你们听说了吗?那个放羊的老杨已经死了。大家不言语,只有一个人轻轻地说,我们都知道了。那个老人只顾自己说着,唉,真是作孽啊,死在地下室里,三天了才被儿子发现,人都臭了,人这一生啊,没有了老伴就是这样啊,让自己的父亲住地下室,唉。一个老头子说,要说这老杨啊,也真是的,也不来和我们一起说说话,要是大家互相照应着,应该也不会这样,可怜的人啊。一个老太太掉下了眼泪,唉,老杨啊,是实在孤单,所以找他老伴去了。老头子们再没有说笑,没有等到孙子孙女们放学,他们都散了,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广场前面的那条路一会就热闹非凡,下班的人们,放学的孩子,卖水果的吆喝声,热闹把刚才的悲伤清洗得干干净净,谁也不关心刚才发生了什么,谁也不记得刚才都是谁又都说了什么?

老杨的爱情都是别人嘴中的,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什么,只是那一次眼泪是最大的泄露,而其它的,或者是天空大地,或者是月亮星星,或者是羊群,或者是窗户里透出的灯光,是它们泄露了那些秘密吗?谁也没有秘密,只是谁也不可能真正了解谁,谁都有过爱情,在成为怨偶前,在生离死别之前,在曾经的记忆丧失前。

老杨是一个羊倌,除了照顾好一群又一群的羊,除了养育儿女守护家庭,他还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羊,在漫长的几十年的岁月里,都任凭那爱情的皮鞭,不停地轻轻地打在他的身上,当皮鞭放下,他也要离开,他要去追寻那飘逸的衣角,在广阔的无边的草原。

事业 爱情篇十七

雨还在下着,窗外迷蒙广阔的天空,深邃而低沉。

乔,坐在电脑旁,一边听着《一生一世爱能几回》一边书写着自己心情文字。

歌曲一遍一遍重复着:

剪一段时光,往事难追;喝一杯青梅,感觉色色的滋味;燃一支红烛,有你该多美;弹一曲悲歌,我为你红颜为谁;挽一轮明月,午夜梦回;冲一杯咖啡,那苦慢慢滋味;经一场风雨,太多的伤悲;走一路红尘,除了你,什么都无所谓。一生一世,爱能几回,别管它是是非非。爱的路上,痴情地相偎,就让眼泪,在风雨中飞。一生一世爱能几回,别管它是错是对,海誓山盟,深藏在心扉,苦苦等待,下一个轮回……

刘牧伤感情歌,以低沉,婉转,厚重情感,从他男人特有的宽厚嗓音中,缓缓地流淌。像决堤海岸河水蔓延,沁入久旱的泥土,滋润着人们渴望爱情心灵沧田。时光流逝,四季轮回,我们经历了人世沧桑,也经受了爱情洗礼。经历了一路的风雨,在爱的路上,经历了许多的伤悲。这里的恩恩怨怨,伤伤悲悲,凄凄惨惨,情情切切,分分离离,期待着下一个轮回。究竟爱的路上我们还能走多远?

乔不止一次告诫自己,不要陷入爱情陷阱,爱情这杯酒水,谁喝都得醉,而且醉的很沉迷。

乔的心里总是浮现海伦影像,乔有无数张海伦照片,都是聊天时海伦发过来的,这些照片让乔欣赏不已,并且给了每一张照片命了名字,用心制作制作了一个属于海伦的相册。这本相册只属乔和海伦拥有,在乔的空间紧锁着,像一座关闭着门窗屋子,关满了他和海伦爱的思念。打开这扇门窗,就会敞开了彼此胸怀,望着皎洁月亮,和深邃迷茫夜空,想着他们《远方的爱情》

虽然照片上没有乔的身影,海伦说,无论我走到那里,你都在我心里。乔,我总感觉你和我在一起。有时我在吃放的时候,就会发现你坐在对面含情凝视我。有时我觉得,你来接我,我们牵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在静寂的黄昏,回到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每次这样想,我就觉得我很快乐和幸福。我们还可以去旅行,一起去拍照。我的照片缺少了另一半,是不不完整有缺憾的,只有用你去填补它的完美。自从见到你,我的灵魂被你牵绊,被你吞没,无尽的思念,无尽的牵挂,满脑子里都是你,我无处可逃,无法掌控。

她的影像已经铭刻在乔的内心底片。无论世事如何的变迁,都抹不掉海伦的音容身影。他几乎能感觉到她存在,似乎就在她的身边。她清新淡雅的神态,笑容可掬的样子,总是在他眼前浮想联翩。她充满青春魅力的身体,总是让他激动不已。生活因为有海伦存在,给他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他离不开海伦,海伦也依赖他而存在。

听着伤感的情歌,挽一轮明月,午夜梦回;冲一杯咖啡,那苦慢慢滋味……乔起身冲了一杯咖啡,品尝着着爱情带给他苦的滋味。经历了一场爱的风雨,总有太多的伤悲,一路风尘只要有你,一切什么都无所谓。

事业 爱情篇十八

(一)美眉是芳邻。

一张租房启事,引来一位漂亮美眉。天哪!保佑她别把我赶出去。

在我快29岁的时候,我决定搬出集体宿舍。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我还顽强地蛰伏在哪儿,这多少是件没有面子的事。

可城市里的房租实在太贵,又很少有单间出租。最后选来选去,在离公司不远处的一处住宅区内,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500元,水电费自理。一咬牙,签了一年的合同。

月底一结帐,房租水电费一共花去近600元,这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生活环境是好了,可掏钱时还是很心疼。三间房子我只占用了一间,这是不能容忍的奢侈浪费,所以我决定把闲着的两间租出去。写了几张启事贴在闹市,并让同事王姐给我联系一下客户。

没想到晚上就有人呼我,回电话发现竟是个甜美的女声。我一下失了主张,把情况介绍完毕之后,我小心翼翼地说:xxx我可是个男的。xxx哪知道她笑道:xxx可我是你的上帝。xxx

她都不在乎,我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约定第二天她来实地考察。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破例起了一个大早,把房子彻彻底底清扫了一遍,顺带把自己也整理了一下。现在要把一样东西推销出去,形象可马虎不得。而在即将到来的这位她眼中,我既是房东,更是邻居,当然赏心悦目一点比较好,就像我也这般期待她一样。在离约定时间还有一刻钟的时候,我提前到楼下去等她,心里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

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有几个女孩子朝我这边走过来,吓得我几乎要撒腿就逃。幸好,每次都是有惊无险。最后,远远得看着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女孩轻笑着朝我走来。我的眼睛一下直了,我以前是学工科的,不能像文科生那样去想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美丽。但我们也有一些给美分级的简易方法,譬如心跳频率。美女无疑能使男人的心跳加快,而一个人跑步之后也会产生同等效果,所以我们就把女孩子的美分为百米级、千米级、万米级。我虽然没跑过一万米,但我相信这个女孩子的美至少到了那个级别。她走到我面前,笑盈盈地问:xxx您就是戴先生吗?xxx我忙不迭地点头。

我们各自做了一个介绍。她叫简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原来是搞艺术的,难怪能这么不拘俗见。

我把简云领到房子里,陪她里里外外认认真真考察了一番,看来她听满意。最后她笑着说:xxx看来戴先生还挺会生活的嘛。xxx我忙谦虚着说:xxx过奖了,过奖了,不过都是以“模丈(模范丈夫)”的标准在严格要求自己。xxx我不知自己怎么会蹦出一句这么有水平的话来。听得她又是莞儿一笑。

看完之后,简云就决定租房了,如果她稍有犹豫,我怕马上会说这里入住免费。她挺爽快,一个劲地催我把条件说出来。可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变得忸怩起来。唉,也难怪,要我这么个大男人跟一个这样漂亮的女孩去讨价还价,可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最后简云没办法,只好说:xxx既然戴先生这么客气,那我就把自己的意见说一下吧。房间这样分配:卧室一人一间,其余客厅、厨房、卫生间共用。房租和水电费我们两人均摊。戴先生,你看怎么样。xxx我还能怎么样,只要她不把我赶出去就行了。

接下来我们又讨论了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如卫生工作,安全防盗工作等。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很快达成一致。不过,我最后加了一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外人带入室内。这一点是基于安全考虑而提出来的。其实我耍了一个小心眼,我还不知简云是否名花有主,要是她不时带个男的回来亲热一番,那我怎么受得了。简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二)我和美眉进行了一次置物竞赛。这样也好,等将来我们结婚时,家具、家电都不必重新添置了。

怎么这么顺利,怎么这么称心遂愿,真是意外收获。以至于简云搬进来几天之后,我都是偷偷揉揉眼睛,看了她一眼再看第二眼。

从一切使住户满意的精神出发,我一下变得勤快起来,不仅把自己的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还经常主动打扫客厅的卫生。虽然也有惰情发作的时候,但随即又告诫自己:可得好好表现,人家哪天不乐意一走人,损失300元现金不说,对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有巨大影响。

以前男女合租的事只是在报章杂志上看到,而现在一下发生在自己身上,还真有点不知所措。尤其简云是这么一个清纯亮丽的女孩子,对于到了我这把年纪的男人来说,心里没点想法是在很不正常。

经过一番细致观察和周到的探访,终于得知简云和我一样还是一个单身贵族。让这样一个女孩子孤孤单单地走在都市里,真是件危险的事情。我下决心使出浑身招数将她保护起来。我知道对于眼前的大好形势,更加不能操之过急,鲁莽行事,而应xxx润无细无声xxx。

最重要的自然是从提高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克服了睡懒觉得坏习惯,当着简云的面坚决不抽烟,并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一个绅士。

房子里没装电话,熟络了之后,简云不时来借我的手机用一下,用完之后,一再表示感谢。我当时恨不得给她买一个,总是很高兴地说:xxx没什么,这是咱们的公用电话,欢迎随时使用。xxx我有意无意地用了xxx咱们xxx这个词,感觉上一下亲密了许多。简云甜甜地笑着,但愿她能体会到我这番苦心。

过了一段日子,简云买了台全自动洗衣机回来。她温柔地对我说:xxx经常用你的手机,让我也做点贡献。你一个男子汉,可能不会洗衣服。我呢,也没时间,就让它来代劳吧。xxx我一听,一下甜到心的最深处。

由于职业的关系,简云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创意,这主要表现在她对房间的布置。我发现她有空闲的时候,总是不停地变化房间的布局,以求尽善尽美。不久,她就把眼光瞄准了客厅。

最后,我的房间自然也很荣幸地受到简云的指点。她当然只是说:xxx我觉得这样放更好一点。xxx这简直就是圣旨,我的工作接着就是实现她的不凡构想,忙得我挪了床铺挪桌子,嘴里还不停惊呼:xxx真是好极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xxx一阵忙活下来,我已是腰酸背疼,可脸上依然洋溢着感激而动人的微笑。为了表示对简云不吝指教的感谢,我执意请她去吃顿麦当劳。她稍稍客气了一番之后,便欣然前往。那天店里的顾客较少,使我能集中思想去营造眼前的氛围。刚开始,我还把持得住。可后来的情景大家就可以想象了,我酝酿了许久的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地涌了出来。而简云只是坐在对面一直微笑着。29岁应该早已不是纯情而容易激动的年龄,事后,我对此地解释是,爱情让我年轻了十岁。

简云的工作很忙,有时要通宵达旦地做。我有点心疼她,但又不能表现地太腻,就把自己那个cd借给了她,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xxx千万别把自己熬瘦了,否则别人会怀疑我这儿的服务质量。xxx

但我们相互交流的机会还是不多,尽管我们近在咫尺。我决定自己创造一些机会,那段时间,彩电价格暴跌。我便买了一台29英寸的大彩电回来,并到家具市场买了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我对简云说:xxx咱们花钱租了房子,不能让它闲着,一定得物尽其用。再说这生活也得丰富一些。xxx

这样我们就经常在一起看电视,聊天的内容也日渐拓展。我觉得自己这一手干得真漂亮,虽然在爱情的征途上我还要艰难地跋涉,但基本上已步入正轨,并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未来。哪知过了不几天,简云又做了一件在我眼里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居然买了一台冰箱,她到没说是不让客厅闲着,只简简单单解释自己经常熬夜,晚上要吃点东西,可这儿连放水果的地方都没有。我想这样也好,从这样的发展趋势来看,等将来我们结婚时,家具、家电都不必重新添置了。有了这个念头,我心中暗暗窃喜。一高兴,又索性去买了台燃气灶和一个电饭煲。这东西一买回来还真立刻派上了用场。那几天,简云牙齿发炎,跑到市场上买了一些绿豆和糯米,给她熬粥吃。

到了这个时候,傻子都明白了我对简云小姐的一篇爱慕之心。

简云喝着我亲手为她熬的绿豆粥,很可爱地说:xxx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xxx也许是我太笨,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委婉一点,深情一点的回答。

事后我一个劲儿地埋怨自己没用,想来想去,还是原谅了自己,也许是爱情于我太难得,以致每到关键时刻,我就慌了神。

那一阵,简云公司的业务比较多,她的工作量也跟着加大了。一天,她一脸倦容地拿着几个要完成的广告任务回来。我发现其中有一个是柠檬酸饮料的广告。我灵机一动,自告奋勇地说:xxx这个广告设计我帮你完成怎么样?xxx她瞪大眼睛看着我:xxx你?xxx我自信地一笑,转身回房,留下一个背影给疑惑不解的简云。

晚上我在电脑前捣弄了三个小时,把设计图纸搞定了。第二天我把图纸递到简云面前时,她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代之是兴奋、羞涩。她轻轻地说道:xxx看不出你还是个搞广告的料。xxx

这张图纸是这样设计的,上面画着一个撑着伞的男孩子,他好像在等人,表情丰富多彩,有兴奋,有不安,有焦急。在旁边打着一行字:又酸又甜的味道就像......

