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支部建设五化(优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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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建设五化篇一

党支部“五化”建设要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总体目标,按照“夯实基础、巩固提升、全面达标、分步实施”总体要求,全面开展,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到2018年底,全镇3个示范党支部;到2020年6月前,全镇所有党支部达到“五化”建设标准,为加快建设新鸾山,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全面摸底。广泛开展自查摸底,认真进行分析研判,逐级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有力措施,为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业务培训。镇党委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党务骨干专业化能力。

(三)示范带动。认真研判自查摸底情况,按照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党支部作为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安排联点党员领导干部,整合各方力量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示范创建。

(四)整体推进。在尽快创建一批示范党支部的基础上,要切实巩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统筹推进,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平、整顿后进支部,切实变“盆景”为“风景”。

(五)考核验收。2018年底,全镇3个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进行验收,县组织部将会抽查,验收合格后,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6月前,镇党委对16个村(社区)党支部进行考核验收,市县组织部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各党委班子成员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所联系的支部抓起、从软弱涣散党组织抓起,带头办点示范,统筹协调推进。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对标“五化”标准,列出任务清单,将责任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示范支部。镇党建办是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五化”建设各项部署落实见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完善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总结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我市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的影响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将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情况纳入村党总支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季度检查、年终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镇党委将在每季度党建考核中予以重点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工作实效。把党支部“五化”建设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结合起来,同党组织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党支部“五化”建设扎实推进,做到常抓常新、常态长效。

支部建设五化篇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建设,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株洲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株洲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在全镇全面开展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五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党支部“五化”建设要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总体目标,按照“夯实基础、巩固提升、全面达标、分步实施”总体要求,全面开展,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到2018年底,全镇打造3个示范党支部;到2020年6月前,全镇所有党支部达到“五化”建设标准,为实现美丽富裕幸福石羊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全面自查。各党支部对照相应建设标准,广泛开展自查摸底,认真进行分析研判,逐级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有力措施,为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业务培训。镇党委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党务骨干专业化能力。

(三)示范带动。将黄家垅村第一支部、黄家垅村第二支部、八合冲村第一支部定为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安排联点党员领导干部,整合各方力量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示范创建。

(四)整体推进。在创建示范党支部的基础上,切实巩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统筹推进,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切实变“盆景”为“风景”。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过石基为组长、刘敏、李玉龙、洪涛、谭勇、文刚、罗悦为成员的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对标“五化”标准,列出任务清单,将责任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示范支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支部要按照《株洲市基层党建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及时总结完善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总结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我镇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的影响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将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季度检查、年终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镇党委将在每季度基层党建调查核实中予以重点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基层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党支部“五化”建设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结合起来,同党组织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党支部“五化”建设扎实推进,做到常抓常新、常态长效。

支部建设五化篇三

1.设置条件。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村,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村,可以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市区委批准,可以成立基层党委,受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村党委、党总支必须下设党支部。要加大在农村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等建立党支部的力度,按照便于开展组织生活、便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设置农村合作社党员、非公企业党员、老年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回乡党员党支部。

2.审批程序。新成立党支部一般由村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下同)提出建议方案,召开党员大会酝酿后,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党支部变更、调整或者撤销,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3.动态调整。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要对所辖村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在村党组织机构、人员变动时,都要根据实际,同步改设党组织,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应建尽建。村党支部人数较多或者分布比较分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4.按期换届。村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应当按期换届,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的,须按规定提前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延期不得超过1年。要建立和落实村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提前3个月书面发函提醒并督促做好换届工作。

5.班子建设。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党龄,新提名的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确保每个村储备3—5名后备力量。设党委(党总支)的村,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村党委(党总支)委员兼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及时纳入退出领导岗位到村任职工作范围,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每个村应配备1名35岁以下党建专干。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为主组织实施的集中培训,其他村干部由乡镇(街道)组织每年轮训1次。乡镇(街道)应建立村干部人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健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双述双评”等制度规定,督促村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的全年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村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村党组织书记的0.9倍和0.8倍确定。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应积极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6.第一书记派驻。贫困村、社情复杂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应派驻第一书记,其他村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派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主要从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单位中选派,做到精准选派、应派尽派。

7.巩固提高。全面实行村党支部分类定级管理,探索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定期对村党组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持续整顿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1.“三会一课”。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村党支部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明确专人如实记录,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情况,实行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2.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会议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步骤,结合党员积分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突破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将结果及时报上级党组织。临时党支部的党员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

4.谈心谈话。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每季度至少与联系村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1次,村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对受到处分处置、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应当及时谈话;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准备工作要做到“四个清楚”(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清楚、问题根源清楚、社会关系清楚、帮扶办法清楚),谈心谈话要做到“四谈”(谈党性原则、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情况、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5.主题党日活动。村党支部要将每月第一周星期五明确为主题党日,每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应固定开展主题党日,并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活动,其中,政治理论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等平台阵地开展,增强活动实效。

1.强化核心地位。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具有支持和保障这些村级组织依法依规按章程开展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 村干部管理。严格落实《株洲市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完善村干部“微小权责清单”、坐班值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村干部“一定二评三挂钩”、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机制。建立村干部请假制度,村干部凡因私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需向乡镇(街道)党(工)委请假。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每季度对上述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3. 党员发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落实《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注重在优秀外出务工青年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经济能人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村党组织每3年要发展1名党员,贫困村党组织每2年要发展1名党员。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按照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5个步骤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要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防止“近亲繁殖”“带病入党”“突击入党”。

