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常说“发生任何事故,都不要私了”有道理吗?为什么?

哪位老司机说的这么绝对?任何事故都不要私了,假如自行车把车漆面稍稍刮蹭点皮,人家主动赔你500块,你死活不干,非要公了不可,有这样的道理吗?

事实上,每天道路上车马龙,人车混杂,小刮小蹭难所必免,一丁点事故就找交警处理,那么交警不干别的了,光解决你鸡毛蒜皮的小事故吧。

不论是别人撞你还是你碰别人,数额不大,小事一桩,双方能摆平,还是私了省钱、省功夫、省麻烦,为何不私了?非要公了不可呢?以下这样的事故不可私了,非得交警出面不可:

1、两车刮蹭、碰撞严重,责任分不清;

2、有人员伤亡切不可私了,以免后患无穷;

3、违章、违法驾驶机动车的;

4、醉酒、毒驾驾驶机动车的;

5、机动车手续不全、对方无证驾驶的;

6、机动车碰撞行人且行人表示不用上医院的。

为什么碰撞行人,行人表示没大碍的,非要公了不可?因为行人被车撞到以后,也许当时没啥事,过后又后悔找你后帐或过后有伤亡的,此时一定要找交警做个鉴证,一把一利索。 或者当时签字画押,过后不负。

以上6种情况不能私了,只能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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