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汇总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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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让员工有效利用图书和资料,防止资源流失,特制定此制度。

修试所现存图书和资料。

指修试所内归档的技术资料和各类期刊、杂志、报纸等供多人浏览和使用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资源。

(1)图书管理员

a 负责将新图书、资料入库分类、登记、建档。

b记录及管理图书借出、归还情况,并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c 定期检查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借用者归还书籍或资料。

(2)借用者(修试所全体员工)

a 维护书籍的完好、整洁性。

b 遵守图书借用、归还制度。

(3)单位负责人

审批《图书购买申请单》。

(4)相关财务报账人员

对所需报销的书籍发票进行确认并办理转账手续。

5.1 图书及资料的购买、订阅

(1)技术、规范类等相关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交技术专责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生技、安监、党办等)统一购买。

(2)单位自行购买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书籍采购负责人购买,图书管理员凭批准的《书籍购买申请单》核查后办理入库手续。

(3)自行购买的书籍入库后采购人凭确认入库的书籍发票,根据公司报销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

5.2 图书馆管理

(1)图书及资料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

(2)新闻时事类报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处理;专业类图书及资料必须分类、登记、建档,并且及时维护图书资料清单。

(3)有新书或新资料入库时,图书管理员以电话或在公开栏的形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可以借用。

(4)图书管理员必须使所有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获知图书及资料信息。

(5)图书管理员定期检查和记录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将到期书籍的借用者,并通知归还时间及书籍名称。

5.3 借用和归还

(1)除软件和电子文件外的图书及资料必须进行借用和归还管理;

(2)员工需要借用或归还图书或资料者,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即可办理。

(3)每人每次最多可借用图书五册(特殊情况除外),最长借期1个月。

(4)借用期满后应归还,或者办理续借登记,续借不得超过2次。

(5)未办理续借且过期不还者,则不可借用其它图书和资料。

(6)借用者必须爱护图书及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相关办法处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二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礼貌的场所,应时刻持续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务必在一天内归还。

4、持续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群众学习场所,提倡礼貌阅读。应持续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职责,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能够以适当方式提出,也能够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职责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职责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职责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持续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用心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带给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用心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忙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带给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三

为确定加强社区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本书屋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 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书,则由遗失者去物管服务中心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 一般图书按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图书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实用价值高、不易够到的书籍,按其现价五倍赔偿。

2、 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5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10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4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社区书屋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图书管理员签字的收据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其相关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经社区工作站同意,吊销其借书资格。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四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漏、防霉、防蛀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壳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时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五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六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七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八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

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九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十

一、读者凭工作证方能在社区书屋免费阅览。

二、为有利于社区书屋的管理,读者不得带任何包、袋(包括塑料袋、牛皮纸袋)、雨具等入室。

三、社区书屋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

四、进入社区书屋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书屋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不得在社区书屋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

六、书屋内全开架的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

七、书籍禁止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书屋。

八、爱护书屋内书刊资料,如有破损、污损、划线、撕页等现象,按书屋赔、罚款相关规定处理。

九、社区书屋陈列的书刊,一般不外借,仅供书屋内阅览。

十、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对读书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1、书刊一次限取一本;2、工具参考书一次限取1-2本;3、报纸一次限取1钟报纸。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十三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工图书室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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