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简称政事分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政企分开的改革已取得实质性成就。 与企业改革相比,事业单位的改革十分滞后,事业单位管理与运作模式还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 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政府大包大揽,不仅要办企业,还要办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业都由政府一手操办。 这些事业单位隶属于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其人、财、物也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 这种旧体制之下形成的“大政府”,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政事分开的目的在于增强事业单位的生存权,减少对政府的依赖。 实行“政事分开”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决不是甩包袱,不是意味着政府部门从此可以将事业单位撒手不管。 一方面,实行“政事分开”之后,政府部门应该继续加大对公共服务事业的投入,以避免事业单位走完全市场化道路,保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让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多价廉质优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特别是价格和收费标准上的监管,以防止事业单位借改革之名多收费、乱收费,变成背离其公共服务性质的商业机构。