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书所见》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夜书所见》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夜书所见》这首诗意思是瑟瑟的秋风吹动梧桐树叶,送来阵阵寒意,江上吹来秋风,使出门在外的我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 家中几个小孩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呢!夜深人静了还亮着灯不肯睡眠。 原文:《夜书所见》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作者:叶绍翁,南宋中期诗人,字嗣宗,号靖逸,处州龙泉人。 祖籍建安(今福建建瓯),本姓李,后嗣于龙泉(今属浙江丽)叶氏。 生卒年不详。 曾任朝廷小官。 其学出自叶适,他长期隐居钱塘西湖之滨,与真德秀交往甚密,与葛天民互相酬唱。 赏析:《夜书所见》中的“见”是一个古今字,但在本文中是看见,所见的意思。 所以在这里应读“jiàn”。 全诗的理解应为:(题目)在孤寂夜里写写所思念的景象。 (诗句)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 最记挂是自己疼爱的孩子,此时可能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夜深人静了还不肯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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