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的原则(科技成果评价收费标准)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 对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做评价。

科技成果的评价要遵循依法评价、独立、客观、公正、分类评价与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依法评价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主要涉及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评价机构及评价咨询专家三方面。 有关各方应当遵循《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遵守评价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发生争议时,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2)独立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评价机构独立地从事评价工作,评价咨询专家独立地向评价机构提供咨询意见,评价咨询专家提供咨询意见时不受评价机构和评价委托方的干预。

(3)客观原则。 评价咨询专家在提供评价意见的过程中,按照评价成果的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评审和评议。 评价报告和评价意见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结论,都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4)公正原则。 评价机构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成评价工作。 评价机构不得因收取评价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评价委托方,评价咨询专家也不得因收取咨询费而迁就评价机构。

(5)分类评价原则与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为了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各自的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加权量化进行定量评分,然后在定量评分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声明:准根文档网所有作品(图片、文字)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aiz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