这不是我的创意,以前我看到过日本一家酸奶公司的广告语:又酸又甜就像初恋的味道。我移花接木,弄到这上面来了。

我慢慢地凑过去:xxx你知道那味道像什么吗?xxx简云红着脸反问道:xxx像什么呀?xxx我厚着脸皮说:xxx就像我现在初恋的感觉啊。xxx说完我含情脉脉地看着简云。

(三)原来我是只狐狸。

费尽心机赢得芳心,才发现,自己是只一头扎进猎人温柔陷阱的笨狐狸。

以后每当我拥着简云谈起我们的爱情时,我就不禁大发感慨:xxx我们能走到一起简直就是上天的旨意。租房是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我丝毫不会想到它会给我带来爱情,我相信一定是神指引你走到我身边来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是,我们当时都比赛似的买东西,恰恰又避免了重复建设。这就叫缘分,你相信吗?xxx简云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停地点头。我一时不解。

一天我在书桌里找东西,无意中在简云的一个本子上看到一篇被她冠名为xxx擒狐记xxx的类似日记体小说的东西。

2月18日晴

上午去和那个挑三拣四的家伙见面。原以为有多了不起,看上去也帅不到哪里去啊,不过瞧在他目瞪口呆看本小姐的分上,让他暂且勉强过关。王姐在我面前提他不下十次,我到要看看他到底是眼高手低,还是奇货可居。虽然大伙都反对我采用这种危险的方法,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这样做多刺激,多有情趣,更重要的是xxx不入虎穴,焉得虎子xxx......我一篇一篇看下去,终于看明白了,原来她那次赴约是预谋而来。我们爱情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而我却傻乎乎地为她的不开窍而伤心呢。其中有这么一些话,如:xxx今天他第一次请我,原来他夸夸其谈的样子还挺有魅力呢。xxxxxx不知为什么,每次他买样东西回来,我就也想跟着买。一看吓了一大跳,彩电、冰箱、洗衣机、厨具......简直就像在一起过日子的小两口了嘛。也许,我--真的想嫁给他了。xxxxxx他为我熬了绿豆粥,我感到软乎乎,暖洋洋的。可是他平时的聪明劲都跑哪去了。真是死脑筋,还要我怎么暗示呢?不能叫他狐狸了,该叫他傻蛋才对。xxx我看得哭笑不得,如果我也算狐狸,那她就是狡猾的猎人了。

最后一篇是这样的:

6月3日晴

我真不敢相信狐狸还有这么一手绝活,他今天竟真的把那个设计拿出来了,并且创意是那么浪漫、新颖。而且他居然是拿这个设计来向我示爱。有什么法子呢,我自诩为猎人,却掉到狐狸那温柔的xxx陷阱xxx里去了。不过,我情愿。刚开始是因为觉得这次行动好玩,才随手记几笔的,哪知它竟发展为我的一本爱情简史。为了纪念我不寻常的爱情,给它取个名吧,嗯,就叫--《擒狐记》吧。

爱情万岁。

事业 爱情篇十九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刘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我被这个故事强烈地感动了,震撼了。

事业 爱情篇二十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母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上,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那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坐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字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事业 爱情篇二十一

经常逛空间的人应该看过这样一句话:感情就像杯子,碎了以后,即使能拼在一起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很多人拿这句话来形容自己的感情,因为很多人都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但是如果仔细的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实这句话一点道理都没有,或者可以说是那些人只是了解了表面的意思。

每次去朋友家,都能看到他的办公桌上有一个漂亮的杯子;出于好奇,我还是问出了原因:你为什么选择用杯子当桌子的装饰品呢?朋友笑笑说:它是碎过的。我很惊讶,为什么要拿一个碎了有拼好的杯子当装饰品。朋友解释说:刚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我感到很自豪也很骄傲,因为虽然我没有钱,但是她长的很漂亮,我很满足;后来,因为一点误会我们就吵架了,吵的很厉害,我以为她会因此跟我离婚。谁知道她吵架出去以后,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这个新买的杯子,当着我的面把它摔碎了;并当着我的面给它拼好。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告诉我说:你会不会觉得我们的感情就像这杯子,当它不再完美的时候(吵架了),即使重新拼凑起来也已经不再完美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杯子与感情是不一样的;杯子刚买回来的时候是完美的没错,但是它除了喝水之外却毫无意义,如果我们因为吵架把这个杯子打碎了,再拼凑起来那么它的意义远大于它的完美。两个人刚在一起的时候,感情是不完美的,它之间纯在着磨合期,需要一起去面对和经历一些事;也许会有争吵,也许会有误会,如果你们在经历一些事情以后还能念念不忘,心里放不下对方,那就说明你们的感情开始完美了;对于感情而言,经历是一种磨合,也是一种考验,它可以让两个人的感情更加的完美,变得默契。

俗话虽然说覆水难收,但还是有人收了回来;有人说破镜难圆,可还是圆了;因为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知道为什么人能统治地球而不是某一个动物或植物吗?因为人不同其他的事物,他具有灵活性,可以变通;人的完美并不是他没有缺点,而是他开始犯错;只有错了才知道什么是对的,只有错了才会把对的做的更好。为什么人类的科技会有创新会有进步?因为我们犯了无数个错,才发现了新的东西,通过研究新的东西才有了创新,才有了进步。

感情就是把两个不同环境生长下的人放在一起生活,是一种追求完美的过程;杯子是一种完美的东西我们去追求意义的过程;两个根本上就不同的东西拿来做比较的结果就是把自己的感情当成了杯具,最后就变成了自己的悲剧。

并不是每一对人都能成为知己,并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能遇到对的人,并不是每一个错过都能挽回,但是如果在你可以选择的时候你相信了不该相信的东西,后悔的是你自己。两个人的感情是谁也无法替代的,不要纠结谁向谁低头,也不要谈什么谁对谁错;如果不能够幸福的相爱,有一份美好的婚姻,那么你的绝强和伪装都是将自己打下十八层地狱的武器;也许你离开谁都能活着,但是如果失去了追求美好的梦想,失去了美好的生活,你顶多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月老的每一次牵线都是精心挑选的,既然他有意让两个人幸福快乐的生活;为什么要去违背他的意思折磨自己呢?人与人之间是不能比的,人与所有的事物也是不能比的。相信未来,相信爱,相信你的梦,能够幸福一生。

事业 爱情篇二十二

我念大学的时候,因为学校太远,所以决定一个人到台北租房子。

那时运气真的不错,很快就让我找到价钱公道的地方,是一栋五楼公寓的二楼。搬进去的时候,我很有礼貌的先去跟楼上楼下的邻居打招呼。

一楼住着一个七十几岁的老太太。一楼前面还有店铺,店也是老太太开的,是家简单的杂货店。老太太虽然身体依然健康,但眼睛不好,大部分的时候就坐在收银机后面吹电风扇。

三楼则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妇,姓刘。刘先生是做通讯的,好像还蛮厉害的,报纸上常常有他的新闻。他人很好,知道我喜欢摄影,还介绍我到他朋友老杨那洗照片,可以打折。而刘太太则是家庭主妇,话好像也不多,我 对她没太深刻的印象。

其实,除了第一次见面以外,我也很少跟我的邻居们碰面,更别说是聊天了!每天念书就忙不过来了,哪里会想到去楼上抬杠啃瓜子,或到楼下听老太太讲古。

我书又念的不好,爸妈每两天就打电话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在台北,天高皇帝远,所以不背书也没人管?

事业 爱情篇二十三

爱情,不可逆转地在日志中蔓延。

想你的,今夜。

今夜突然好想你。再一次把你写在文字里,再次让泪滑落于指尖。埋藏心底的琴弦,再一次撩拨出一串串音符。我发现,漫过心头的依然是满地阑珊,满秋的思念。

今夜,星空格外明朗。我仰望天空,看着星星眨着双眸,不知此刻你在干什么?是否看见有流星划过你的窗前。如果有,请相信那是我寄给你的一抹相思。

喜欢在夜里想你。因为夜静谧、朦胧、浪漫。容易使人理清自己烦乱的思绪。我喜欢在宁静中沉醉、思念、想你。每当想你时,思念如知己般悄然来到我的身旁,来读我如莲的心事。想你的思念在忧伤中流淌。虽然不能相守,但是我们能拥有烟花般灿烂的瞬间,也是美好的永恒,甜蜜的回忆。只是有种心情写着忧伤。

静静的夜空中有星光掠过,好象你的目光在闪烁。在问我过的好不好,在干什么?我要告诉你“情海在这一秒已经出现,她今夜去买了一杯你的想念”.无数次的幻想在心间,陪我过了一个又一个浪漫的夜。纷纷红尘扰扰,岁月用风霜把泪深藏,茫茫天涯走遍寂寞心酸。忧忧时光流转,再没有青春能换沧桑。默默的想你,夜已阑珊。人生如萍聚散无常,换做朝朝暮暮的盼望,人海浮沉随波逐浪,我们各自在风雨中寄盼。愿燕子归时,别来无恙,不能让相思比梦还长。

今夜,我想你了。我爱你,我要把这个爱的信息发给满天繁星,借着星光,洒遍整个大地。欢歌笑语总在心底缠绵,忘不掉纯情的眼眸中写满的爱意。世上有一种无奈叫情非得已,“花谢了蜂儿在寻找芳香,冬来了,云儿在寻找绚丽”,我在梦里寻找远方的你。想你在梦里,叫我的名字,问我是否在这个季节想你。我要告诉你,我好想用我的柔情留住你的目光,好想用我的手握住你的灵魂。

今天的夜空宁静的尤如一幅淡雅的水墨画,如一首清新的诗。令人心旷神怡。心底的音符也不听话的串起了爱的旋律,在心中散发着缕缕芳香。不知你是否感觉到你给予我这份想你的快乐。暖暖的情丝如柔柔的星光,轻抚我疲倦的身体,暖暖的,甜甜的。温柔的星光,给了我一份美丽的拥抱。“爱”是多么神秘,它犹如一团火,一首歌,一场春雨浇醒了沉梦中懵懂的我。想着想着,不由的脸上泛起了两朵红霞,爱又是一个娇羞,最美的爱是这无言的表达。

今夜,我想你了。你我在青山前,溪水边相望,却不敢向彼此传递一点信息。都怕触及心底的脆弱。只有梦将我们带到各自面前,风儿传递彼此的思念。夜深了,人静了。自己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把你想念,惦记着让我心醉,让我流泪却只能在心中绽放的那朵玫瑰。任由秋雨的洗礼,秋风的豪爽,也驱不散记忆,在梦里仍能找回。回忆将画面定格,往日的每时每刻,现在如此透彻。思念如歌,无论相隔有多么遥远的距离,这颗心都不会因此叛离。想对你说的话藏在心里,思念变成顽疾。时光远去,不留任何痕迹,可是我的思念还在延续,会在心里守候你到永远。思念如海,海风拂过发线吹起心底的那份挂牵。海浪轻轻的拍,仿佛诉说着彼此的思念。船儿靠岸时,期待你也能出现。望着蓝色的海面,呼吸着思念。即便秋水望穿也逃不出这多情又神秘的大海。

今夜,我想你了。我会为你沉淀每一次感动,让最亮的晨曦洒满我心中。好想在这样的夜空下,静静的靠在你的肩膀,陪你数星星,为你许下每个愿望。因为爱,你我成为彼此心中的彩虹。因为你,让我的梦有了色彩。糖果似的梦,一圈圈将我包围其中,甜甜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我爱你”轻轻回荡在耳边。满天繁星点缀无边的天际,是如此的美丽。星星眨着双眼,似糖果一样悬挂在天空。哦,我看到了那颗属于你我的幸运星,那颗七彩的糖果。对着糖果的方向我会为你许下心愿“愿你平安快乐,我会爱你到永远”.

望着满天的星星,我要试着提问上帝,为何您赐予我的这段感情,让我欲罢不能,无法忘记。我不能在生活中拥有,只能在夜里找寻你的声音,感觉你的气息,回忆一次次我们在一起的甜蜜记忆。你说你会把思念一根根藏进霜染的白发,那么我只能把它藏进心灵深处,也只能在梦里触摸到你温暖的容颜。

佛曰:“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与你相识,是我们前世扭断脖子才换来的缘,是多少次回眸后的祈愿。喜欢在这晴朗的夜空下静静的读你,念你,想你,静静的为你珍藏一份永恒的美丽。

晴朗的夜。温柔的星光,你是否刚刚来自我心上人的天空,那就请你轻叩我的窗棂,把我拥抱。用你的温暖来抚慰我今夜的思念。

今夜,我真的好想你!

