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七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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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一

近期,全市气温同比偏高,有效降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元宵节”两节将至,各中小学校放假,游人出入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祀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群众欢度祥和节日,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此区森防办发出如下倡议:

(1)不准上坟烧纸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春耕备耕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二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三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xx政府

20xx年4月1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四

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以各种文明方式祭扫灵墓、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但是,还有人仍然延续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这种祭扫方式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8901531)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社会各界人士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贵安的行动中来。

建设生态新区,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贵安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五

朋友们: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使再猛烈的火,也烧不尽我们顽强的花草树木。

森林防火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即使我们不是伟大的护林员,我们仍有权利保护我们的森林,为护林员,为森林为我们以后能够有美好的生活尽点微薄之力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共建绿色家园。

若是我们没有把“森林防火”这件事放在我们心中,不值一提,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笔写字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鸟儿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家园等等,所以说,我们不能把“森林防火”这件事当做儿戏。

若我们想想,我们把森林保护好了将会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处呢?——有了森林,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有了森林,能使乌烟瘴气的地方变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地方,有了森林,那么鸟儿既能在这里安剿,我们又能听到鸟儿的歌声了等等,这样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当我们在“森林防火”做好时,也别忘给你身边的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要给予提醒,若是没有给予提醒,仅仅自己做好时,而他人没有做好,也会酿成大祸,所以,在自己做好时,别忘给你身边的人提个醒。

当我们在扫墓等节日中,记得文明祭祀,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害人害己,害己害国!

在此我已以青少年人的身份向广大人民呼吁:“文明祭祀,共建绿色家园,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自己害人害己,害己害国。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从广大人民心中做起!”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年月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六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森林防火倡议书100字篇七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要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森林防火的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征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董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消防宣传员,望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全社会要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的工作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的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土右旗蒙古族小学

20xx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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