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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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篇一

北京2022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考试取消通知

2023年天津高考艺术专业统一考试防疫和安全须知

2022年山东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区调整通知

浙江2022年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退费确认入口

2022年天津安全城乡出版统计资格考试重要提示

天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篇二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登录关注健康码状态。每日自行检测体温,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前下载“天津数字防疫”app进行注册。

3.考生须于每周考试考前7日开始登录天津职业资格考试流调管理小程序(https:///o/tjkaoshifangyi),如实填报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并须每日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及其他信息更新后再次提交。

4.所有考生入场时均须提供本人考试当周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天津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流行病学调查表》无异常的在常规考场参加考试。本款要求适用于所有考生,对第5、7款所列的考生同样适用。

5. 每周考试考前7日内自外地来(返)津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于“抵津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抵津第三日实施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相关考生每周在考试入场时须提供有效的第一次“落地检”和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请相关考生务必安排好来(返)津时间并按要求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避免因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而影响考试。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情形如下:

(1)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含“复阳”患者);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但离院(舱)后未满7日的人员。

(2)考试时为疑似病例(含核酸检测阴性尚未排除人员)。 

(3)考试时未满隔离周期(仍处于隔离状态)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关联高风险人员。

(4)考试时未满隔离周期的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及不符合入境防疫标准的澳门入境人员。

(5)考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处于高风险区的人员。

(6)考试时处于闭环管理状态或脱离岗位未满5日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天津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8)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卡”人员。

(9)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人员。

(10)其他纳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含同户同室)、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等情况的人员。

7.不属于第6款所列情形,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可以自由流动,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本人考试当周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最后1次须为本人考试当周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具体情形如下:

(1)考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低风险区或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处于低风险区的人员。

(2)考试前7日内具有澳门旅居史的人员,且符合入境防疫标准。

(3)考试时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人员。

(4)考试时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5)考试前7日内具有发热(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人员。

(6)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满7日未满28日的人员。

(7)考试时为离开高风险区、重点疫情地区未满7日的人员。

(8)其他需要核酸筛查的人员。

本次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http:///jsdw/rsksw/),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防疫要求

天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篇三

1.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考试当日至少应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考生凭下列证件、材料,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2)天津健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5) 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落地检”(每周考试考前7日内自外地来津或返津的考生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材料。

(6)《流行病学调查表》,每场考试上交1份,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http:///jsdw/rsksw/)的有关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机构、考点所在区有关部门和市教育两委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后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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