我残缺的爱情

以为爱一个人,该是花开酴醾,到头来发现除了用力缄默,竟然只剩相对无言。爱萎缩,爱情一败涂地。

爱情竟然像蛋糕,看着香甜,吃着难免腻歪。

裹着毛毯在椅子上坐着,眼睛眯着,听不得半点声响。房间如真空的水壶,敲敲似乎还能听见呼呼得回声。qq一直处于潜水状态,有人给我留言:丫,你没事吧?

事业 爱情篇二十四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事业 爱情篇二十五

她决定和他分手。

其实,她心里很清楚,他非常爱她。xxx为了你,即便献出生命,我也在所不惜?xxx这是他对她的誓言。她从未怀疑他的爱情,觉得自己似乎也爱他。但她还是决定和他分手,她越来越觉得生活仅有爱情是不够的。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每月两千来元工资。当初他向她求爱时,她心里正渴求一份纯真爱情,所以......他对她好极了,她微微的皱眉,小小的咳嗽,都会引来他特别的关心。他每天都会送给她一朵鲜艳的玫瑰,说希望她每天都有玫瑰一样的好心情。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具体是哪一天,她记不清楚。那天,她和他一起在商场漫步,不经意到了首饰专柜。她没打算买首饰,但柜台里一枚亮晶晶的钻戒还是吸引住了她。在导购小姐极力游说下,她试戴了,钻戒让她小巧的手顿添华贵。她知道他卖不起,依依不舍地把钻戒取了下来。离开柜台时,偶然扭头,她看见了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

她突然想起他们恋爱以来,他未给她卖过一件名牌服饰......她和女友们在一起时,总是听到她们说男友又为她们卖了什么。过去,她对此不屑一顾,因为她渴求的是纯真的爱情。但自此后,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一直晃荡在她眼前,让她的心里负担越来越重。她觉得,生活中除了纯真的爱情外,还有很多其它不能缺少的东西。而他,似乎很难满足。于是,她决定和他分手,因为她的一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说出了要和他分手的想法。他看着她。她不敢和他对视。他叹了口气,侧头看见街对面巨大的爱德华医院招牌下,一位卖花者正慢慢走过。他心中一动说:xxx能让我最后再送你一朵玫瑰吗?xxx

对此,她无法拒绝。他担心卖花者走远,不顾车来车往,在她的心惊胆颤中有惊无险地穿过了斑马线。她等待着。片刻后,他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手中拿着一朵鲜艳的玫瑰。她看看红绿灯记时牌,离红灯亮还有10秒钟。他走上了斑马线。她抬头看看天空,太阳有些耀眼,刺得她的眼睛生疼。她闭上了眼睛。在闭上眼睛一刹那,她听见了刺耳的刹车声......

睁开眼睛时,她看见斑马线上倒着的他......在人们的尖叫声中,他被紧急送到了近旁的爱德华医院。在医生对他施行抢救时,他手里紧紧地拽着那朵沾有点点血迹更加艳红的玫瑰,无论医生怎么用劲也无法撬开他的手拿走玫瑰。一番紧急抢救后,医生得出结论:他只是被汽车擦身而摔倒在坚硬的沥青路面上,以至头破血流短暂昏迷。听过医生的话,她揪着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看着她依旧拽得紧紧的那朵玫瑰,她突然觉得自己要和他分手的想法多么可笑。

经过简单治疗后,他可以离开医院了。走出医院大门,搀扶他的她回过头,医院名称里的那个xxx爱xxx字映入了眼帘。看着xxx爱xxx字,她的心里有了决定。

此后,过斑马线时,她总是要情不自禁地拽紧身旁的他,眼睛要情不自禁看向计时牌。因为她知道,10秒钟,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她不想失去。

事业 爱情篇二十六

那些穿插在命格中的伤口,还有那些难于启齿的温柔,一点点在心中退化,化成解不开的爱恨情仇。

镜中的自己面容有些模糊,隐约中看到眉宇间的沧桑,试着浅浅一笑,竟发现跟那些风尘女子别无二样,妖娆的红装披在身上,小小的天空下我撑着油纸伞走出江南多情的雨巷。

琴棋书画亦不是我心所向,那只是清高的代名词,我要的只是伪装。要将自己变成梦家如假包换的大小姐。

梦暮在逃亡的过程中遇见了我,她说她就像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因为我们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她把我留在烟雨纷纷的江南小巷。自己孤身一人转入人海,她说就算没有那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一样也可以生活的好,她的细胞开始分裂,分裂使她不安,然后她才想要逃。

她说:瑾瑜,我要去寻找诗人,诗人藏在深山老林,我愿陪他粗茶淡饭。

我笑了,我不知道这笑带着什么样的含义。梦暮怎会明白山野中那艰苦的日子?

我闭上眼,脑中浮现出梦暮的油纸伞,然后听到雨的声音。

在江南小院里,女子柔媚,男子温文。我不知道梦暮所谓的诗人是什么样,但我身边拥有这些就已经很满足。

我依旧琴棋书画,烟雨楼阁。

江南的水恬淡温然,我不止一次的蹲在梦家院门外的小石桥上,看繁华落尽,细水长流。它温婉的如同江南女子一样,没有声音,只留下脉脉柔情。我喜欢小桥,流水,还有油纸伞。

娘说,自打我外出回来之后就变得多愁善感,她怎么知道她真正的女儿早已海角天涯。

这锦衣玉食实在让我留恋,我触摸到衣物华丽的质感,尝到琼浆玉液的甘甜,我不忍放手,只有伪装的更好。

我喜欢写文章,但并不能练就一手好字,那些断字残章,就像我的人生一样,时而高亢,时而迷惘。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梳洗罢,独倚望江楼。千帆过尽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平洲。

此刻,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怨妇,在碧波平平的望江楼洒泪起舞。

朦胧的思念里边,有潮湿的地气,还有带着香味的花儿,嫩绿的青草,以及和江南烟雨季节不同的碧海晴空。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影子,明明灭灭,像星星之火。它小,但只要它愿意就足以燃烧。

如果思念可以穿越空间,刺破空气让对方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太多愚昧的想法伴随着我一个个多梦的夜。醒来时,红烛纱帐,风乍起,冻得我一阵心凉。

雨雯敲门进来时看到我如此惊慌失措的模样吓得失手打掉了手中的脸盆。水洒了一地,潮湿的冷气向我逼近,阳光透过雕花窗落进来,落尽我眼里,饱含沧桑。雨雯说家里来客人了,老爷夫人叫她来伺候我梳妆。

琉璃砖瓦,蜿蜒小径,花香伴随着清晨的雨露扑入鼻孔,心旷神怡,喜上眉梢。路上,雨雯跟我说今天来的是一位先生,是爹爹多年前的好友。

前院,断断续续有箫声传来,空灵清唱。

他站在季节的末端,风度翩翩。我满腹心事的闯进,只为他一度飘摇。

爹爹说。暮儿,这是夏洛先生,以后就是你的老师。

我抬头,对上他清亮的眼眸,他俊俏的脸庞上挂着一丝戏谑。他说,梦暮,你如流水一般美好,恬雅大方,静如檀香。

我莞尔,看他的笑容如季节般绽放。他说,他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花儿。

自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去楼阁学习,不用去逃避那些让我恶俗的脂粉气息,也不用去看那些女子一个赛一个的美。他住进了我的别院,爹爹说是为了方便我学习,每每夜深我听到那些顺风飘进窗户的音律,带着一丝惆怅,三分想望。

记忆漂洋过海,纵然身边之人如何才情四溢,也难于走进我的内心,我为内心的执着泛滥,疼痛,哭泣。其实又怎能不明白爹爹的用心,如果梦暮晚走一点,或许她所谓的诗人就不用亲自跑到深山老林去寻,看这如水墨中走出来的温尔男子,风流倜傥,英姿飒爽,是多少女子心中向往?而我瑾瑜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失去了许久的温存终于在梦家找到,慈母的温柔,慈父的教导,总使我在一个又一个无助的雨夜有人陪伴,抛弃我的惊慌,让心停靠在温暖的港湾里。

娘说。暮儿,你比以前懂事多了,却怎变得那么胆小,雷雨之夜不敢一个人睡觉?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天气么?

我心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她开始看出端倪,我慌忙掩饰。

夏洛先生就如画中走出来一样,他站在我的小院里自成诗章,根本不用什么句子去描写,只要一闭眼就能心领神会,他所表现出的就是一个意境,用文字描写反而显得乏味。

我捏着小方帕经过他身边,内心忐忑不敢面对,我害怕他探究的眼神。他说,暮儿,我们今天到镇子里学画可好?

寒风撩人,撩起一番情愁,一点心动。

湖中泛舟,看那两岸杨柳青青,我回过头不经意对上他专注的眉眼。他说他此刻真正感受到了“唐风孑遗,宋水依依,烟雨江南,碧玉周庄。”所表现出来的意境,看两边熙攘人群,听丝竹悦耳,品茶茗甜点,观人文历史。繁华有声,景色无声。

我掩饰住内心的惊艳,淡淡地回道:这是我从小就居住的地方,看多了就习惯。

只见他笑了笑,继而铺开宣纸,拿出毛笔,掠起袖子开始作画,我还在痴望着他一气呵成的动作,耳边却传来他梦呓般的声音,他说。暮儿,你如这周庄一样柔情似水。

有风带着湿气灌进我的眼睛,我感觉到所有事物在那一瞬间定格,时光倒流了一分钟,继而又飞速的前进着,我抓不住时间的节拍,在字典中努力搜寻这种感觉的代名词。可我忘了,忘了该怎么诉说,忘了该怎么接受,因为我是瑾瑜,不是梦暮。

所有美好的名词都是留给梦暮的,我只是暂时帮她收罗着。我一直坚信,身份不同,爱情也就会高低而论。

其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所向往的,我依旧向往才子佳人的唯美传说,希望与心仪之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但是,在我居住的那个山野荒村,那里的山野村夫,不会写诗,也不会作画,我只是无奈那一方山水为何孕育出灵动的我?才使我想要挣脱,想要奔跑。

回过头来,我淡淡的笑了,我说过奖了,夏洛先生。

他突然黯淡的神情还是落尽了我的眼眸里,配合着眼前这一副逼真的山水画,我突然想到了江南雨巷中的愁怨。

他不再说话,我在旁边看他专注的绘画。

一副灵动的画呈现在我眼前,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画技之精,竟分不清画里画外的感觉,他把我的眉眼刻画的如此精准,面带情绪的脸庞身后一片妖娆瑰丽之境,侧面则是温婉的山水画。以静画动,唯美唯俏。我竟不由自主去触摸画中女子略带愁结的眉,这是我吗?

风不合时宜的吹过来,吹开我的发,露出红色的朱砂。

小桥,流水,还有江南女子的柔媚,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里,梦暮还是会回来,我必须离开。

但我想不到梦暮回来的会那么快。

二月的柳条在风中低诉,那是什么样的过往才能酝酿的心伤?理智在瞬间崩溃,我看到梦暮站在阳光里对我微笑,她的左手被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牵着。那个一直被我认为是山野村夫得人怎么会得梦暮的青踩呢?她不是要寻找诗人吗?怎么可能?

他站在风里笑,抽空了我仅存的灵魂。

那年,紫薇花开,记忆泛白。

在那些无欲无求的日子里,桑子如陪我看花,看天,还看世间百态。我们穿过清清的小溪,他为我菜花编花环。他说,我长大了一定是个仙子。而我蹲在小溪边看到溪水倒映的脸,却是一副妖娆的病态,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他爹爹是这里的村长,我从小失去父母寄居在他家。在那里,除了子如之外,所有人都把我当做陌生人般对待。

我记得隔壁的邻居我要喊二娘,在我家左侧的小月月要叫我姐姐,娘临走时还告诉我说,他们都是我的亲人,而如今我只是如空气般的存在。

强大的叛逆在心里助长,我这颗不安世俗的心。

桑子如从小就跟我讲江南的故事,他说。瑾瑜,你若生在江南,一定面若桃花,清姿绝色。我时常躲在大山的阴影里看书,那时子如就会陪在我身边叼着草斜躺在地面上看天,看我,看山。子如的书很多,涵盖也很广阔。有传奇故事,地理人文,诗词歌赋。而他从来不看,他说他喜欢自由散漫。

传奇故事里的女子都美若天仙,我也期待自己有遇见诗人的对白,让爱情可以实质般的存在,用笔绘画,用笔书写,用诗句表达。

然后我每天缠着子如给我讲江南的事,即便他看的书没有我多,但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江南是多么让我向往,江南周庄,如梦一样。

那是一个潮湿的清晨,一个说是从江南来的女子闯入了这个小村子。

她穿着桃红色在旗袍,头发用一根发簪固定起来,走近一看,面容姣好。子如牵着我的手回到他家看到院子里站着的美人便在在我耳边细语,他说,那个女子美若天仙,但没有瑾瑜好,她太招摇。我笑了,笑得像风里的枯草。

女子很开朗,她笑着对我们说她叫梦暮,从江南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如二月的春风拂面,还带着一点亲切。

她说。瑾瑜,我们真像。

我看着她如画中走出来的摸样,内心堆积起了强大的忧伤。她就像一只小鸟时刻在我身边歌唱,她说她喜欢这个地方,像她的血液一样狂暴。

桑子如在梦暮身边说我喜欢江南,她就讲了很多比子如说的更加生动的江南故事给我听,她说她家就在周庄,是周庄有名的大户人家。

在那个寒风料峭的黑夜,梦暮敲开了我的房门,我看到她手中拿的油纸伞,眼中无比惊艳,我羡慕她所拥有的一切,而我出身贫寒。

她说让我替她回家,油纸伞作为我们之间的信物。

前途未知的凶险,飘着我多少愁怨?

