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存在株连,偷换概念。 我认为国家对这些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实行一些限制措施是完全合理的,老赖是人,有人权,可是被老赖们坑害的债权人,也是人,合理合法地借钱给老赖们,全被老赖们拒不还债,况且是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 老赖们的子女要享受良好的教育,而这些被坑害者们孩子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呢?老赖们用着别人的金钱,实现自己子女的高档教育,优质生活,天理不容。 却让财富的真正拥有者,举步维艰,天理何在?我认为真应该株连株连,让老赖们无处容身,让成为老赖的成本巨大,这样才能消灭老赖产生的土壤,让诚实守信的成为常态,回归人们的日常生活,让骗子,老赖无处藏身,无处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