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一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配置),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法则办理。
甲方应安乙方指按时候,将货品于天内集结于港,货品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甲方关联到达港赞成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筹办接管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功课时候,自船舶抵港已靠好船埠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品。
船舶自装货终了办妙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品运到目标港。不然按货规第三条法则负担滞延费用。
乙方在船舶装货终了解缆后,即发报关照甲方做好卸货筹办,如需领航时亦关照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甲方包管乙方船舶到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不然甲方按超出时候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进程中,因气候感化装卸功课的时候,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感化时候扣除。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教导工人按章操纵,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包管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定前提所产生的吃亏外,对付输送货品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当真。
按省水运货品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品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法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本公约经两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根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本公约甲乙两边各执本来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办理局挂号备案。如有未尽事件,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办理法则和经济公约法的有关法则会商办理。
甲方(盖印)乙方(盖印)公约办理构造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代日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二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运费的结算采取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帐单后一周内对帐且盖章确认回传,并在当月10号前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收违约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结算期但甲方应付乙方运费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该限额同样适用于外币折算人民币)则必须马上结清, 甲方在收到帐单后2天内对帐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违约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须汇入我司指定的帐号或由我司财务部门出具法人证明的指定人员.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垫付款服务,甲方应在乙方垫款日七日内将垫付款付到乙方的帐上.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按国家法规对运价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前通知甲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代理关系.但对于甲方,不影响运费的正常支付;对于乙方,有义务受理货物查询跟踪或索赔,直至货物签收或索赔结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字日起一年有效.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义务和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装车)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装运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用自卸式汽车(装载容积程装车地点运至甲方指定的卸土场地。乙方组织车辆运输经营,自负盈亏。计划安排 辆以上良好汽车施工,进场时必须到位 辆。
三、工程量:暂定合同期限为 。如果甲方违约工程量以下每辆支付5000元一台给乙方作为赔偿。
四、工程期限:乙方进场地后必须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甲方的土石运输任务,直到工程合同方量完成为止。如未告知甲方,自行离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每台车5000元作为甲方的损失。
五、运输价格:从工地(装车)地点至卸土场地,按 /车辆起步价,每公里(每立方米)加元人民币。
六、结算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为准,结算方式为 结算,保证在将乙方的运输票据上交后的下午,24小时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量的款项,如违反合同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量及时结算,若有拖欠,乙方有权停工,并由甲方补偿乙方,支付每天每台车5000元/天作为误工费,直到甲方支付清拖欠的运输和误工费,乙方才正常开工。
2、如甲方不能保证正常动工(除如遇到暴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除外)使乙方停工,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运输车辆误工费500元整/天(甲方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每个月必须保证乙方有25天的正常工作日),24小时作业,每15小时为一个正常工作日。
3、运输车辆自工地至倒料场的运输路线,所涉及到的超重,若遇国土局、路政、交警、环卫、村民委员会、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事宜及社会关系等,均由甲方负责。
4、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保证第二天正常运输工作,如两天内甲方无法安排开工,甲方均按每台车停车一天补偿台班费500元给乙方车辆(队自角灾害和暴雨天气影响外)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现场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施工工地惹是生非,车辆装满土石料自行盖好车辆。
2、乙方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遵守甲方及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排损伤规程,杜绝酒后行车,严禁违章作业,由于乙方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负责人需组建一组车辆管理班子,文明施工,进场前车辆和管理人员列表册报甲方备案和班里相关手续等。
4、工程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冒险的施工安排。
六、其他事项
1、双方约定:甲方要求乙方在签字合同后按甲方通知为准调进 辆,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是否加派车辆。
2、双方约定: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完成甲方的运输量,如乙方违约则赔偿甲方每台车5000元作为赔偿。