临走时我看到子如欲言又止的神情,梦暮站在他身边娇媚如花。子如的爹娘还是那样不阴不阳。左邻右舍淡漠的将我视如空气,我突然生出的愤恨更加坚信了我的离开,那个如梦一般的存在牵扯着我的神经,竟感觉那里有我的使命。

梦暮说。代替我,好好生活。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做了一个绮丽的梦,梦醒时分,心碎了无痕。

走出梦家大门,我就是瑾瑜,再也不用冒名顶替。

在江南多情的雨巷,我走入一家绣坊,绣娘雍容端庄。她说,她这里只绣帕子花样,不锈衣裳。我莞尔。我喜欢的就是帕子,还有周庄这有名的绣娘。

一连十多天,我躲在这家绣坊里,跟绣娘学习各种花样。将心事用针线密密麻麻的穿透在帕子中央,绣娘说可惜了我这好模样。

从绣坊出来,我竟不适应周边的热闹觉得眼晕。绣娘让我帮她送一个花样给庄家,让他们看看满不满意,看着街上林林总总的人,我总觉得我的梦还没有完成,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做完,或者是在心心念念着谁。

今天的太阳很大,走了几步路我就满头虚汗。

转角,看见夏洛,他一脸迷惘,还有略带忧伤。我打算绕道走,即将汇入人海,却被突然而来的力道抓住手。转头,对上他那双温柔的眼睛,带着丝丝疼痛。

他说,瑾瑜,你怎能离开,我寻你寻得好辛苦。

我一脸震惊,他知道我是瑾瑜不是梦暮,为何还要寻我?

他笑了,笑容如夏天般灿烂。我喜欢的是你,不论你是瑾瑜还是梦暮。

那天,在古镇的小桥上,我听夏洛讲了一个故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夜晚,梦家夫人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其中一女生相怪异,出生时没有哭声,再加上那天天气突变,便被梦母认为是灾星,便在孟夫人昏睡之间便让家丁将她悄悄送出去,从此各安天命。

夏洛说。梦夫人一直以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直到她遇见我。其实,她早就知道我不是梦暮,世间怎会有如此相像之人?母子连心,她怎会不知情。在仔细盘问下,梦老爷才告知真相,而梦暮其实早已知情我就是她的孪生妹妹。

原来,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如梦一般的江南周庄。

经过成长的辛酸打磨,所有受过的苦,恨过的人,还有丁香般的愁怨都被时间磨平,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我放下了所有过去。

夏洛站在风里,他的眼睛眯起。他说。你有姓,姓梦,叫梦瑾瑜。

事业 爱情篇二十七

我喜欢一句话:等待是人一生最初的苍老。

那个春天,阳光,微笑,天空,依旧相同。故事也开始悄悄蔓延。

一个女孩扎着可爱的马尾辫,在草地上奔跑着,拿着美丽的鱼型风筝,放高再放高,看着它自由飘飞。笑容像阳光一样,暖而不腻。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摔倒了,有泪水在眼里涌动。一个男孩轻轻的扶起她,用手拭去她眼里的泪水,那是温暖的掌心,她又笑了。那年他17岁,她10岁。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的时光,他牵着她的手放风筝,快乐而又幸福。他说,你以后也会像风筝一样,天空是你依恋的地方,但这种依恋是自由的。女孩笑了,和当初遇到他一样,纯洁而又清澈。经常接她放学,一起吃饭,去游乐场,公园。

在她生日那天,他送了她一条围巾,他说,冬天很冷,围巾很暖。她眼眶里有湿湿的感觉,和他的掌心一样,是温暖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人潮涌动的火车站。初见,他们紧紧的抱在一起,她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个幼稚的年龄,发生的一些事情。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未婚妻米斯,温柔而又漂亮。

他带她去唱歌,米斯随行,在某个角落,她问他,你喜欢米斯吗。他点点头,她说,我等你。

他结婚那天,她想象,如果那个穿白色婚纱的是自己该有多好。仅仅是想象。

那年他26岁,她19岁。他35岁时,有一儿一女,一家四口幸福的生活着。她28岁,单身。

身边不乏追求她的人,而她倔强的认定了他。对她而言,今生的真爱只有一次。只为那个温暖的掌心。

他让她不要再等,找个爱她的男人嫁了。

她说,如果你和她离婚了,还愿意娶我吗。

他说,我愿意。

她拒绝了所有人的青睐,只为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她清楚的记得那一天,她去上海找他。他开车去接她,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叶孤单的坠落,舒缓而又悠扬,这不是死亡,而是轮回。生命的一瞬间,他遭遇车祸,在最后时刻,他用手机留下了一段文字:有些东西是宿命,我们无法抉择,我爱你,你是知道的,你的眼睛像天空一样,那里有我的思念,假如有来生,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世人不理解这段话的意思,唯有她。

这年他50岁,她43岁。她等了他整整32年。

因为一个温暖的掌心,她耗尽了全部的青春年华。

他永远无法旅行对她的承诺。

三毛说,等雨是伞一生的宿命。

原来等待也是她一生的宿命

事业 爱情篇二十八

东台她(舒昕)是个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很清新,也很漂亮。为了他(袁靖)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学校离开了父母,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闯荡,为的就是找寻她心中的爱情。

这件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那时的她正值高考冲刺时期,在一次朋友生日聚会上,她认识了风趣幽默的他。然后在分开后的几天时间里,她的脑海里全是他幽默风趣,谈笑风生的帅帅的样子。她知道自己对他动心了,她更知道自己现在处在人生的重要时期,不能掉以轻心,所以她尽量压制自己不想让思念的情绪来影响自己的学习。她本来学习成绩就一般,现在满脑子都是满满的思念,挥之不去的是他的欢声笑语,她更没办法用心读书了,她知道自己中毒了,而且这种毒一旦沾上就无可救药,无法自拔,她爱上他了。

她是个很果断的女孩,她知道自己现在这样的精神状态想要高考过关肯定无望了,所以她就退学决定去找他,她向好朋友打听到了他的地址然后给家里爸妈留了一份表明自己去向的信就去找他了。当她顺着纸上写的地点找到时,房东大叔告诉她她要找的人已经搬家了。她心灰意冷的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等她意识到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时她随便的找了个小饭馆吃了点饭。吃完饭她理了理思绪,自己现在应该先找份工作,然后再慢慢找他。找了好几个工作不是嫌她资历不够就是嫌她没有工作经验。此时的她为了谋职四处碰壁想尽快找到他却渺无音讯,她把头蜷缩在怀里默默的流泪。她是个要强的人,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脆弱,就算心里很难受她也会强颜欢笑。

过了一会,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她又去找工作。这次她去的是服装设计室,因为她平时酷爱设计新的衣服款式。但那也只是在自己的设计本上把自己的想法画下来,等到自己觉得完全符合自己的心意和想法就收工。这个本子她一直视若珍宝所以平时就随身携带,她去了设计室之后和店长交流了一会就拿出了她的设计本递给店长,店长看了以后马上兴奋不已说她是设计奇才,非常有设计方面的天赋,所以就破例聘用了她作为店里的一名设计师。过了几个月她的设计成果就展现在了各大商场了,而且对美女顾客有很大的吸引力哦。

过了几年,有一天当她在一家有名的婚纱店橱窗外面驻足欣赏里面有独特风格的婚纱时,有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她觉得这个人是既熟悉又有点陌生,一时竟想不起他是谁。然而他却认出了她,他径直走到她跟前说:“舒昕,你怎么在这?好巧啊。”她微微愣神的说:“哦……我在附近工作,来着随便看看。”

那天相遇之后他请她去吃了她最喜欢吃的饭,她有些纳闷怎么这些菜都是她喜欢吃的,但是她没有问原因,她在心里想也许是偶然吧。后来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他说方便联系,她点了点头。

她生日那天,他给她打电话说是她好朋友男朋友来了,大家一起聚聚。晚上她去了他说的地方。刚进包间只见一束五颜六色的喷花从自己头顶缓缓落下,接着她的好朋友都出来了,祝她生日快乐,她觉得有些意外又有些疑惑,心里想这是怎么回事啊。过了一会只见袁靖手抱一束玫瑰花双手献给她,对她说:“祝你生日快乐,这些都是我为你准备的惊喜,喜欢吗?”她有些不知所措的点点头。然后他们坐下之后袁靖就对舒昕说“其实在几年前我们见面之后我对你一直念念不忘,心里常想你,只是那时我知道你还在备考并且是人生的重要时期,所以我不想影响你,也就把心里的想法一直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听你好朋友男朋友说你来这找我了,所以我就决定等见了你我就一定让你做我女朋友,我还向你的好朋友打听了你的各种爱好。可是一等就是几年,我又担心你,又觉得自己没有希望让你做我女朋友了。后来我一有时间就会去那家婚纱店看看,然后想象你穿婚纱的漂亮的样子,直到那天遇见你让我欣喜若狂。”

然后他们聊了好多事情,也聊了很长时间。她生日过后,他们就幸福的牵手了,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恋人。

事业 爱情篇二十九

两个傻子的爱情(看完我都哭了)!

我不要求你们每个人必须回贴,要是觉得还可以就回把,谢谢了!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

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我不要求你们每个人必须回贴,要是觉得还可以就回把,谢谢了!

事业 爱情篇三十

梦里花落知多少

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涔便咬着下嘴唇说,小哥,我要是胖了被人发现怎么办?!陈木,便忍住笑说,你是最漂亮的,不用担心,你吃了,都胖在我身上了。涔便眯起眼睛,开心一笑,低头吃巧克力去了。吃完,一抹嘴,叹一口气,说,今天过得真好。陈木,牵起嘴角一笑,说,臭丫头,小馋猫。

小哥,涔在后面用两个手指头拎着陈木的衬衫说,你说我有一天会从毛毛虫变成蝴蝶吗?陈木就任涔拉着,不回头,慢慢拖着涔往前走,说,嗯,会的,涔涔是最美的蝴蝶。涔就会一步跳到陈木的后背,赖在陈木的背上,说,完了,小哥,没电了。陈木便拎着书包,背着涔一步一步顺着林阴路回家。

只为舞蹈而生

陈木问涔,长大干什么?涔说,跳舞啊。我当然跳舞。涔郑重地站起来,说,我要一直跳下去,直到腿跳没了。

涔想像不出不跳舞的自己会去做什么。生在舞蹈学院,长在舞蹈学院,妈妈跳舞,小姨跳舞。自己不跳舞,怎么可能呢。就像小哥,要是不穿着白衬衫背着书包去上学,那怎么可能。

涔,只为舞蹈而生。

虽然从小到大,涔从未见过爸爸的照片,妈妈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涔便不问。只有小姨说,涔,等你大了,就知道,还有另外的世界。涔便望着小姨,不问一个字。可是13岁的小哥曾说,涔,我是你的小哥,长大了可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

红丝带

涔过14岁生日。妈妈不在身边,涔习惯了。在妈妈的眼中,也只有舞蹈。她也是为舞蹈而生的。涔和小哥,坐在花阴下,数着他们从小到大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做什么。小哥说,涔涔,等咱们老掉牙,还年年坐在这想,我们每年生日都做了什么。涔笑,才不。你到时牙都没了,难看死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在一起。陈木说,到时我有假牙嘛,还是很好看的。

涔生在初夏,只比陈木晚了10天。那一年的生日,好大的太阳。

然后就看见小姨逆光站在涔面前,拉了涔走。涔也不问,从小到大,如果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涔从不开口问。走到舞蹈学院主楼门前,小姨蹲下来,用手拢住涔垂下来的头发,说,涔涔,妈妈在纽约出了意外,你和小姨去吗?涔也帮小姨拢了一下被水打湿的头发,慢慢点点头。

涔一声不响跟着小姨,她们不再有别的亲人。直到把妈妈运回国内,安葬。站在人群暗影里的涔,听见舞蹈学院的院长对小姨说,你怎么可以把她带去,她才几岁?小姨隐忍却坚持着说,那是她惟一的妈妈。她不去,难道你去吗?

