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入驻通知篇一
目前资金问题仍然是困扰业委会及zz物业工作的最大难题。据统计,目前物业费收缴率仅为50%,且zz物业没有经营性用房和停车位等额外收入。
对于任何一个物业服务企业而言,没有物业费保障,都很难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缴纳各种物业服务费用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片面的以服务欠佳等理由欠缴物业费是错误的,会使xx家园物业服务走进恶性循环,不仅物业公司受损失,最终业主资产、小区品质也会受到巨大损害。同时,拖欠物业费也是对已经缴费邻居们利益的侵害。
在此,我们呼吁每位业主以大局为重,积极缴纳本年度物业费以及业委会活动经费。使xx家园走出“物业费欠缴怪圈”,走上良性循环道路。
同时,业委会也会敦促及帮助zz物业,克服目前资金压力,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树立员工服务意识,细化各项服务规程,真正为小区提供优质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使物业费收缴率恢复到正常水平。
家园建设需要您的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xx家园业主委员会
20xx年6月19日
物业入驻通知篇二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业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但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物业公司承担书面催交的举证责任。需要的材料包括业主的居住信息,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时间和数额,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每账期催缴记录:电话、短信,尤其是对物业有较大意见或是有质量问题业主需重点留存好催费记录;
2、交款通知单派发照片,可从打印到派送阶段各拍摄几张留以备用;
3、扣费通知存档及派发至宣传栏后拍照留存;
4、催缴通知书发送记录,包括快递回单和张贴至门上图片;
5、律师函发送记录。
物业入驻通知篇三
业户:
____年度物业费收缴工作已临近尾声,经管理处统计,您户的物业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还未缴付。上述欠款已超过缴纳期限,本司唯恐阁下事务繁忙,一时遗忘,现特函告知: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及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请您配合及时交纳物业费。
为了方便您的缴费,可采取以下方法:
1. 电话预约(xxxxxxxxx),物业客服人员上门收取;
2. 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缴费(每日8:00-20:00);
3. 通过银行直接划账至物业公司(账号:xxxxxxxxx)
(注:如在 20xx年12月25日之前,仍不缴纳所欠物业费,我司将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并从当月首日起计收钱款总额每日的滞纳金,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欠费户自行承担。)
联系人:夏经理 电话:xxxxxxxxx
xxx小区
年____月___日
物业入驻通知篇四
尚未交费的业主:
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xx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从12月31日起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按日3‰收取滞纳金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
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将继续与开发及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不要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与物业管理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质量等问题为借口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xx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12月2日
物业入驻通知篇五
尊敬的x公司:
您好!
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我管理处从未收到贵公司的物业费。
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物业费是园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如您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将会对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
至20xx年3月30日,贵公司欠款总额为:x元。
在此,我管理处郑重提醒,请贵公司尽早缴纳欠款,如再拖延,我管理处将按双方签订《物业管理规约》相关条款收取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且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诉诸法律,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方式,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您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本金及滞纳金,还要按照诉讼风险承担相应的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请您慎重考虑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及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以免我物业采取不必要的措施。
谢谢配合!
x有限公司
管理处
20xx年x月x日
物业入驻通知篇六
尊敬的xxx各位业主:
xxx小区物业管理处收缴物业费的工作正在展开,物业费是小区维护正常秩序、环境卫生、公共配套设施维护服务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服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利益。因此,请还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尽快到物业处缴纳。
收费时间:xxxx年x月x日——x日xx:xx—xx:xx
收费地点:xxxxxx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处全体员工将竭尽所诚为您服务,接受您的监督和建议,持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努力将文博苑建成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
请相互转告
联系 *** :xxxxxxxxxxx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管理处
xxxx年x月x日
拓展资料
1、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物业入驻通知篇七
被答辩人:xxxxxx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xxx,住所:广西临桂县临桂镇xxxxxx,负责人:xxx
答辩人xxx、xxx因履行物业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未完整履行服务义务才导致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
答辩人2016年与被答辩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xxx令第379号)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以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然而,高收费(每平方米x元)并未与被答辩人服务水平相适应,没有质价相符的服务,该物业服务水平甚至连普通物业管理水平都不如,具体证据有:
1、在保洁服务方面,公共部分经常出现脏乱差的现象,却没有丝毫改善。养狗遛狗常有发生,被答辩人不去有效管理和有效制止,造成环境不尽人意;
2、保安服务方面。不是业主的其他人员随意出入、甚至发生业主物品被盗现象;
3、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管理等服务,如电梯出现过被卡住、损坏情形;
4、生活服务配套设施跟不上。假期过年,甚至出现停电现象,明显是变电设备配套设施跟不上所致。
也正因为被答辩人未完整履行服务义务,从2019年答辩人就一直没有在“xxxxxx社区”居住,并不是被答辩人所诉的“现居住地”。致业主以拒交物业服务费抗辩。
