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精选六篇)

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篇一

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地怀念。在《背影》中,一位父亲对儿女至深的爱,在朱自清笔下却溢着独特的伤感。父亲家境贫寒,又遭突变,却依然像每个父母一样默默地关爱着儿女。特别是在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深深地烙在我每个人的心中。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每个周末,我要去外面读书,爸爸总是风雨无阻的送我,我总是看着他那开着车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远去,但我知道,他总是在我走了几步时离开的,他看着我进学校的背影。我们会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但都透露出对对方的爱,就像朱自清和他的父亲一样。

背影,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无论是大是小,是崇高是卑微,都凝聚了乳交融般的真挚情感,那是自然赋予人类最美的情感——爱!

背影,在我们的心头荡起那爱的柔波,一圈又一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母亲,在犯错是包容,在失落时陪伴,在落泪时安慰,但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父爱,没有华丽的修饰,没有张扬的表现,但却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鼓励我们!

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篇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我读了李绅的杰出代表作《悯农》,这首古诗让我深深地了解粮食是来之不义的,让我懂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粮食,爱惜粮食。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个不珍惜粮食的人,就是我的小表妹,平时在吃饭的时候总是吃一半掉一半。每次都要浪费很多,我每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跟她说,她都会毫不在乎的说:“浪费这一点没关系”。

有一次,我又看见她在浪费粮食,我马上说道:“妹妹呀!你现在吃的香喷喷的白米饭可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呀!每一粒白米饭呀,都饱含着农民伯伯辛苦的汗水。他们顶着炎炎的烈日,不顾肚子叽喱咕噜地乱叫,坚持给庄稼锄草、浇水、施肥,身上的汗水啪哒啪哒不停地滴进泥土里。你呀,以后不要再浪费粮食了。”“姐姐,我……我以后一……一定不会再浪费粮食了。”妹妹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

粮食是用农民伯伯辛勤的劳动换来的,它凝结着无数汗水。作为祖国花朵的我们,不要让农民伯伯的汗水和辛苦白白浪费。来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去珍惜粮食,爱惜粮食吧!

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篇三

我刚看完一本书,名字是《兔子坡》。兔子坡上有件兴奋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新人家来了。小动物都不停的去试探那家人是否是好人,然后它们也接来了阿那达斯叔公一起来观察。在这过程中有人判断他们是好人是因为,他治好了小乔奇的腿。也有人判断他们是坏人,是因为小乔奇突然不见了,都以为是那家人干的,但其实那是在治疗小乔奇的腿。最后那家人非常善良,把自己的菜地分给了小动物们一半,让它们品尝到蔬菜的香甜,小动物们都认为它们是好人。他们的菜地也没有被动物给糟蹋破坏,田鼠帮它们松土,小松鼠和小老鼠还帮他们捉了糖蛾,最后菜地大丰收了。

看完书后,我觉得人与动物之间要互相帮助,不要欺负弱小的动物。我们应该爱护动物,动物反过来也会帮我们。动物和人就是好朋友,这样大自然会更加美好。同样的人和人之间更要好好相处,互相关心,我们生活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友谊是一种力量,它会让人变得更快乐,更坚强;友谊是一种魔法,它会让人千辛万苦的去寻找它;友谊更是一种无色无味的东西,可它就像空气一样,让人们离不开它。这个寒假,我就读了一本书,叫《寻找黑骑士》,也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谊的力量......

故事主要讲的是:故事的主人公笑猫有一位非常美丽优雅的妻子——虎皮猫,他们还有三个孩子,分别是胖头、二丫和三宝,而笑猫的老朋友老老鼠,最喜欢三宝,总是想接近三宝。

一次在小树林里,小猫们开了一个“交友会”,大家可以交到好朋友,而胖头交了一个只知道吃的朋友;二丫交了一个很潮、很时尚的朋友;三宝交了一个很勇敢,却没有孝心的朋友。过了一段时间,小猫们都发现了自己交到朋友的缺点,纷纷跟自己的朋友“绝交”,而三宝想起了自己在那次地震中认识的搜救犬黑骑士,于是三宝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黑骑士。于是,笑猫、三宝、球球老老鼠开始了“寻友之旅”,他们分别找到了住在北郊的自卑并爱撒谎的黑狐、住在南郊的势利眼黑狼、住在东郊的忘恩负义的黑狮。这样一来就只有东郊没有去过了,他们最后找到了黑骑士,只不过他现在担任调琴师的导盲犬一职,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宝和黑骑士在中秋节相认了。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有很多感悟,比起三宝,我很惭愧。三宝愿意千辛万苦的去寻找朋友,而我却和朋友吵了架,连个错都不愿意认。记得有一次,我和我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出去玩,我们来到了未名园放风筝,那时候是春天,天气也很好,所以放风筝的人很多,我拿着风筝在那里放,她在旁边拍手叫好,最后风筝越放越高,可是跟别人的缠在一起了,我想把它们分开,可是怎么也分不开,最后还把我们的风筝线弄断了,风筝摇摇晃晃的挂到了树枝上。我们两个为此大吵了一架,谁也不理谁,后来我想了想,这件事情我也有错,风筝毕竟是我弄断的,于是我打了电话向她道歉,最后我们两个和好如初。

我以后也要向故事中的三宝学习,不那么轻易地就放弃一段友谊,争取让我和每个朋友的友谊都能地久天长!