4.党费收缴使用。村党组织每年1月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中收缴党费,并在《党费证》上如实登记,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要参照按月领取工资党员交纳标准收取党费。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并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

5.党员教育培训。村党组织要利用“每月必学”教材、“空中党课”教材、“村村响”广播和村级远教站点对农村党员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农业知识和农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农村党员每年应参加冬春训,全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6.组织关系管理。每名党员要纳入一个基层党支部,确保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要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更新支部党员的相关信息。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及违纪违法处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排查,积极推进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

7.流动党员管理。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流动党员,在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并登记造册。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失联党员积极查找、稳妥处置,确保每名流动党员信息清、去向明、不失联。

8.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搞好无职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每名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认领1—2个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向群众公布。

9.党员积分管理。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把党员日常履行岗位责任、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作为积分考核内容,年初制定标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10.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做到党员家庭发生纠纷必访、重大节日假日必访、有病住院必访、受到处分必访、生活困难必访。

11.服务群众。以党员为骨干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有帮扶能力的农村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名困难群众。拓展特色服务,通过结对帮扶、爱心帮困等方式,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有序开展社会化服务,运用各类政策和资源,大力发展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矛盾调解、公益慈善、文体娱乐、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2.服务乡村发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农村党员在精准扶贫脱贫、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履职尽责,在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作用。

1.自身建设制度。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积极开展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五好”村党组织创建活动。

2.议事决策制度。村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3.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承诺践诺、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征集群众意见、与群众谈心等制度。大力推广延伸到村民身边的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

4.管理监督制度。围绕集体“三资”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内务管理等方面,健全并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登记备案、档案资料保管保密、文明创建、综治维稳等制度,确保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党员应按规定向党支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5.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年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对上级财政补助之外的缺口部分,实行县级财政兜底,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建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确保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6.“双述双评”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7.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室外显眼位置集中设置党务村务公开栏,做到一般内容每季度更新、重大事项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至少要公开以下内容:学习贯彻上级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组成、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村务公开栏至少要公开以下内容:村基本情况;村下设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年度民生实事工作计划;政策摘要;村规民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扶贫资金项目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冬春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因灾倒房重建等人员名单及补助标准;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其他行业部门资金使用情况;村级项目实施情况;惠农补贴发放情况。

8.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制度。按照一事一收集,一月一整理,一季一归档的思路,做好党建活动(包括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培训等)、党员教育管理(包括党员学习记录、谈心谈话、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困难党员台账、流动党员名册、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党内组织生活(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自身制度建设(包括组织换届、党员积分制、村干部坐班值班、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冬春训、后备干部名单、“双述双评”、谈心谈话、党务村务公开等)和其他工作(村议事委员会会议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四议两公开”记录等)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做到资料完备、管理规范、整齐有序。

1.规划布局。根据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改革实际,盘活用好现有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坚决防止重复建设,避免服务缺位和资源闲置,不得搞超标准建设。确实需要新建村级活动场所的,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在村民居住集中的位置选址建设。要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一般不超过900平方米,防止贪大求洋和大拆大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不得新增基层债务,不得加重基层负担。

2.功能配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达到“八有三个一”标准[有便民服务站(50平方米左右)、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信访调解室(警务室)、计生服务室、村支“两委”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远教室)、邮政代办点(电商服务点、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一根国旗杆、一盏高杆灯、一处适当硬化的场坪]。积极引导村卫生室、农村小超市、小集(菜)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周围,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同时,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建有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做到“五有”(有场地、有设施、有操作员、有制度、有学用效果)。

3.风格标识统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到“六统一”(建筑设计、外观装饰、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统一)。活动场所装修应朴素、大方、庄重,大门两旁挂“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县(市、区)××镇(乡)××村(总)支部委员会”(白底红字)、“株洲市××县(市、区)××镇(乡)××村民委员会”(白底黑字)、“株洲市××县(市、区)××镇(乡)××村务监督委员会”(白底黑字)、“株洲市××县(市、区)××镇(乡)××村议事委员会”(白底黑字)四块竖标牌。党员活动室(会议室)设计要端庄大方、严肃整洁,设主席台,在主席台中间悬挂党徽,两侧分挂5面红旗。其他功能室标牌规格也要相对统一,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入党誓词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基本制度。

4.宣传栏设置。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栏设置,确保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着力解决村级宣传栏设置上普遍存在的名目繁多、风格不一、布点散乱、管理无序等问题。原则上,除省级相关部门规定必须设立固定宣传栏的外,其他工作应采取广播、新媒体或电子宣传栏等方式宣传。

5.网上阵地。结合“智慧党建”建设,加快村信息化会议室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党支部活动和为民服务工作可视化、纪实化管理。

6.服务阵地。村党组织要依托活动服务场所设立党务、政务、村务、商务、社会服务等服务窗口和岗位,实行全程代办、预约代办和上门办理,开展窗口化和“一站式”为民便民服务。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简政放权,扩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审批权限和受理权限。

7. 管理维护。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监管,明晰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处置程序,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和改变用途,严防公共资产流失。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保持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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