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再从头看一遍事情的演变过程:
常某偶遇(自己说的)张老师——
怒从心起,准备打老师——
但是绝不是怒上心头,因为还事先准备,并要求同学录了视频——
同学准备好了之后,才开始打老师——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时起意。 ——
打了之后,他自己把视频传给一个同学看——
接着视频又给另一个同学看——
后面就散播开来。
反观张老师,即使挨了打,也颇感觉丢人,于是本想沉默,于是默默回家,只告诉家人摔了一跤。
后面所有事情,跟张老师无关。 视频之所以引起大家的义愤,恰是因为,他自己录的视频,接着视频的传播,引起了公共的愤怒之情!
他不是打的张老师,而且赤裸裸打了教育系统的脸!
说他自掘坟墓也不为过!
后来,在群情激奋之下,没有原告,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这是不能退回必须判的案件,也可以说这个案件的原告等于是国家。 (常某这事惹大了,让老百姓也长见识了!)
不当视频的快速传播,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这件事,已经成了一个风向标的作用,并不是常某家人道歉就行了,也并不是张老师原谅不原谅的事,因为常某伸出手去,打的是中国的教育系统,打的是民族的传统尊师重教美德!
这不是任何人用感情用事的时候,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结束的事情,也绝不会像网上某些人说的“打了几下,关了快半年,也行了!”这么随便
一切等法庭裁决吧!本来咱们就是法制社会!岂容跳梁小丑随意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