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七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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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一

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李某郭,曾用名李某国,男,52岁,汉族,广东省xx市人,住xx市河西街道办1路一横巷x号。

被申诉人(案外人):李亚娟,女,46岁,汉族,广东省xx市人,住xx市河西街道办x路一横巷x号,被执行人李某郭的妻子,执行标的物买受人。

被申诉人(申请执行人):xx市杨梅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陈超振,该社主任。

住所xx市杨梅镇。

申请事项:

指令xx市人民法院撤消(20__)化法执字第16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第一项裁定,将被执行的标的物即化国用(20__)第0600096号、粤房地证字第c4631939号房地产,执行回转给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

事实和理由:

被执行人李某郭20__年将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名下的位于xx市东山街道办上街东路69号的房产证为粤房字第1186221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号为茂许证[化]字第069号的房地产为其本人向xx市杨梅信用合作社贷款提供财产担保。其后李某郭不还款因而成讼,xx市人民法院依xx市杨梅信用合作社申请,执行该院作出的(20__)化民初字第2670号2671号两份民事调解书,于20__年3月8日作出(20__)化法执字第16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名下的上述房地产,裁定给买受人李亚娟(被执行人李某郭的妻子)。并变更登记为化国用(20__)第0600096号、粤房地证字第c4631935号房地产。

前述房地产登记在化州县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保修总厂名下,该厂是化州县保安服务总公司的属下企业,两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李振郁(已于20__年2月4日身故)。化州县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是化州县公安局20__年申请设立的集体企业,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年,保安服务总公司申请设立机动车保修总厂。20__年2月15日开始,化州县公安局将保安服务总公司承包给李振郁经营,《协议书》约定由承包者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后所有经营资金,由承包者负责,所经营收处除上交公安局承包费外,均归承包者所有;承包后经营的贷款债务均有李振郁负责,公安局不负连带责任;20__年2月15日之前原属保安服务公司的石场、地皮全部交回县公安局所有;承包经营中所需经费及一切费用开支由李振郁负责支付,公安局不负一切责任。20__年6月3日,化州县计划委员会核准: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在上街垌东湖路(现上街东路)建办公室220m2、宿舍300m2,投资万元由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自筹解决。同日,xx市城镇建设管理局根据计委上述文件批准保安服务总公司上述项目用地。20__年12月29日保安服务总公司申请在上述用地建房,xx市国土局同月30日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茂许证[化]字(20__)069号),准予建职工住宅。后该公司保修总厂建成一层住宅,因扩路实建面积用地只有225m2,并在20__年报建加建三层后建成四层住宅。此期间的用地及建房资金费用,都是公司承包经营者李振郁投资的。

李振郁负责经营管理及其后承包经营期间,曾经与被执行人李某郭签订《承包机动车辆保修厂协议书》(分包)一份,但是李某郭仅承包至20__年度,且承包费一直拖欠,直至20__年1月22日尚欠前一年度的承包费五万元。20__年之后,李某郭虽然还在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任职,但是不再是承包经营者。据化州县公安局当年资料记裁,李某郭只是机动车保修总厂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负责人,若20__年1月11日有交土地地皮款给城市防洪工程东堤建设指挥部,也只是履行职务的行为,交款人还是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动车保修总厂。而并非如李某郭代机动车保修总厂到房产局办房产证时所写《保证书》所述的“我为了发展需要,我出资购地皮建办公综合楼”。并且李某郭当时出具的证明自己是机动车保修总厂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内容也不实,使

用伪造的公盖。李某郭从未担任过机动车保修总厂法定代表人。因此,李某郭跟执行标的物(即前述房地产)没有任何产权关系。李某郭的妻子李亚娟在化州法院将执行标的物裁定给她之后,未经合法报建,在原四层建筑物上非法加建了四层。其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事实,有证据一至证据十四可以证实。李某郭20__年用于xxx明的假公章(见证据13页、14页)与工商注册登记管理部门保存的该单位的公章印鉴(见证据十五)两相对比,可见真公章五角星右下角指向“厂”字、首末两字之间的空白间距为厘米、字长厘米,而假公章五角星右下角没有指向“厂”字、首末两字之间的空白间距为厘米、字长厘米。

