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秦孝公于公元前362年即位后,决心继承秦献公的遗志,继续改革,富国强兵。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颁布《求贤令》,正当秦孝公求贤时,在魏国受不到重用的商鞅来到了秦国。 商鞅,原名公孙鞅。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在栎阳宫召集群臣会议,正式提出变法,让群臣讨论。 于是,围绕着变法问题在秦国展开了一场大变革,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进行变法。 于是在公元前359年和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下达变法令。

其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废除官爵俸禄世袭制,制立军功爵制。 新法规定,凡没有军功的旧宗室贵族,一律解除贵族籍,取消官爵世袭特权。

第二,废除“井田制”,奖励耕织。 废除井田制,授田于民,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按土地多少抽税。 在此基础上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鼓励垦荒,对于从三晋来秦的无地劳动者,给他们土地和住宅,并免除其三世的劳役。

第三,设立郡县,实行编户什伍连坐法。 把小乡、小邑和村落合并为三十一个县,每县设立县令、县丞,由国王直接任免。

第四,统一度量衡。 新法规定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平斗、桶、权、衡、丈、尺。 如标准尺,一尺约合今0.23尺,标准量器,一升约合今0.2公升。

第五,彰明法令。 为建立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商鞅根据李悝的《法经》,制定了《秦律》,并公布于世,要全国遵守。 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的巨大的社会改革,对奴隶主贵族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商鞅变法,彻底地打击了秦国的奴隶主贵族势力,巩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为秦国封建制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提高了秦国的军事力量,加强了军队的战斗力。

1、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

2、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

3、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

4、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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