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耳定律:400多次实验后的发现

焦耳出生在一个啤酒酿造商家庭,少年时期他勤奋好学,喜欢思索问题。 上学以后,他受到老师——著名化学家道尔顿的影响,更加热爱科学。 焦耳特别喜爱科学实验,有了问题,总想通过实验求得解决。

在焦耳生活的那个时代,人们普遍认为,热是包含在物体中的一种物质,物体的温度越高,包含的热越多。 这种关于热的本质的学说,叫“热质说”。

根据“热质说”,可以解释热从温度高的物体传导到温度低的物体的现象,就是说:热质从温度高的物体流到温度低的物体中去了。 但是,假如“热质”是一种包含在物体里的物质,那么,两个本来没有热质的物体互相摩擦,温度会升高,也就是摩擦可以生热,它们的“热质”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一点,用“热质说”就解释不通了。

因此,一些人对这一学说产生了怀疑,他们认为,热不是一种物质,而是能量的一种形式。 焦耳就是这样想的。

当时,人们已经可以计算出能量从甲物体传到乙物体时所做的功。 焦耳想,既然能量可以做功,也可以转变为热,那么,功和热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也可以找到一个公式表现出来呢?

为了探索功与热转换中的数量关系,焦耳设计了400多次实验。 他让通过很细的管道,由于水与管壁摩擦生热,水温升高,然后根据水的多少和水温的变化,测出水获得的热量。 同时,他测算出使水通过管道时所做的功,研究热与功之间的关系。

为了测算得更加准确,焦耳设计了一个很著名的实验:用一个重锤,通过一套类似钟表的传动机构,带动轮具在液体中转动。 轮翼转动时与液体摩擦生热。 这样,焦耳就可以准确地分别测量出液体因摩擦而得到的热量,和重锤下落时所失去的势能——也就是重力所做的功。

焦耳比较了水和水银这两种不同的液体所得到的热量。 结果他发现,只要重锤是从同一高度落下,即所做的功是相同的,那么,不管什么液体(水或水银),都将获得同样多的热量。

经过10年的苦心研究,大量的实验事实使焦耳得到一个结论:不管用什么方式作功,一定量的功总会转化为一定量的热。 热能与机械能之间的数量关系是:使一磅(454克)重的华氏55度~60度之间的水温度升高1度所需要的热量,相当于772磅重的物体在空中下降1英尺(0.305米)重力所做的功。 这就是“热功当量”,目前广泛采用的热功当量数值为427千克·米/千卡,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发现。

焦耳关于“热功当量”的实验和发现,不但纠正了人们过去对于热的本质的错误认识,证明了热原来是一种能,并且在实质上发现了能量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又是守恒的,为“能量转换和守恒定律”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的贡献,物理学界采用了他的名字“焦耳”作为功的单位。

【科学小链接】

焦耳—楞次定律

1840年12月,焦耳在英国皇家学会上宣读了关于电流生热的论文,提出电流通过导体产生热量的定律:载流导体中产生的热量Q (称为焦耳热)与电流I的平方、导体的电阻R、通电时间t成正比。 不久楞次也独立地发现了同样的定律,这一定律被称为焦耳—楞次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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