根据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xxx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规定,集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明确其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经清产核资认定为个人的投资,归投资者所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国经贸企[20__]895号)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xxx财清字[20__]13号)规定: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均须按照该暂行办法界定产权;组织当事企业和有关投入方或举办方等对涉及界定的各类详细资料进行核对,依法协商界定产权归属,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征得同级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签署“界定文本文件”,并报同经贸部门、清产核资机构会审或认定;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各类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人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人所有;未经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待界定资产”,在依照规定明确产权归属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脱钩企业在脱钩中产权界定与资产处置问题的通知》对未办理脱钩手续的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也作出了要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法规发[993]68号)对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也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xx市人民法院是在执行标的物未经有关部门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况下,用司法权取代行xxx,擅自处置产权待界定资产的违法执行行为。

违法执行不仅将诉讼、审判制度建立的公正意义化为乌有,而且造成社会关系新的扭曲。申请人作为被执行标的物投资经营者李振郁的财产法定继承人,被执行标的物的产权归属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若作产权界定,标的物产权应当归属李振郁的财产继承人。因为案件已经在20__年4月1日之前执行终结,特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具状向上级法院申诉,请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0条规定启动执行监督程序,依法指令原审法院撤消(20__)化法执字第16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第一项裁定,并依《xxx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将被执行标的物即前述房地产执行回转。(被执行人妻子支付的款项为被执行人财产,不予执行回转。)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二0一0年十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四份

证据 材料十五 份共七十二页

(诉讼人徐文勇)

文秘站刊出

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二

按照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意见》要求,xx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行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民行工作顺利开展:

党组高度重视民行工作。检察长亲自带领补齐短板。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行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民行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检察长不定期召集民行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听取近期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

xx县检察院各部门加大对民行工作的认知与支持力度。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行政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内部各部门间要形成合力,对民行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发现民行有关案件线索,尤其是公益诉讼线索,及时联系民行部门移送办理,充分达到资源共享。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疏通信息渠道,构建民行检察工作长效机制。检察长亲自带领民行干警到环境污染保护与资源管理局、务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务工作交流沟通,了解相关部门的职能履职情况。亲自出面与法院协调,强化与法院执行局、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探索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带头深入辖区各乡镇寻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月,以县政法委组织的“803”灾后重建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为契机,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民行科长深入灾区,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相关线索,对山林植被破坏、非法采石采砂、灾区学校食品安全等进行了调研走访。3月,到xx县毛家村饮用水源地进行实地查看,对周围是否存在水源污染隐患进行排查,并与水务局进行了解交流。4月,到大井镇、待补镇、田坝乡等地开展线索摸排,最终,发现大井镇马鞍山马鞍砂石厂向牛栏江倾倒废弃物一案,严重侵害了牛栏江周边群众的利益,该案现已报上级部门审批。

不断加强民行队伍素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能力。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继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民行干警自身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有关竞赛,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xx县检察院民行工作今年势头良好,成效显著,但目标远、任务重,缪应乾检察长要求全体民行干警必须卯足干劲,上下齐心,全力推进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的开展。

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三

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___,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__市__街道__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____19610402021. 被申请人:__市__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__市__街道解放路445号。法定代表人林__,负责人。

被申请人:__市__街道办事处,住所地__市__街道解放路445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9483-3.法定代表人刘__,主任。

请求事项 :

1、依法对__市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__市__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市人民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__市__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承担。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__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 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作为__市__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长达十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请人要求:一、督促被申请人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__市__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__市xxx__街道办事处承担。向申请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违约金(自1996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督促__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扰,依法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等强制措施,确保本案顺利执行。

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2011年3月10日 高检会[2011]2号)第五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国家机关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__市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人民检察院