答辩人认为:鉴于被答辩人的过错,不仅不能收取答辩人任何所谓“违约金”,答辩人认为考虑被答辩人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收费标准的质量标准,质价不相符,还应当按照物业标准减少20%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答辩人可减少物业服务费用缴纳
依据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可以要求减少物业服务费用,或者返还多收的物业服务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298—299页就有“物业服务企业确实不履行服务管理职责,或者履行职责存在严重过错,法院应当认定物业服务企业违约,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行为,但该抗辩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程度相对应,并以此确定业主是否应当支付物业服务管理费以及支付的额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314页要点索引:“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保洁、保安服务,但是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此时,既不应全额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诉讼请求,亦不宜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应根据具体案情酌情减少业主欠交的物业费。”
被答辩人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先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才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物业具有过错,业主基于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纳相应的物业费,合法合理合情。
三、被答辩人收取物业费的违约金,属因果颠倒,于法来讲也是有意放纵扩大损失的行为,答辩人更不应该承担所谓的“违约金”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首先,是被答辩人违约在先,因此,不存在答辩人的违约与过错。即使答辩人有错,被答辩人因答辩人在一年满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应催缴。
然而,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息等方式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可以在业主户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欠费情况予以公告,物业服务人也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被答辩人没有任何通过信函、电话、短信息等方式催告,被告从2019年以来一直不在被答辩人从事物业管理的小区居住,若通过门口张贴等形式,都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为,是无效的。
因此,即使答辩人有错,被答辩人因答辩人在一年满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应催缴,否则属于有意放纵扩大损失的行为,答辩人更不应该承担所谓的“违约金”。
四、被答辩人计算违约金具有随意性,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同时,格式条款没有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该条款不能成为合同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违约金约定,“缴纳物业时间:应在每个计费首月15日前履行缴纳义务”,不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天应付款的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约定“按每天应付款”既不明确,也不规范。若是按每日累计计算,则是天文数字。若按不利于制定格式条款的被答辩人解释,则以仅仅一天计算,则为xx元。又因被答辩人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答辩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然而,被答辩人计算答辩人欠缴物业费xx元,却以该物业费的20%计算违约金?得出违约金xx元?按照约定计算则2019年当年的费用至今欠缴29个月,2020年欠缴的17个月,2021年的欠缴5个月。每月物业xx元,年物业xx元。首先缴费,没有进行服务就收取物业费,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其次,该违约金也明显过高;第三是延迟缴纳,被答辩人的损失的证据在哪?没有证据证明损失谈何收取违约金?
终上所述,鉴于被答辩人违约在先存在过错,被答辩人收取答辩人“违约金”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答辩人因被答辩人服务收费因其过错且质价不相符,应当按照物业标准减少20%缴纳物业管理费;再者,被答辩人没有损失的证据,且约定违约金明显过高,违反法律规定。格式条款应当作出不利于制定人的解释。因为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该违约金条款不应作为合同条款。
为此,请求法院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21年9月23日
物业入驻通知篇八
1、协商
物业纠纷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依据有关法规、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各自过错的有无、大小和对方受损害的程度,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自行解决物业纠纷。
自行协商的优点在于解决纠纷的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但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存在一方在协商之后反悔的情况。
2、调解
物业纠纷发生后,由国家规定的有管辖权的第三人主持引导当事人进行协商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促使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自愿达成协议,平息纠纷争端的一种方式。主要分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调解主体的民间调解和特定国家行政主管机关主持下的行政调解两种。
3、诉讼
法院在物业纠纷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与下,依法审理和解决物业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是解决物业纠纷的最基本方式,也是最后方式。
综上所述,业主因为物业费缴纳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如果走法律程序维权,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对于仲裁和诉讼来说,谁提出谁承担举证责任,主要的证据包括拖欠物业费证据、业主缴费记录、物业公司催收单和物业费合同等。
物业入驻通知篇九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格式:
____ 业户:
____年度物业费收缴工作已临近尾声,经管理处统计,您户的物业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还未缴付。上述欠款已超过缴纳期限(应写成交纳,下同),本司唯恐阁下事务繁忙,一时遗忘,现特函告知: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及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请您配合及时交纳物业费!
为了方便您的缴费,可采取以下 *** :
1. *** 预约(xxxxxxxxx),物业 *** 人员上门收取;
2. 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缴费(每日8:00-20:00);
3. 通过银行直接划账至物业公司(账号:xxxxxxxxx)(注:如在 2016年12月25日之前,仍不缴纳所欠物业费,我司将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并从当月首日起计收钱款总额每日的滞纳金,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欠费户自行承担。)
特此函告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管理处 20xx年x月x日
拓展资料
关于物业管理:
1、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2、物业管理的形式分四大种,分别是居住、商业、工业、其他用途物业。
3、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资料参考:百度百科: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