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并没有明文规定团委书记的条件,各行业也不统一.
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在共青团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高教事业,热爱共青团工作,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廉洁勤政,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