小姨慢慢蹲下身,抱住涔说,涔涔,难受就哭出来吧,有小姨在。涔涔,只望着小姨,没有眼泪。也慢慢说,小姨,你难受就哭出来吧,有涔涔在。

寒梅初绽

16岁,涔留校,与小姨一样,成为一名舞蹈演员,教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跳舞。

陈木上高一。还是白衬衫,大书包。放了学第一件事还是跑来看涔。涔还是笑笑地叫一声,小哥。小哥便会变出涔的巧克力来。

那所有树阴下的斑驳光影,就这样伴着他们一起长大。

涔16岁生日,小姨在外地演出。小哥便逃学,两个人窝在家里自己做大餐。小哥给涔做了柿子鸡蛋汤,鸡蛋炒柿子。两个头埋在一起,大吃二喝。然后点燃蜡烛,小哥让涔涔许个心愿,涔说许好了,两个人便一起吹熄蜡烛。小哥问,涔涔许了什么心愿。涔涔一笑,不告诉你。小哥说,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生日,都要我给你做饭才行。涔涔就说,难吃死了。小哥说,我以后可以学啊。

涔18岁,学院公派她去英国交流一年。涔问陈木,小哥,我去吗?陈木,笑笑说,去吧。明年我也考到英国去,我们就可以见面了。涔问,真的吗?陈木拍拍涔的脑袋瓜说,小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小哥去机场送涔,用长长的手臂揽住涔,说,臭丫头,在外面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听话,哼哼,等我去了英国修理你。然后递给涔涔一个小纸包,说上机再看。小姨抱住涔,泪湿,涔涔说,我还没走哪,就舍不得我了?我走了,正好不用烦你了,赶快谈恋爱,人老珠黄地把自己嫁了吧。小姨揽着涔说,涔涔,答应小姨,从今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允许自轻自贱。涔,眨眼睛,笑笑的不应。

打开小小的纸包,是一层又一层的丝绵,里面有块玉,上面雕着:木石前盟。黄色的纸条上有一句话,涔涔,无论相隔多远,记得这是我们的约定。

大雾下的想念

伦敦总弥漫着大雾。涔,穿行在湿冷的空气中,脚步轻快。

涔的世界简单,纯净。读书,跳舞,写信给小姨和小哥。

陈木问涔,涔涔,孤单吗?涔说,不。在大雾中想念你们,很踏实。

涔收到小姨的来信,里面是一条红丝带,那是舞鞋上最美的蝴蝶结。小姨告诉涔,涔涔,这是妈妈当年留给你的。妈妈也给你留了一封信,下个月我会去看你。

涔涔:

我是妈妈。

今天是你14岁生日。涔涔,你说过,你要化成最美的蝴蝶,永生在舞台上。这是好美的句子,可是并不要真的那么做。像妈妈当年那样,为了跳舞,可以做到一切不可能的事。如果你那样执著,总有一天,当你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全然放弃或全然毁灭。

不要为舞蹈而生,才能不为爱而亡。有时,爱也是一种毁灭。

妈妈从不曾跟你讲起爸爸,你从不问。妈妈甚至难以想像,你还这么小,竟然可以做到。就像妈妈很少抱抱你,因为抱住你的时候,妈妈能感觉到爸爸的存在。妈妈,没有勇气。

妈妈想告诉你,你、妈妈,还有爸爸的故事。14年来,我们一直守在你身边。

妈妈,这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遇到他时,他已经在谈婚论嫁,可是妈妈泥足深陷。妈妈这一生太骄傲,年轻时不懂,懂时已经没有机会回头。妈妈以为自己的美,可以战胜一切世俗,包括权势。

妈妈错了。并且一错再错。

妈妈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无可等待。你的爸爸并不曾真心爱。如果他爱,他不会要我等待。而这自私残酷的爱,误了你。

妈妈一生除了跳舞,并不曾真正被人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你。妈妈无可留恋。

这条红丝带,留给你,妈妈爱你,虽然这么多年,妈妈甚至不曾抱抱你。

涔涔,要懂得及时转身。无论什么时候,不能放弃自己。

妈妈,爱你。原谅妈妈。

你的爸爸,叫陈染。原谅他,因为妈妈爱他。

涔回舞蹈学院已是半年后。涔长大。

涔去见了陈染,站在他的办公室,涔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只看着他,无话可讲。

陈染问他,你想要什么。涔笑,要什么你都给吗?

陈染说,物质上的,我全部能给。

涔说,好。

涔去了上海读书。在舞蹈学院消失。

涔回来时,陈木已经去了伦敦,去读书,读他喜欢的生物化学。小姨去了瑞士,不再跳舞。涔和小姨收拾东西时,涔突然问小姨,我们都不跳舞了吗?小姨停住,无法回答涔。

送走了小姨,涔自己坐飞机去上海。家,就这样一个个离开,被放下。除了舞蹈,她们一无所有。如果不跳舞,一切像水上波痕。

我将把你遗忘

涔读了经济学,同时修法语。涔的数学太弱,请了补习老师,从初中课程一点点教起。除了学习,涔不迈出校园一步。教室,图书馆,是涔全部的世界。还有给小姨写信。

小姨:

上海的11月很美,走在南京路上,可以看到很多漂亮女子,修长的腿,在微凉的空气中穿行,像鱼儿游过清凉的水,仿佛有微微的风掠过。我请了家庭教师,帮我补习数学。涔涔好笨的,从来没算对过题。我会努力的,不要担心。

小姨,你还好吗?

小姨:

过年,我不去你那里了,我留在上海温习功课。见不到你,会寂寞,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涔涔长大了,我知道我做什么,放心吧。

小姨,你快乐吗?

小姨:

上海的春天,好美,虽然有些空气浮躁,可是很热闹。小姨,我交男朋友了。他人很好,高高的个子,有点黑,是湖南人。有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一直在帮我补习数学。下次,我把他的照片寄给你。很帅的男孩子。

小姨,你幸福吗?

小姨:

我考试得了第一,他请我去吃了饭。我们一同在南京路上走,他牵了我的手,送了我一只紫晶的手镯,很漂亮,有风的时候,会轻轻碰触,像泉水跳过小石子,心里有小小的喜悦。

小姨,想念你。

小姨:

他的爸爸妈妈来看我。是很和气的一对老人,我们一起在校园外吃了饭,然后散步回来。

突然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恋爱就是这样吗?

他对我说,他爱我。小姨,那一刻,我的心好疼。

我很想念你。我才知道,无论,相隔多远,我们始终是连接在一起的。

我们在佛前许愿

浩,在涔第一次踏进教室的时候,看见涔苍白、沉静,像陷落的海底之心,无人可以惊扰。他替她补习数学一年,她没认真看过他。等涔可以自己做高数时,第一次对他绽放笑容,虽然那如雨落梨花,不着痕迹。

涔像他的一个小小的梦魇,有些事明知,却拿自己无能为力。

他第一次在佛前牵她的手,是在相识两年以后。涔的手心冰凉,在上海的6月。他转头看涔,涔只抬头望着佛陀。然后慢慢转身对浩慢慢微笑,问他,如果有一天,你的城池陷落,你将如何?

浩不知道,如何呵护涔,因为浩知道,她的魂不在这里。可是,浩无法放手。有些相遇,无法挽回。除了等待,我们无力改变时光的痕迹。

奈流光无力

涔就这样读到大四,在上海这座城市,没人知道涔会跳舞。涔也从不曾在上海的流光里,舞动自己的脚步。涔会想起以前的自己站在谁的面前,说,我当然跳舞,直到腿没了。

小姨结了婚,嫁了一个和蔼的瑞士佬,来看了涔一次。小姨说,涔涔,浩是不错的人。虽然小姨知道,你青春还长,可是,一生再长,真正能爱的人有几个?他懂得等待,你还要什么呢?涔笑,浩如水波,无声中有着巨大的力量。可是,我知道,无声中的他,是如此疼痛。

那一年圣诞,涔与浩去普陀。盛大的烟火下,是浩与涔安静的脸,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夜里,涔与浩倚着宾馆的玻璃窗,听浩给涔讲小时候如何过年。涔睡了一小下,醒来,看见浩的眼光明亮,宛如天幕中的星,在床边握着她的手,用眼光为她哼唱摇篮曲。

小涔,不哭,我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可是,让我守着你吧,夜里害怕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在你身边,有我握着你的手。

浩,你于我有恩,我于你……浩掩住涔,不让她再说下去。

小涔,上海好美,让我可以遇见你。

奈重逢,波不顾人

小涔开始实习,她进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穿行在上海街头,涔再不是4年前无声无息的小女孩。上海仍然是不熟悉的,却不再陌生。浩硕博连读,还在学校做着乖学生。等涔下了班,回到学校,浩便牵着她,坐在上海校园安静的夜色里。日子就这样天长水远,淡然自若。

6月1日。下了班的涔,买了一个大大的史努比,满心满怀地抱回来。嘴里还忙着吃一个快要融化掉的圣代。夜色,正慢慢袭来,影正将天光转成淡红淡金色。转过林阴路,涔一跳一跳地往宿舍来。然后看见站在树阴处的男孩子,有花瓣缓缓落下,男孩子正看着她这样一路跑跑跳跳地过来。慢慢地笑着。

涔,停下脚步。

1432天,小哥,已经长成男子。

像当年在树阴下等待涔涔一样,他还站在那里。涔涔会把小黑手掌放在他眼皮底下,然后被刮着小鼻子,等着巧克力变出来。

事业 爱情篇

看淡世事沧桑,内心安然无羕。过去已去,只堪回味;未来还没来,不能预知是否精彩;最好的就是把握现在,守好心,走好路,珍惜最真的情感,感受最近的幸福,享受最美的心情,无论细水长流还是波涛澎湃。人生原本无常,心安即是归处,好好的活着,别在乎太多。

身在红尘之中,始终要一个人穿过漆黑的夜,走过坎坷的路,渡过湍急的河,只有承受住属于自己的这份苦痛,才能无惧艰难活得更容易些。因为我们都是彼此生活的旁观者,你有你的桥要渡,他有他的路要走,谁都做不了谁的替代者,谁也不比谁活得更容易或更轻松。看穿人生依然热爱人生,人生即修行。

身处红尘之中,工作本身也是一种修行,没有一种工作是不委屈的。它不会因你换了一份职业,换了一个环境,换了新同事,就不用辛苦,就没有了委屈。每个人都在努力,都在奋不顾身,不是只有你受尽委屈。看透工作的本质依然热爱工作,修得胸中雅量,蓄得一生幸福。知足才能无忧,无忧才能心安。

身处红尘之中,与人交往更是修行。没有人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好,好与不好都在别人眼里。人活的就是有用性,对他有用就是好,没用就是不好。人走茶凉,价值就是一切。看到了人际关系本质依然选择与人为善,就寻得了心安。人活着,何必太计较,来来去去就行;人在世,何需求太多,安安稳稳才好。

心安,以清净心看世界,用欢喜心过生活,追求该追求的放弃该放弃的,专心做事真诚为人,尽己力后一切随缘。心安,认真生活,开心工作,静悄悄绽放,活出属于自己的所有可能,心安即是身安处,我心安处是幸福。晓悟红尘,浅笑淡然,别无所愿,只求心安,淡看人生苦痛,心安一切安。

浮世流光,红尘纷扰,凡尘中的我们,就像永无休止的陀螺,为了生活,为了事业,奔波、劳碌。原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那些单纯、明快,也就在生活的重压与琐碎中渐渐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麻木、冷漠、忧郁。时间,愈合得了外伤,却修复不了内伤;岁月,消磨得了记忆,却带不走回忆!

修心,最重要的是心念清净。人生不如意事占了十分之八九,生活要能事事如意、不受外界干扰,实在很不容易!既然人世间有这么多不如意的环境要面对,不如先自我净化,把内心的世界清净,这也就是修心要下的功夫。人生有许多的如果,却只有一个结果,过去的不再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

人生知足就快乐,心如简单就幸福,无须解释快乐的内涵,因为每个人的生活层次不同,对快乐的要求也当然会参差不齐。当阳光洒在我身上,当风儿掠过天空,当雨滴轻抚脸庞,听着悠扬的音乐,品着淡淡的茶香,快乐不需要理由,变化之中有交互,没有所以然。让生活归于简单:让人生平平淡淡。

事业 爱情篇

朋友遇到一个绝好的生意机会,需要立即飞国外一趟。而就在他赶往机场的路上,老人咽气了……

【一】

朋友是成功人士。人到中年、地位显赫,朋友圈里流传了很多当初他在职场打拼的故事。每每提起,他总是一脸的愧疚:万事有利有弊,不提也罢。

前年的春天,他开始资助一所临终关怀医院。有个要求很个性,所有享受资助的病人,务必有一个亲人陪伴。大家都很惊讶,他为何要将钱投在这上方。

朋友从不解释,案头忙碌之后,总会悄悄去医院一次。那日,很少发火的他在病房里大发雷霆。原因是一个胃癌晚期患者,本来是小儿子在陪护,可他不知有什么事出去了半天,再回来,父亲已经病故了。

朋友愤怒地涨红了脸,厉声责问:难道让你安下心来陪父亲走完最后一程就这么难?!

