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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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销售员应具备职业操守,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销售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

1、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12:00-13:30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销售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①销售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②销售员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销售员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条、销售员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十四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十五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条、销售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十八条、销售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

第十九条、销售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销售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销售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十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销售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销售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应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内将货款交回公司,销售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条、销售员如遇到客户坏账情形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备案处理,不可私下纠纷。

第二十三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销售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销售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销售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二十四条、销售员出差旅费报销时,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六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销售员的谈判,销售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销售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销售员照价赔偿。

第二十七条、销售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条、销售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二十九条、销售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公司会全力配合销售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条、销售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第三十二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注意仪表,态度谦和,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第三十三条、销售员要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销售员在与客户接洽过程中不得接受客户礼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条、在执行职务工作中,不得饮酒。

第三十六条、不得诱劝客户透支或者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不得进行与法律相违背的销售行为。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车辆。

员工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2、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早班:07:00—15:00

中班:15:00—23:00

晚班:23:00—07:00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的;

7、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需照价赔偿外。

9、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工资。

13、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发生口角、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

16、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收银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收银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与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

员工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____日—____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____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按照_______处罚。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员工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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