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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一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
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 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 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 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六条 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七条 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二
1
总则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三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适用范围:
___公司全体员工
四、奖惩的原则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五、内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业务渠道、完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奖金、奖品;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2、人事部门审核;3、分管领导审议;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1)优秀员工奖;2)优秀管理奖;3)最佳业绩奖;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优秀员工奖:1)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5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2、优秀管理奖:1)获得优秀管理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8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3、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4、最佳团队奖:1)获得最佳团队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2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警告、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奖惩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执行,暨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分值;分值对应扣除月度绩效,暨1分为50元;
第二条 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2、行为过失:即一个月内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记过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领导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短时间内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复相同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领导通过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降薪和降级,直接领导有权通过人事部门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1、违反员工管理制度;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因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领导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领导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领导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事部门;
第二步:人事部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领导和人事部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___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参照《员工管理制度》。
4、参照《___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
释权归属___公司。
6、生效日期:20__年x月__日。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四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一般可以分为知照性决定、指挥性决定、奖惩性决定。
参考例文:
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致力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一批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广大农民工主动融入城市社会,积极投身江苏“两个率先”伟大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农民工。
为宣传优秀农民工的突出业绩,树立农民工工作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机构学习先进、自强不息、努力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关心支持农民工工作的良好氛围,决定对王修小等100名优秀农民工、南京市宁工小学等3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敬业奉献,扎实工作,为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根据《xxx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5号)精神,对受表彰的100名全省优秀农民工,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其将户口由原籍所在地迁入就业地城镇落户。落户的具体手续,由优秀农民工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各地县级以上xxx门农民工工作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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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五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作业权责: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奖惩发生与提报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奖励种类: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惩处种类: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xxx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xxx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签核权限: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根据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其它事项: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六
常用公文写作例释
一、命令(令)
适用范围: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xxxxxx令
第546 号
1951 年8 月8 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废止。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xxx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987 年2 月6 日xxx批准,1987 年2 月24 日xxx、财政部发布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废止。1992 年5 月15 日xxx批准,1992 年8 月4 日xxx、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废止。
总 理 xxx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决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一般可以分为知照性决定、指挥性决定、奖惩性决定。
参考例文: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 …… 余下全文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七
酒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炊事班师傅、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总台每天要与酒店结清当天帐目,各员工予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好酒店所有财产物资,各类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事时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灰尘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建立检查考试奖惩责任制,每月15日下午进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各项业务技术的考试,检查考试合格者奖现金5元,不合格者罚款2元。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八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班组)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班组)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逗硬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九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惩的原则。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说脏话、粗话者。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参会人员迟到者。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培训旷课者。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工作时间酗酒者。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培训无故旷考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奖惩性决定公文案例篇十
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xxx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xxx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者。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全院共选8人)
(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4、立功奖:临时拟定。
(1)打击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损害医院财产者。
(2)勇敢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现者。
(3)免除重大损失,在合理化建议中,使医院(门诊)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节约奖:
(1)成本核算,材料节约奖。
(2)设备保养好、无设备维护费、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预算,计算节约部分给予奖励。
6、绩效奖:
(1)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2)签定完成任务目标责任状。
(3)完成任务目标给予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再奖励。
1、公共处罚:
(1)医护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规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装不整,不注重仪表、仪态,穿响底鞋、拖鞋,留长指甲,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女职工上班不浓妆艳抹、披过肩头发、穿奇装怪服、涂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环、手饰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男职工不理头发、不刮胡子、露纹身,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医护人员上班工作时间吃东西的、在服务对象面前抽烟、吃零食、双手叉腰、翘二郎腿,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工作人员上班不注意环境卫生、整洁,室内物品零乱、窗门帘不规范,各种台(桌)面乱放东西,不关抽屉,乱放衣帽、乱投(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乱倒茶水,室内无人开灯、开风扇、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夜间空调未关处罚40元)。
(6)员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卫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厅就餐,餐后桌面上残留食物不清扫,使用后的橙、椅不归位,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工作人员打水用餐不注意礼貌、不敬老爱幼,没有让病人优先,每发现抢先插队一次处罚20元。
(8)上班时间不注意工作方式,乱喊乱叫,哼歌唱曲,进不敲门、出不关门,使用后的物品不放回原处,看电视、录像、小说和非专业性杂志,打非办公电话、聊天、发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松弛、打瞌睡、到非办公(值班)地点睡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按1分种1元计算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视旷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资;忘记打卡,每次按1元进行递增另需部门主管签字,否则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2)串岗一次,处罚20元。
(3)溜岗按1分钟1元计算处罚,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四天工资。
(4)代刷卡(指纹)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被代刷卡者处罚50元。
3、其他处罚:
(1)严禁私开处方到外店取药,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给举报者奖励1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严禁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班代(重)班,未经科室领导同意和院长批准处罚200元。
(3)严禁个人用车,公车私行,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长批准,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车辆的各种违章处罚按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4)医务人员对服务者要热情,严格按规章程序操作,如有社会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举报(投诉),经查实确认属实,给予被举报者处罚50元,奖励给举报者。
(5)岗位责任完成不彻底,或出现问题差错不上报,每发现一次在负责承担问题差错的经济责任外另处罚20元(问题差错按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6)劳动卫生定为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一大扫,每天(早8点后)一小扫,如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元。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卫生责任区打扫得不干净,每次发现有70%以上不干净者处罚20元(卫生按区域划分承担责任)。
(7)后勤工作尽可能作好,如发现开水不开、冷水无水供应、米饭不煮熟,门卫正常叫喊不开、关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8)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工作)不按时完成,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完不成者不逐级上报,每次处罚20元。
4、值班处罚: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元。
5、会议(活动)处罚:
(1)职工大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2)院务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30元。
(3)院长办公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40元。
(4)死亡(疑难)病例讨论,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取消该效益提成、抢救(手术)加班补助,另外每次处罚20元。
(5)早八点交班,非特殊情况如有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组织集体活动(义诊、文娱、体育、社会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以上如有虚报、假报、错报、经查实确认属实,每次处罚原处罚金额的10倍。
7、以上处罚在当日内(24小时内)兑现,报财务科登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在年度工作中连续五次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可提升一级基本工资;五次以上评为先进科室,可获团体奖一次(旅游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连续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锦旗、奖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资(另议)。
10、员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三次以上作出开除处理;各级领导在员工年度差错事故3倍以上的调离该职位,并另行安排或开除处理。
11、员工在月度工作中被处罚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处理。
12、学术及建设性意见方面奖励
1)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贡献者,科研项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医院给予奖励(奖金由院务会讨论);
2)以内江三桥医院的名义有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者(国家级300-800元;省级200-500元;市区级150-200元),刊登费在论文发表后,凭发票报销;
3)医院设精神文明奖,职工为维护医院利益和形象,而遭受到他人无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次奖励100-200元;
4)医院设“金点子奖”,职工及科室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社会及经济效益显著者,奖励1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