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人的疏忽如此在意?听了我的询问,朋友先是低头不语,之后哽咽。他第一次对我提起了自己的父亲。

【二】

原来,几年前,朋友的父亲突发脑血栓住院,几度抢救之后,成了一个植物人。医生直接说,老人的生命最多还有一个月。

那段时刻,他下定决心要守候父亲。可当时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他,每一天都疲于奔命。而躺在病床上的老人,不吃不喝不动,除了呼吸,没有半点生命迹象。

朋友是家里的独子,老婆又在外地,没有任何人能顶替他看护。一晃十天过去,半个月过去,二十天过去,生意场上刀光剑影,他却分身无术。他心中的悲伤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暗暗的期盼。每一天早晨,他都会试父亲的鼻息,看到他还安然无恙地睡在那里,心里不觉失望。

这时,朋友遇到一个绝好的生意机会,需要立即飞国外一趟。这个单子如果签了,他的资产将翻几倍。

这一刻,他真的犹豫了。做过全面检查后,医生说了一句:大脑早就死亡了,此刻这些生命体征,还真说不好几时才会消失。

没人知道朋友经过了怎样的挣扎,最后,为了事业,他选取了离开。

而就在他赶往机场的路上,老人咽气了。

重新赶回来的朋友,心头滚过悲伤。

【三】

为了生意,葬礼一切从简,之后,朋友立即飞去国外洽谈,一个月后,单子签下来。成功的喜悦很盛大,但也十分短暂。当朋友习惯了这份成功后,整个人忽然变得个性容易忧伤。

尤其是,每当他在街道上看到和父亲相似的背影时,总会控制不住地追上去,看一眼,再看一眼,直到完全确定,那个人不是。

父亲去世这么久,他似乎第一次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个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了。而他在还有时刻陪伴的日子里,竟然那么不耐烦,甚至还有了厌倦。

朋友说:如果能够置换,我真想用此刻的资产来换几天对父亲的陪伴。

可惜的是,那时候我不懂。而人生的残酷在于,我们懂得了,却也永远失去了。

事业 爱情篇

清早,火车站匆忙赶轻轨,下地下通道的楼梯时,走得过于急,差点儿撞在一个背包上。抬头一看,发现竟然是熟悉的迷彩包。再一看,原来是一对情侣在亲吻。

等车的短短几分钟,女孩有至少三次主动去亲吻那名军人,而那名军人也回亲过几次。感觉,应该是分离一段时间,刚刚回到一起的情侣。

坐上轻轨,恰巧我身边有一个座位,女孩坐下,男孩站在一边。男孩让女孩把书包从背上放下。这样一句“把书包放下”,让我瞬间凝固,心中猛然想起自己恋爱的岁月。与此时此景多么相似,那时的妻子不也是刚刚上大一的学生,也曾经千里迢迢去彼此相见,也曾经无比思念,也曾经写下无数的爱恋之语……

爱情,是每个人都渴望,都珍惜的,也是每个人都期望美丽的。军人,特殊的环境,特殊的氛围,特别的使命,让爱情多了许多考验,让爱情多了许多波折,也让另一半付出了许多,失去许多……

军人,面对爱情,面对爱着自己的人,应该懂得珍惜,应该学会珍视。

纷繁杂乱的现实生活,也许会让爱情失色,让爱情变得不完美,但作为一名军人,应该始终心中牢记:这场爱情中,付出最多的是妻子,得到最多的是自己。

当我还在因为家庭选择转业,当我还在因为工作而烦恼时……看到这对军人情侣,我才猛然清醒,我是幸福的,妻子是一个好女人。

清晨的太阳早已冲破云层,阳光早已洒向大地,原本焦灼的心情,因为这对情侣的出现,突然变得无比轻松。拥有爱情,拥有爱妻,拥有家庭,一切其他的成败得失都是无所谓……

感谢这对清晨给我带来美好的军人情侣,祝愿他们爱情美满!

事业 爱情篇

或许像我这样的人没什么资格来谈爱情,更不用说评论了。不过浮浮沉沉许多年,终究还是有些感慨的。对于感情一事,我一直认为最关键的是“信任”这两个字,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朋友之间的信任是义气,爱人之间的信任是忠诚。没有信任,也就没有在一起的必要了。

我个人讨厌虚情假意,可能因为我情商太低,喜欢真实的情感,不喜欢虚伪。我总是觉得拿真心去对人,就会得到同等的回报,不过现在我发现,如果对方没有把你的真心踩一脚然后踢开,那么就应该感到庆幸了。

我总爱说自己没有了感情,或许是玩笑话,不过我越发意识到,其实有时候没有那么多情感其实也挺好的。和朋友开玩笑说,很想回到当初那几年,认认真真学习,仔仔细细考试,轰轰烈烈谈场恋爱。

既然是想想,那么尽可能往美好的地方想了。不过毕竟活在现实生活中,现在已经这样了,那么只好就这么凑合着过了,实在看不下去的时候就偶尔发发牢骚,免得把自己给憋坏了……重新回到爱情的主题,把我这个被爱情抛弃的人先扔到一边去。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仅仅说两个人在一起,当然,两个人在一起也是必要的一种形式。

斯滕伯格的爱情三角形理论说,爱情的三要素是亲密、激情和承诺。也就是说爱情除了感情之外还有责任的一方面。爱一个人,不单是爱就可以。爱需要相互理解,需要相互迁就,需要自由和空间。男人有天生的强烈的占有欲,但是事实上女人也有。

男人的占有欲表现的形式是蛮横霸道,女人的占有欲表现在争风吃醋。女人有强烈的归属欲望,希望男人可以给自己安全感,男人也有归属欲望,希望女人可以给自己保留脆弱的寓所。

相爱需要互相理解,男人要学会原谅女人偶尔的胡搅蛮缠,要知道女人偶尔的争风吃醋只是因为在乎;女人要学会体谅男人偶尔的霸道无理,要知道男人偶尔的强势蛮横只是因为想要保护。

爱情也需要经营,瞬间的好感和短暂的激情不会持久,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爱情。其实所谓的经营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偶尔理智的对待感情,男人少些轻浮,女人少些胡闹。爱情也是可以有幽默和乐趣的,爱人之间需要共同的兴趣,可以是爱好,当然也可以是感受。

爱情也需要培养,需要磨难。所谓磨难,大概是指偶尔的误会和摩擦,大多数情况这些磨难是由女人引起的,而男人也需要为此负责。沟通是很重要的,不光是在爱情方面。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点,控制的太松容易漏,控制的太紧容易毁。至于怎么控制爱情的度,或许是要靠双方去摸索了。

当然,个人观点,只是浅谈,就当说梦话了。

事业 爱情篇

那一年,我正读高二,因为临近高考,学校里几乎取消了所有高中二年级、三年级的假期。不仅如此,一周还要上六天晚自习。

我家离学校较远,途中有一段近百米的土路。白天还好说,晚上那段土路两旁没有路灯,且行人稀少,这让生性胆小的我为此忐忑不安。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答应在晚自习后接我,这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只是辛苦了父亲,正值壮年的他取消了所有晚上的应酬,除了周六,每天晚上,他都风雨无阻地准时到校门口接我回家。再漆黑的夜晚,只要在路旁一看到父亲的身影,我七上八下狂跳的心都会在刹那间安静下来。

秋季的一个雨夜,月黑风高,晚自习后,雨终于停了下来,我四下张望竟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许是父亲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或者正在赶来的路上?学生们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后,道路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我硬着头皮,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

骑到土路口,依然没有看到父亲的身影,我感觉头皮发麻,心中怨恨着父亲,几乎要哭出来。一枚树叶鬼魅般突然从树上落下来,砸在我的头上,吓得我不由尖叫起来。没有选择,我只能自己勇闯这段土路,下定决心,准备加速前进时,身后突然响了汽车的鸣笛声。

我只能停下来,让身后这辆讨厌的轿车先过去。对于司机我一直都没有什么好印象,积水的路上,有些司机会突然加速从你身边驶过,溅得行人们一身泥水,身后幸灾乐祸地鸣笛离去。奇怪的是,我等了几分钟,这辆轿车只是亮着车头灯,并没有前进的意思,是不是想等我走进土路中,这位司机再加速从我身边驶过,溅我一身泥水呢?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到车头灯照亮了这条黑洞洞的土路,决定和这辆轿车展开一场速度较量。我知道,雨后的土路是凸凹不平的,并不方便轿车全速行驶,只要我使劲蹬车,司机想在我身上溅水找乐的目的未必能够实现,况且,司机无意中还帮了我一个忙,前方原本黑暗无比的路面在车灯的照射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回头望了轿车一眼,然后猛地向前冲去,我骑啊骑啊,腿都变酸了,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路上,发出xxx咯噔咯噔xxx的声响。

轿车果然被我甩在了后面,等我越过了土路后,我奇怪地发现,车辆竟然扭头驶向了另外一条路。

突然间明白了这位司机的用意,这位好心的司机只不过是想为一个女孩照亮前方那段黑暗的路罢了。一路上心中暖暖地,回到家中,才知道,父亲发烧,正卧床休息。母亲在家中照顾他。

时至今日,那个夜晚的车灯还温暖着我的记忆。虽然我没有看清那位司机的面孔,也不知道那位好心人是男是女,但那道爱的光芒就像太阳,每每想起,它就会在瞬间暖热我的心房。

小学六年级时候,在平时学校里会流传谁喜欢谁的传言。他也会随着众人说着玩。直到毕业那天若雪很生气地找到他对他说:xxx鸿杰,你知道你说的话我有多难过吗?我喜欢的是你...xxx他才知道原来若雪喜欢的是自己。从那天起他便不再说关于若雪的谣言,也不听那些传言。

那年夏天,他们毕业了,若雪去了镇中学,而鸿杰却以镇第一,县第十二的好成绩被县中录取。若雪给了鸿杰一张自己的照片,也向他要一张照片留念。于是他们便有了第一次约会。

盛夏,荷花开满了家乡的莱茵河,洁白又美丽。那天若雪穿着白裙子,而鸿杰依旧是那件穿了很久的黄军装。(那是大伯家的五哥给他的)鸿杰推着脚踏车和若雪把家乡的小路都走了一遍。若雪问他想过未来没有,他说想过。若雪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接受自己。他沉默了一会说了两个字xxx十年xxx...最后在月光里他骑单车载着她送回家。

夏末,荷花渐渐落,有的已经结了小莲蓬。她亲自给他选了生日礼物。由于不在同一个学校了,她怕没有机会亲手给他,所以约他出来亲手提前把礼物给他。那是他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三枝玫瑰的音乐盒。他很感动,可是除了xxx十年xxx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因为他必须完成学业,为了那个残缺的家庭...这一次他没有送她回家,因为他不知道该不该送...

上了初中,虽然被班主任看好做了班长,但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如城市的孩子,只有学习成绩可以给他挣得一点自尊。他学习更努力了,他们的联系更少了。至到若雪的父亲出事进了xxx,他们联系才多了起来。她要放弃学业去打工,因为弟弟还要读书,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他劝她不要放弃,可是她最终还是辍学去打工了。临走前他们相约见了一面。这次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坐在莱茵小桥上让太阳沉入地平线。

在若雪打工的日子里,她越发的思念鸿杰。她给他写信,他认真的阅读并回复。她还给他做了一个精致的情书,他收下了也认真的看了。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她了,但是他不能说,他还不能接受。

半年终于过去了,寒假了,他回家了,她也回家过年。她执意要来他家看他,他没有拒绝。那天他在大雪中把她从车上迎进家,姐姐给她做了午饭,她吃得很少,也许在外面习惯了。晚上他带着她一起去看雪:茫茫的天宇,黑色掩不了白雪,一片片雪花像萤火照亮夜色。他和她在雪中打闹,她穿着白色羽绒服,像个天使更像一片雪在舞蹈。他们玩累了就漫步雪地。她突然停下,转身抱住了他。她抱得很紧,仿佛一松开他就会逃走一样,也仿佛要告诉她这半年在外有多难,她有多么需要一个拥抱一个依靠。他没有拒绝,他知道她的想法,他懂她的需要...时间一点点的走过,雪落满了他们的衣上。她的心跳动的厉害,他感觉得到她的灵魂。她突然对他说:xxx杰,送我个礼物吧!xxx他问她要什么。她说:xxx送我一个吻吧!xxx他沉默很久,点了点头。他感到了一片温柔吻上了他的唇,他们的心都跳动的厉害,他僵硬的不知道怎么做,就轻轻地吻了一会,好像怕弄碎了那片美丽。这是他们的初吻。雪落了很久,若雪依旧抱着他,她说她喜欢他,他说他知道,他说她愿意给他她的一切,他说他也知道,她说她想现在就给他自己的一切,他沉默了...许久之后,他说他不能要,她问他他为什么?他说他喜欢她,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不能毁了她。她说她知道,只是想为他做一切...最终他除了那个礼物,什么也没有做。他拉着她的手回家,晚上姐姐和若雪睡在一起。第二天他送她回家,雪依旧在下,她说她会永远记住那个礼物,他说他也是。他还说她像雪一样纯洁,他喜欢她,有些事还不能...他们谁都没有想到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真正的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时间飞逝,六年过去了,他读到了高三,他们断断续续地联系着,她给他写过信,买过东西去学校看他...她为他做了很多,但是他从不打扰他的学习,也不提感情的事。因为她懂他,她说过,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支持他,理解他,他做什么她都会接受,她知道他有他的理由。他一点点的感动着,一点点的开始爱上她。他决定高考之后就去和她说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再等4年,他娶她...