3、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或驾驶员有不正当交易而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则违约方必须向受害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合同的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事,协商无效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5、乙方车辆只负责运输。
6、计方量方式:以每台车实际运输方量作为每台车最终结算方量。
7、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约,甲方有权扣留现场施工车辆作为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抵押物。
8、乙方车辆应先向甲方提供车辆相关证件,便于输车辆通行证,在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车辆因无事生端,自行到他人工地进行运输,经发现,每台车罚款人民币5000元,甲方指定施工的除外。
九、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若需补充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手印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四
购苗方:(甲方)
运苗方: (乙方)
为了完成好 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1、要求乙方按照协商的时间和地点把货物按时运输到目的地。
2、要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苗木无短缺、无损坏。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
4、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
1、在苗木安全送达目的地后,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费。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苗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短缺或损坏,应以实际价格赔偿,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
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乙方在向甲方收取运费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票据。
:若未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任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具体承办人:具体承办人: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五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六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3、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
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
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
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
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
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
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
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选择在外国进行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选用中国的法律、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外国的法律。但法律对有些涉外合同法律的适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2、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末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属林地的活立木采伐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木材运输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
(一)工程名称: 20xx年镇 村 标段林木采伐及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林班号、小班号
镇村林班小班,采伐面积约 亩。详见附件 采伐作业边界区划示意图。
(三)工程款基本价及计量:
工程款单价标准详见表1。工程款单价采用“一条龙”作业的定价方法,
按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堆、装车及必要时木材运出林区等林木采伐工序所含的机械费、人工费,临时生活设施费等费用进行定价,并区分规格材和非规格材的分类标准计价。表1价格是基本价,实际结算单价按本木材运输合同履行。
木材计量方法:
⑴规格材优先在林地交货,以甲方设在贮木场地磅为准。
⑵非规格材数量以林地装车运至东美厂过磅重量为准
第二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解决林木采伐的相关政策手续,办理林业管理部门所需的相关证件,并按第十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派驻采伐技术人员监督乙方按约定进行林木采伐和运输。
3、派管理人员监督乙方伐区内林木的管护情况。
4、处理因权属、界至不清所引起的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伐区内现有林道的机械维护。
6、督促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7、预支乙方进场作业前期基本费用 元,作为乙方的正常施工、生活及其他所需的经济垫付,日后从结算的部分工程款中按期扣除。(双方协商:分次扣除)
(二)乙方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材料进场。负责属下施工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劳动木材运输合同、等事项。采伐、集材等方式及工具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和自备。
2、对照小班采伐证内容、范围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并标记伐木顺序和作业小班总的树倒方向、集材方式、小型集材道及路边的归楞地点及临时堆场。
3、负责采伐人员具体的日常施工安排及相关事宜。
4、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3天(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5天后达到每日50吨以上的产材量(可延期天数除外)。
5、乙方的生产施工务必按采伐证、施工木材运输合同规定的采伐范围、标准进行采伐。
6、乙方在采伐时应做到边采伐、边打枝制材、边集材归堆;上午采伐集材下午装车,尽量做到当天采伐当天运输当天过磅,原则上林地不留木材过夜。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标准和小班摸查情况自行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施工。组织工人时应根据运输及当天林地不留木材等特点进行分组分片,安排当天工人施工。承担因施工组织不当所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及因此延误工程造成甲方的损失。
8、生产施工必须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清理后伐区验收时林地没有可利用桉树木材及活立木,伐根高不超过标准,未达标准的按本木材运输合同规定予以赔偿。
9、木材须根据实际地形及通道状况堆放,所有已采伐木材尽快归集到林地内临时堆场按标准分类堆放,以便于装车运输。
10、承担伐区内管理不善的部分责任。
11、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施工人员要养成喊山的习惯。非工作人员特别是当地村民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工地捡拾采伐剩余物。如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及其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担施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作业不慎损坏到林地周边的房屋、作物、林果、竹木、墓碑、神位、架电线、光缆、引水管(渠)或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中的失误而引发山火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山上施工的相关防火制度。
