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局、处)属于[公益一类]的行政辅助类事业单位。
市、区和县的政府设置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和镇的政府设专人负责环卫管理,分别是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机关或主管人员。
环卫部门作用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保护着市民的身体健康。 保障着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 保持着城市整洁面貌,有利于城市的对外交往和发展旅游业。 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陶冶和展示着一个城市市民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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