高三最后的那段时间他更忙了,他忘了多久没有联系了。可是他知道有个女孩一直关心着他,那是他的最爱。在考完最后一场后,他打车立刻冲回家,打她的电话,他要告诉她心里的一切。可是那个电话再也打不通了。他着急地询问同学她的消息,没有任何收获。奶奶提醒他说若雪来过,给她一封信让转交给他。他立刻拿过信来读:

亲爱的杰:

恭喜你的大学梦快要实现了,我一直关注着你。但是我不能再联系你了,我已经不再是你心目中的那片纯洁雪了,我现在配不上你了...我要去一个个很远的地方...不要难过,也不要找我。以后找一个像雪一样的女孩,把没有给我的爱给她。希望你幸福!

--雪

他看着,泪流满面,他不相信,仿佛一切都是梦。之后他开始疯狂的找她...有的同学说她很久没有出现了...有的人说她在饭店打工被人下了药...有人说她和一个比自己大8岁的人结婚了,后来又离婚了,后来消失了...他找了很久依然没有她的消息...

九月的菊花把秋天染成金黄,鸿杰选择了xxx梦雪大学xxx,他踏上了求学的列车,黄叶漫天飘落,他看到的不是黄色,而是满天的雪蝶。

后来鸿杰读完大学去了天山...

再后来他写了一本书《恋雪》...

事业 爱情篇

单位有人结婚,带了些喜糖与水果分发给大家。我的办公桌上也放了一些,因为不多零食,就只留下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它看上去水灵灵的,并散发着诱人的果香,我在果蒂下边写上了日期,便作为一种饰品放在办公桌上。每天看到它,就会拥有一份好心情。

同事们有的说它似孩子的脸,红扑扑的可爱;有的给起名叫“秋丰”、“暗香”,象征着秋天的硕果。我认为都有些像。他们每次到我办公室来时都要拿起它欣赏一番,闻一下它的果香,然后轻轻地放在那儿,再说两句褒奖溢美之词,我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慰。

它让很多的人感到了快乐,也拥有了好的心情。

那晚,同事来加班,带着可爱的儿子迪迪。小家伙在一边儿玩,见到那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爱不释手地嚷着要吃,同事正色地说:“那是叔叔的苹果,它不能吃,是用来看的。”迪迪一直忽闪着大眼睛好奇地说:“那我就拿它玩一会儿,好吗?”同事一直忙着做文件,小家伙趁他爸爸不注意就抱着苹果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又将咬过的地方向着里面象以前一样放在原处。

回去的路上他才告诉同事说,爸爸骗人,那个苹果是可以吃的。同事听了不禁哑然,连连摇头。

第二天,我到办公室,同事就给我说了“苹果事件”,虽然有些婉惜,我还是舍不得扔掉它。可过了几天,苹果不但没有以前的那种果香了,还散发出一种水果发酵腐烂的味道,苹果也由那个缺口开始变色、腐烂,随着腐烂的面积扩大,怪味加强,它已失去存在的意义,我就将它扔进垃圾桶里。办公室里不再有果香,也没有人到我身边赞美了。

一个完好的苹果鲜艳而诱人,让人眼羡,如果一口气吃下去,也会真正品尝它的味道,是很好的享受。若只咬了一口,它就会腐烂霉变。

想来爱情如苹果一样,一段美好的爱情经过一次伤害,那伤口就不能痊愈如完好于初状。有时还会给各自的心理留下阴影,或日益加重或旧事重提,都会影响现在与将来的感情生活,最后甚至会无法挽留地崩溃爱情,解体婚姻。

一段美好爱情或完美婚姻的结束,往往就是因为某一方一次小小的失误或一个小小的过错引起,如不能悔改或宽容,终将以怨报德互不相容直至分道扬镳。

所以,我们要善待自己的感情,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固守爱情,让爱情如果香长存!

事业 爱情篇

他们的记忆常常不约而同地回到50年前。

那时,他是城里下乡的知青,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教孩子们读书。黄昏时,常常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散步,任夕阳将孤单的影子肆意拉长。

那天,当他再次走上山坡时,她的身影便如小鹿般猝不及防地闯进他的视线。她赤着脚,在小河边清洗如瀑的长发,激起一朵朵绽放的浪花。夕阳恰好在她头顶发出万丈光芒,恍惚间,他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下凡的仙子。

她当然不是仙子,只是山村里一个普通的姑娘,一辈子没走出过大山,不会说普通话,不认识几个字。于是,他自告奋勇做了她的普通话老师,而她也教他说当地的方言。

一日日的接触中,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慢慢打了个花骨朵,春风一吹,一瓣瓣地绽放了。这让她兴奋、紧张又不安。还没来得及思索太多,就被有所察觉的父亲关在了家里。

思念让他抛掉矜持,不顾一切地冲到她家。

拦在门口的,是她的父亲。这个看上去粗笨的老人,说出的话,如摔下的汗珠子一样坚硬:你是城里的知识分子,是白天鹅,我女儿只是个癞蛤蟆,配不上你!

他当然理解一个父亲的担忧,信誓旦旦地保证,今生与她携手,不论前路如何,永不相弃。可是,诚恳的话说了一箩筐,老人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你别害我女儿,她太单纯!

从日出到日落,他就一直站在她家的门口,像一块甩不掉的粘皮糖。老人索性不再理他,锁了门,任由他在那里站着。

夜,慢慢笼罩大地,四周寂静无声,连老天也想赶他离开,忽然狂风大作,轰隆隆的雷声后,一场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珠结实地砸在土地上,啪啪作响。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在屋檐下躲避,任由雨点扫过脸庞,打在身上。这世界若没有她,他还在乎什么?

就在他万念俱灰时,紧锁的房门忽然打开,她冲进雨里,如一只离弦的箭,稳稳地射入他的怀中。几天不见,她瘦了,花容月貌已显苍白,而他,亦憔悴不堪,胡茬长了好长。

心痛,落泪,然后,紧紧相拥。

她的世界已经容下他了,可是,他的世界呢?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娶一位乡村女孩为妻吗?不,他们当然会反对,以他们的权势和人脉,儿子回城是早晚的事,他应该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城市女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爱情蒙蔽了双眼。

他写信给父母: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铿锵有力的一句话,挡住了父母所有的责难,快速结束了这场拉锯战。

他们的婚礼简朴而温馨。一间山洞就是他们的婚房,学生采来鲜花,将山洞装饰得如同仙境。她穿着大红的新娘服装,艳丽如清晨的阳光,将整个山洞照亮。

他们在这里结婚,生子,聊天,读书,和许许多多的夫妻一样,过着柴米油的平凡生活。只是,很多人这样的平凡会被打破,因为有人回城,过上全新的生活,从而把乡下的日子割舍得一干二净。

那段时间,她也害怕,怕他一去不返,只留她和孩子孤苦无依。可是,他怎么舍得呢?在城里安顿好,就立即接了老婆孩子,一家人重新团聚。

他开始穿光鲜的衣服上班,而她什么都不懂,像一只迷路的蜜蜂,嗡嗡地乱转,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他教她坐车,教她买菜,教她用煤气做饭,教她为人处世,如教一个刚刚成长的孩子。

不管他多么有耐心,有些东西,她就是永远也学不会。看着她惊惶失措的眼神,他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她本来是山里一朵清香的野菊花啊,只有在山里,才能自由地舞蹈,而他,却将她连根拔起,移植到钢筋水泥的都市,在不适合的土壤里,她只会慢慢地凋谢啊。

他放弃城里的工作,和她携手重新回到山村。

他们在山村里一待就是50年,从青春年少到鬓角斑白,一刻也不曾分离过。似乎,太完美的爱情惹老天嫉妒,居然让他们在晚年时,双双患上失忆症。很多人,很多事,他们都慢慢地不记得了,记不清儿女的脸,记不得吃过的饭,甚至,记不得回家的路。

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却记得彼此。他们每天牵着手在山村小路上漫步,一刻见不到她,他就会拉着旁边的人问个不停;他常常因为忘记身处何处而发脾气,而她总是跟着他一起发脾气;心情烦躁时,只要一看到她,他立即眉开眼笑,叫着她的名字,紧紧拉着她的手;她不吃饭时,他只要一出现,她立即欢天喜地地拿起筷子......

这一幕幕常常看得旁人忍不住落泪。他们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两颗相爱的心却紧紧相连,创造了这世间的奇迹。就算忘记全世界,也会把你深深记心里,这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

事业 爱情篇

这是爱情吗?这两天我一直在问自己?应该不是吧,我这样不确定地说。

这个男人,我甚至还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竟会砰然心动,竟会和他一直通短信,一晚九十多条,而且好高兴好高兴,心跳,脸红,兴奋,激动,好像恋爱的感觉。

我们不过见过两次面,而每次我都没有正面看他,更记不清他的样子,甚至在脑子里都没有一个大概的印像。可是他发来的短信竟会那么让人心动,让人甜蜜,让人依赖。我们只通了两天的短信,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他一样,大脑已经不受控制,竟然已不能静下心来。

当我想他的时候他就会有短信过来,我觉得这是心灵感应。他说他生气我就会觉得他真的生气,他说他喜欢我就觉得自己能感觉到他有多喜欢自己。甚至想过真的就把自己这一生托付给他,幻想起在一起的日子。当我假装据绝他,告诉他原因是我不能再经受第二次感情的伤害时,他见我说得情真意切,发过短信来告诉我是他不好,是他心存不良,他喜欢我却爱不起我,只希望和我保持情人的关系,到结婚,甚至到以后。我看了这短信没有很伤心,也没生气,反倒觉得他很坦诚,让我没有陷进去。

第二天特意找个借口去见他,他发短信说有点不好意思见我了,像以前一样接待我行不行?我在心里笑笑,只想知道这个让我心动的男人是什么样子,而且我的底气也不足啊。我们的见面三十秒也没到,但这次我却看清了他的样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至少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样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着自己这两天的感觉,觉得不可思议,那怎么会是我喜欢的类型呢?自己怎么会为这样的男人心动呢?可是不知为什么还在冥冥中期盼着他的短信,果真他的短信就发来了。

昨晚有点感冒,在床上想自己是不是非常渴望被别人爱才会这样子呢?可是当初海涛那么喜欢我,那么追求为什么一点不心动呢?甚至还有一丝烦感?而这个比我大八岁的男人有什么好呢?长得又那么丑?

我知道自己和他没有以后,却很奇怪这种感觉是为什么?是哪根筋搭错了,还是心中就有那么一点不安份呢?还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安份,只是有人更会把持自己,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现在好像还在等他的短信,我知道他每天12点才回到家里。这是爱情吗?两天的爱情?一种不会长久却真实存在过的爱情?

事业 爱情篇

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度过他唯一的一次南方假期。

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条脏脏的白色棉布裙 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 吗。

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

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温暖的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笑容烂漫无邪。

她生日的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他说,你要相信自 己,有一天,你会象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

喧嚣的站台上,他把头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问他,如果我长大 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火车已经开动。他微笑着哄她高兴,他说,可以。

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上。

那一年,她是8岁。 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回到过南方。

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划地告诉他,她和小狗的生活。

他从来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上面写着祝小乖和 小蓝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字。 3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 虽然我知道我不会有蝴蝶的翅膀,可是一定会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相见。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黑色的 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他问她,你喜不喜欢祺。她说,祺美丽优雅, 是个好女孩。然后,在明亮的阳光下,她就微笑着看着他。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如水倾泻。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他只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他在恍惚的激情中,迷糊地说,可以。

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后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也接出去。

他辞退了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准备打发掉在国内的最后日子。

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lu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她说她很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准备放弃学业,来北京工作。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

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一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

他把blu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在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看你。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 但不嫁人。她依然写信给他,一封又一封。

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

他一去就是5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准备再回国发展。

在bul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过去苍白而清瘦。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

可是我生病了。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以嫁你。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眼泪回答她,可以.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了。

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

然后她要他把家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

每年两张,已经16年。

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头发上。她问他,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他说,可以.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来交换她的笑容。

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事业 爱情篇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blacktown(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xxx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xxx老太没有反对,老头看着我,轻轻点头:xxx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xxx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xxx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xxx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xxx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xxx

xxx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xxx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xxx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学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事业 爱情篇

那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把他们赖以生存的服装厂化为灰烬。随即,他们跌入了生活的最底层。

那些日子,她心灰意冷,终日以泪洗面。可他,却故作轻松地安慰她,怕什么?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

她明白,他说的“从头再来”,就是像当初那样,到街上摆摊卖衣服。

虽然她不想去走旧路,可生活却不容他们多加选择。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街上摆起了服装摊。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隔着两百多米,东一个西一个地摆了两个摊。他卖男装,她卖女装。

为了相互照应,他们约定:如果谁先卖完了当天的衣服,就去给另一个人帮忙。如果卖不完的话,就在摆放衣服的木架子上高高地挂上一件衣服,好让另一个人看见。

然而,直到真正摆了摊,她才发现,现在街上的服装摊到处都是。她一天只能卖出几件衣服。每天晚上回家,他总会安慰她,让她不要着急,说他的衣服其实卖得也很艰难,每天都要等到天黑,才好不容易卖完。

她相信他的衣服卖得也不顺利,因为每天天黑前,她都看见他那边的木架子上挂着一件用来做信号的衣服。这样她就不会因为觉得自己拖累了他而负疚。当然,这些她从来都没有告诉他。