14、有高、低压电线通过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业,严格控制好树的倒向,若乙方违章作业,承担所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
15、乙方有责任管理已方人员不参与偷盗所采伐木材,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6、不得将工程转包或中途退出,否则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20xx年月日前进场,工期为天(本木材运输合同按自然天数计算)。完成时间为20xx年月日前。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现场验证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各自承担己方因此引起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调整本木材运输合同项下林地经营计划,延长工期采运工程。
2、因村民阻碍或主道路不通等外部原因而使木材暂时无法运输而影响进度,伐区林道维修或桥梁、公路修筑等问题引起不能及时或延缓通车运送原木。
3、甲方未能按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雨季、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技术标准
甲方对该项林木采伐工程施工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特别强调下列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这些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及林业部门的监督与验收。
1、造材规格:砍伐、打枝、造材与集材时应采用必要措施确保木材不劈裂、破裂和损坏,确保木材的使用价值不降低。按甲方规定的造材 ,进行分类归堆,以便装车运输堆放、过磅计量、结算工程款。
(规格造材:实际小头去皮直径≥( 6 )厘米,弯曲度<1%的,造2.0米长材, 非规格材:()<d<( )厘米,弯曲材、小木段、枝叉材)
2、原木装运前甲方现场检验人员会同乙方办理检验出货手续,并填写相关单据。
第五条 设计施工与变更
(一)采伐图纸经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交底后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施工中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采伐标准、采伐范围等,应提前通知乙方,因此如需增加施工时间的,经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时间:伐倒木材要求在当天集材到林区公路旁能堆放木材的位置,并且原则上当天装运交货,因故其它原因,必须在48小时内装运交货(雨天、台风、修建道路、调运车辆维修等意外情况不能正常运输除外)。
(二)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安排,规格材非规格材直接装车后在林地交货。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队自查 填质量检查验收报告表 甲方现场施工员及工区加具意见 甲方采伐部接到要求验收的报告后五日内安排正式验收 填验收结果报告表 。
(二)验收检查及自查项目如下:
1.伐桩高度检查:
⑴ 抽查面积:按小班面积的1%抽查,分别设“带状标准地”尽量涵盖林地的上中下部,调查其总伐桩株数,检查不合格(伐桩超高、树头破裂、抽心)所占百分比。每个抽查点随机检查半亩面积(比如亩植148株抽查74个伐根,亩植111株抽查55个伐根)。
⑵ 合格达标确定:按百分率≥95%(合格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下同)者为合格;<95%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按违约条款执行。
2、林地检查:林地采伐剩余物没有覆盖在伐根上,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返工。
3、伐倒木、活立木清查:
⑴ 集材质量检查:
清山检查,为了不造成浪费木材,采伐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当乙方完成采伐作业时,乙方首先进行自查,然后向甲方申请质量检查验收。
自查内容:
① 有、无遗漏伐倒木材及活立木;
② 查有、无可利用的尾(树梢)材、木段等。
⑵ 检查及处理办法:
① 检查验收方法:由甲方委派技术人员、同乙方负责人一起实行林地巡查,以小班为单位,按自查内容把林地内所有残留桉树木材进行清理归堆。
②处理办法:清查出来的木材进行归堆计量后,按小班清查出木材的数量值,以2倍工程款的金额赔偿,
第八条 返工及其责任
甲方对施工时或质量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即时返工及整改,因返工超过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款结算价、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双方按下列完工期限确定结算价:
1、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含顺延期限)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作为准时完成者,甲方按基本价结算所有工程款。
2、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甲方按基本价的100%结算工程款。
3、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未完成的,或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参与偷运所采伐木材被抓获的,双方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本木材运输合同无条件自行解除,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即为结算工程款,如有未付工程款甲方无须支付给乙方,且作为乙方违约金不以退还,剩余活立木及林地已采伐木材由甲方无偿收回后根据具体情况交由第三方继续完成采运工作,乙方不就此产生任何异议。
4、乙方采伐的木材数量在交货量达到300吨以上,甲方根据已采运木材数量按基本价支付应付工程款的85%,木材运输合同项下采伐小班均验收通过后5日内按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木材运输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赔偿甲方。
1、乙方没有按时在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进场施工;
2、乙方不能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约三天后达到约定的日出材量(以磅码单、检尺码单为准);
3、乙方逾期完工20天以上(顺延天数除外)。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条款验收,对未达到技术标准及违反约定的除按前述约定处理外,下列情况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乙方以违约保证金额赔偿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后乙方另行赔付。
1、在林地进行规格材检验时,质量合格率≥95%为合格;若造材质量低于合格以下的,,则扣除该车30%的工程价款【计算方法为:(95%-合格率)×100×本车木材数量×工程款单价×30%】。
2、对于采伐人员,凡是不听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伐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指挥的,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采伐的,在采伐、集材、归楞、清理中损坏桉树萌芽木较多的,木材任由无关人员检拾不制止、不报告的。
3、乙方及其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不听劝告的,可根据情节按本木材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1(采伐施工安全木材运输合同)赔偿。
(四)、如有乙方或乙方所聘用人员参与偷运甲方木材,除由当地森林公安予以处理外,木材运输合同可无条件自行解除,解除时除前述约定外,甲方另向乙方追诉所偷盗木材价款的四倍赔偿。
(五)、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附则
甲方:乙方:
时间:xx年x 月 日
运输合同电子版篇八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