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务年度结算通知 财务结账的通知三篇(优秀)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年度结算通知 财务结账的通知篇一

年终将至,一年一度的财务结算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能够做好本年的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年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的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星期一)。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务必在12月19日以前,将尚未报销的各种票据及年度内需支付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报销和结算手续。12月20日(星期二)将停止报销工作,财务处将进行年终结账、转账等财务结算工作。

二、对各类尚未结算的借款,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清理,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核销的暂付款项,请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财务处。

三、校内单位之间发生的费用,务必在年底前办理结算手续。

四、请各二级学院主管财务的领导安排有关人员按照年度下拨的预算指标及时与财务处核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望教务处、研究生院、台港澳中医学部、国际学院学办,以及各二级学院及时与财务处核对,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保证学校年度预算的完成。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算[20xx]18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项目预算和上交结余资金的通知》(教财司函[20xx]392号)文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对已经发生的项目支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结算。特别是20xx年及以前年度拨款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财政捐赠配比资金、人文社科类及其他教育部批复的项目经费,均应在12月19日之前执行完毕,如有经费结余,教育部将按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除此之外,今年教育部追加拨付的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也应加快支出进度,以免影响以后年度经费划拨及经费支出。

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课题、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重点学科等)按照科技处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办理结算业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按照教务处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办理结算业务。

七、全校各材料库请于12月19日前结账、盘库,于20日起与财务处核对账目,23日前将库存材料结存情况及年终盘盈盘亏表上报财务处。

八、20xx年12月20日至31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票据,必须在20xx年寒假前结算报销。对于超过规定日期或未能及时办理资金结算的单位和个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年度结算通知 财务结账的通知篇二

20xx毕业班生:

毕业结算即将开始,为了让各位同学有序、快速、顺利地完成毕业结算(6月23-24日),不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请同学们于6月13日后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中的欠费金额在6月16日前向“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以6月13日后的金额为准),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取所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资料费、电费等),学院财务处将于6月17日统一进行银行划扣。尽量避免于结算当天到财务处排长队进行结算,如果遗失补办了工行卡,请于6月10日前至学生服务大厅办理重新登记卡号。

财务处将于6月15日将该退的款项退回到学生的绑定工行卡,并将于6月17日划扣所欠费用,请注意绑定工行卡的正常使用和足额。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互相知照。谢谢!

学院财务处

20xx年5月26日

财务年度结算通知 财务结账的通知篇三

公司各销售业务人员:

公司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新制订的销售制度,为了明确费用界限,要求相关销售人员做好如下结算工作:

(1)凡是20xx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所有销售费用单据要求在5月30日前全部到财务结算完毕,过期不再结报。

(2)凡是20xx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销售方面的所有费用及提成将严格按照新销售制度规定执行。(对以前的老项目合同发生的延续销售费用需要单独报董事长核报)

(3)要求财务人员必须为每一位销售业务人员单独立户、分清核算、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沃得格伦中央空调公司财务科

20xx.5.01

声明:准根文档网所有作品(图片、文字)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aiz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