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的基本用法
1.句号、问号、叹号。 表陈述语气或舒缓的祈使语气时用句号,表疑问或一般反问语气时用问号,表感叹语气、强烈的祈使语气或强烈的反问语气时用叹号。
2.顿号、逗号、分号。 顿号表示词语间的停顿,逗号表示句子间的停顿,分号表示分句间的停顿。 三者都表示并列关系。
3.冒号。 其作用概括起来有两点:①提示下文,②总结上文。
4.引号。 作用有五点:①表示直接引用,②表示突出强调,③表示否定,④表示特定称谓,⑤用来引用俗语、谚语、歇后语、古语等。
5.括号。 表示文中注释的部分。 只对句中的部分词语作注释或补充说明的叫句内括号,句内括号和被注释的词语之间不能用标点,标点用在括号后;对全句内容作注释或补充说明的叫句外括号,括号后面不需要加标点。
6.破折号。 作用有六点:①表解释说明,②表意思的递进,③表意思的转换、转折或跳跃,④表停顿或声音的延长,⑤表总结上文,⑥表分项列举。
7.省略号。 表引文的省略,表列举的省略,或表说话断断续续。
8.连接号。 有四种形式:①一般连线―—‖占一个字的位置,②长横―----‖占两个字的长度,③半字线―–‖占半个字的长度,④浪纹―~‖占一个字的长度。 9.书名号。 表示书籍、篇章、报刊、剧作、歌曲、文件名、图画名的名称。 书名号内还有书名时,外面用双书名号,里边用单书名号。
10.间隔号、专名号、着重号。 间隔号表示间隔或分界,专名号标示人名、地名、朝代名等,着重号表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