渐渐地,他们的服装摊有了起色。他们的日子,也如临近的春天,有了暖暖的希望。

一天下午,有一个人看中了她这里的一款女式外套,预订了200件,还当场付了订金给她。

这可是她重摆服装摊后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她想无论如何,今天也要早些回家庆祝一番。她看着200米外,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还挂着衣服,心里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她顺着墙根,悄悄地朝他走了过去。然而,在离他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她却一下子停住了脚步。除了眼睛里不断地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她,什么也做不到了。

她看到,凛冽的寒风中,他只穿着贴身的毛衣,在原地不停地跳跃着,而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有一件衣服高高地挂在那里。

那件衣服,是他的外套。

事业 爱情篇

她是富家小姐,他是个打工仔,她爱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他摇头,因为不愿意高攀。

她追的紧,他便逃了。因为怕她的执着攻破他最后的防线。她还是追了去,抛弃了一切。

再次相见的时候,她哭着说:“我和父母闹翻了,现在分文没有。”

他想也没想就把她楼在怀里,听着她无助的哭声,他的都心碎了。

末了,他把她送回了家,交给了她的父母说道:“她是一朵温室的花,我虽然有能力让她在我的世界活的璀璨,可是我不忍让她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因为我爱她。”说完他走了。

然而他的话感动了她的父母,她的父母叫住他,重新把她的手交到了他的手里说:“你爱她,我们也爱她,所以更不能让她失去挚爱。”

相爱是最美的旅程,在这趟旅程里,你可以是穷光蛋,也可以富甲敌国,但是你只要付出真心,就能达到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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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暖的声音

大四那年,他们相爱了。他们爱得很深,一个发誓今生非你不娶,而另一个发誓今生非你不嫁。

但很快的,他们就面临着毕业。她生活在城市,而他则长在乡下。多少大学里的爱情,就因为最终的天各一方,而成为一场春梦。但他们没有气馁,而是互相打气,说要坚守这份纯真的爱情。

毕业后,她回到父母的身边。临走,她劝他,跟她一起留在城里,她的父母可为他安排好一切,她的父母都是高干。但他拒绝了,说他要一个人去南方,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自己,然后再回来娶她。

南方虽好,但那儿的人才多如牛毛,一连几次跳槽,他都没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渐渐地,冬天来了,他的心情也随着寒冷的来临而日益悲凉。好一段时间,他常一个人踯躅在深夜的街头给她打投币电话。她总是温柔地听他诉说,鼓励他,再说些甜言蜜语的情话。每次,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他的心头便豁然开朗。

又一个夜晚,天空飘起细雨。小雨缠绵,他想起了一个人在外漂泊的孤单,想起了一次次的失败,想起了家中的父母,想起了天各一方的她,禁不住热泪长流。

飘雨的大街,寂静无人。他来到投币电话亭前,拨下那个熟悉的号码。

电话通了,她说:xxx我正坐在床上看书等你的电话哩,没想到你真的打来了!xxx

一股暖流涌上他的心头,他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xxx这几天,天气反常哩!你那里呢?xxx

xxx很暖和,今天是大晴天呢,你是不是很冷啊?xxx

xxx嗯,有些。xxx

xxx那你把话筒放在胸口上,我给你呵口气,让你暖和暖和!xxx

他果然听见了吹气的声音。从前在校园里,她对着他易生冻疮的手,总是这样呵气给他取暖。

呵了好久好久,她说:xxx回吧!外头冷,别冻坏了!xxx

xxx不,现在我不冷了。我手里有一大把硬币,不打完,我是不会走的!xxx

然后,就是他们两人的絮絮叨叨。电话打完,他呵呵一笑:xxx这下,我该走了。xxx

很静很深的夜里,躺在床上的她,浑然不觉千里之外的细雨,而电话亭外,那个跟她聊天的人,全身都已湿透……

第二年春天,他的事业开始转机了。就在那个春天,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新婚之夜,她问他:xxx你爱我吗?xxx

xxx爱。xxx他说,xxx在南方那段难熬的日子,你知道我靠什么支撑吗?声音,是你的声音。整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我一直都靠你的声音取暖。是你的声音,给了我生命里的阳光,让我一生一世都离不开你。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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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多年的妇产科医生,我诊断过的病例不计其数,然而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那天早晨,我刚上班,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了进来,男人个子很高,眉宇间流露出一股气定神闲的表情;女人有些清瘦,脸上洋溢着一丝温暖而满足的幸福,两个人手挽着手,不时地窃窃私语,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从他们的衣着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看,就知道是一对受过教育的年轻人。

他们五年前结的婚,两年前开始计划着要个孩子,可不知为何却总也怀不上。我问了问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日常的生活规律,开了张单子让男人去做化验,同时给那女人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开了张b超单,并告诉他们明天来看结果。

第二天下午快到下班的时候,我正收拾着桌上的东西,那男人来了,他先是礼貌地道了歉,解释说因为接待客户来晚了。我请他坐下来,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坐到了椅子上,双手放在两腿间,十指不安地绕动着,看得出他有点儿紧张。

“医生,我们还能有孩子吗?”他一脸虔诚地望着我。

“化验的结果显示,你是正常的,你爱人属于幼稚型卵巢而且伴有先天性子宫畸形。”我平静地说。

“您说得这么专业我不太懂,我只想知道,我们还有怀上孩子的可能吗?”那男人探起上身,惶恐地望着我,眼睛在我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我努力笑了笑,说:“虽然现代医学的发展使一些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由于你爱人的病症是先天性的,因此怀孕的可能性很小,你要有思想准备。”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男人就跌回到椅子上,脸上的痛苦清晰可见。

我正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几句,他又一次探起身,猛地抓住我的手:“大姐,求您点事儿,帮帮我好吗?”我本能地想抽回手,惊恐地望着他。

“对不起,大姐,我有点激动。”那男人松开了我的手,两手在口袋里翻找着,像是在找烟。

我看了他一眼,他意识到了什么,抱歉地笑了笑,双手又搅到了一起。

“大姐,不瞒您说,我和爱人是大学同学,五年前她放弃了城市的生活随我来到这里,那时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那男人喃喃地说着,像是对我,又像在自言自语。我冲他点了点头,同样是白手起家的我,对从农村走出来寄居城市屋檐下的学生的艰辛深有感触。

“大姐,请您在诊断书上写上是由于我的原因怀不上孩子,行吗?我求您了!”那男人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愕然,愣愣地看着他。

“我爱人跟了我九年,她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我,我不希望她的下半生在自责中度过……”

男人哽咽了,他把头扭向一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我默默无语,开出了我从医二十年来的第一张虚假诊断书。

当我在那男人的名字后面写下“精索静脉曲张”几个字时,眼里涌出泪来,因为那一刻,我突然读懂了真爱。

事业 爱情篇

蜗牛将整个身心,蜷曲在螺壳里,那艳丽的褶皱与蓓蕾的花边是独一无二的裙摆。

而蜗牛拥有它,如同拥有独一无二的爱。

注定一生为爱跋涉,不管山高路远;注定多少青春美丽的故事,都只能深埋在心中。

爱情无影无形,总让人感动不已。而蜗牛爬上窗棂后,如月光抚摸的咝咝声,足以抒发恬静的内心,穿透情感敏感的神经。

可月亮,代表不了相思和爱情,代表不了浪谩和永恒。惟有蜗牛,在流尽最后一滴血后,才和爱情一样的透明。

蜗牛有爱,就像真实的心灵,即使剖解来看,也十分坦然与纯真,没有半点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

世上最持之以恒的寻爱者,是蜗牛。

即使,夕阳背过脸去,在弯月的安抚下,仍勾起了万物一生的痴情;夜风吹开一溜庄稼,田鼠亮亮的眼睛与蜗牛打了个照面,旋即闪进了自己的洞穴。而所有相爱至深的蜗牛都愿意自己丰满戓完美起来,让爱的旗语一路向前。

尽管,蜗牛倾吐衷语时有些木讷和矜持,但它的爱情持久、真实、美丽而伟大。

从心灵走向心灵,也许就是爱情的一条路。

虽然每一缕阳光都点燃深沉的渴望,每一个春天都生长纯情的相思。但爱的歌吟往往会被岁月中伤,有时却唤不回满天的星光和月语,爱情可以有煎熬,但不该有遗憾。唯有对爱不懈地追寻,才可触摸到爱的心弦。

为爱,蜗牛于是在纷杂的人世便有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标杆。

有一天,一只鹰戏问蜗牛:“西谚说‘能攀上金字塔的,要么是雄鹰,要么是蜗牛。’你行吗?”

当坚韧不拔的蜗牛爬上金字塔顶、用毅力征服了雄鹰后,从此鹰再也不敢蔑视爱的力量了。

地球上仍不太平,仍不能沉浸在祥和、情和爱之中,人类何时能够感受到手牵手、肩并肩的生命芬芳?像蜗牛一样,让醒悟的爱充满世界,并超越灵魂的境界。

那么高爱之塔,攀顶的总是人间真情;那么多永恒的石头,舞蹈在河流纯净的腹内。隔着空阔的水面,蜗牛回首曾经的脚印……

爱,是否只属于坚贞不泯的心灵?

爱,是否只属于祥和纯洁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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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带走的钥匙

他和她在火车上偶遇,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的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的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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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剥夺眼泪的故事

有人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不否认。通常只是摇摇头,掩齿而笑。

她的确是个傻丫头。

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孩,不过有些笨。笨到只会付出,而不要求一丝回报。

她有一个很普通的男朋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他不帅,也不高,家里没有钱,而且,是个街头小无赖。

1年前他甩掉了她,而她只是默默承受。他走的时候她对他微笑。她说,我会等你回来。一直等。

她真的一直在等。

1年后,他回来了。悄无声息的。

他给她打了电话,说他和父母断绝了关系,没有地方住。于是便来投靠她。她欣喜若狂,匆忙收拾了一下屋子,等待着他的到来。他来了。1年不见,他似乎经历了太多沧桑。她看着他,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而他只是拍拍她的头,笑着对她说,我们同居吧。她呆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那天晚上,他们发生了关系。

第2天,她替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从他的皮夹里掉出了一个女孩的照片。一个那么妖艳的女孩,眼睛暧昧得让人迷惑。他看到她,走过来说,这是我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她突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她涨红了脸,望着他。但这只持续了短短几秒,她有立刻恢复了往日乖顺的模样。她说,很完美的女生。他又笑了,随即走过来搂住她,说,再怎么完美,都比不上你。你知道吗,分开的这1年,我好想你……瞬间,她几乎被他的情话融化了。她只想躺在他怀里,永远。

他想要的,她都会给他。她不知道她对于他来讲到底是什么。她以为他很爱她,然而她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因为那天晚上,她问他,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人?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迷迷糊糊的对她说,你,伴侣吧~她喃喃自语到,伴侣,是吗……她想,好象真的是这样,和他同居这么久,他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她又想,如果我真的爱他,就要让他得到满足。

那一夜,她倔强得不肯流出眼泪。

他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她为了支撑他们的生活,不得不放弃掉学业,外出打工。

她去酒吧当服务生,很快,就成为一个有钱老板眼中的猎物。那一天,公司老板问她说,你愿意和我共度一夜吗,我会给你丰富的报酬。她很果断地拒绝了老板。但过了几天,由于家中实在经不起他无休止的挥霍,她只得答应了老板的要求。走之前她给他做好了饭,留了纸条。她希望他可以原谅她。老板果然不食言,翌日一早就留了一张支票给她。二十万元。她看着那张支票,眼泪像流水一样倾泻。她拿着支票回家,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家里没有人当她正想出去找他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她打开门,看到他正搂着一个妖艳的女孩。那女孩,正是他皮夹中照片上的人。他看到她,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松开那个女孩的腰。他对她说,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呢。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她问他,你在做什么。他说,你逍遥你的,我逍遥我的,咱们两个扯平了。她对他笑,说,好吧,那你进来,我顺便招呼我们的客人。都进来吧。那女孩察觉到了三个人之间的尴尬,婉言拒绝了她,跑掉了。他看着她,对她吼到,你到底在发什么疯!?她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问他,你吃饭了么?他没好气地回答她,你做的那也叫饭!?给狗吃好差不多!然后转身走回了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然后把那张20万的支票从卧室门缝里推了进去。她知道,她不可能生他的气。因为她爱他,她要忍受他。那天晚上,她在卧室门前哭了一夜,也想了一夜。她希望他能够在半夜出来看看她。可是他没有。她失望了。

翌日,他醒来,正在埋怨她怎么没有给他做早饭。他突然发现不见了她的身影。只有一张二十万的支票,和一张被眼泪浸泡过的字条。她对他说,抱歉,我已经尽力而为,但实在无法成为你需要的角色,我只能选择离开。我不会去奢望你再为我做什么,只希望你好好活着。那二十万留给你,就把它当成我最后的心意。他却只是把这张字条当作了一个玩笑,揉了揉,扔进了垃圾桶。

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了重物落地的声音。随即而来的还有人们的惊呼声。他跑过去看,只看到她倒在了血泊之中。他不知道,其实,那是心碎的声音。

她的葬礼显得很落寞。她是个孤儿,从小就没人疼,也没什么朋友。人们把她葬在了公墓。有人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依旧不会反驳,只有那张黑白照片上的笑容告诉大家,她对她做的一切都不后悔。她的确是个傻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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