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把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涉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6人,同比上升;提起公诉1567人,同比上升。二是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悔罪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73人,决定不起诉52人。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59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三是积极探索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机制。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创新推出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在重点乡镇、主要街道、社区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17个,聘请检察联络员192名,进一步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58件,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进京访”。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市检察院制定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初查风险评估制度》,针对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提前介入制度、案件定性改变复核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报备报批制度,不起诉案件、请示案件检委会讨论制度,完善疑难案件部门会诊制度。推行讯(询)问笔录电子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执法档案的管理规定》,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三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不定期邀请省院有关业务骨干和法院部分刑事审判人员,与我院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五部门联合举办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座谈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的个案质量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内容。四是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洁从检教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巡回展”,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出台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惩防体系制度汇编》和《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加强了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定期对警用车辆管理、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重大违纪事件。以来省民调中心组织的四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连续四次获得全省各市分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二、以深化反腐败斗争为重任,切实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把加大查办力度、完善防控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查办力度,办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必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4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办大案26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下同)89%;要案7人,占。三是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窝、串案23人,占。如市院根据省院指令查处的原九江市交警支队考验中心主任汪顺国(正县级)等3人职务犯罪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和震动,达到查一案、带一串、端一窝的效果。

完善防控机制,力求发案率的减量。一是确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工作分析研究制度”,共享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办案发现并帮助相关部门堵塞制度与管理中的漏洞,以办案带动预防。二是依法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工作。如浮梁县检察院在三贤湖项目中,积极参与苗木采购的定价审核,为政府节约了资金400万元。三是针对重大投资、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开展了对农村公路建设和乐平市重点工程建设两个专项预防调查。昌江区院对发电厂国家重点工程、珠山区院对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浮梁县院对三贤湖工程等国家、市重点工程进行同步专项预防,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102件1689家单位,有67家单位被取消了参加投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8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7场,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xxx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14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撤案6件6人,现已撤案5件5人,较上一年同期上升500%;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案件36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200%。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做到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复查案件主要证据。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8件次。开展了对公安机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两起执法不当的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强化审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建立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上,依法抗诉15件,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获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上,提出、提请民行抗诉6件,法院现已再审改判6件(含去年结转);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多元化监督模式和途径,督促起诉16件。

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对35名不符合减刑条件、16名不符合假释条件和6名不符合留所服余刑条件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假释罪犯、保外就医罪犯、脱管漏管罪犯的专项核查活动,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就羁押单位的劳动时间和医疗卫生条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监管单位规范文明执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与xxx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监管工作问题,推动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在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以创新为动力,借创新添活力,靠创新谋发展,切实增强诉讼监督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机制;刑事立案后拟撤案或作其他处理,刑拘后未提请逮捕的案件须报检察机关审查的捕前监督机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专项执法检查的监督机制;融法制教育、慎捕慎诉、社区矫正、完成学业等内容的未成年犯帮教工作机制;精细化量刑建议工作机制等。

四、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健体强身”,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扭住队伍、基层、科技三个有力抓手,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五

民事监督申请书

民事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书》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两份裁定书均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特申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

事实和理由:

本案因一审、二审、再审之错误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确错误,导致申请人迟迟不能实施权益维护,已经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

民事监督申请书

相关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进行法律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六

20xx年,我院民事行政查察工作以“立检为公、法律为民”为主旨,以“凸起特点创品牌,周全成长争一流”为教导,以“党员进步性教诲活动”和“典范法律行动,增进法律刚正”教诲活动为契机,立异工作思路,结壮展开民行监督本能机能,尽力保护社会巩固和法律势力巨子,促成民行查察工作的平常展开。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 8件,备案检察16件,提请抗诉6 件,发起提请抗诉6 件,不提请抗诉3件,正在检察1 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得以调整3 件,再审得以改判2 件,不备案2件。现将一年来的民行查察工作环境报告以下:

1、变化法律见解,结壮促成民行查察工作向前成长。

加强民行查察工作,是查察构造实践“立检为公,法律为民”主旨的必定要求,民行查察工作是密切党和当局与人民大众关联的紧张“窗口”。针对新一年的民行查察工作如何展开是摆在我们面前目今的新课题,跟着改革开放的连续深切,各种民事胶葛也连续增加,人民大众保护法律刚正的呼声也愈来愈猛烈,本年院党组对民行工作发起了更高的要求,要立异民行工作思路,分担带领党构成员政治处主任屡次深切民行部分,发起了很好的教导性定见,要紧紧环绕“立检为公、法律为民”的主旨,加大民行查察监督力度,严厉履行高检院《民事行政办案法则》和重庆市院民行办案程序,订定美满工作筹划,为周全结束目标考核打下坚固的根本。

2、加强进修,进步民行监禁工作程度。

民行查察工作的性质决议了务必要有一支高本质的民行查察步队,不然这项工作就异国后劲,就会给民行工作带来感化。我们联合本年展开的“党员进步性教诲”和政委展开的“典范法律行动、增进法律刚正”进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进步政治本质和交易本质,加强办事意识和保护法律刚正的决议信念,富裕阐扬民行监督本能机能效用。我院民行干警在任务重、坚苦多、无经费、人员少的环境下,仍然自动自动结壮工作,坚定边学边干,连续加强进修和实践,更新知识结会商进步法律程度,建立进修型科室,自动进修法学表面和各种法律标准,竭力进步民行干警的交易本质和法律程度,以适应新期间民行查察工作的必要。

3、文明法律、文明办案,办事大局。

民行查察工作既是一项保护法律刚正和法律庄严的工作,又是一项处理大量社会矛盾胶葛的“民气工程”,事关社会巩固大局,是查察机关联干系系社会的紧张窗口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联合民行查察工作的特点,富裕认识到查察人员本身严厉法律、文明办案的紧张意义。在法律进程中坚定克服特权思维和霸道风格,做到文明规矩欢迎当事人,救助他们进修、明白有关法律知识,加强应用法律保护本身合法权柄的意识,让人民大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让申诉人深切感觉到查察权关是他们的贴心人,同时加快办案速度,禁止“迟来的刚正”,进步法律效果,特别是对有感化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当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柄。

在办案中对不符合抗诉前提的,我们当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工作方法上耐烦听取耐烦讲解,并坚定果然透明的原则,严厉依法办案,切当作到程序刚正,富裕保险两边当事人利用法律付与的各项民事权力,由此人民大众都承诺到查察构造来申诉、来询问,首创了民行工作的精良场面。

在我们所受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中,异国一件反复上访和集访案件,有效的保护了社会巩固和经济成长。

同时,民行科服从院里的联合调派,抽调交易骨干到侦察第一线参加办理了一路大略案件近一月有余。

尽管本年的民行查察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绩,但离人民大众的要乞降期盼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民行查察工作要连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连续坚定“立检为公、法律为民”的主旨,加强做好民行查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急感,把保护人民大众的根本长处作为查察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竭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进步民行干警的政治本质和交易本质,保险民行查察工作连续成长。

3、加大宣扬力度,扩大民行查察工作的社会感化。案源贫乏 ,始终制约民行工作的急剧成长,要利用多种宣扬式样来介绍民行查察工作的性质和效用,让人民大众加强法律意识,更好的保护本身合法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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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__年工作回顾

20__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坚强领导下,在xxx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xxx一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56616人,提起公诉1692846人,同比分别下降和;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447940件次,同比上升;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160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贯彻xxx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服务、促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制定指导意见,明确11类打击重点,对69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诉10361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诉50827人。洛宁“十八兄弟会”、闻喜“侯氏兄弟”、白城史淼等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涉黑团伙受到严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9154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2117件。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起诉350人。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xxxxxx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会同全国工商联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从已发3个司法文件中归纳出11项具体检察政策,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强调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将4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参照。对张文中案依法提出改判无罪的意见。直接督办涉产权刑事申诉68件。坚持实事求是,全案错了全案纠正,部分错了部分纠正,既不遮丑护短,也不“一风吹”。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证据收集审查等规范。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092人,已起诉9802人,不起诉250人,退回补充调查1869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和37个百分点。依法对__、王三运等32名原省部级以上人员提起公诉。积极参与许超凡、蒋雷等“百名红通人员”追逃,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1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案赃款必须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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