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篇四

弗朗西斯·培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哲学家,被马克思誉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而他的《随笔》,篇幅虽不长,但短小精炼的文字却拥有振聋发聩的力量。

谈死亡

大多数人都惧怕死亡,我也不例外。其实一位言者说得对:“死亡的声势比死亡本身更恐怖。”死亡本是一瞬,但死亡前的呻吟、面无血色、亲朋哭泣等却让死亡变的恐怖。

但像凯撒大帝等英雄豪杰,他们对死亡却看得很淡,死亡临近还能面不改色。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拥有一个伟大的人生。还有一些人,他们不畏惧死亡,因为他们死在追求伟大人生理想的路上,他们死而无憾。所以我们也要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大胆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和所热爱的东西,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死而无憾。

谈人的天性

人的天性是很那消灭的,只能用习惯来将其改变和抑制。培根在这篇随笔中交给了我们一些改变天性、养成习惯的好方法:我们给自己定的任务不能太难,也不能太简单,有时我们可以循序渐进,有时也可以立即而彻底地改变坏习惯,或者走到与坏的天性相反的极端。

同时养成习惯不能一鼓作气,要有所间断。可想要彻底铲除一个恶习不是那么容易的,有时在不经意间人的天性就会暴露出来。所以为了彻底铲除恶习,我们可以消除恶习的引诱,或经常和它亲近,从而使它不起作用

人的天性对人的影响非常大,但一些卑劣的天性也是根深蒂固、难以铲除的。所以养成良好的习惯来抑制和改变我们天性中的卑劣之处是十分重要的。

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篇五

《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新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别是,那个追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_玛_—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认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纪。 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轻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安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怀疑,人生的意义,到底, “人生美在哪里”? 渥毕萨尔的庄园,回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现,原来生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清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出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 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渊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活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始抱怨,后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阴谋。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希望地想放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离开,然后告诉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现,原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好。

那年,她大概25岁。 她绝望了,生了一场大病,以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沉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 她变得更加美丽,容光焕发,异常动人。

小道,大路,他们散步,奔跑,享受着阳光。 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色彩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希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企图“玷污”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希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到达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 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乐?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好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巨大的反差? 于是带着秘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独的。

时光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干净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 夜色很温柔。 game over。

_法利老爷_—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 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经历过一次不幸的被安排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爱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活,他们有个漂亮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而自己,有远近闻名的医术,有一个美丽的妻子

,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处的钢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 是的,因为爱,他缄默,隐忍。

可惜沉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平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间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过细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间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以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神问题”。 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宠爱她,一味地。 他让她没有离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觉得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觉得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该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 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可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掌握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颤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始怀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哭泣,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地破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宁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觉得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持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 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轻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承诺是多么可笑! 包法利老爷原来的朋友乘机篡夺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原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地过着日子,全然忘记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阴谋。 生活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小学生读猫武士 读猫武士读后感篇六

在我的生活中,能使我深思的有三样东西:音乐,美术设计,书。其中让我受益匪浅的就是书。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不爱看书。我真不知道如果没有书,我将如何生活。我是从四年级才喜欢读书的。之前基本看书,因为贪玩,认识的字又少,所以好不容易地糊弄了几年。自四年级第一次看了一全本书后,我就好像得了什么病似的,一星期不看书就受不了,非看书不可了。同时我也从一个不明事理的小屁孩渐渐成为了有先进思想的少年,一个对社会有较全面认识的少年。并且慢慢明白了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含义。书成为了我的老师,我的恩人。

回忆我所看过的书,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堂吉诃德》和《鲁滨逊漂流记》。

《堂吉诃德》中爱读骑士小说的绅士,不听家人、朋友的劝阻,在已距骑士时代几个世纪了的西班牙,做了一名自称“堂.吉诃德”的骑士。三次冒险,又荒唐,又可笑,又令人深思。最后灰溜溜地还乡,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终于醒悟,在一番悔过的“演讲”后离开人世。

一想到堂吉诃德的故事,我就不由得想到了同样不听人劝告的鲁滨逊。

鲁滨逊,一个勇于冒险的英国青年。不顾父亲的反对,踏上了冒险的海上之旅。但遇见了海盗,当了奴隶,很不容易地逃跑了,并遇见了好心的船长送他去了巴西,在那当了一个种植园的老板,发了小财。但不安分守己,又去冒险,却遇见了大风暴,一个人飘到了无人岛,从此困苦生活。后来奇迹般又回到文明世界,成了富翁,并再未出海。

这两本书都告诉我:不听别人意见的人一定没有好下场。但堂吉诃德是“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鲁滨逊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大概和我一样,许多人都梦想做鲁滨逊,但到头来,发现自己竟成为堂吉诃德。所以,我还明白: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每读一本书,我都有不小的收获,读书越多收获越多。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封建社会的人们反对暴政战乱,拥护仁慈君主的思想,理解了患难相扶,以“义”相交的人际关系;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和一手遮天,懂得了官逼民反的原因了;读了《红楼梦》,我知道了钟鸣鼎食的贵族之家的醉生梦死的生活情状,明白了封建社会灭亡的原因了。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解了儿童的天性;读了《会飞的教室》,明白了友谊的珍贵……

不读书,就没有现在的我。书是我的恩人。我在读书中成长,在成长中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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