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领土是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及其底土和上空。 领土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它也是国际法的客体,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其领土上行使排他的管辖权。
现代国家的领土由四个部分构成: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
领陆也即陆地领土,包括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全部陆地和岛屿。
领水,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包括陆地内的水域内水(河流、湖泊、内海)和沿海水域(沿岸的内水和领海)。
领空,指领陆和领水之上的大气空间。
底土,指领陆和领水之下的全部底土。
除上述四个组成部分之外,有些海域,例如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尽管在严格意义上不被视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但沿海国可以对其及其资源行使主权权利,从而构成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